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全球化与国际贸易体系 本讲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来研究战后贸易体制的演变。宏观层次分析GATT和WTO与战后国际政治的相互关系,微观层次分析贸易摩擦对相关国家政治外交的影响。 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理论的演变 国际贸易摩擦的政治化 战略性贸易政策 从GATT到WTO
一、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 关贸总协定(GATT)的建立 1948年1月1日生效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活动(8轮贸易谈判) 关贸总协定框架下的国际贸易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框架结构与运作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待遇原则。 一缔约国在实施某种限制或放松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国实行歧视待遇。 2、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缔约国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和豁免,也应给予所有其他缔约方。 3、国民待遇原则。 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给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法人和商船同等待遇。 4、互惠原则。 缔约国相互之间给予贸易上的优惠待遇。但是,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待遇。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5、透明度原则。 各缔约方应该及时公开有关经济贸易的数据、法规、条例以及决定等,以保证贸易的公开与公正。 6、关税减让原则。 各缔约方要以完全贸易自由化为目标,逐步降低关税。 7、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各缔约方要取消一切关税壁垒,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和外汇管制等。
关贸总协定的8轮贸易谈判 1、1947.4-10,日内瓦,双边协议123项,关税减让4500项 2、1949.4-10,法国安纳西,双边协议147项,关税减让5000项 3、1950.10-51.4,英国托奎,双边协议150项,关税减让8700项 4、1956.1-4,日内瓦,关税减让3000项 5、1960-1962,日内瓦,狄龙回合,关税减让4400项
关贸总协定的8轮贸易谈判 6、1964.5-1967.7,日内瓦,肯尼迪回合,关税减让60000项,首次讨论非关税壁垒,第一个反倾销协议。 7、1973.9-1979.4,日内瓦,东京回合,一揽子减税25-33%,撤除非关税壁垒谈判,就海关估价、补贴和反补贴、政府采购、贸易的技术壁垒、进口许可程序等达成协议。 8、1986.12-1993.12,乌拉圭埃斯特角、加拿大蒙特利尔,谈判范围扩大至服务贸易,就建立世贸组织达成一致。
关贸总协定下的国际贸易 主要贡献 1、降低国际贸易的关税 2、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 3、促进各国贸易增长 关贸总协定受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制约
发达国家关税减降示意图
对关贸总协定的制约因素 主权国家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推动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 美国霸权的衰落使国际贸易体系动荡不安 不平等的国际贸易秩序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结构和运作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功能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世界贸易组织内容架构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和功能 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永久性的正式国际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普遍接受的规则,包括非歧视、更自由、可预见、鼓励竞争等 世界贸易组织的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将有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 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围从有形的货物贸易扩大到了无形的服务贸易和智慧贸易 世界贸易组织的新一轮谈判(农产品问题、投资规则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环境与贸易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内容框架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美国遵守WTO规则的情况 截止2004年12月31日,WTO诉案达324宗,其中168宗与美国有关,它在80宗中是原告,88宗中成为被告。 当别国告美国时,美国败诉率达74%,但世贸组织的裁决不能在美国得到直接遵守。2002-2004年期间,美国只遵守21个案例中的16个。
金里奇修正案(2000) 内容:如果美国在WTO连续三个案件中败诉,美国就退出WTO 2000年表决之后,美国败诉率不断升高。
海龟海虾案(2001) 1、背景 1996-1997年,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相继向DSB提出请求,要求成立专家组,审查美国限制进口某些虾和虾制品的措施是否符合美国按GATT所应承担的义务。 1998年专家组提出报告,并分发给WTO成员,同时美国对专家组的一些法律解释提出上诉。 上诉机构认为美国的方式构成了武断和不公正的歧视,要求美国修改相关法律。而美国国际贸易法庭作出裁决,拒绝改变政策。
