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矿井 通风进行审计式监察
审计式监察是我局在年度工作会议上所提出的新的监察理念。开展审计式监察对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是非常必要的,势必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起到积极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自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以来,煤炭行业整体水平进步飞快,特别是内蒙古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了明显的好转,机械化水平的大力提高、落后开采工艺的淘汰,使煤矿企业防灾、抗灾的能力得以全面提升 。
但是!目前还时有煤矿企业 发生事故,特别是煤矿瓦斯事故 2011年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寸草塔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 2012年巴盟兴亚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13年赤峰市大黑山煤矿瓦斯窒息事故。
这些事故充分暴露了煤矿企业在矿井通风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这也给我们如何更好地进一步做好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自煤监局成立以来,我们一直采取安全检查方式开展监察工作,这种监察方式基本是凭借监察人员对煤矿生产技术理论知识掌握的水平、煤矿现场生产经验的多少,决定安全监察的效率。也可以说走马观花地检查一圈,上来对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 。
安全监察和中医诊病是一个道理 大家知道中医看病采取“望”、“闻”、“问”、“切”,它是扁鹊创的四诊法,望是指观察病人的气色,闻包括听声音和嗅气味两项内容,问是询问病状,切是切脉,切脉是依据人体大致有28种脉象,每一种脉象都是对人体机能的反映,都有所对应的病症范围。最后四诊合参确定病情并制定治疗方案 。
现在的监察方式就像中医的“望”、“闻”、“问”,没有做到切脉这个诊断过程,没有完全掌握病情。对于煤矿而言,就是对“采”、“掘”、“机”、“运”、“通”等各生产系统的科学性、技术性、合理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没有深入实质的论证,会使我们无法对症下药。开展审计式监察恰恰弥补了这一点不足,会使我们全面、深入、实质地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条件。提出审计式监察方式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是科学发展观理论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践行,是与时俱进的决策,这是完全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准确、全面的号脉。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创新监察方式方法,才能更加巩固和提高国家监察的地位和作用。
现在的监察方式:望”、“闻”、“问” 没有完全掌握病情 现在的监察方式:望”、“闻”、“问” 没有完全掌握病情 审计式监察 = “切” 全面、深入、实质地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条件
个人对审计式监察工作的一些思路 一、监察准备 1、人员准备。按照煤矿各主要生产系统和专业不同,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每一个生产系统或专业配备不少于3人,由2名监察员和1名专家组成。 2、制定审计式监察方案 (1)监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 (2)监察目的: (3)组织机构: (4)确定监察对象和监察周期,审计式监察是对煤矿企业一个阶段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而进行的监察活动,个人认为以一年为一个周期(目的);
(5)制定监察内容。要对各生产系统或专业制定监察内容; a、煤矿企业的组织机构健全情况、劳动定员定编。 b、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c、对各生产系统或专业制定详细的监察内容。 (6)提出审计式监察报告的规范化文本格式; (7)提出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要明确在监察周期内煤矿企业所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全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也就是追述执法; (8)提出监察服务的具体要求,对煤矿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符合具有科学性、技术规范性(专家的作用)等实施意见,对症下药,治病救人。
二、监察实施 1、分组; 2、人员分工; 3、通知煤矿企业准备; 4、进入煤矿企业实施审计式监察。 三、监察质询、评估 四、行政执法 五、通报地方政府及其它煤矿企业 六、跟踪回访 七、审计监察结束总结报告 企业年度生产 计划
接下来我谈谈矿井通风审计式监察 矿井通风是煤矿主要生产系统之一,在煤矿被称之为辅助作业。事实上它对煤矿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井下作业人员所需要的新鲜空气,井下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井下一些事故隐患都需要做好矿井通风工作才能解决好。做好矿井通风工作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最主要工作之一,大家可以从瓦斯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瓦斯爆炸需要3个条件,一是足够浓度的氧气不低于12%,二是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三是浓度在5-16%的瓦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所以井下氧气浓度肯定是满足瓦斯爆炸需要的。
井下有煤层自然发火、电器设备失爆、爆破作业、人为火源、静电等杂散电流都能引爆瓦斯,这些火源要想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有对瓦斯的浓度是否可以完全控制呢?能。依靠矿井通风技术和瓦斯抽放技术是完全可以解决的,瓦斯抽放是在矿井采取通风技术不能完全控制瓦斯的情况下的一种补充技术措施。这里我们重点探讨矿井通风的审计式监察。煤矿生产作业中,有80%的瓦斯是依靠矿井通风排出的,所以说矿井通风的核心工作就是控制矿井井下瓦斯浓度。
我猜想,现在有的人在心里想,你小子就坐那瞎白话吧,能完全控制怎么还有那么多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呢?希望大家不要曲解矿井通风技术完全控制矿井瓦斯的说法,理论上是绝对可行且可靠。发生瓦斯事故的煤矿是因为在应用矿井通风技术方面出现了问题,也就是煤矿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通风技术标准、通风管理制度去执行,我认为百分之百都是责任事故。
巴盟事故、杨圪塄盗采事故、阜新2.14事故、包头石拐地区。为什么我们国家专门成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而没有成立什么钢铁、水泥呀等等其他行业的专门安全监察机构。就是针对煤矿的特殊环境,加大对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的监察力度,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所迫。
那么如何做好矿井通风审计式监察呢? 一、成立审计监察工作组,不少于3人,要有1-2名专家,明确分工。 二、地面审查,按照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通风安全监测、 防治自然发火、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收集相关的设计、图纸、记录、台账、报表、安全措施;全面掌握和了解煤矿采煤工作面的布置和开采情况,掘进工作面的布置和施工情况,收集相关作业规程和及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收集采区设计;全面掌握和了解矿井瓦斯地质、瓦斯等级以及矿井瓦斯来源,矿井采空区的分布,收集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煤层自然发火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指数鉴定报告;全面了解矿井地质情况,掌握煤层赋存和地址构造。
具体审查内容: 一、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独立。测风员、瓦斯检查员、通风工、主要通风机司机、监测工特殊工种配备的数量是否满足矿井需要。 测风员一般矿井有1-2人,可满足需要。 瓦斯检查员配备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二)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 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三)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 (四)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五)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变化情况。
(六)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七)装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m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抽放率25%以上)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0%以下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必须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工。 通风工和监测工可参照矿井设计进行核定。
