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丁(一) 台灣大學哲學系 苑舉正 西洋哲學史:單元 25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奧古斯丁的生平及其哲學 354年,奧古斯丁出生於北非一個農業小鎮,名為塔格斯特(Tagaste),位於現今的阿爾及利亞。 他來自一個混合宗教的家庭,父親派崔克斯(Patricus)是異教徒,母親摩妮卡(Monica)是基督徒。雖然父母並不富裕,卻為傑出的兒子提供了北非最好的教育。起初奧古斯丁在曼杜拉(Madaura)的名校學古典詩詞與修辭學。
371年,十七歲的奧古斯丁離開塔格斯特到迦太基,在修辭學校中很快成為優秀的學生。在迦太基的兩年中,他感覺到身體的慾望與心智求知的慾望一樣的強烈。 他曾在《懺悔錄》中承認,他這段時間極為荒唐,迷戀戲劇,他甚至說過在戲劇中的影像比真實世界中的所有還要真實。
372年,十八歲的奧古斯丁與一位情婦交往,他們交往超過十年,並且生下了一名男孩,取名為Adeodatus。 373年,十九歲的奧古斯丁偶然發現了哲學,起因為他閱讀西賽羅的著作Hortensius,這本著作的目的在於融合修辭學各種說話的技巧。
他立即被西賽羅的優美散文所吸引,並且因為閱讀這本著作的緣故,導致奧古斯丁終生的轉變,尤其是讓他超越了修辭學、演講術以及在迦太基迷戀於戲劇的糜爛生活。 奧古斯丁現在追求的方向是真理,並且將原先賦予感官生活的精力全都轉給思考。奧古斯丁思考的主要目標是結合宗教與哲學的立場,這個立場來自他閱讀西賽羅著作的啟發。
這個啟發包含如下四點: 第一,他開始從批判的觀點來反省他從小接受的宗教思想; 第二,正統的宗教思想似乎擁有非常多他想要追求的內容; 第三,基督教似乎是充滿迷信思想的天真宗教,依附於許多教條與威權,而非理性; 第四,許多基督教對於生命中重要問題的答案,尤其是關於神聖存有者以及惡的存在,提供了非常不理性且模糊的答案。
但這些因素反而加強了奧古斯丁對基督教教義的信心,因為他對於基督教的認同並非來自於理性思考的結果,而是成長環境下的反省。所以對他而言,從一種天真的信仰轉向獨立自主的哲學探討,其實是一種令他感到十分喜悅的解脫,這個解脫來自奧古斯丁對於宗教智慧的追求。 奧古斯丁對宗教智慧的追求,其內容不只是消極地批判以往的觀點,而是積極地針對啟蒙與知識進行探索。
奧古斯丁起初信的是摩尼教(Manichaeism),該教派有關惡的問題使得奧古斯丁接受一種二元論的立場: 這個世界有兩種原則: 一種是善的原則,或稱光的原則,其負責人的靈魂; 另外一種是惡的原則,或稱黑暗的原則,其負責物質以及身體產生的熱情。
這個世界是這兩個原則發生衝突的場所,世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達成與光的結合,從罪惡的黑暗中解脫。 這個解脫過程就是獲得真實知識而得到活在真實條件的機會。摩尼教是一種偏向於知識的宗教,其終極目標在於獲得知識,將人從現實中解救出來。
摩尼(Mani, 216-276)原籍伊朗,他的理論中充滿了偶像神話與末世論的元素。對於奧古斯丁這樣充滿如此理智的人,卻會受到摩尼教的吸引,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373年到383年這十年,奧古斯丁相信摩尼教,主因並非是摩尼教的二元論或求知論,而是它的理性主義系統。摩尼教認為,所有的宗教洞見得到證成的理由並不是來自天啟或是超自然的展示,而是來自理性。
這份對理性的訴求讓年輕的奧古斯丁感到極為真實。尤其當摩尼教徒以理性態度而非對神的追求啟發的態度,追求信念時,這對奧古斯丁有極大的吸引力。摩尼教發展出一種批判基督教教義的形式,而這種態度與當時奧古斯丁的態度一致,認為耶穌基督也只不過是一個引發思考的帶光者(light-bringer)。
然而,在這十年當中,奧古斯丁的熱情逐漸消失,在十年的思考後,他原先認為足以發現理智的思考原則逐漸降低成為沒有意義的蒙昧主義(obscurantism)。 在這種無用的思考當中,他找不到救贖的感覺,找不到智慧,也找不到幸福。
閱讀懷疑論者的著作讓他將這些感覺更深刻地投入懷疑的對象,於是奧古斯丁認為摩尼教也不過是形上學、神話與預言的集結體而已。就連摩尼教號稱最具有科學特色的天文計算中都充滿了錯誤。 382年,二十九歲的奧古斯丁在與摩尼教的智者Faustus辯論後,對於摩尼教徹底感到失望,並因而深深為宗教、道德、知識上的懷疑論所困擾。 383年,奧古斯丁離開非洲轉往羅馬。
