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102-1#3017金融市場 第二專題 金融機構及金融控股公司特論(初稿) 指導老師:張輝鑫 老師 組長:財三A 10016419 黃柏誌0987-312408 組員:財三A 10016416 陳明為0985-250381 財三A 10016418 潘香岑0955-389702 財三A 10016461 李凱翔0988-669535 財三A 10216304 劉佳祥0970-369138 財三A 10016409 林宜咨0977-477093 參考書籍: 金融機構管理 俞海琴 2007年12月 滄海書局 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 五版 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 周伯翰著 2011年03月 第二版 麗文文化事業 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金控公司與併購-金融改革與財經犯罪 主編 陳志龍教授 陳志龍出版 06年出版 1 2013/11/16
目錄 壹、金融機構概論 貳、金融機構經營管理 参、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 肆、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及金融控股公司法 伍、台灣金融控股公司經營模式 陸、金融改革 柒、金融控股公司現存問題與未來發展 2
壹、金融機構概論 一、何謂金融機構 二、金融機構的功能 三、金融機構類型 四、金融業服務的效率性 五、金融服務之舉例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3
一、何謂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業、證券公司業、保險公司業、信託投資公司業和基金管理公司業等。 4 參考資料來源http://doc.mbalib.com/view/3bb7c5b345fc4c68e4b6b4c8e8a897ed.html
二、金融機構的功能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多種金融功能: (一)、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 更容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 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 融機構類型。 (二)、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三)、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四)、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五)、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 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 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 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 5 參考資料來源:http://wiki.mbalib.com/zh-tw/%E9%87%91%E8%9E%8D%E6%9C%BA%E6%9E%84
三、金融業類型 金融業的類型可分為兩種 (一)直接金融: 盈餘單位與赤字單位透過金融廠商居中撮合,而直接互通資金有無,包括票劵金融業與證券業等。 (二)間接金融: 盈餘單位與赤字單位透過金融廠商本身的資金運用,而間接互通資金有無,包括銀行業、信託投資業與壽險業等。 6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機構管理 俞海琴 2007年12月 滄海書局 p20
四、金融服務業的效率性 金融服務業分為三種效率性: (一)配置效率: 金融業將資金移轉至具有最高報酬率的投資計劃,該項效率 需符合邊際成本等於邊際利益條件。 (二)成本效率: 金融業營運若能促使交易成本趨於最小,即是具有成本效率 或操作效率。交易成本包括經紀商或交易商從事證券交易支 付的手續費、證券業為赤字單位發行證券的承銷費,以及銀 行發行或維持 支票帳戶、放款商品所要求支付的費用。 (三)價格效率: 又稱訊息效率係指證券價格反映訊息變動的速度與精確性。 而且買賣雙方眾多時,證券價格將充分反映所有訊息;新訊 息也會立即 並精確地反映在證券價格變動上。 7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機構管理 俞海琴 2007年12月 滄海書局 p18
五、金融服務之舉例(1/2) (一)、外匯交易 銀行準備各國貨幣,供顧客買賣,提供商業、旅遊方便性,銀行則賺手續費。 (二)、票據貼現 由廠商將其營運上所獲得的票據,如:遠期匯票或本票賣給銀行以獲得現金的貸款模式,其利息是以貼現方式計算。也就是說廠商實際獲得的現金小於面額,其差額就是銀行賺取的利息。 (三)、價值物品之保管 銀行的保險箱提供各種黃金珠寶或有價物品,都可交由銀行代為保管,銀行因而賺取保管費用。 8 參考資料來源:現代金融市場 黃昱程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五版 p115
五、金融服務之舉例(2/2) (四)、儲蓄存款 銀行無論放款或投資都需要龐大資金,這些資金主要的 提供者為家庭儲蓄,因此銀行提供各種儲蓄存款供客戶 選擇,除了獲取利息外,客戶亦可獲得資金儲存與流動 性功能,對銀行來說,則透過較高的放款利率可賺取利差。 (五)、提供支票帳戶 支票帳戶又稱為需求帳戶或交易帳戶,當今支付系統網際 網路化,透過支票帳戶及所衍生之信用卡、轉帳卡、智慧 卡,顧客可獲得更安全、更迅速、更便利的交易服務。 (六)、提供信託服務 銀行提供信託服務,基本上是作為受託人依信託人的旨意,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其信託財產。 另外補充:第三方支付 9 參考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 五版 p115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一)銀行法 (二)證券交易法 (三)保險法 (四)投信投顧法 (五)信託法 (六)農業金融法 (七)農業法 (八)漁業法 10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一)銀行法 最近修正:民國 100年 11 月 09 日 章節共分為九章: 第 一 章 通則 第 二 章 銀行之設立、變更、停業、解散 第 三 章 商業銀行 第 四 章 儲蓄銀行 第 五 章 專業銀行 第 六 章 信託投資公司 第 七 章 外國銀行 第 八 章 罰則 第 九 章 附則 11 參考資料來源:農業金融局http://www.boaf.gov.tw/boafwww/index.jsp?a=lp&ctNode=283&CtUnit=26&BaseDSD=7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章節共分為八章: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二 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 第 四 章 證券商同業公會 (二)證券交易法 最近修正:民國 102年 06 月 05 日 章節共分為八章: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二 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 第 四 章 證券商同業公會 第 五 章 證券交易所 第 五 章 之一 外國公司 第 六 章 仲裁 第 七 章 罰則 第 八 章 附則 12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8%BE%B2%E6%A5%AD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章節共分為六章: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二 章 保險契約 第 三 章 財產保險 第 四 章 人身保險 (三)保險法 最近修正:民國 101年 06 月 06 日 章節共分為六章: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二 章 保險契約 第 三 章 財產保險 第 四 章 人身保險 第 五 章 保險業 第 五 節 罰則 第 六 章 附則 13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law.banking.gov.tw/Chi/FLAW/FLAWDAT0202.asp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四)投信投顧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第三章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四章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 最近修正: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 章節共分為八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第三章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四章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 第五章 自律機構 第六章 行政監督 第七章 罰則 第八章 附則 14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證卷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http://www.sitca.org.tw/ROC/Laws/LA1001.aspx?PGMID=LA01&PORDER=5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五)信託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信託財產 第三章 受益人 最近修正: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章節共分為九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信託財產 第三章 受益人 第四章 受託人 第五章 信託監察人 第六章 信託之監督 第七章 信託關係之消滅 第八章 公益信託 第九章 附則 15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opens.com.tw/bo02-1/e15.htm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六)農業金融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全國農業金庫 第三章 農、漁會信用部 第四章 罰則 第五章 附則 16 參考資料來源: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lis.ly.gov.tw/lgcgi/lglaw?@34:1804289383:f:NO%3DC701646*%20OR%20NO%3DC001646%20OR%20NO%3DC101646$$4$$$NO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七)農業法 最近修正:中華民國101 年 01 月 30 日 章節共分為十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任務 第三章 設立及合併 第四章 會員 第五章 職員 第六章 權責劃分 第七章 會議 第八章 經費 第九章 監督 第十章 附則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k1=%E6%BC%81%E6%9C%83%E6%B3%95&t=E1F1A1&TPage=1 17
