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 祝书海 2007年4月 中国外贸促进与中小企业扶持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 祝书海 2007年4月
一、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三、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的职能介绍 四、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的服务
我国中小企业的状况 截至2004年底,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6%,其GDP总产值、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58.5%、48.2%和68%;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75%(1.74亿)的城镇就业机会。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一)《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1.1) (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 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非公经济36条)(2005.2) (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2001)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五)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2005.7)
2006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刘明康称银鉴会将对银行采取规范措施,鼓励其向小企业贷款 1、独立核算:即所有银行必须把大企业和小企业分开 2、风险定价:现在小企业最怕贷不到款,只有能得到贷款,利率高点没关系; 3、决策简明: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 4、培训到位:很多小企业没有财务报表,银行的贷款员要帮助把财务报表做起来 5、违约信息披露:如贷款不还,将向全国通报
四、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的职能 成立于2003年6月 外贸发展事务局是直属于商务部的官方贸易促进机构,致力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相关政策,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贸易促进活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的职能 提供进出口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 承办各类官方贸易拓展活动(如境内外办展/洽谈会/研讨会等); 开展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和有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支持中国企业及产品进行国际市场推广活动,促进中外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承担商务部交办的产品、市场专题调研,为中国的外贸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 承担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和维护外贸企业信用体系,为企业提供国内外合作伙伴的资信调查。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开拓资金出台的背景 1997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外贸出口遇到前 所未有困难,1998年外贸出口只增长0.5%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临近,传统的外贸 扶持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随着外贸体制改革深化,越来越多中小企业参与 国际市场竞争与分工;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开拓资金的管理 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地方使用部分由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组成。 各地方工作由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规划财务处)和财政厅(局)共同进行管理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开拓资金的主要支持内容: 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 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开拓新兴市场; 组织培训与研讨会; 境外投(议)标等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开拓资金优先支持的活动: 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 贯彻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本国原产成分高于7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产品的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活动; 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支持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活动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开拓资金使用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企业项目申请: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2、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方面无违法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其他相关内容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已正式启动; 所有申请中小企业资金项目计划的企业均需在网上登记注册,进行资格审核; 自2006年6月起,财政部和商务部对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及申报须知请参看下列网址: www.smeimdf.org
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 信息咨询:中小企业在线咨询(商务部网站) 资讯出版:《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双月刊)、《国别贸易投资环境 原名中小企业外贸辅导中心,2004年10月成立 信息咨询:中小企业在线咨询(商务部网站) 资讯出版:《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双月刊)、《国别贸易投资环境 报告》、《中小企业外贸操作指南》等 商贸培训:在全国举办几十场市场化运作和免费的商贸培训 合作交流:与世界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签署了中小企业合 作协议,并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 牵线搭桥,国际国内展览,配合国家领导人的出访组织中外企业家 交流等 紧密联系企业制度
促进中心07年服务项目 国际保理业务、小额融资贷款 组织企业参加国外展会,进口考察 承办国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京代表处 信息交流:国外驻华使馆介绍本国经济贸易情况,投资环境及贸易机会等 牵线搭桥:国外代表团来华招商洽谈 资信调查:为国内外企业提供资信调查的服务
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 功能:进出口支援与支持:商贸培训和展示大厅 信息和咨询服务: 在线咨询,资料数据库 信息和咨询服务: 在线咨询,资料数据库 海外商务法律援助: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 心 国际交流与合作 :与国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逆向展等 目标:在北京建立“中心”总部,在国内各省会城市设立分 支机构,在世界主要市场设立中心海外办事处,在 未来的5-10年内,构建成中小企业外贸社会化服务 体系和平台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为降低境内企业和个人在开展境外商务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和不法侵害的风险,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信息服务; (二)针对一般民商事法律纠纷的请求,提供咨询服务; (三)针对境外政府或组织的不公平的政策、措施或市场壁垒的投诉,受理后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多双边机制等渠道进行交涉、磋商或诉诸相关争端解决机制,推动解决问题; (四)对符合规定程序和条件的服务请求进行审核、登记、整理和初步分析处理; (五)将受理的服务请求事项提请有关方面核实、处理,并跟踪查询、协调催办; (六)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有关进程或结果反馈服务服务请求人; (七)分析整理服务请求情况,定期发布分析报告; (八)就重大敏感案件或普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建议; (九)为有关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协助; (十)组建并管理特约专家和法律顾问库; (十一)开展与服务请求处理直接相关的其他工作。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 (一)货物进出口; (二)技术进出口; (三)国际服务贸易; (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五)对外劳务合作; (六)对外承包工程; (七)境外投资; (八)境外其他商务活动。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 服务方式: 服务请求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投诉服务中心提出相关服务需求: (一)登陆http:// 12335.mofcom.gov.cn (二)拨打“中国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热 线:12335 (三)发送传真12335 (四)邮件:12335@mofcom.gov.cn (五)邮寄信函:北京东安门大街82号 118/119房间 (邮编:100747) (六)来访:同上
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东安门大街82号 (100747) 电话:010-85226457/6421/6497 传真:010-85226472 网址:http://wmfzj.mofcom.gov.cn 电邮:sme_tdb@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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