2000年,马来西亚等国继续上诉,要求专家组裁定美国停止进口限制。 2001年,专家组报告建议美国立即停止进口限制。同时,澳大利亚、欧共体、中国香港、印度、日本、墨西哥、泰国提交了第三方辩词。 2001年10月22日,WTO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的裁决。 美国败诉
二、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理论的演变 斯密和李嘉图的古典贸易理论 俄林(B. Ohlin)-赫克歇尔(E. Heckcher)的新古典贸易理论 汉密尔顿(Hamilton)和李斯特(F. List)的贸易保护理论 克鲁格曼(Paul Krugman)的新贸易理论
斯密和李嘉图的古典贸易理论 斯密的自然禀赋说 国际贸易建立在以自然资源禀赋为前提的绝对比较优势上,为获取比较优势,应实行自由贸易。
李嘉图的成本比较优势理论 基于两个假定: 1、完全自由竞争 2、劳动力是唯一的要素投入 各国贸易优势不是建立在自然形成的绝对成本之上,而是建立在产品的相对成本之上。
俄林-赫克歇尔的新古典贸易理论 新古典贸易理论(H-O模型) 1、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取决于其所拥有的相对丰裕的数种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 2、不同生产要素投入比例的差异,造成了产品之间比较优势的存在; 揭示了比较优势的来源 注意到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和规模效益 对李嘉图的两个假设条件做扩大的解释
汉密尔顿的贸易保护理论 美国的汉密尔顿在《关于制造商问题的报告》(1791年)中提出,一国外贸政策必须适应其自身经济条件,在美国经济尚未强大之前,应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促进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
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 德国的李斯特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中主张各国应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 原始未开化期 畜牧时期 农业时期 农工业时期 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农工商业时期 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是否实行贸易保护的根据在于本国的工业是否已经成熟,有无同外国进行竞争的国际竞争力。 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汉密尔顿和李斯特 F. List Hamilton
贸易保护政策: 贸易保护政策的目的:发展工业 贸易保护政策的手段:关税 贸易保护政策的重点:对国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幼稚产业 贸易保护政策的期限:一般为30年 自由贸易政策: 只有当本国的工业实力与当时的英国平起平坐时,才可实行。 国际分工只是强国利用经济政治实力造成的历史格局。
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 当今国际贸易的三个趋势 1、资源禀赋相同国家间贸易迅速扩大; 2、同一产业部门内的贸易迅速崛起; 3、贸易保护主义占了上风。
克鲁格曼的结论 1、贸易理论在于研究国际工业组织,即必须研究跨国公司。 2、跨国公司的企业内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主体;主权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制约国际贸易发展。 3、比较优势不仅是流动的而且可以是人为的,即是跨国公司和国家政策的产物。
世界贸易组织的多哈议程 2001年11月10日,WTO第四次部长会议在卡塔尔多哈举行,多哈会议通过了《多哈宣言》,一致同意自2002年1月31日开始启动WTO第一轮谈判,即“多哈发展议程”(2002年1月31日—2005年1月1日)。 《多哈宣言》的议题设置:21个议题,8个谈判小组。 “多哈发展议程”或“多哈回合”的使命:发达成员开放农产品市场;发达国家为发展中成员提供切实的帮助;发展中成员应从WTO中获得实际利益。
多哈议程的准备 多哈发展议程的中期评审会议:墨西哥坎昆会议(2003.9.10~14)。 坎昆会议的议题:批准《关于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公共健康的决定》的协定;批准柬埔寨和尼泊尔入世;讨论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问题;有关WTO协定执行的谈判;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贸易;有关反倾销、反补贴规则谈判;非农产品谈判;农业谈判;知识产权谈判;讨论是否启动新加坡议题谈判;小型经济体与环境谈判。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和农业谈判是多哈议程最重要的议题。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市场准入。 会议发表了《坎昆宣言》。综合了各方在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等领域取消补贴、削减关税的不同立场。 会议上欧盟和日本提出启动新加坡议题谈判。1996年12月新加坡部长会议提出新加坡议题,包括:投资、竞争、贸易便利化和政府采购透明度。这个提议遭到发展中国家的一致反对。
香港会议(2005.12.13-18),通过《香港部长会议宣言》,在农产品贸易、非农产品准入、服务业及发展议题等方面均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在农业方面,规定发达成员2013年前确保”平行取消“所有的农业出口补贴及与出口补贴具有同等效果的所有支持出口措施(如出口信贷);发展中成员享受5年的过渡期,于2018年前取消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
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谈判方面,会议同意采取多个系数的瑞士公式,关税越高,减让越大。同时,重申了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以及非完全互惠的重要性。 在发展议题方面,承诺向最不发达成员提供双免待遇。《香港部长会议》要求:发达成员和自愿同意的发展中成员在2008年前或不晚于实施期开始前对原产于最不发达成员的所有税目产品实行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待遇,并且要求在持续的基础上以稳定、可靠和可预见的方式提供这一双免待遇。同时向WTO和发展委员会通报,向总理事会报告执行情况。敦促援助者和相关国际机构增加资金和技术援助,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经济的多样化。