六、金融機構相關法規 (八)漁業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任務 第三章 設立及合併 第四章 會員 第五章 職員 第六章 權責劃分 最近修正:中華民國101年11月28號 章節共分為十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任務 第三章 設立及合併 第四章 會員 第五章 職員 第六章 權責劃分 第七章 會議 第八章 經費 第九章 監督 第十章 附則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k1=%E6%BC%81%E6%9C%83%E6%B3%95&t=E1F1A1&TPage=1 18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 二、金融機構經營 三、金融機構經營風險 貳、金融機構經營管理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 二、金融機構經營 三、金融機構經營風險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1/7) 依資金來源與運用方式來分類,金融中介機構可分為: (一)存款中介機構 (二)契約中介機構 (三)投資中介機構 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 五版 p115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2/7) (一)存款中介機構 (depository intermediaries) 這類型的中介機構,係以發行各種存款憑證,向企業、個人及政府機構吸收存款,再以所吸收的存款,對資金不足者放款。 1.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s) 2.儲蓄互助會(credit Union Leagu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3.信用合作社 (credit unions) 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 五版 p115.116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3/7) (二)契約中介機構 (contractual intermediaries) 又稱為契約儲蓄機構(contractual savings institutions),這類型的中介機構已和客戶訂定的「契約」為基礎,向客戶吸收儲蓄,而客戶則是為了保障生命或財產損失。這類型中介機構最大的特色,在於按契約基礎「定期」獲取基金,由於資金來源能正確預測,未來所需支付的受益費也能合理地預估,所以它們的資金主要用於長期證券的投資上。 1.人壽保險公司(life insurance companies) 2.產物保險公司(fire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ies) 3.退休基金(pension and retirement funds) 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 五版 p117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4/7) (三)投資中介機構(investment intermediaries) 這類型的中介機構對社會大眾(投資人)發行證券,取得其投資資金,再將資金用於購買債票券、股票或從事放款。 1.融資公司(financial companies) 2.共同基金(mutual funds) 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 五版 p118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5/7) 依金融中介機構發行間接證券的「貨幣性」來分類,可分為: (一)存款貨幣機構 (二)非貨幣機構 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 五版 p115.116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6/7) (三)存款貨幣機構(Deposit Money Bank) 該項間接證券已是貨幣供給額的一部分 發行貨幣性間接證券的金融中介機構,即稱為 存款貨幣機構。 商業銀行 存款貨幣機構 專業銀行 工業 農業 輸出入及中小企業銀行 外商銀行 農會信用部 漁會信用部 信用合作社 基層金融機構 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13年8月出版 七版 p126
一、金融機構經營型態(7/7) (四)非貨幣機構(Nonmonetary Institutions) 該項間接證券未被定義成貨幣 發行非貨幣性間接證券的金融機構,即稱為非 貨幣機構。 中華郵政公司儲匯處 非存款貨幣機構 信託投資公司 保險公司 人壽保險公司 產物保險公司 資料來源:黃昱程 《現代金融市場》 華泰出版社 2013年8月出版 七版 p126
二、金融機構經營 銀行業資金來源與運用 銀行業的業務概念很單純的就是存款、放款、轉帳的機構,而資金來源大部分是吸收存款附的存款,進行各種資金運用以獲得利率的報酬,並提供金融服務。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55
二、金融機構經營 銀行資金的來源與資金運用之間的平衡,是透過編制和執行信貸收支計劃實現。在編制全國綜合信貸計畫時,銀行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可能出現三種對比狀況 (一)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雙方數額相等 (二)資金運用大於資金來源 (三)資金來源大於資金運用 後兩種狀況要採取相應政策和措施,促使資金運用保持平衡。上述信貸收支是否處於平衡狀態,只有在編制信貸收支計劃時才能如此判斷和分析。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57
二、金融機構經營 資金調度與流動性(1/2) 可以從以下五個方向來分析一間銀行資金流動性品質 (一)銀行資金來源組合 例如核心存款與其他存款業務的比較,或一般法人與專業金融法人投資的比較、過度集中,或是太失效率時,銀行便應該要盡量調整 (二)銀行資金來源的分散程度 即以地域或額度區分存款來源後所作之判斷,及銀行在各個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的重要性及影響力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59
二、金融機構經營 資金調度與流動性(2/2) (三)銀行的現金流量之穩定性 即淨存款流量,到期存款及融資的穩定性。 (四)銀行資產的流動性 包括將短期存款、短期證券、變現性高的長期證券及證券及資產予以抵押、出售、或證券化放款的能力,以及其他資產副流動性之管道 (五)銀行主管階層規劃資產流動時依據之管理哲學 許多時候我們常可以發現,因為決策人的人為因素,會使得資金的運用有了過於偏頗的情況,因此不可謂管理是不重要的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59
二、金融機構經營 證券商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絕大部分是對顧客提出一項金融商品,向顧客承諾或是以過去的報酬率做為誘因,來吸引顧客將資金投資在某公司的股票、期貨、債券與選擇權等等之金融商品。而除了以上所謂的經營性的資金來源之外,尚有與銀行的借款。此借款不同於銀行間的隔夜拆款,而是形同一般企業借款,形成該證券業者資本,在金控合併的時代中,若有母子公司關係存在時,與母公司間的借款以及自有資本也是其資金來源的一部分。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61
貳、金融機構經營管理 保險業資金來源 保險事業資金運用可分為兩種 保險業龐大資金及各種責任準備金,構成可運用資金。投資收入成為保險事業經營利益之主要來源。 保險事業資金運用可分為兩種 直接性:是指直接擁有生產財富之所有權,如建築大樓等不動產投資 間接性:是指證券投之持有,如公債、公司債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61
三、金融機構經營風險 (一)利率風險 (二)匯率風險 (三)市場風險 (四)信用風險 (五)流動性風險 (六)資產負債表外風險 (七)作業風險 (八)國家或主權風險
三、金融機構經營風險(1/3) 指因匯率變化,致使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或負債發生損失,涉及跨國間投資及營業活動的風險。 (一)利率風險: 泛指利率變動所可能所可能造成的不利情況。利率變動造成盈餘 或資本損失。 (二)匯率風險: 指因匯率變化,致使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或負債發生損失,涉及跨國間投資及營業活動的風險。 (三)市場風險: 因金融機構買賣資產(或負債),不是為了長期投資或避險,都有可能會遭受損失。而市場風險與利率、匯率及股價的變動有密切關聯。 資料來源:現代金融市場 五版 黃昱程著 華泰出版社 P144~P146
三、金融機構經營風險(2/3) 稱為違約風險或倒帳風險(default risk),指債務人無法履行契約約定造成風險。 (四)信用風險: 稱為違約風險或倒帳風險(default risk),指債務人無法履行契約約定造成風險。 (五)流動性風險: 因市場因素影響,參與者多為賣方或購買意願甚低,金融商品流動性不佳, 導致有價證券無法以合理價位出售的風險。 (六)資產負債表外風險: 金融機構從事資產負債表外的業務,特別是大型銀行或保 險公司的介入較多,因此就出現了資產負債表外風險。 資料來源:現代金融市場 五版 黃昱程著 華泰出版社 P144~P146
三、金融機構經營風險(3/3) 又稱操作風險,係指內部控制不當,資訊異常或管理疏失而造成的風險 (七)作業風險: 又稱操作風險,係指內部控制不當,資訊異常或管理疏失而造成的風險 (八)國家或主權風險: 金融機構對外國廠商或機構貸款因該國政府干預而造成損失。 資料來源:現代金融市場 五版 黃昱程著 華泰出版社 P144~P146
