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機車駕駛人行為特性、 事故風險與管理對策之文獻探討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2006.8.25
大綱 一、緒論 二、我國機車數量與管理制度現況 三、國外機車駕照管理制度比較 四、機車駕駛人交通事故風險 五、機車駕駛人行為特性與其他管理議題 六、討論 七、結語
一、緒論 研究動機: 機車分類向上、向下擴張,潛在使用族群可能產生重大變化 青少年族群使用機車的高傷亡風險問題 超過250cc之大型重型機車領牌上路,因WTO入會承諾所衍生的路權問題。 不及50cc之小型輕型機車預計領牌上路,馬力低、行駛速限在30kph以下 青少年族群使用機車的高傷亡風險問題 「降低機車考照年齡」之議題重新被提起
研究目的 蒐集及比較國際上之機車駕照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管理議題,作為國內參考。 透過國內外制度比較與研究蒐集,探討國內機車駕照管理制度所存在之問題與對策建議。
一、緒論 研究內容 說明我國機車數量概況,及機車駕照管理制度現況與近期發展。 蒐集及比較不同國家之機車駕照管理制度。 蒐集及比較不同國家之機車駕駛人發生事故風險及事故嚴重度。 蒐集及探討機車駕駛人所可能衍生的行為特性。 探討國內機車駕照管理制度存在問題與改善對策建議。
二、我國機車數量與管理制度現況 與世界主要國家相較,我國機車持有率高居世界之冠
至2005年底,機車數量高達1,316萬輛 近年成長率隨機車母體的增加,成長率逐年遞減 南部及東部地區機車每千人持有率均超過650輛,明顯較北部及中部地區為高。
長期以來未重視機車駕駛人之教育、訓練與考照機制,使得機車駕駛人的路權觀念、安全知識相對較薄弱。 簡單的路考(採場內考照) 輕型機車僅需筆試 除大型重型機車(逾250cc)外,其他機車種類均無駕訓制度。 小型輕型機車分類、考照、行駛管理仍在研議中。
機車駕照管理制度近期發展 小型輕型機車預計開放上路 大型重型機車:2002年開放進口領照, WTO入會承諾路權管理,2005.1.1,開放試辦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快速道路,但行駛路權相關之法規條文並未修正。 小型輕型機車預計開放上路 業者建議最低考照年齡為16歲 讓以往無照駕駛之青少年,使用此慢速機車。
降低機車考照年齡之訴求 1990年代即有相關之訴求。 最近訴求基處:偏遠地區大眾運輸系統不便,部分未滿18歲青少年通學或通勤便利之需求,
三、國外機車駕照管理制度比較 紐西蘭、澳洲:機車分級駕照管理(Graduate Driver Licensing System, GDLS)制度 英國:實施GDLS部份概念 日本:提高自行考照困難度,縮短參加專業訓練制度者的取得駕照時間,相互搭配,增加參訓誘因。 歐盟:透過機車馬力輕型化來滿足低年齡族群之交通需求,自2003年10月開始調和機車駕照管理制度。
國外機車駕照管理制度:紐西蘭 學習駕駛階段:學習駕駛牌照(L plate) 年滿15歲,在路外(或場內)環境下,通過視力、道路法規知識、駕駛機車理論與機車操作技術等測試。 駕駛限制 最大的酒精濃度,由80mg/dl降為30mg/dl 宵禁:晚上22時~清晨5時 最大速限100km道路,時速不可超過70公里 不可於機車後座載人 需攜帶駕照 駕照必須持有一段時間才可升級,以及提供經過訓練即可減少駕照持有時間之誘因。
限制駕照階段 完整駕照階段 學習駕照持有6個月(但完成被認可單位訓練者,可減為3個月),再通過實際路考。 放寬70公里時速限制 乘客可被置於側車外 其餘同學習駕駛執照 完整駕照階段 未滿25歲,須持有限制駕照18個月(但完成被認可單位訓練課程者,可減為9個月)後 年滿25歲,須持有限制駕照時間可減少為6個月(但完成被認可單位訓練課程者只需3個月)。
國外機車駕照管理制度:英國 年滿16歲,完成強制基本訓練(Compulsory Basic Training, CBT) ,可以學習牌照騎乘50cc以下輕型機車,但有效期最多為2年。 必須再通過駕駛標準局之機車測驗,才能獲得完整機車駕照。 完整機車駕照 A1類輕型機車 A類標準機車