香港会议的三大成果:在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为发展中成员提供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发展方案;为多哈回合最后阶段谈判制定了路线图。
三、国际贸易摩擦的政治化 总体上,贸易摩擦政治化指国家间在贸易领域的摩擦外溢到政治、外交乃至军事领域,从而引起国家之间政治关系的紧张或冲突。20世纪80年代,日美贸易摩擦政治化导致美日关系不和,美国威胁向日本征收安全保护税,否则撤退驻日美军和核保护伞。 贸易摩擦政治化的内在机制 1 、各个发达国家内部都存在贸易保护的政治市场。 2 、选民、厂商、以特定产业为母体的政党和议员是贸易保护的需求者。 3 、政治领导人和政府官员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供给者。
美国对钢铁实行的进口限制 过程 1966年美国迫使日本钢铁实行对美自动出口限制 1969年美国迫使西欧各国自主限制对美钢铁出口 1980年代初美国对所有国家实行最低进口价格制度 1980年代末美国对所有国家实施对美钢铁出口配额制 原因 经济上:1 美国钢铁业技术革新相对落后 2 美国对钢铁实行价格垄断 政治上:1 美国国内强大的行业工会的压力 2 工会、企业和议员三位一体的利益共同体 3 国际政治对国内政治的从属性
四、战略性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是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指在不完全竞争和存在规模经济的市场条件下,政府积极地应用补贴或出口鼓励等措施对某些特定的产业予以扶持,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以期增加本国经济福利和加强在有外国竞争对手的国家市场上的战略地位。简而言之,战略性贸易政策是主权国家运用国家的力量,为建立和形成比较优势而在贸易领域所作的一切努力的总和。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 1、利润转移理论:詹姆斯·布兰德、芭芭拉·斯潘塞 利润转移是指由于寡头竞争的国际市场上存在着因产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而形成的超额垄断利润,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对出口进行补贴或征收高关税,加强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包括战略性进口贸易政策、出口贸易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
战略性进口贸易政策:政府对具有竞争性的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再将关税收入以补贴的形式返还给国内相关厂商和消费者。 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以出口补贴支持本国寡头厂商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对国内厂商提供补贴,降低其边际成本;挤压外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本国企业利润的增加超过政府支付的补贴,从而导致国民福利的净增加。 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即保护国内市场,减少外国企业的竞争,使本国企业获得竞争优势。
2、外部经济理论 该理论认为政府应向特定产业,主要是高技术产业提供各种补贴和支持,使本国企业最大限度地获得外部经济。 外部经济包括技术性外部经济和收益性外部经济。前者指从技术外溢中获得知识或技能(例如:芯片和薯片);后者指从产业集聚中获得市场规模效应(例如:硅谷、光谷、底特律、义乌小商品经济等)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意义 作为积极的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比自由贸易政策对国家更有利。 国家可通过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持一些冠军企业,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从而在整体上壮大国家的力量。 国家通过各项政策帮助本国企业获得规模经济,从而扩大本国的经济实力。 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形成人为的比较优势。
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措施 1、贸易政策: 阻止外国企业进入本国市场 在国际舞台上运用国家权力,通过威胁、许诺、贸易谈判及其他办法,改变贸易体制,使之有利于改善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增加赢利机会。 2、产业政策 政府出面培育和保护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快速成长的特定产业。一是政府出资研发,二是提供财政税收优惠。
3、补偿政策 为了保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顺利进行而实施的社会补偿措施,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在扶持一部分企业时,对受害或受损企业给予救助。 4、经济外交 指在对外政策上,为实现国家的各项经济利益而由该国政府动员本国的各种资源用于对外交涉的一种方式。
经济外交 确定对象国,重点打开该国的市场,积极吸收该国的投资。 积极加入各种国际经济组织,参加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制定,谋求有利的国际环境。 通过外交谈判努力减少经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因素。强国利用其政治军事优势迫使小国弱国让步,小国施展外交艺术同样可以维护其经济利益。 以发展援助、经济合作开拓来确保出口市场。发达国家为争夺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市场,往往通过官方发展援助、经济合作与出口相联系。 确立经济安全观念,以外交手段确保资源、能源的稳定供应,必要是以牺牲局部利益来保证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