法医毒理学绪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周亦武 20081218
应用毒理学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自杀、他杀和意外或灾害事故引起中毒的一门学科。 第一节 概述 一、 法医毒理学(forensic toxicology) 应用毒理学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自杀、他杀和意外或灾害事故引起中毒的一门学科。 药物滥用、环境污染和医源性药物中毒等涉及个体或群体人身伤亡的,也常是其研究的内容。
毒理学(toxicology)是一门研究外源化学物对生物体损伤作用规律及其机制的综合性学科。 外源化学物(xenobiotic)泛指自然界存在着或人工合成的各种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
法医毒理学重点研究 常见毒物性状 中毒原因 中毒途径 毒理作用 中毒症状:误诊有机磷注射大剂量阿托品中毒案 中毒及致死量、中毒及致死血浓度 中毒病理变化 毒物化验检材采取 中毒或死亡方式的法医学鉴定
四、 管理毒理学 (regulatory toxicology) 定义:对化学物的安全性评价(safety evaluation)和危险度评定(risk assessment),寻找人类安全接触化学物的水平,制定各类容许接触限值,为毒理学的又一分支学科,为化学物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毒鼠强:加强剧毒鼠药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聚氰胺事件:
三聚氰胺 事件 卫生部资料:住院婴幼儿12892人;重症104人;治愈出院1579人(20080921) 有六名儿童死于三聚氰胺。
是一种化工原料,无味低毒,微溶于水,常用于制造日用器皿、装饰材料以及织物整理剂等。 我国:将人群的每天耐受摄入量降低为0.32毫克/千克体重;婴幼儿配方限量值1mg/kg, (20081017) WHO:每日可容忍摄入量0.2mg/kg体重(20081206)
陕西定边县中学煤气中毒事件 堆子梁镇中学(九年一贯制)2008年12月2日凌晨发生特大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该校小学四年级一女生宿舍12名女生集体中毒。 有11人死亡,1人仍在抢救当中,死亡的孩子中年龄最大的只有11岁。
中日关于冷冻饺子中毒事件 2008年1月30日,日本多家媒体报道称有十位日本消费者在食用中国河北一家企业生产的冷冻饺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 日本警方从中毒者呕吐物及饺子的包装材料中检测出了有机磷类药物。
迄今世界上最严重的中毒事件— 印度博帕尔剧毒气体泄漏事件 1984年12月12月3日凌晨,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印度公司(博帕尔市 )-杀虫剂“西维因” 2,500人死亡,3,000人重伤,20万人健康受到影响,5万人失明或或视力大减。 尸体解剖:至少27种有害物质 气体成分:甲基异氰酸盐、氰酸等
五 法医毒理学的任务和研究方法 1. 对疑为中毒案例解决下述问题 ①是否中毒; ②何种毒物中毒; ③是否达到中毒量或致死量; ④推测中毒途径、毒物摄入的时间; ⑤案件性质:自杀、他杀或意外灾害。
五 法医毒理学的任务和研究方法 2. 法医毒理学的研究方法 ①病理学及毒物化学分析研究方法为主 2. 法医毒理学的研究方法 ①病理学及毒物化学分析研究方法为主 ②进展:已从宏观整体动物试验、临床观察和流行病学研究,发展细胞、亚细胞和分子水平的有害效应。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一)突发性、群体性化学中毒的法医学鉴定: 生产和市场管理问题,化学品(其中特别是杀鼠剂和农药)流散和滥用、污染环境、食品掺假、甚至投放毒物,以及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急性突发性、群体性化学中毒事件屡有发生,重视和关注!! 铊中毒事件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二)隐匿式中毒的法医学鉴定: 医药、农药工业,尤其是合成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使毒物的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 投毒案例手段又隐蔽,易致临床及法医误诊 (1)如胃肠外途径投毒案 (2)小剂量多次投毒案:造成生前长期患病的假象-氟乙酰胺投毒岳父全家案