384年,奧古斯丁在米蘭的修辭學校中成為教師,這個新的工作來自一位摩尼教朋友的介紹,但是這個新的工作讓他有機會與米蘭的主教安波羅修(Ambrose)來往。 在主教的傳道中,奧古斯丁第一次從知識上的角度接觸基督教教義,而這個教義立即傳入他的腦海當中,於是他下決心從基督教教義的探討中來克服他在道德、宗教以及知識上的懷疑。
386年的夏天,奧古斯丁決定皈依基督教。 387年復活節,奧古斯丁正式受洗成為基督徒。在主教的引導下,奧古斯丁從新柏拉圖主義的觀點中接觸基督教教義。在理解新柏拉圖主義的過程中,他完全不認為有必要將其與基督教教義區分。
事實上,我們也很了解從普羅提那斯轉移到保羅以及福音的過程是相當自然的,而奧古斯丁本人也非常滿足在新柏拉圖主義的原則中找到他所期待的基督教教義。 例如,他在新柏拉圖主義中找到神以及祂的言語;創造,以及在黑暗中的神聖之光。除此之外,基督教教義中最重要的信念包含:神言語的臨現、創造以及耶穌的死,這些是新柏拉圖主義的系統中所沒有的。
在奧古斯丁的晚年,他發現基督教教義與新柏拉圖主義兩者之間的差異愈來愈大,但終其一生他都認為新柏拉圖主義是進一步發展福音的思想準備。 他對於新柏拉圖主義最反對的一點是,這個哲學系統因驕傲所導致的盲點,以及因為系統自足性而失去了接受獲得救贖的機會,也失去了理解耶穌肉身成聖釘死在十字架並復活的神蹟。
導致奧古斯丁皈依於基督教的主因為他對於保羅著作的細讀,其中最重要的觀念是「罪」。 奧古斯丁閱讀保羅底下這句話:「一個人應該做什麼事,但他沒有做;一個人不應該做什麼事,但他做了」,並認為做正確事的意念與能力有很重要的差距。
根據摩尼教的說法,在這個問題中,奧古斯丁沒有辦法得到任何解答。在新柏拉圖主義中,這個問題是完全被置於一旁。但是對奧古斯丁而言,這個問題對罪的解答有兩個方向,第一個是「惡行的動機」,第二個則是「受到善改變的罪,可以改變惡行」。 普羅提那斯建議我們控制感官,抑制熱情,與善結合作為因應之道。奧古斯丁認為這個建議是正確的,但我們必須先解釋,什麼樣的力量讓我們能夠履行這個建議。
如果我們沒有這個力量去實現這個善行,我們如何能夠知道這個善行是可以實現的?答案就在保羅的著作中。 上帝的法則統治了人的內心,而罪的法則統治了人的外顯能力,只有當上帝本身加上耶穌基督的美德才能使得上帝的法律同時統治人的內心與外顯。 奧古斯丁稱此法則為將基督從罪惡與死亡中解放出來的精神法則。
同年,奧古斯丁回到塔格斯特並在當地成立了修道院。 389年,他的兒子過世,從此奧古斯丁過著禁慾的生活,並全心投入寫作。 391年,奧古斯丁被任命為神父。 395年,被任命為希波(Hippo)地區主教瓦勒瑞(Valerius)的助手。 396年,奧古斯丁繼承瓦勒瑞成為希波的主教,一直到430年8月28日逝世,當時汪達爾蠻族正在進攻希波。
奧古斯丁的思想 哲學就是基督教教義 真理、理性與光的理論 透過認識我來認識祢 理性的種子 時間 在歷史與社會中的人
哲學就是基督教教義 奧古斯丁在追求智慧與幸福的過程中,最終的結果就是他相信,基督教教義就是真正的哲學,我們必須問:「他是如何達致這個結論的?」 首先,奧古斯丁為哲學做了非常廣泛的定義,哲學就是要獲得真理與幸福的知識。因此哲學就是獲得真理與幸福的手段,人要追求幸福的慾望就是人要進行哲學活動的動因。
哲學化的過程就是追求智慧的過程,而這個過程的終點就是得到知識,但這個知識只能在基督教信仰中得到上帝的開示。 因此,奧古斯丁認為哲學是全方位的行動,有關於實現人類生命中所有終極目的,而這也就是受到恩寵的生命。雖然這個哲學的定義在當代不適用,但是在奧古斯丁的時代,這是個很普遍的定義。
根據奧古斯丁的定義,哲學包含以下五點內容: 第一,基督教教義就是一種哲學; 第二,哲學就是愛智; 第三,所謂的智慧就是有關於自然的真理以及獲得上帝的恩寵; 第四,只有在上帝之中,人才能夠獲得完整的實現; 第五,哲學是到達救贖唯一的道路,所以基督教教義是真正的哲學。
表面上,追求真理是哲學家也是基督徒的慾望,但是哲學極少得到真理,而且往往因為彼此對真理的定義不同而有不同的派別。 相反地,基督教的信仰並不立基於因人而異的判斷,而是基於聖經、基於神對於祂的子民所說的話,尤其是基於神透過祂所認定的「哲學家」顯現真理,例如愛智慧者、聰明的人、神學家、先知、善良與神聖的教師等。
因此,聖經就是基督教中最具威權性的來源,也是唯一的真實哲學。基督教教義並不單純是一個希望被實現的理想,它也賦予信徒力量來實現其自身。