一、定義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 參、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 一、定義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 37
一、定義 金融控股公司係指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成立,而對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十條前段) 38 參考資料來源: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 周伯翰著 2011年03月 第二版 麗文文化事業 P.140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 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分為以下八項 : (一)發揮金融綜合經營效益: (二)強化專業分工及經營效率: (三)提升金融業之國際化及國際競爭力: (四)便於進行金融跨業合併: (五)提供經營利基及租稅優惠: (六)達成消費者一次購足之理想: (七)金融市場間之區隔日益消失: (八)促使金融資產併購模式改變: 39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1/5) (一)發揮金融綜合經營效益: 金融業務已朝多元化發展之際,藉由金融控股公司旗下之聯屬事業以共同行銷、資訊交互運用及設備共用等方式,組合多樣之金融商品,可有效降低營運成本,達成經濟規模之目標,並擴大金融範疇。 (二)強化專業分工及經營效率: 由於銀行、保險或證券部門之經營績效無法做一致性立足點之比較,金融控股公司之組織,除可將經營決策與業務執行予以分離,使經營決策者專注於整體經營策略之思考及擬定,至於經營各金融機構可依其特性以子公司分別獨立,已達專業分工之效能。 40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碩士論文 金融產業結構行為與經營績效之研究-以台灣金控銀行與非金控銀行為例 李澄耀 97年6月http://tw.search.yahoo.com/r/_ylt=A8tUwYiCXohShHQAMMZr1gt.;_ylu=X3oDMTE2dDM0Y3IzBHNlYwNzcgRwb3MDMQRjb2xvA3R3MQR2dGlkA1ZJUFRXNDZfNDcx/SIG=1463j7tjk/EXP=1384697602/**http%3a//ethesys.lib.mc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3fURN=etd-0618108-060656%26filename=etd-0618108-060656.pdf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2/5) (三)提升金融業之國際化及國際競爭力: (四)便於進行金融跨業合併: (三)提升金融業之國際化及國際競爭力: 開放金融控股公司成立能使我國金融機構與國外大型金融集團產生良性之互動競爭,並可降低國外籌資成本,提升國際信用評等。 (四)便於進行金融跨業合併: 銀行業務的綜合化及金融服務業的跨業經營已經成為國際趨勢,而「金融控股公司法」的通過,代表我國已融入這種銀行、證券商、票券商和期貨商,實施綜合跨業經營的潮流。 41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碩士論文 金融產業結構行為與經營績效之研究-以台灣金控銀行與非金控銀行為例 李澄耀 97年6月 http://tw.search.yahoo.com/r/_ylt=A8tUwYiCXohShHQAMMZr1gt.;_ylu=X3oDMTE2dDM0Y3IzBHNlYwNzcgRwb3MDMQRjb2xvA3R3MQR2dGlkA1ZJUFRXNDZfNDcx/SIG=1463j7tjk/EXP=1384697602/**http%3a//ethesys.lib.mc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3fURN=etd-0618108-060656%26filename=etd-0618108-060656.pdf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3/5) (五)提供經營利基及租稅優惠: (五)提供經營利基及租稅優惠: 基於「租稅中立性原則」及強化我國金融業國際競爭力,金融控股公司持有本國子公司股份,達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九十,得自其持有期間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滿十二個月之年度起,選擇以金融控股公司為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合併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六)達成消費者一次購足之理想: 由於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允許以設立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商等子公司型態,來經營各類金融業務,故使百貨公司式之金融機構得以形成,此有助達成讓客戶一次購足之理想。 42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碩士論文 金融產業結構行為與經營績效之研究-以台灣金控銀行與非金控銀行為例 李澄耀 97年6月 http://tw.search.yahoo.com/r/_ylt=A8tUwYiCXohShHQAMMZr1gt.;_ylu=X3oDMTE2dDM0Y3IzBHNlYwNzcgRwb3MDMQRjb2xvA3R3MQR2dGlkA1ZJUFRXNDZfNDcx/SIG=1463j7tjk/EXP=1384697602/**http%3a//ethesys.lib.mc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3fURN=etd-0618108-060656%26filename=etd-0618108-060656.pdf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4/5) 防火牆 (七)金融市場間之區隔日漸消失: (七)金融市場間之區隔日漸消失: 金融創新結果使各種金融商品之相互替代性提高,因此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商等子公司在傳統業務區及制度結構上之界限日趨模糊。又隨著資訊科技之發達,客戶取得資訊更為方便,促使金融交易成本大幅下降;加上能有效分散風險之信用工具近年來在國內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未來可能使各類金融市場間之區隔日漸消失。 防火牆 43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碩士論文 金融產業結構行為與經營績效之研究-以台灣金控銀行與非金控銀行為例 李澄耀 97年6月http://tw.search.yahoo.com/r/_ylt=A8tUwYiCXohShHQAMMZr1gt.;_ylu=X3oDMTE2dDM0Y3IzBHNlYwNzcgRwb3MDMQRjb2xvA3R3MQR2dGlkA1ZJUFRXNDZfNDcx/SIG=1463j7tjk/EXP=1384697602/**http%3a//ethesys.lib.mc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3fURN=etd-0618108-060656%26filename=etd-0618108-060656.pdf
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功能(5/5) (八)促使金融資產併購模式改變: (八)促使金融資產併購模式改變: 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以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商等子公司之型態存在,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控制性持股只持有依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或直接、間接選任或指派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過半數之董事;因此,金融資產併購模式改變,不必再全額併購任一子公司,只需持有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之控制性持股即可。 44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碩士論文 金融產業結構行為與經營績效之研究-以台灣金控銀行與非金控銀行為例 李澄耀 97年6月http://tw.search.yahoo.com/r/_ylt=A8tUwYiCXohShHQAMMZr1gt.;_ylu=X3oDMTE2dDM0Y3IzBHNlYwNzcgRwb3MDMQRjb2xvA3R3MQR2dGlkA1ZJUFRXNDZfNDcx/SIG=1463j7tjk/EXP=1384697602/**http%3a//ethesys.lib.mc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3fURN=etd-0618108-060656%26filename=etd-0618108-060656.pdf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 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性分為以下五種: (一)採取純粹控股形式 (二)金融公司非屬金融機構之本質 (三)以銀行證券保險為核心事業的金控架構 (四)金控公司必須以跨業為設立之必須條件 (五)金控公司具有多面向的角色 45 參考資料來源: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P.40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1/6) (一)採取純粹控股形式 金融控股公司可視其經營之業務內容,區分為營業型金融控股公司或是純粹控股公司,兩大類。 依據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第1項規定:「金融控股公司應確保其子公司業務之健全經營,其業務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限」。 因此我國制度上金融公司屬純粹控股公司,並非營業型控股公司。換言之,金融控股公司本身除持有並控制各子公司股份外,不得經營任何金融業務與任何金融服務業務。 