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102-103年度 「123學用攜手提升計畫」 教師U+P實務教學社群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消防工程研習社群 安裝日期與互動教材制定研討
議程 12:20~12:25 簽到 12:25~13:15 演講 13:15~13:25 討論 13:25 結束
研習章節 壹、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場所 貳、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方法 參、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種類 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性能測試 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日期 陸、住警器互動式教材制定方向 版權所有 請勿翻印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日期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一、法令沿革(裝置場所、修法時間及因由) 99年5月19日消防法第 6 條修正,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 設備的住宅、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 機關指定之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修法因由】 為提升小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老人服務機構)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如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護理 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等)之預防火災之能力,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參照日本消防法第九條之二有關住宅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規定及消防署九十年五月十日台(九十)消署預字第九十E○六○二號函 頒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技術規範」,爰於修正條文第四項增列依法免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及老人福利機構等低避難能力場 所,其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予以維護之法源依據。另於第五項增列依法免設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其管理 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予以維護之法源依據。 葉氏實業 版權所有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日期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二、安裝時程(何時應完成安裝) 依法不需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 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 99年5月19日前之場所:100年12月31日前應完成。 99年5月19日至住警器設置辦法生效前(99/12/30)之新建、 增建、改建、變更用途之場所:100年3月31日前應完成。 住警器設置辦法生效後之新建、增建、改建、變更用途場所:新建、增建、改建、變更用途時需裝設。 依法不需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 106年12月31日前需裝設完成。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 99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全文1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葉氏實業 版權所有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陸、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互動教材制定 1、警報器下端距離天花板或樓板60公分以內,超過60公分應分別設置。 一、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方式 (資料來源-消防署) 1、警報器下端距離天花板或樓板60公分以內,超過60公分應分別設置。 2、裝設地點應距離牆面或樑60公分以上之位置,並以裝置居室中心為原則。 3、裝置於牆面上時,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15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 4、離出風口1.5公尺以上,避免氣流影響到警報器性能。 葉氏實業 版權所有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陸、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互動教材制定 1、寢室、旅館客房或其他供就寢用之居室(以下簡稱寢室)。 2、廚房。 3、樓梯: 二、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位置 (資料來源-消防署) 1、寢室、旅館客房或其他供就寢用之居室(以下簡稱寢室)。 2、廚房。 3、樓梯: (1 )有寢室之樓層。但該樓層為避難層者,不在此限。 (2)僅避難層有寢室者,通往上層樓梯之最頂層。 4、非屬前三款規定且任一樓層有超過七平方公尺之居室達五間以上者, 設於走廊;無走廊者,設於樓梯。 葉氏實業 版權所有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陸、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互動教材制定 1、寢室、樓梯及走廊: 離子式、光電式。 2、廚房:定溫式。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 三、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種類 (資料來源-消防署) 1、寢室、樓梯及走廊: 離子式、光電式。 2、廚房:定溫式。 葉氏實業 版權所有 葉照偉 消防設備師 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