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高级消防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第一节 人员面临的危险 一、烧(灼)伤和烫伤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第一节 人员面临的危险 一、烧(灼)伤和烫伤 烧(灼)伤和烫伤是指由火焰和蒸汽等单纯高温所造成的机体局部皮肤组织细胞损害,以及机体的各种反应。从生理角度来看,高温对人体的伤害除灼伤外,还有脱水、全身衰竭及呼吸道粘膜受伤肿胀,从而阻碍呼吸道的畅通直至窒息等。
(1)手掌法:一个手掌(手指并拢)面积为全身体表面积的1%计算。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一)烧伤的面积估算 (1)手掌法:一个手掌(手指并拢)面积为全身体表面积的1%计算。 (2)九分法:将全身体表面积分为11个9%+会阴部1%=100%。成人的头颈部分为9%,每个上肢为9%,躯干前后(不包括臀部)各个占13%,阴部1%,每个下肢加臀部为23%。
(二)烧伤深度估算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1)三度四分法。1度、浅2度、深2度、3度。烧伤深度计算法口诀:1度红斑、2度水泡、3度结痂。 (2)烧伤程度。轻度—总面积在10%以下的1、2度。中度—面积在11%~30%之间或3度在10%以下,无并发症。重度—总面积在31%以上或总面积不到31%,但有以下列情况之一的:全身情况严重,有休克者;严重损伤或者合并化学中毒;呼吸道烧伤。
(三)对烧伤病人的现场急救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1)灭火:尽量帮助伤员脱去着火或热浸渍的衣服。 (2)迅速拖离现场:对立即危及伤员生命的一些情况,如大出血、窒息、开放性气胸等应迅速处理和抢救。 (3)简单估算烧伤面积和深度,注意有无呼吸道烧伤、合并伤或合并中毒等。 (4)对面积不大的肢体烧伤可用冷水或冰水浸泡1/2~1h,可减轻损伤与疼痛。 (5)镇静止痛。 (6)创面处理:可用烧伤制式敷料或三角巾、急救包进行包扎。
在扑救火灾的过程当中,某些化学品如接触人体的皮肤、眼睛或者粘膜时,便会产生化学性灼伤。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二、化学性灼伤 在扑救火灾的过程当中,某些化学品如接触人体的皮肤、眼睛或者粘膜时,便会产生化学性灼伤。 (一)皮肤剪除化学品的前期处置方法 立即脱掉污染的衣服和鞋袜,马上用大量的水冲洗掉皮肤上的化学药品,持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0min。如果在皮肤上仍有残留化学品,需再冲洗10min。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二)眼睛接触化学品的处置方法 尽可能快地用大量清洁淡水(没有淡水也可以用清洁的海水)冲洗眼睛。强行掰开伤者的眼睛,用洗眼壶冲洗眼睛,小心细致地连续冲洗至少15min,必要时可延长冲洗时间,以确保化学品被完全冲洗干净。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三、中毒 毒害性物质与人体接触时,可能仅对接触处发生局部作用,也可能因被接触处吸收而造成全身作用。消防过程中,最常见的就是由呼吸道吸入有毒气体,导致中毒。逃生方向如图所示。
呼吸道吸入有毒气体的治疗方法 (一)伤员无呼吸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1)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2)若无脉搏,则在进行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心脏按压。 (二)伤员有呼吸但神志不清 (1)置神志不清的病人于侧卧姿势。 (2)察看病人口腔是否有使呼吸停止的任何障碍物。 (3)将舌头向前拉。 (4)呼出或揩出多余的分泌物。 (5)从喉后部清除任何呕吐物。 (6)取出所有义齿。 (7)插入导气管以防舌头堵塞上部气道。 (8)若伤员出现发绀和呼吸困难,应给予输液治疗。 (9)给病人保暖。 (10)不要给神志不清的病人口服任何东西。 (11)不要使用酒精,吗啡或任何兴奋剂。 (12)对神志不清病人的进一步治疗见《国际船用治疗指南》。