46 參考資料來源: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P.40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2/6) (二)金融控股公司非屬金融機構之本質 依據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條有關金融機構的定義,可以明確知道金融控股公司並非所定義的金融機構。 根據前段純粹控股公司特性分析可知,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係採取純粹控股公司型態,金融控股公司並未經營任何實質之金融業務,因此在性質上比較類似投資公司,而與金融機構有明顯之不同,在金控法上也已明訂金融控股公司之業務,以投資金融相關事業與管理這些事業為限,因次我國金控公司不論在法條定義上或是本質上都不是金融機構。 47 參考資料來源: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P.41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3/6) (三)以銀行、證券、保險為核心事業的金控架構 依據金融控股法第4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我國金控公司的核心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三大行業,這些核心金融機構構築成金控公司整體架構,也是轉換設立金融機構的主體,因此稱之為金控公司的核心金融機構,包括: 1.銀行 2.保險公司 3.證券商 48 參考資料來源: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P.42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4/6) (四)金融控股公司必須以跨業為設立之必須條件 根據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之規定:「為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強化金融跨業經營之合併監理,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維護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 我國金控公司之設立除必須滿足控制性持股之要求外,更必須在子公司組合中,滿足金控法第1條所謂「跨業」之要求。因此金控公司之子公司必須橫跨核心金融子公司中的銀行、證券與保險任二種以上行業。除是法令要求外也是金融控股公司為整合經營而創設的最初目的 49 參考資料來源: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P.42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5/6) (五)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多面向的角色 1.狹義的金融控股公司觀點: (五)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多面向的角色 1.狹義的金融控股公司觀點: 由法律觀點,金融控股公司就是指對核心金融機構具控制性持股的母公司,因為在法律上,金融控股母公司與金融控股子公司間是屬於獨立的法人個體,因此狹義的金融控股公司定義指金融控股母公司。但僅採用法律定義來看金控公司,顯然無法獲得其整體經營的全貌,也不符合一般社會大眾對金控公司的看法或期待。 50 參考資料來源: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P.43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特性(6/6) (五)金控公司具有多面向的角色 2.廣義的金控公司觀點: 在法律上雖然金控母、子公司均為獨立法人但因為雙方具高度相關之控制性持股關係,就大部分金控公司之現況來看,金控母公司大都持有子公司100%股權,形成二者「形式獨立、實質一體」的經營特性。此一概念比較符合一般投資人或消費大眾的看法,因此評估整體績效時,不應只單單評估母公司之績效,更應考慮子公司的各項經營績效,並加以整合表達才屬完善。 51 參考資料來源: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經營績效評比 沉中華 彭金隆 陳葉寧著 2010年5月初版 前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P.44
肆、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及金融控股公司法 一、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成因 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 三、金融機構合併法 四、金融控股公司法 五、金融六法 六、金融控股公司法發展 52
一、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成因(1/3) 我國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是因為國內金融條件 及經濟環境快速變化,使金融體制的改革需求所致。 國內金融條件不足於國外相競爭之原因可分析如下: 有以下八種 (一)、金融機構規模小、家數多,導至各金融機構市場佔有率低,經營績效不佳、產品創新不足、同質性高,與 外國金融機構相較之下,不具競爭優勢。 (二)、跨業經營與異業結盟趨勢,排除法令障礙,鼓勵資本大型化,促使金融業合併整合。 53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13
一、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成因(2/3) (三)、加入WTO後,國外金融機構勢必進駐國內搶佔市場, 其具競爭上的優勢是國內金融業無法抗衡的。 其具競爭上的優勢是國內金融業無法抗衡的。 (四)、受到世界景氣循環之影響,金融業債權及資產品質遭 受衝擊。 (五)、股市、房地產不景氣,影響了金融機構獲利受到重創,較小的金融機構,難以生存。 54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13
一、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成因(3/3) (六)、資本大型化、產品多元化、業務全球化的國際趨勢衝擊國內金融業。 (七)、全球大型金融跨業、併購趨勢盛行,對國內金融業造成影響。 (八)、資訊科技快速發展,資訊科技運用成熟適當運用能使大型金融機構產生理想效果。 55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14
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1/2) 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法源依據:2001年6月立法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與美日等之配套立法不同,排除許多現行有效之相關法令 56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22
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2/2) 上市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上市、櫃掛牌交易與子公司下市、櫃同日。 金融控股公司是否可投資非金融業:金融控股公司對其他事業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已發行總數或實收資本總額5%,投資總額不得超過金融控股公司實收資本額15%,且不得參予其他事業之經營 57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23
三、金融機構合併法 金融機構合併法 為規範金融機構合併,擴大金融機構經濟規模、經濟範疇與提升經營效率,維護適當的競爭環境,民國89年12月13日頒布金融機構合併法,適用對象有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及信託業 58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09
三、金融機構合併法 金融機構合併法的特色為下列三點 (一)提供租稅優惠誘因 (二)合併中有一方必須被消滅 (三)資產管理公司 金融機構合併法的特色為下列三點 (一)提供租稅優惠誘因 (二)合併中有一方必須被消滅 (三)資產管理公司 59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09
三、金融機構合併法(1/3) (一)提供租稅優惠誘因 為使金融經構更加踴躍參與合併,政府提出了幾項租稅優惠,例如因合併法之印花稅及契稅一律免徵收,且原供被消滅機構使用之土地也可有條件免除土地增值稅 60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09
三、金融機構合併法(2/3) (二)合併中有一方必須被消滅 依據合併法第5條,各金融機構在合併之後僅餘一方為存續機構,另一方必須被消滅,且規定不得兼營者,不得合併 61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09
三、金融機構合併法(3/3) (三)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 以收購金融機構不良債權為目的之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此種公司即為協助銀行處理壞帳,進而減低銀行逾放比 62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09
四、金融控股公司法 公布時間:民國 90 年 07 月 09 日 最近修正: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 章節共分為六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轉換及分割 第三章 業務及財務 第四章 監督 第五章 罰則 第六章 附則 63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112
四、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 1 條:為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強化金融跨業經營之合併監理,促進金融 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管理及監督,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 他法律之規定。 非屬公司組織之銀行,依本法規定辦理轉換或分割時,準用公司法股份有 限公司之相關規定。 第 10 條:金融控股公司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除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外,其 股票應公開發行。 64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112