恩施鹤峰县硫酸铊中毒案例 作案9起,杀死5人、致伤4人。自2000年始 2000年10月9日、12月14日,鹤峰县某乡烟草站站长卢文章(男,44岁)两次发病,12月27日亡。 2000年11月30日,鹤峰县某乡原信用社主任王提贵(男,54岁)突然发病,12月11日死亡。 2001年7月5日、2002年1月22日及4月19日,鹤峰县某乡信用社会计王慧斌(男,36岁)三次发病,4月26日死亡。 2003年1月6日,鹤峰县某乡林站殷军然(男,31岁)突然发病,1月22日死亡。 2003年4月23日,湖南石门投毒一厂五峰县人谢成春(女,60岁),突然发病,4月25日死亡。
开馆验尸(毒物分析) 脑组织、肝、肾、股骨和墓旁土进行理化检验,均检出金属元素铊的成份, 正常人体含量:肝0.001-0.47ug/g;肾0.003-0.11ug/g。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三)生化恐怖袭击:是指使用化学毒剂和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产物(常称为化学因子和生物因子)进行恐怖袭击。 ①日本奥姆真理教1995年3月20日在东京地铁制造沙林中毒事件,致12人死亡,14人致残,5500多人中毒。 ②齐齐哈尔市2003年8月4日的日本遗弃毒气弹(芥子气)伤人事件。
③2001年“9.11” 恐怖袭击后,美国遭遇的炭疽芽孢“粉末邮件” 恐怖袭击,至少造成5人死亡;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局曾尸检过这种案例。 ④2004年2月2日,美国国会山出现致命的蓖麻毒素,未造成伤亡,引起恐慌。
2001年美国炭疽热恐怖事件 利用邮件制造生物恐怖袭击 截至2001年,至少17人患病,5人死亡 马里兰州的国防部生物防务实验室 2008年嫌疑人自杀身亡
⑤如1978年伦敦发生的“马可夫毒伞案”,叛逃英国保加利亚作家Georgi Markov,被特工用特制装有蓖麻毒素的雨伞毒杀。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四)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鉴定 ①我国法医工作中,有毒动、植物中毒案例仍较多见。 ②有毒的药用动植物有其毒性的一面,又有其治疗作用的一面; 如:雷公藤的研究及中毒报道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五)毒品和吸毒、静脉滥用毒品与艾滋病传播的关系的研究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六)酒精中毒与犯罪、交通事故的关系的研究 酒精中毒与颅脑损伤的关系 酒精在体内药代动力学,推测时间问题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七)我国常见毒物中毒致死血浓度的资料库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法医毒物分析在中毒的法医学鉴定中是一个关键性环节,它为确定是否中毒或中毒致死提供重要证据。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都关注“死后毒物再分布”问题。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八)与环境毒理学、食品毒理学、工业毒理学、军事毒理学之间互相渗透又互相补充,促进毒理学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有新的进展。 毒理病理学是病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中毒尸检病理资料,为实验毒理病理研究有帮助,而且也反馈补充相关学科的内容。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九)医源性药物中毒 就诊时被误诊为有机磷中毒,而过量注射阿托品致患者中毒死亡案件(2003F134) 阿托品中毒案:某男,农民,40岁,某日8时许突发上腹部疼痛、呕吐伴腹泻,下午腹泻加重,经输液治疗至第2天仍无明显好转,第2天13时到当地卫生院就诊,查体:T35.8℃、R19次/分、HR64次/分、BP150/100mmHg,神清,精神差,流涎,面色苍白,皮肤湿冷,双侧瞳孔缩小如针尖约1mm,对光反射迟钝,双下肢腓肠肌颤动。询问患者2天曾用1605喷洒棉花而诊断为“1605中毒”,入院2小时内分四次静脉推注阿托品,共12mg。治疗过程中患者的体温由35.8℃升高到37.3℃,心率由64次/分升高到110次/分,瞳孔由1mm散大到4.5mm。