(1)将病人置于半卧位的抢救姿势,并使其保暖。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三)伤员在呼吸且神志清醒 (1)将病人置于半卧位的抢救姿势,并使其保暖。 (2)必要时进行输液治疗。 若伤员是神志清楚但呼吸困难,则可以按以下方法治疗: 如果采取了以上这些措施,病人的呼吸仍然没有改善,那么可能已经产生窒息或者肺水肿。如病情迅速恶化,则无线电征求医嘱。 如果病人呼吸困难,或脸、手、嘴唇发青超过15~20min,可能会有下列并发之一:窒息、肺水肿、支气管炎和肺炎、循环性虚脱等。这时必须用无线电征求医嘱,并设法得到医疗救助 。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四、冻伤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如液化气泄漏,则有可能造成船员冻伤。如果皮肤已经被冻伤,对冻伤者的处置,动作应缓慢并避免弯曲关节,具体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如下: (1)尽快使冻伤这脱离寒冷环境,进入室内,迅速脱去寒冷潮湿或束缚冻伤部位,影响血液循环的衣服鞋袜。 (2)立即将受冻部位浸浴于40-46℃之间的恒温水里复温(冻僵者可进行全身浸泡)。 (3)解冻复温时间需要15-60min。直至皮肤转为粉红色或红色为止。
众所周知,燃烧时可燃物质的一种剧烈的氧化放热反应,物质燃烧时产生大量的热量、火焰、烟雾现象,以及各类气态生成物。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第二节 船舶火灾中的危险燃烧产物及干馏 一、燃烧产物 众所周知,燃烧时可燃物质的一种剧烈的氧化放热反应,物质燃烧时产生大量的热量、火焰、烟雾现象,以及各类气态生成物。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一)一般燃烧 烟是由于可燃物质燃烧时产生大量的极细小的悬浮庄未完全燃烧的游离碳粒子,灰尘及可燃物的其他燃烧分解物如氮、CO2、CO等气体聚集而成,且和热空气一起流动。 (二)干馏 固体或有机物在隔绝空气或空气不足的条件下加热分解的反应过程。干馏的结果是生成各种气体、蒸汽以及固体残渣。也就是易燃物质或可燃物质在缺氧的条件下发生不完全燃烧的过程。火场内部有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产生。 减轻干馏的注意事项: 用水冷却密闭舱室的外部;在水幕掩护下,躬身进入密闭处所的入口;用直流水枪向着火舱室的顶部喷水。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二)化学物质燃烧 在船舶建筑和舱室的结构、设备中,如隔热隔声绝缘层、防水层、甲板敷料、油漆涂料、装饰材料、饰面层、装饰品、织物和地毯、门和家具贴面、密封及吸振件等,多为高分子合成聚合材料。由于它们中绝大部分易燃,一旦发生火灾产生大量的烟和有毒气体,这些烟盒有毒气体对人体极其有害,必须严加重视,千万不可麻痹大意。
第三节 化学反应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一、自燃 第三节 化学反应 一、自燃 所谓自燃,就是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在没有明火作用的条件下,发生自行着火燃烧的现象。自燃可分为以下两种。 (一)受热自燃 指可燃物质由外部加热,温度升高达到自燃点时而自行燃烧前的现象。 (二)蓄热自燃(本身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的影响下,由于本身的物理作用、化学反应或生物效能产生了热量,这些热量的积聚造成温度升高至自燃点而发生自行燃烧的现象。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一)轻金属的燃烧及与水反应 二、燃烧 (一)轻金属的燃烧及与水反应 主要是碱金属和有些碱土金属及其合金,它们与水剧烈反应,生成氢气,放出大量热。 (二)金属粉末 主要有锌粉、铝粉、镁粉、铝镁粉等。 (三)易燃气体的燃烧及爆炸 所谓爆炸是指物质氧化或分解反应的速度急剧增加,并在极短时间内放出大量能量的一种破坏力极大的现象。爆炸时,温度与压力急剧升高,并产生爆破或冲击波等破坏作用。