五、金融六法(1/2) 金融控股公司法 票券金融管理法 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90.6.27 90.11.1 90.7.9 新訂法案 通過日期 90.6.27 實施日期 90.11.1 90.7.9 為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強化金融跨業經營之合併監理,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 為強化票券商之監督及管理,配合國家金融政策,促進貨幣市場之健全發展,並保障市場交易人權益 為處理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以穩定金融信用秩序,改善金融體質,健全金融環境 法案名稱 立法目的或修法目的 65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16
五、金融六法(2/2) 保險法 存款保險條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90.6.26 90.6.27 90.7.9 修正法案 通過日期 90.6.26 90.6.27 實施日期 90.7.9 放寬資金運用範圍,提升保險業經營績效,強化保險業市場紀律,產壽險得兼營 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的配套法案 法案名稱 立法目的或修法目的 66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16
六、金融控股公司法發展(1/2) 我國金融業未來朝向股權集中化、組織大型化、 經營多角化發展 金融控股公司法研擬重點包括: (一)透過金融控股公司聯屬經營銀行、證券及保險業務,擴大經營 (二)當排除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稅法等規定,以提供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之優惠租稅環境,並促進金融專業分工,加速組織整併 67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31
六、金融控股公司法發展(2/2) (三)明定金融控股公司成立之適格性審核標準,以確保金融控股公司之健全經營。 (四)規範金融控股公司與聯屬事業間人員、資訊及資金的不當流用,以建立防火牆機制,有效保障客戶權益及公平交易。 (五)強化金融合併監理,以有效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聯屬之子公司。 68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與實務 石人仁 著 石人仁出版 2006初版 p.31
伍、 台灣金融控股公司經營模式 69
伍、台灣金融控股公司經營模式 一、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策略 二、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合併 三、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跨業經營 70
一、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策略(2/2) (一)、整合集團資源、發揮經營綜效 (二)、專業經營管理、強化競爭實力 (三)、妥適資本配置、發揮資金綜效 (四)、加速國際佈局、擴展國際金融 (五)、提升公司治理、促進健全經營 (六)、善盡企業責任、提升集團形象 71
一、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策略 (1/2) (一)、整合集團資源、發揮經營綜效 (二)、專業經營管理、強化競爭實力 運用金控平台競爭優勢,聚焦於銀行、壽險及證券等三大核心業務領域,藉由服務資源與資本整合,擴大經濟規模與範疇,創造交叉銷售綜效。 (二)、專業經營管理、強化競爭實力 透過專業化經營管理,落實事業願景與經營政策,專注具有利基及發展潛力之業務,並積極發展集團整合性商品連結服務,提升整體經營效能。 (三)、妥適資本配置、發揮資金綜效 統一調控集團資源,促進旗下子公司資本規模最適化,運用集團資本優勢,擴大聯屬事業範疇,創造資金運用綜效。 72 參考資料來源:臺灣金控 http://www.twfhc.com.tw/120/Pages/AboutTWFHC/Business_Strategy.aspx
一、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策略 (2/2) (四)、加速國際佈局、擴展國際金融 (五)、提升公司治理、促進健全經營 積極整合集團海內外資源,強化全球設點佈局,透過與國際金融集團建立策略合作夥伴關係,汲取先進之管理技術、產品開發、通路行銷、人才培訓、風管制度及IT建置等技巧,提升金控競爭力,逐步建立區域性領導品牌地位。 (五)、提升公司治理、促進健全經營 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稽核、遵守法令及風險管理機制,建構優質公司治理文化環境,強化資訊揭露、引進公司治理評量機制,提升公司治理之水平。 (六)、善盡企業責任、提升集團形象 積極配合政府執行各項政策性任務,透過公務行銷投入社會公益及環保活動,提升國營企業優良形象,樹立國家領導金控之典範。 73 參考資料來源:臺灣金控 http://www.twfhc.com.tw/120/Pages/AboutTWFHC/Business_Strategy.aspx
二、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合併 (一)、水平合併(Horizontal Merger) (二)、垂直合併(Vertical Merger) (三)、同源式合併(Congeneric Merger) (四)、複合式合併(Conglomerate Merger) 74
二、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合併1/2 指同產業中兩家從事相同業務公司的合併。 (一)、水平式合併(Horizontal Merger) (二)、垂直式合併(Vertical Merger) 1.向前整合(Forward Integration)下游購併上游;下游的公司可因而掌握上游的原料,獲得穩定而便宜的供貨來源。 2.向後整合(Backward Integration)上游購併下游;上游公司的產品可因此而取得固定的銷售管道,降低行銷風險。 75 參考資料來源:企業併購 bm.nsysu.edu.tw/tutorial/iylu/94om_report/c/t8.ppt
二、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合併2/2 (三)、同源式合併(Congeneric Merger) 指同一產業中,兩家業務性質不大一樣,且沒有業務往來的公司之結合。有時企業為追求在某個領域的全面領導地位,可能會利用購併的方式來達到目標。 (四)、複合式合併(Conglomerate Merger) 指企業以合併的方式進入一個新行業,而此新行業中所經營的產品或勞務與企業原有之技術、行銷潛力完全無關者。 76 參考資料來源:企業併購 bm.nsysu.edu.tw/tutorial/iylu/94om_report/c/t8.ppt
三、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跨業經營 (一)策略聯盟 (二)垂直跨業模式-轉投資子公司 (三)綜合銀行 77
三、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跨業經營 透過有形或無形的合作契約進行跨業合作。 策略聯盟方式是台灣金融市場上,是做普遍的一種跨業經營模式。 (一)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s) 指任何一個機構或組織,透過合資(Joint Venture)或合作(Cooperation)之方式,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組織共同運作之模式。 透過有形或無形的合作契約進行跨業合作。 策略聯盟方式是台灣金融市場上,是做普遍的一種跨業經營模式。 大部分只行銷通路(Distribution)的合作。 僅以合作銷售彼此產品的層次,而不到實際承作業務的地步。 78 參考資料來源: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金融控股公司 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彭金隆 著
三、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跨業經營 (二)垂直跨業模式-轉投資子公司 金融機構透過自有資金轉投資其他金融機構成為他的子公司的作法,稱為垂直式跨業經營模式。 79 參考資料來源: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金融控股公司 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彭金隆 著
三、台灣金融控股公司之跨業經營 1.完全整合式綜合銀行制度 2.德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3.英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4.美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三)綜合銀行 指將各種金融服務整合在單一金融機構,並且採用部門化跨業經營的方式,可分為: 1.完全整合式綜合銀行制度 2.德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3.英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4.美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80 參考資料來源: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金融控股公司 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彭金隆 著
(三)綜合銀行1/4 1.完全整合式綜合銀行制度 81 參考資料來源: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金融控股公司 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彭金隆 著
(三)綜合銀行2/4 2.德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82 參考資料來源: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金融控股公司 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彭金隆 著
(三)綜合銀行3/4 3.英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83 參考資料來源: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金融控股公司 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彭金隆 著