15时05分患者出现头昏、心闷、面色潮红、烦躁不安等症状,于15时10分急送某市人民医院,入院查体示:T39.8℃、R20次/分、P96次/分、BP120/80mmHg,神志恍惚,双侧瞳孔扩大等圆,直径4.5mm,双下肢未见肌颤。入院诊断:农药中毒并阿托品中毒。入院后静脉滴注解磷定4g,查血清胆碱脂酶为4750U/L(正常值为4450-13200U/L)。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而死亡。临床考虑为“接触有机磷中毒(1605)?阿托品中毒?中间综合症?”。法医解剖。提取心血及尿液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全扫描及高压液相色谱(HPLC)检测,血液阿托品浓度3.34μg/ml、尿液浓度为5.74μg/ml,血及尿液均检出解磷定成分,浓度分别为血液16.5μg/ml、尿液2.72μg/ml。血及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有机磷农药成分。最后诊断为急性阿托品中毒致急性呼吸及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2006F010:2006年1月1日18时左右,因酒后驾驶摩托车摔伤前额部,随即被人送到太和县淝南卫生院。当时未昏迷,有呕吐、烦躁、乱动,20:35呼吸停止,心跳不规则,给予心脏按压,呼吸三联、辅助呼吸等一系列抢救无效,于20:55宣布死亡。死者家属怀疑因医院用药不当引起死亡,导致医疗纠纷,诉至太和县人们法院。经双方协商,要求尸体解剖,司法鉴定,以查明死因。尸检中提取张红永的心血送本中心毒化教研室进行酒精定性检验,结果示:送检血液中酒精定性为阳性(+),定量检测酒精浓度为110mg/100ml。死者张红永系因急性酒精中毒后被错误地肌肉和静脉输注安定,导致其酒精与安定联合中毒,引起呼吸严重抑制而死亡。
六、法医毒理学的发展趋势 (十)法医昆虫毒理学研究
第二节 毒物与中毒 毒物(poison, toxicant):指在日常接触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导致机体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害的化学物质。 中毒(poisoning, intoxication):由于毒物的作用,器官、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遭受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 中毒死(death from poisoning):因中毒而导致的死亡。
二、毒物的分类 1. 以毒物的毒理作用为主,结合其来源和应用范围分类。 (混合分类) 2. 以毒物的化学性质为主的分类。 1. 以毒物的毒理作用为主,结合其来源和应用范围分类。 (混合分类) 2. 以毒物的化学性质为主的分类。 3. 按毒物毒作用的主要部位分类。 4. 按毒物的应用范围分类。 本教材按上述第一种分类逐章介绍。
三 我国法医毒物种类的特点 1. 介绍我国法医毒物种类的统计资料及其与国外发达或发展中国家的差别。 2. 我国不同地区和年份的毒物种类变化。
四 毒物的毒作用 (一). 毒物毒性反应(效应)的类型 毒作用(toxic action) ①局部和全身毒性效应 (一). 毒物毒性反应(效应)的类型 毒作用(toxic action) ①局部和全身毒性效应 ②速发性和迟发性毒性效应:三邻甲苯磷酸酯 ③致敏和自身免疫反应 ④特异质反应 ⑤可逆性与不可逆性毒性效应 ⑥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
四 毒物的毒作用 (二). 毒作用机制 代谢活化(metabolic activation, metabolic toxication):有的外源性化学物经过代谢其反应活性反而高于原型的现象。 终毒物(ultimate toxicant):毒物可直接与内源性靶分子反应,并造成机体损害时的化学形态。终毒物是外源性化学物引起毒作用的关键,终毒物大致有三种情况。
四 毒物的毒作用 (三) 靶器官、靶组织 和效应器官 靶器官(组织):毒物可以直接发挥毒作用的器官或组织。 效应器官:出现毒性效应的器官,它可以是靶器官,也可以不是靶器官。
四 毒物的毒作用 (四)影响毒物毒作用的因素 ①毒物本身的因素:剂量的大小、毒物的理化性状、不同毒物之间的协同或拮抗作用、毒物性状的变化等。 ②机体的因素:年龄、健康状态、营养状况、过敏性、习惯性、成瘾性或耐受性及体内蓄积等。
第二节 毒物与中毒 五、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中毒 六、毒物的毒性及其分级 七、毒物的中毒量、致死量和致死血浓度