A1類輕型機車駕照 年滿17歲,通過CBT 可考領125 cc及輸出馬力11kW(14.6 bhp)以下機車。 受測者必須以75cc至125cc間之機車通過道路駕駛測驗。
A類標準機車駕照:年滿17歲,通過CBT,二階段GDLS 第一階段駕照:可騎馬力 ≤ 25kW(33 bhp),馬力/重量比 ≤ 0.16kW/kg。 須完成道路駕駛測驗 第二階段駕照:可騎各型式、馬力的機車 一般晉級程序:需先累積2年騎機車經驗,考照者須以超過120cc但不大於125cc之機車,有能力於100kph下完成道路駕駛測驗。 直接晉級程序:考照者已達21歲,可以馬力 > 35kW (46.6 bhp) ,參加一特別測驗
國外機車駕照管理制度:日本 雙軌制:自行報考、接受教育訓練。 自行報考者,因為考驗項目有其困難度,致考照及格率並不高。 在教育訓練部份,機車駕照可透過駕駛技能與學科教習的訓練並經結業檢定後,免除技能(甚至學科)測驗,以教育訓練取代測驗,而提高受訓者的考(獲)照率。
國外機車駕照管理制度:歐盟 較輕型的機車 車輛分類在歐洲國家有一致之定義 駕駛年齡、駕照考驗、行駛速率的規定則各國有所差異。
A1類輕型機車:法規調和方向 機車駕照制度之整體調和:(草案內容) 統一降低A1類機車考照年齡至16歲 持B類汽車駕照者在何種條件下允許騎乘A1類機車。 機車駕照制度之整體調和:(草案內容) 機車分類等級:依最高速限及馬力,分AM、A1、A2、A類 機車駕照規定
四、機車駕駛人交通事故風險 我國: 在相同年齡層下,女性事故發生率均高於男性。 年紀越輕相對事故風險越高;相同年齡層,女性相對事故風險則有高於男性的現象。 青少年機車交通事故死、傷率較有照者平均年齡層為高。 年滿18歲以上無照駕駛肇事的死亡率及受傷率,都高於持有合格駕照的駕駛人。
美國: 近年來無論有照或無照駕駛機車的死亡率均較早期為高,而受傷率則相對減少 2002年機車使用者的死亡率約為汽車使用者的27倍,受傷率則為6倍。 死亡事故中有24%的機車騎士持有失效的駕照,汽車則只有12%。
擁有輕型機車數量較高的歐洲國家:義大利、西班牙、德國及法國 義大利、西班牙、法國:以總輕型機車數衡量之死亡率相對較高 德國除外
五、機車駕駛人行為特性與其他管理議題 台北都會區機車騎士:在「違規駕駛行為」、「冒險駕駛行為」及「忽略車輛安全檢查行為」 年輕族群相對於年長者傾向:守法性較差、偏好冒險及不注意車輛安全,以20~30歲傾向最強 同一年齡:男性似乎較女性偏好違規、冒險駕駛,而女性則較男性對於車輛安全性較為忽視。
國際研究: 機車及駕駛人的明顯性較差 機車駕駛行為 感知明顯性:機車因體型較小 認知明顯性:西方國家機車數量少,故汽車駕駛人期望機車出現的頻率較低 機車駕駛行為 機車騎士相對汽車駕駛人選擇較快的速度、超車頻率較高以及行駛較小的車間距 美、澳、紐經驗:缺乏駕駛經驗對於機車涉入交通事故的影響,似比汽車來得更重要
機車改裝:歐盟經驗顯示,由於「輕型」及「小型輕型」機車最大行駛速率,可能衍生改裝問題 機車行駛路權 對於較大型的機車(如歐盟所定義之A類機車),國外多禁止在同一車道中與其他車輛併行或超車 英、法等地區,在風險較低時如塞車,允許有條件併行或超車。
六、討論 國內機車駕照管理制度問題 機車數量龐大與分類逐漸細分化,增加管理之困難度 機車駕照分級管理定位較缺乏明確邏輯性 筆試及路考測驗無法取代有效之教育訓練機制 缺乏降低高事故族群風險之機制
建議改善對策 深入研究評估新型分類機車之行駛安全性與管理課題 以整體性觀點重新定位機車駕照管理制度 機車駕照管理制度導入教育訓練機制 針對高事故風險機車駕駛人建立降低風險機制
七、結語 國外機車駕照分類多為3級至4級,搭配相關配套措施以降低事故風險,教育訓練機制相對國內受到重視。 國外機車占各車種比例較我國低,各國車輛組成、交通環境與社會文化存在差異性,機車問題未必與我國相同,複雜度亦未必高於我國。 國內必須積極透過研究與評估,建立符合自身情境的機車駕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