(三)綜合銀行4/4 4.美國式綜合銀行制度 84 參考資料來源: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金融控股公司 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彭金隆 著
陸、金融改革 85
金融改革 第一次金融改革背景 我國政府在1990年開放國內民營設立之後 ,使得國內競爭激烈。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使得發生財務危機,影響放款回收,呆帳比率過高,銀行甚至發生倒閉。2002年加入WTO後,持續開放金融市場,使本國銀行面臨強大的國際金融機構競爭,加速本國金融機構競爭力,因應國際潮流及提昇我國競爭力,政府致力於各項金融改革外,行政院也擬定金融革計畫,政府於2002年推出第一次金融改革。 86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 碩士論文 第一次金融改革對銀行技術的引響分析 李美芳 著 getfile%3fURN=etd-0730109-180344%26filename=etd-0730109-180344.pdf
金融改革 第一次金融改革(1/2) 2002年6月17日成立金融改革小組,提出23項金改議題及63項具體改革建議,而目標分為短、中、長期,短期為1年內需達到包含35項具體改革建議,而中期為1~3年達成,有23項具體改革,長期3年以上完成,有5項具體改革建議。 87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 碩士論文 第一次金融改革對銀行技術的引響分析 李美芳 著 getfile%3fURN=etd-0730109-180344%26filename=etd-0730109-180344.pdf
金融改革 第一次金融改革內容(2/2) 目前認為最有成效的主要內容為二五八改革方案,政府要求金融機構在二年內逾放比率降到5%以下,資本適足率提高到8%以上。主要要求各金融機構改善授信業務的品質及風險,持續積極打銷呆帳和提高資本適足率,同時減緩逾期放款的增加,使本國銀行逾放比率也得下降。 參考資料來源:銘傳大學 碩士論文 第一次金融改革對銀行技術的引響分析 李美芳 著 getfile%3fURN=etd-0730109-180344%26filename=etd-0730109-180344.pdf 88
金融改革 89 參考資料來源:金管會 銀行局http://www.banking.gov.tw/ch/
金融改革 63項具體改革建議之執行成果彙總表 90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91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短程措施 (銀行工作小組) (一)修正「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擴大金融重建基金 規模與用途 (二)採行有效措施,加速降低銀行逾期放款比率 (三)修正「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有關銀行業逾期放款之定義、銀行業授信資產之分類,及依分類規定 提列備抵呆帳之標準 (四)改進擔保品拍賣制度及公司重整、破產機制 (五)有關加強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貸款細項部分 (六)儘速完成資產證券化相關法規之訂定 (七)金融機構整併 (八)建立金融控股公司之金融子公司與非金融控股公司之金融機構間之公 平競爭環境 (九)儘速完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之立法 92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中長程措施 (銀行工作小組) (一)運用金融重建基金收購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 (二)對於金融檢查調整後淨值為正,惟資本不足,無力增資,但有經營 價值之金融機構,得由金融重建基金以特別股參與增資 (三)對於金融檢查調整後淨值為負之金融機構,加速處理使其退出市場, 其資產負債缺口由金融重建基金彌平 (四)如期結束重建基金全額保障制度,貫徹存款保險限額保障機制 (五)擴大存款保險差別費率級距及於適當時機提高保費,並訂定我國存款 保險賠款準備金之最低目標值,以累積存款保險基金 (六)加速公營銀行民營化,及加速出售已民營化銀行之公股股權 (七)鼓勵銀行金融創新並簡化申請作業 (八)研議訂定「金融服務業法」之可行性 (九)強化銀行資本適足率不足之糾正措施 (十)配合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修訂「 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93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短程措施 (保險工作小組) (一)修訂保險商品審查制度並建立產品創新激勵機制以落實快速簡便及 創新。 (二)開放保險業投資受益證券及公開發行公司採私募發行之股票 (三)放寬保險業資金運用並修訂相關法規 (四)放寬兩岸保險業務進一步往來交流 (五)解決簡易型保險商品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法律問題 (六)建立務實可行之風險資本額制度、訂定監理行動指標及相關配套措 施並定期檢討推動 (七)落實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制度,積極培訓精算人員 (八)儘速解決特別準備金相關問題 (九)研議解決各種保險行銷通路寡占問題 (十)研訂擴大再保承保能量、加強再保市場監理之有效措施 (十一)訂定協助壽險業者面對低利率環境之措施 94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中長程措施 (保險工作小組) (一)協調行政院勞委會解決保險業務員適用勞基法相關問題,並將保險 業納入承做退休金業務之金融機構 (二)推動研訂保險業財務會計準則 (三)積極建立專責之費率釐算機構 (四)修訂保險法規放寬準備金規範 (五)建立問題保險公司之分級處理機制 (六)研究安定基金可能不足之解決機制 95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短程措施 (資本市場工作小組) (一)建置符合國際潮流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 (二)貫徹企業資訊公開制度,提昇資訊透明度 (三)增加市場商品種類,增進市場效率 (四)成立投資人專責保護機構並積極推動團體仲裁及訴訟制度 (五)規劃建置集中結算、保管機制 (六)建立有價證券借券中心 (七)研議提昇債券市場價格功能之交易制度及開發新商品 (八)規劃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設立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 (九)研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十)加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管理與擴大業務範圍 (十一)建置利率期貨市場 (十二)提高法人參與期貨市場比重 (十三)加強證券暨期貨市場領導及專業人才之培育 (十四)建立跨國之交易連線模式機制 (十五)放寬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之資格條件暨研議是否全面取消外國專業投資機構 制度 96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中長程措施 (資本市場工作小組) (一)研議證券暨期貨市場資源有效整合具體規劃方案 (二)建立有價證券市場借券中心 (三)規劃跨國連線交易制度,並評估連線對象 97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短程措施 (基礎金融市場工作小組) (一)運用金融重建基金迅速處理已無支付能力或財務狀況顯 著惡化之基層金融機構:「農業金融法」立法通過前, 對經營不善農漁會信用部之處理原則 (二)建立輔導基層金融機構加速清理逾期放款機制檢討備抵呆 帳提列規定具體措施 (三)加速基層金融機構淨值累積,以強化經營體質 (四)改進基層金融機構輔導措施,提昇經營效率 (五)充實農業發展基金,協助農、漁會事業發展,加強對農 、漁民金融服務 (六)推動「農業金融法」完成立法 98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中長程措施 (基礎金融工作小組) (一)積極推動及輔導信用合作社合併、改制為銀行 (二)研議信用合作社股金股本化並依貢獻度酌予提高表決權 99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短程措施 (金融罪犯查緝工作小組) (一)修法提高金融犯罪罰責並規範最終受益人不法利得應 予追索並科以刑責 (二)強化自律組織與金融機構之自律機制 (三)加強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不法交易之查核及查緝人員 專業訓練 (四)成立金融犯罪查緝專案小組、加強國際司法互助與專 家協助,並採取有效保全措施及速偵速結 (五)加強防制網路金融犯罪及金融犯罪案件之通報聯繫與 查緝,並建立金融犯罪案件連線查詢系統 (六)設立專庭審理重大金融犯罪加速案件之審理 100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其他相關改革:中長程措施 (金融罪犯查緝工作小組) (一)修法規範重大金融弊案爆發前在一定條件下之財產移 轉行為無效或得撤銷 101 參考資料: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改革 第二次金融改革內容及其目標(1/2) (一)2005年底促成三家金融機構市占率10%以上 二次金改的目的:第二次金改的目標,是建構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環境與法制“推動台灣成為區域金融中心,提出了以下目標: (一)2005年底促成三家金融機構市占率10%以上 (二)2005年底前公股金融機構數目至少減為六家 (三)2006年底前國內14家金控公司數必須減為7間 (四)2006年底前至少促成一家金融機構由外資經營或是 在國外上市 參考資料:金控公司與併購-金融改革與財經犯罪 主編 陳志龍教授 陳志龍出版 06年出版 p.311 102
金融改革 第二次金融改革內容及其目標(2/2) 六大預期成效 (一)金融服務業值占GDP比重由11.5%提高至13% (二)金融領域中,又1~3家成為區域具代表性之金融機構 (三)外資持有股票占總市值比重由18.8%桃高至25% (四)國際企業及機構來台籌資金額倍增 (五)資產證券化發行量成長4倍 (六)整體金融機構資產總額成長30%以上 103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管理 沈大白 彭敏瑜 著 新陸書局出版 2009年初版 p.220
柒、金融控股公司現存問題與未來發展 一、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現狀 二、金融控股公司現存問題 三、金融控股公司未來發展