對奧古斯丁而言,真正的智慧存在於真正的哲學中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尋真理,因此真正的智慧預設了萬事萬物本質以及個人存在目的的洞見,這個理性的洞見是信仰的成果而無法脫離基督教信仰單獨存在。 所以就哲學家所追求的哲學以及真正的哲學之間的差異,包含教導內容、實現的效果、以及依循的原則這三樣。
一般的哲學是透過理性進行思考,而基督教哲學是透過威權進行思考,這是因為基督教信仰的組成部分是關於歷史事件的論述,並因此而超越了抽象而普遍的真理,適合於從事哲學的反省。 整體而言,這個差別導致了理性與信仰之間的對比。
一般哲學的主要代表是柏拉圖主義。 對於奧古斯丁而言,柏拉圖主義已經包含若干的基督教教義,尤其是那些非歷史性的部分。 因此聖經與哲學理論的衝突集中於當代的哲學家,原因就是所有哲學思想以及其他的學問本身若是不能夠依附在他們自身的目的之下是沒有意義的,而這個目的就是基督教信仰,因為基督教信仰是超越一切知識的。
從表面上看來,這個說法是非常武斷的,但我們現在就要回答為何奧古斯丁認為哲學反思與基督教的信仰相連結。 信仰與理解之間的問題,對於奧古斯丁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為了處理這個問題,他提出一個完整的論述,在這個論述中,他將信仰的對象分成三類:
第一類,那些我們只能相信而永遠不能理解的對象,例如歷史事實。 第二類,那些信仰與理解結而為一體的,換言之,相信他們就是理解他們,例如數學與邏輯理性。 第三類,還有一種我們必須先相信才有可能理解的,例如有關於上帝是什麼的真理,信徒如果依循誡命來度過一生,之後終將理解。
在這三種分類當中,奧古斯丁似乎認為理解某個對象似乎必然包含相信這個對象,但是反之未必亦然。也就是說,我們有可能相信某樣東西,但是卻對於這件事物必然發生的理由缺乏洞見。 缺乏洞見的主因或許是因為無從獲得,例如歷史事實,或者是在相信他們之後的下一個階段才能獲得,這個部份就是有關於宗教信仰以及對於神的理解。
然而,對於奧古斯丁而言,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在現世中我們永遠沒有可能對上帝有充分的理解,因此我們可以說,信仰是不完整的,因為信仰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指向另外一個更為完整的東西,也就是能夠以面對面的態度理解上帝。 這種理解正是信仰的報償,這層理解正是對於信徒在另一個世界的補償。
所以信仰包含了兩種層面:一方面,理解的功能就是為了信仰而作準備,也就是一般信仰的前提或條件,例如針對一個訊息的意義作出詮釋,或是檢視提供這個訊息的人的權威性; 另一方面,信仰也就是理解的前提條件,這一點正是奧古斯丁哲學中的重點:
先擁有信仰而後理解的這個過程,超越了此生。 此生的信仰僅為一切追求真理行動的開始。 信仰的心靈為逐步理解的基礎。 心靈的活動不因信了基督之後而停滯。 信仰的成長需要不斷地滋潤與增強。
信仰是獲得真理的基礎,也是持續理解的原則。 依附權威下的信仰也就是開啟智慧的關鍵。 開啟智慧的關鍵就是理性。 理性的形式是以洞見的方式出現。 因為信奉基督教而停止思考是幼稚的。
在整個詮釋信仰作為理解之本的過程中,奧古斯丁將這個觀點當作他的方法論原則,不但詮釋了信仰與理解之間的關係,也提出了他最重要的神學觀念:三位一體。三位一體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原則,而且也是聖經與教會的權威下能夠被賦予的立場。透過詮釋這個概念,奧古斯丁嘗試釐清其涉及邏輯語言上的問題,在不脫離信仰的基礎上,他深刻地探討三位一體的意義,儘可能地理解它的原則。
這些方法與這些調查的方法可以透過以下這句話來形容: 「追尋的正確方向必須從信仰開始,讓我們像能夠找到真理的人一樣開始尋覓真理,也讓我們像持續尋覓的人一樣找到真理。 」 總而言之,對奧古斯丁來說,信仰與理解是持續思考的工作。
最後,我們必須說,對奧古斯丁來說,今日所謂的哲學與神學的區隔並不存在。 主要原因在於,他認為哲學思想能夠扮演一個重要工具,在深化信仰的理解過程中獲得被使用的可能性。
因此,即使奧古斯丁的哲學思想中充滿了希臘哲學的特色,尤其是新柏拉圖主義的觀念,但是他在使用這些哲學技巧、概念、架構與術語之際,不再以這些哲學內容本身作為追求的對象,而是將他們置於一個更為超越的目的之下,也就是基督教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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