二、各种记录审查 巷道贯通记录和安全措施: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通风设施设置的是否合理。 (三)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测风记录、配风计划台账: 审查各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配风计划;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主要通风机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各地点风速符合下表规定。
井 巷 名 称 允许风速(m/s) 最低 最高 无设备的风井和风硐 15 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 12 风桥 10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 8 主要进、回风巷 架线电机车巷道 1.0 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 0.25 6 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 4 掘进中的岩巷 0.15 其他通风人行巷道
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检查记和反风演习报告: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有计划停风记录和安全措施: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的措施。 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分析矿井瓦斯涌出情况。
瓦斯检查台账、瓦斯检查员检查手册、通风瓦斯调度报表: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
排放瓦斯记录和排放瓦斯措施: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 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 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 排放瓦斯记录和排放瓦斯措施: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防灭火检查记录、火区管理卡片: 煤矿企业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区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须永久保存。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二)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三)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四)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五)矿井做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六)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各地点瓦斯监测历史曲线、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 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传感器。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审查在过去生产作业中是否有瓦斯超限现象,是否有对应的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
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发放记录: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审查相关图纸: 掌握通风设施设置、用风地点、网络结构等通风系统概况。 审查通风管理制度: 要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并要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矿井每年要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按计划进行,已装备的安全措施设备要正常发挥效益;有“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并与现场实际相符。五图: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全监测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
五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仪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五记录: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区(科)值班,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四台巾仁:瓦斯调度台账,防火密闭管理台账,煤层注水台帐、瓦斯抽放台帐;通风区、队要有一套符合企业规定的完整的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瓦检员、放炮员、监测工、调度员、测风员、抽放泵司机等都要制定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都要考核,有记录可查。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 矿井基本情况审查 全面掌握和了解煤矿采煤工作面的布置和开采情况,掘进工作面的布置和施工情况,收集相关作业规程和及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收集采区设计: 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规程规定。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在矿井通风的技术措施和风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掌握影响煤层瓦斯含量的地质构造,分析影响瓦斯涌出的因素(自然因素、开采技术因素),对矿井瓦斯涌出来源进行分析,了解采空区的分布利于分析瓦斯涌出来源以及通风设施的设置的合理性。 了解矿井瓦斯等级,掌握矿井管理的层次。低瓦斯矿井中,是否有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掌握采空区的管理方法和分布情况,利于分析瓦斯来源,判断通风设施的合理设置。
全面掌握和了解矿井瓦斯地质、瓦斯等级以及矿井瓦斯来源,矿井采空区的分布,收集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预先估算出矿井或局部区域瓦斯涌出量的工作。 新建矿井、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或新采区,需要预测瓦斯涌出量,以便作为矿井设计和通风瓦斯管理的依据。 统计法是根据已往矿井生产中历年积累的相对瓦斯涌出量与开采深度的数据,外推未来深部水平相对瓦斯涌出量的预测方法。
全面了解矿井地质情况,掌握煤层赋存和地址构造: 煤层的赋存状态决定矿井的开采方式和方法,直接关系到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和矿井瓦斯的来源分析。地址构造是瓦斯变化的地方(开放式断层、封闭式断层等构造)
1-不透气岩层 2-煤层瓦斯含量增高区域 3-煤层
1-瓦斯丧失区域 2-瓦斯含量降低区 3-瓦斯含量异常增高区 瓦斯风化带以下,背斜顶板为致密岩层又未遭到破坏时,在背斜轴部的瓦斯容易积聚和保存下来,形成瓦斯含量较高的“气顶”,称为储瓦斯构造。 当背斜轴部的顶部岩(煤)层因张力作用而形成有连通地表的裂隙时,背斜轴部的瓦斯就会流失掉,瓦斯含量就会降低。 地面所有资料审查结束后,将审查信息汇总分析,对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进行初步分析判断, 将存在的问题记录。
三、井下检查 检查人员要携带必要的检测仪器进入井下现场检查,要对井下所有巷道全部检查,不得有空白,所有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斯管理、防灭火系统逐一按照规定的标准实施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结合地面审查出的问题和所掌握的情况认真仔细核实。对井下检查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
四、开会质询、评估 召开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将地面审查和井下检查的问题和所掌握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矿方质询,双方无异议后。组织评估,一是对现状评估,即对井下现场检查情况评估;二是地面审查结合井下现场检查对矿井在一年的时间内矿井通风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通风、瓦斯管理到位与否进行评估。
五、行政执法 1、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执法;2、对审查中发现过去所发生的问题,也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 六、向地方政府和其他煤矿企业通报 七、协助煤矿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八、跟踪监察 1、企业报告,限定时间企业将整改情况报告监察机构;2、监察机构定期复查。 九、审计式监察总结
谢谢观赏 具体文件链接:F:\如何对矿井通风进行审计式监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