一、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現狀 台灣金控公司及其分類 (2013年4月底) 以「銀行」業務 為主的金控 以「保險」業務 以「證券」業務 開發金控 富邦金控 國票金控 中信金控 國泰金控 日盛金控 台新金控 新光金控 玉山金控 永豐金控 華南金控 第一金控 兆豐金控 元大金控 台灣金控 合庫金控 參考資料來源:現代金融市場 七版 華泰文化 黃昱程著 P.104
一、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現狀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情形表 金控公司名稱 核准設立 日期 開業 日期 集團資產 (基準日102.09.30;單位10億元) 集團淨值 (基準日102.0.9.30;單位10億元) 子公司 (基準日102.10.31)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 90/11/28 90/12/19 2,149.6 132.4 華南商業銀行、華南產物保險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公司、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華南金創業投資公司、華南金管理顧問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公司 富邦金融控股公司 4,418 302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富邦人壽保險公司、富邦綜合證券公司、富邦金控創業投資公司、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富邦行銷公司、富邦資產管理公司、運彩科技公司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 90/12/28 642.34 164.44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凱基證券公司 國泰金融控股公司 90/12/31 5,901.7 257.8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國泰世紀產物保險公司、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國泰綜合證券公司、國泰創業投資公司、國泰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330&parentpath=0,8
一、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現狀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情形表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 90/11/28 91/5/17 2,337.42 187.44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國信託保險經紀人公司、中國信託綜合證券公司、中國信託創業投資公司、中國信託資產管理公司、中信保全公司、台灣彩券公司、中國信託人壽保險公司、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 91/5/9 1,428.22 105.34 永豐商業銀行、永豐金證券公司、永豐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永豐創業投資公司、永豐客服科技公司、永豐金租賃公司 玉山金融控股公司 90/12/31 91/1/28 1331.93 80.81 玉山商業銀行、玉山保險經紀人公司、玉山綜合證券公司、玉山創業投資公司 元大金融控股公司 91/2/4 860.24 159.30 元大商業銀行、元大寶來證券公司、元大證金公司、元大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元大寶來期貨公司、元大創業投資公司、元大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元大寶來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330&parentpath=0,8
一、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現狀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情形表 台新金融控股公司 90/12/31 91/2/18 2,835.1 194.2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新綜合證券公司、台新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台新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台新創業投資公司、台新資產管理公司、台新行銷顧問公司、台新金保險經紀人公司、彰化商業銀行(台新金控持股22.55﹪,但因過半數之董事由台新金融控股公司選任,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條規定為台新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新光金融控股公司 91/2/19 2,464.71 111.74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臺灣新光保險經紀人公司、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新光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元富證券公司、新壽綜合證券公司、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公司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 91/2/4 2,822.30 215.80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兆豐人身保險代理人公司、兆豐產物保險公司、兆豐證券公司、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兆豐票券金融公司、兆豐創業投資公司、兆豐資產管理公司 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92/1/2 2,208.62 138.49 第一商業銀行、第一財產保險代理人公司、第一金人壽保險公司、第一金證券公司、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第一創業投資公司、第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第一金融管理顧問公司 日盛金融控股公司 91/2/5 241.1 33.1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日盛國際產物保險代理人公司、日盛證券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330&parentpath=0,8
一、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現狀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情形表 國票金融控股公司 91/2/8 91/3/26 210.64 31.55 國票綜合證券公司、國際票券金融公司、國票創業投資公司 臺灣金融控股公司 96/12/6 97/1/1 4,651.72 247.94 臺灣銀行、臺銀人壽保險公司、臺銀綜合證券公司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100/9/22 100/12/1 3,014.63 148.37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金庫票券金融公司、合作金庫證券公司、合作金庫資產管理公司、合庫巴黎證券投資公司、合作金庫人壽保險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330&parentpath=0,8
二、金融控股公司現存問題 現存問題分為以下四點 (一)整合成本高 (二)監理成本增加 (三)發生壟斷行為 (四)客戶資訊不當流弊 參考資料來源: 《 台灣金融控股公司經營現況、問題與發展策略之研究》 作者: 王重隆
二、金融控股公司現存問題 (一)整合成本高 (二)監理成本增加 成立金控公司以進行跨業經營,因需分別成立不同的獨立子公司,所需經費成本較綜合銀行或轉投資子公司方式高。 (二)監理成本增加 金控公司旗下非銀行業務子公司,由於政府主管機關往往與金融機構主管不同,造成監理事權不一致。 111
二、金融控股公司現存問題 (三)發生壟斷行為 金控公司不斷成立或購併子公司,可能造成經濟勢力集中,進而挾其所控制的經濟資源壟斷市場、操縱政治狀態。 (四)客戶資訊不當流弊 子公司之間的關係密切,若對客戶資訊、資金無適當規範,則易發生利害衝突或其他損及客戶權益之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 《 台灣金融控股公司經營現況、問題與發展策略之研究》 作者: 王重隆
三、金融控股公司未來發展 分為以下四點 (一)故較小型的金控,其營運將馬上面臨挑戰,其 生存空間將越來越小,若無法即時轉型為較大 型金控,金融控股公司的規模經濟難以發揮綜 效,最後還是會被購併。 (二)故金融機構朝向大型化發展,已是必然趨勢。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作者彭金龍 網址:fin.nuk.edu.tw/~chen/NUK_Courses/Fall2005
三、金融控股公司未來發展 (三)目前規模較小的金控公司,應會再繼續與其他 金融機構合併,或是直接與其他的金控公司合 併,不只利於持續推動金融改革,打掉金融業 清理逾期放款,還可以提高競爭力。 (四)國內金控的家數最後會維持多少,雖然市場會 做最後的決定,但一般均認為最後將只有3-4家。 參考資料來源:金融控股公司法制監理與經營策略 作者彭金龍 網址:fin.nuk.edu.tw/~chen/NUK_Courses/Fall2005
貢獻圖
THE END 感謝主持人老師 同學聆聽與指教
附錄 117
專有名詞 金融法第4條不分條文如下:本詞用法,定義如下: (1)控制性持股:指持有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以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或直接、間接選任或指派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過半數之董事。 (2)金融控股公司:只對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並依本法設立之公司。 (3)指下列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商 ①銀行:指銀行法所稱之銀行與票券金融公司及其經主管機關指定 之機構。 ②保險公司:指依保險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設立之保險業。 ③證券商:指綜合經營證券承銷、自營及經紀業務之證券商,與經 營證券金融業務之證券金融公司。 118