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第四节 水灭火对船舶稳性的影响 第四节 水灭火对船舶稳性的影响 稳性是船舶受倾侧力矩作用偏离其初始平衡位置,当倾侧力矩消除后,能自行恢复到初始平衡位置的能力。 一、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的影响 当船舶发生火灾时,对于某些特殊的情况,船上不得不使用大量的水来进行灭火,这样将会产生自由液面,造成船舶稳性下降,给船舶带来危险。 作为船长和大副,应充分留意到保证船舶安全的最小稳性,在灭火过程中采取正确的灭火战术,尽量减少盲目过量射水。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二、大量用水灭火会造成船舶重心改变 首先,大量使用水灭火会形成自由液面,当船上存在自由液面时,如果船舶发生横倾,则液体的重心将发生纵移或横移,不但使船舶的初稳性高度降低,而且在重力的作用下也会产生相当大的倾侧力矩,船舶就有倾覆的危险。 其次,大量使用水来灭火,会造成船舶重心发生变化。对于大型船舶,大量用水还可能对船舶的纵向强度产生影响。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三、防止用水过量造成船舶倾覆的措施 (一)减少盲目射水 (二)及时进行排水 启动船上的舱底水泵向舷外排水。若是机舱失火,排水泵无法使用时,应调用其他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三)往压载水舱灌水 船体发生倾斜时,应向相反方向一侧的压载舱内泵水,以便船体恢复平衡或减少倾斜角度。 (四)系紧艏艉缆 码头上扑救船舶火灾,当船体开始倾斜时,须用艏艉钢丝缆绳将船系固在码头上,以防船体发生左右摆动,以致倾覆。 (五)加固笨重物体 采用硬物加以塞垫、绳索捆绑拴牢的方法,防止这些重物的滑动。 调用浮吊救助靠泊在码头上的船舶发生火灾,在扑救的过程中若船体发生倾斜,为防止倾覆,可调用港口的浮吊前来救助。
第五节 锅炉烟道及水管锅炉失火 一、锅炉烟道失火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在船上,有时会发生烟道失火。烟道失火主要是指发生在锅炉的烟道、炉水预热器、空气加热器,或者发生在排烟管道、废气锅炉等处的火灾。 锅炉中的燃料燃烧产生烟和废气,主要是由许多极小的悬浮状物质未完全燃烧的游离碳离子组成的。烟在通过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积聚。另外,锅炉中的有些燃料未经充分燃烧而随烟和废气一起排出,也会积聚在烟道内。这些高温的可燃物质就会因为遇到空气而发生燃烧,形成烟道失火。对于这些火灾,我们的主要扑救方法是首先停油、停风,再用蒸汽将火扑灭。利用水蒸汽隔绝空气中的氧气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一般说来,一旦发生烟道失火,扑救起来比较困难,而且也非常危险。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一般说来,一旦发生烟道失火,扑救起来比较困难,而且也非常危险。 应采取下列扑救方法: (l)应关闭锅炉和主机,关闭烟道的风门,防止空气的进入。 (2)用海水冷却锅炉和烟道的外表和火场的周围,并保持其温度逐渐下降。 (3)关闭调节阀和锅炉换气阀,以防空气进入着火部位。 (4)保护着火区下面的主要的电子设备。 (5)继续冷却,直到确认打开炉水预热器进行检查和全面清理至完全安全为止。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二、水管锅炉的火灾 在水管锅炉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也可能发生铁在水蒸气中燃烧的这种极端的现象。 当锅炉发生失火后,在温度达到700℃之前,最好的灭火的方法是: (1)如果管道已经着火。应立即直接通过燃烧孔或相当的地方用直流水柱向火源处注射最大数量的水。 (2)用水对烟道和空气箱保持冷却。 (3)应避免用水雾喷嘴、泡沫灭火机和CO2直接灭火。 应特别注意的是:用大量的水来灭火这种方法只适用于铁在水蒸气中燃烧这种特殊的情况。
第七章 船舶灭火中的危险与应对措施 本课小结 课下作业 本章节练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