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业务流程 政策内容 2015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培训 开发区人劳局就业促进科 2016年5月6日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 资金用途 政策目的 补贴标准 京人社就发﹝2015﹞186号 职工生活补助 转岗培训 缴纳社会保险费 技能提升培训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稳岗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记载的数据确定)的40%给予稳岗补贴。 岗位补贴金额=(上年度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总额+上年度职工缴纳保险总额)*40%
01 02 03 政策内容 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5年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39%) 申请条件 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等非企业单位不能申请稳岗补贴。 02 上年度裁员人数 裁员率 上年度(全年)参保人数 企业2015年1月社保系统参保人数+2月新增参保人数+3月…+12月新增参保人数。 受理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其参保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通过行业代办参保的企业到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 03 政策内容
要申请用户名找回或者密码重置的需要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企业申报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6月17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区人力社保局受理部门集中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于6月24日前上报市局。 市局系统比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在市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下达批复。 企业申请 区县受理 市局审核 企业无用户名 企业有用户名 指派用户名 比对不合格 补正材料 要申请用户名找回或者密码重置的需要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再次审核 提交纸质材料 公示结果 系统申报 业务流程 建议 下达批复 填报信息 上报信息
01 放弃申请 中途放弃申请的企业应提交放弃申请的说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说明的企业上报市局以作备案。 02 材料要求 材料顺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承诺书》; 3、《申请表》; 4、《减少表》竖排表格表头向上, 横排表格表头向左; 5、其他。 所有材料均A4纸打印、复印 03 不接收邮寄材料 注意事项
谢 谢 联系方式 地址: 朝林大厦 705 开发区人劳局 就业促进科 陈果 67887227 张琳 67814964 陈果 67887227 张琳 67814964 QQ群: 286974283(注明企业名称) 朝林大厦 705 开发区人劳局 就业促进科 谢 谢
样式 企业基础信息确认单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位) 社保登记证号: 企业基础信息确认单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位) 社保登记证号: 你单位对以上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企业经办人签字 。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用户名指派 企业基础信息确认单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位) 社保登记证号: 申请系统用户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用户名指派 企业基础信息确认单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位) 社保登记证号: 你单位对以上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企业经办人签字 。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N 申请原因(※为必填项): 1、企业基本情况※ 2、产业政策影响 3、采取稳岗措施 4、目前经营状况※ 5、职工增减情况※ 6、其他说明。 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B.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C.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属于A、B、C的企业需要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N 裁员人数/全年参保人数 1.39%(由市级维护,企业不填写) 申请原因(※为必填项): 1、企业基本情况※ 2、产业政策影响 3、采取稳岗措施 4、目前经营状况※ 5、职工增减情况※ 6、其他说明。 应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一致,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不能签章的,应签定授权书,授权书应加盖公章,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字。
1、减少人员不包括退休、退职、死亡人员(与社保减员统一口径)。 退职人员是指职工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但在年龄、工龄或个人缴费年限方面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组织批准后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和被补偿,进行休养的人员。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单位裁员、个人辞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其他原因等。选择其他原因的,应在《申请表》“其他说明”一栏中描述具体原因。 3、减少人员根据每月社保系统减员情况填写。 单位名称(盖章)与《申请表》名称一致。 4、《减少表》应通过系统打印,表上显示二维码。
1、法定代表人(签章),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核对一致。 2、单位(公章)与单位名称核对一致。
建议: 1、IE浏览器 2、信息录入出现白屏时等待系统运转,切勿反复点击。 3、系统无法打印时,下载PDF到本地打印。 4、系统处于频繁不稳定状态时,建议另选时间填报。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1、《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系统打印; 2、《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系统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4、《企业承诺书》,系统打印;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于去年申请过稳岗补贴的企业,如果涉及企业名称变更,或者企业法人变更的情况,需要提交有工商局档案管理中心盖章的《企业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受理企业申请稳定岗位补贴通知书 你单位提交的稳定岗位补贴申请材料已收悉,经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比 对,基础信息确认无误,确定受理。 特此通知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补正材料 情况一:(《减少表》人数一致,具体内容不一致)系统提示不一致人数,企业在系统上可查询不一致的人数,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首次申报的《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及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情况二:不一致人数与《减少表》人数相差的(内容一致,数量不一致),由企业按照《减少表》格式(自制)填写表格,并在表头标明“再次”,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