專有名詞 金融控股公司第十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除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外,其股票應公開發行。 119
專有名詞 租稅中立性原則-經濟效率 在無外部性及完全競爭市場的前提下,經濟效率原則是指要求租稅的課徵應以不干擾市場經濟的最適資源配置,避免發生政府所收到租稅的貨幣「價值」遠低於人民因繳納出稅所產生不快樂感覺的貨幣「價值」,而發生「損失」。 此一損失在財政學上稱為租稅的無謂損失或超額負擔。 任一租稅的課徵,或發生此種損失,則該租稅不具租稅中立性;反之,具有租稅中立性。然而在租稅中立性不易達成的實際狀況下,如何在既定的租稅收入之下,尋求最低超額負擔的最適租稅制度,乃成為租稅經濟效率代言人。 120 返回
專有名詞 中華郵政公司儲匯處 主要辦理郵政儲金與匯兌業務,其主要資金來源為劃撥存款、存簿存款及定期存款等郵政儲金,主要資金用途為轉存中央銀行、轉存其他金融機構與有價證券投資。依規定,郵匯局不得從事一般放款,僅能對保險客戶辦理部分放款業務。2003年1月1日,郵政總局改制為「公司」,名為中華郵政公司,原來的郵匯局則改為「儲匯處」。 1. 利息免稅、利率優厚。 2. 機構普遍、營業時間長。 3. 全國通儲、存提方便。 4. 個人戶可申領金融卡,可在自動櫃員機提款、轉帳。 5. 可辦理本人帳戶無摺存款。 6. 可在窗口辦理存簿帳戶存款轉存他人存簿帳戶。 7. 可辦理代繳公用事業費及稅款。 8. 可辦理入戶匯款。 9. 可受理機關團體員工之薪資存款。 10. 可辦理存簿帳戶與劃撥帳戶間【含轉本人及他人帳戶】之電話語音轉帳。 返回 121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http://www.post.gov.tw/post/index.jsp
儲蓄互助會(credit Union Leagu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專有名詞 儲蓄互助會(credit Union Leagu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儲蓄互助社鼓勵社員勵行節約,將所節省下來的錢作計畫性的儲蓄,並將其所吸收的零細資金匯集作有效運用,以短中期貸款及分期償還方式貸放給需要資金的社員,因此對平民金融的貢獻相當宏大。在一般的金融體系下,薪資所得者、勞動者與農漁民等中小階層經濟弱者,極難獲得金融機構的眷顧,而儲蓄互助社則以信用互助貸款方式,對無法提供擔保品以獲取銀行貸款的低收入經濟弱者,使其得以享受資金融通的方便及照顧,更使其免受高利貸的剝削,降低或消除對地下金融的倚賴,而依照其收入能力按月或按期償還貸款,一方面直接減輕其利息負擔,另方面則鼓勵其遵守合約,發揮其互助及守約精神。因此分期償還及短中期互助貸款為表裡一體、相互為用,適合於經濟能力較薄弱之低收入者,正符合照顧平民大眾之運動宗旨。 返回 中華民國儲蓄互住協會http://www.culroc.org.tw/movement/movement_icu.html
專有名詞 何謂聯屬公司: 聯屬公司指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之統稱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合併財務報表」第3段第5款) 123 返回
專有名詞 金融改革專案小組:行政院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核定由各相關業務主管機關首長、十位學者專家等,共二十一位委員組成「行政院金融改革專案小組」,並於同年七月五日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再於九月十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就專案小組下設之「銀行」、「保險」、「資本市場」、「基層金融」、「金融犯罪查緝」等五個工作小組研擬之各項改革議題及具體改革建議進行討論。 返回 124
專有名詞 資產管理公司:是一種負有專門任務的有限責 任公司,具有下列特殊功能: 1.收購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2.融通並處理問題放款與不良資產 3.透過重整及重建對問題放款作專業處理 4.貸款抵押品之管理 5.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效處理不良資產,以獲得最大回收價值 125 返回
專有名詞 逾放比率 逾期放款總額占放款總額之比率。 126 返回
專有名詞 資本適足率:指合格自有資本除以風險性資產總額之比率 合格自有資本:指第一類資本、合格第二類資本及合格且使用第三類資本之合計數額。 第一類資本之範圍為普通股、永續非累積特別股、預收股本、資本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累積盈虧 合格第二類資本:指可支應信用風險、作業風險及市場風險之第二類資本。 合格且使用第三類資本:指實際用以支應市場風險之合格第三類資本。 風險性資產總額:指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加計作業風險及市場風險應計提之資本乘以十二點五之合計數。但已自合格自有資本中減除者,不再計入風險性資產總額。 127 返回
專有名詞 防火牆(fire wall): 在1929年美國遭遇嚴重的經濟大蕭條,遂於1933年頒布葛拉斯-史迪格法(Class-Steagall Act),嚴格區隔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業務壁壘,即商業銀行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投資銀行不得從事商業銀行,以建立兩者之防火牆(fire wall),避免風險蔓延即可能引起的利益衝突。該法案用意主要有三: 1.限制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降低經營風險; 2.防止商業銀行從事授信與投資業務所可能發生之利益衝突; 3.健全銀行的經營體質。 返回 128
專有名詞 第三方支付:是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的交易支持平臺的網路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 模式中,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並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貨;買方收到貨物,並檢驗商品進行確認後,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上。第三方支付作為目前主要的網路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最重要的是起到了在網上商家和銀行之間建立起連接,實現第三方監管和技術保障的作用。 返回
信用合作社 全體信用合作社現況: 1.社數及分支機構: 24社,總分支機構計280單位。 2.社員人數及社股金額: 社員人數共計74萬4千餘人。 準社員人數約6千餘人。 股金總額共計145億5千萬元。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http://www.nfcc.org.tw/sites_source.htm
印花稅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課徵範圍 (第三章) 稅率或稅額 (第四章) 納稅方法 (第五章) 印花稅檢查 (第六章) 罰則 (第七章) 附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Para.aspx?PCode=G0340091
超連結打包區 http://doc.mbalib.com/view/3bb7c5b345fc4c68e4b6b4c8e8a897ed.html http://wiki.mbalib.com/zh-tw/%E9%87%91%E8%9E%8D%E6%9C%BA%E6%9E%84 農業金融局http://www.boaf.gov.tw/boafwww/index.jsp?a=lp&ctNode=283&CtUnit=26&BaseDSD=7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8%BE%B2%E6%A5%AD 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lis.ly.gov.tw/lgcgi/lglaw?@34:1804289383:f:NO%3DC701646*%20OR%20NO%3DC001646%20OR%20NO%3DC101646$$4$$$NO 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碩士論文 金融產業結構行為與經營績效之研究-以台灣金控銀行與非金控銀行為例 李澄耀 97年6月 http://tw.search.yahoo.com/r/_ylt=A8tUwYiCXohShHQAMMZr1gt.;_ylu=X3oDMTE2dDM0Y3IzBHNlYwNzcgRwb3MDMQRjb2xvA3R3MQR2dGlkA1ZJUFRXNDZfNDcx/SIG=1463j7tjk/EXP=1384697602/**http%3a//ethesys.lib.mc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3fURN=etd-0618108-060656%26filename=etd-0618108-060656.pdf
超連結打包區 金管會 銀行局http://www.banking.gov.tw/ch/ 金管會 銀行局http://www.banking.gov.tw/ch/ 金管會 http://law.fsc.gov.tw/ksp/Search.aspx?query=金融改革專案小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330&parentpath=0,8 中華民國儲蓄互住協會http://www.culroc.org.tw/movement/movement_icu.html臺灣金控 http://www.twfhc.com.tw/120/Pages/AboutTWFHC/Business_Strategy.aspx 企業併購 bm.nsysu.edu.tw/tutorial/iylu/94om_report/c/t8.ppt 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製作 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B2157A/ch01.pdf 銘傳大學 碩士論文 第一次金融改革對銀行技術的引響分析 李美芳 著 getfile%3fURN=etd-0730109-180344%26filename=etd-0730109-18034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