第二节 毒物与中毒 八、毒物在体内转运、生物转化及法医学意义 1. 毒物的吸收和分布。 第二节 毒物与中毒 八、毒物在体内转运、生物转化及法医学意义 1. 毒物的吸收和分布。 2. 毒物在体内的生物转化(biotransformation) 3. 毒物的排泄 九、死后毒物再分布(postmortem redistribution of poison) 毒物在尸体内浓度的改变过程,特别是指心血中毒物浓度的变化。
第二节 毒物与中毒 十、中毒的原因或方式 1.自杀中毒 2.他杀中毒 3.意外中毒 4.药物滥用 5.环境污染 6.非法行医和医源性药物中毒
第三节 中毒的法医学鉴定 一、疑为中毒案例的法医学检验,主要解决 是否中毒? 何种毒物? 是否达到中毒或致死剂量? 第三节 中毒的法医学鉴定 一、疑为中毒案例的法医学检验,主要解决 是否中毒? 何种毒物? 是否达到中毒或致死剂量? 推测中毒途径和毒物进入体内的时间 分析中毒性质:自杀、他杀或意外灾害等。
二、疑为中毒案例法医学检验的意义 ①查清中毒原因 制定抢救措施; 在群体性中毒事件有助于防止中毒病例扩散; 揭露犯罪行为。 ③澄清死因,解除怀疑 ④查清中毒死因,明确法律责任 药物中毒、职业中毒的诊断、劳动保护、保险、 赔偿等提供科学依据 ⑤尸检资料补充相关学科,提高诊疗水平。
三、中毒的案情调查 (一)一般情况 (二)中毒发生经过 (三)既往史 (四)思想情况 (五)群体性食物中毒 ,须注意化学性与细菌性食物中毒相鉴别 (六)毒物来源
四、中毒案例的现场勘验 中毒现场勘查 ,注意收集可供毒物化验用的检材及对分析中毒方式有意义的各种物证。 五、中毒症状分析 中毒症状分析 ,可为进一步拟定尸检方案和检材采取做好准备;为毒物化验提示方向。
六、中毒尸体检查 (一)尸体解剖前的准备工作 ①解剖台预先冲洗干净;所用器械、手套等预先洗净、晾干 ②解剖中毒尸体,尸检者须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③收集毒物化验检材的容器
③收集毒物化验检材的容器 要求有内塞的无毒新广口塑料瓶(100ml、200ml、500ml或g),或用无毒的结实塑料食品袋盛装固体或半固体检材; 以无毒的塑料小瓶(60ml~250ml)盛装血、尿等液体检材。 对于需要在冰箱低温保存的样品不可用玻璃制品盛装;因实践证明,玻璃瓶在低温下很容易冻裂而损坏检材。 而对无需冷藏的样品,如现场提取的油、液体、面粉、药片等,除采用塑料制品外,亦可用玻璃制品或洁净的纸包装。 切勿在尸体解剖临时任意寻找容器,未经充分清洗就用来盛装毒物化验检材。
(二)衣着检查 (三)尸表检验 ①注意尸斑颜色及尸僵程度 ②观察瞳孔大小,体表有无化学灼伤 ③皮肤有无出血斑点、注射痕迹或毒蛇咬伤牙痕 ④女性阴道内有无毒物,外阴部有无腐蚀坏死
(四)尸体解剖 ①在收集供毒物分析用检材以前,不得用水冲洗 ②应按常规全面系统进行尸体解剖。因只有通过解剖,才能收集多种、足量的检材,供毒物化验用;全面观察各器官的病变,才有可能对中毒还是自然疾病致死进行鉴别 ③主持尸检者亲自检查消化系统 ④其他注意事项与一般尸检操作相同
(五)中毒尸体的病理变化 具体内容在各章节进行叙述
(六)毒物化验检材的采取、保存和送检 ①检材的采取 (1)应及时、准确地采集合适、足量的检材供毒物分析用 (2)因故不能做尸体解剖时,可分别从心腔及膀胱内抽吸心血和尿液做毒物化验 (3)血液,可自右心抽吸血液,50~100ml;自股静脉、锁骨下静脉各可收集10ml ;心血与周围血比较,以后者更合适。 (4)尿液 ,量50~ 100ml
(5)胆汁 ,应全部送检 (6)玻璃体液 ,每眼约可抽吸2ml (7)胃及胃内容物 ,取全部或100g 。从胃内容物注意发现残余药片、胶囊、颗粒、晶体、油滴或有毒植物的根、茎、叶、种子等,应分别捡出并保存送检 。
(8)肠及肠内容物 ,全部或100g (9)肝,取100g (10)肾,取一侧肾或100g (11)脑,取100g (12)其他检材 :需要时还可分别取头发、指甲、骨骼、肺、肌肉、阴道、子宫及其内容物等送检。 如疑为毒物通过注射途径进入机体,应取针孔周围软组织约7—8cm3,并切取肢体对侧的软组织作为对照。
②检材的保存:各种检材应分装于各容器内,要及时送检,如不能及时送检者,需放入-10℃低温冰箱内保存,检材中不要加防腐剂
八、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毒物分析在中毒的法医学鉴定中是一个关键性环节,它为确定是否中毒或中毒死亡提供重要证据。其任务是证明毒物化验检材中是否有毒物?是何种毒物?在组织和体液(如血、尿等)中的含量(浓度)是多少?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死亡等。它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从组织、体液或排泄物分离和纯化毒物及其代谢物;②毒物及其代谢物的定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