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勤工俭学 (六)其他资助政策措施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0.3%;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奖励人数:全国每年5万人 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社会时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 评审和发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具体评审办法,于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教育部批准后,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3%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 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评审和发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具体评审办法开学展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主校主管部门批准后,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 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申请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申请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努力学习,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6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 申请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勤工俭学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时间: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
其他资助政策措施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 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学费减免 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