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呵护生命 大学生安全教育之国家安全 厦门软件学院电子技术系
一、哪些行为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l.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二、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主要有哪些? (一)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三)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四)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五)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六)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七)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八)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 违法行为,都有劝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 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二、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主要有哪些? 义务 由法律规定的公民和组织的义务,是国家运用法的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不能放弃而又必须履行的。违者就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国家安全法》对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作如下七个方面的义务规定,内容包括: (1)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及时报告的义务。 (4)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保守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器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权利:一切法律权利都会受国家的保护,一旦受到侵害,享有者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请求保护,情节恶劣者,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什么是国家秘密,其主要包括哪些秘密事项?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主要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有哪些主要规定? 哪些行为属于“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所谓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所谓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所谓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 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有哪些主要规定? (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二)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三)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地址。 (四)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两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五)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哪些场所周边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至三百米内,不的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的所在地; (二)国宾下榻处;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以上所列场所的具体周边距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为什么要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1、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 制度的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 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 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 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等等。任何境外机构、组织、个 人实施或者指使他人实施的 ,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 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均视为危害国 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主要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经济安全、 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 信息安全10个方面。 2、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 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 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我国宪法第五十 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中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 利益的行为”。
为什么要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3、作为中国21世纪的大学生维护国家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 国家对每个大学生的基本要求。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在 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都有了飞跃式发展,境外一些间谍情 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 标,从灭有停止过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他们一方面打着“人权”、 “民主”等各种各样的旗号,继续对我国进行政治思想渗透;扶植、 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企图颠覆我国国家政权,甚至 煽动支持“台独”及其他民族分裂势力,破坏祖国统一;另一方面,他 们正在并将继续利用我国扩大开放、加入WTO等时机,以公开的、合法 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经济、科技 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与此同时,国内极少数 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也极力寻求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 力的支持,与其相互勾结,进行破坏和捣乱。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稳定意识 同学们在涉外活动中,要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遵守外事纪律,大学生还要自觉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同学们如果对教学、伙食、住宿等方面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反映。
大学生自觉维护稳定 稳定的重要性。 影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 1.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影响 2.国际和国内发生的关于民族主权问题的影响 3.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 4.校内治安问题 5.计算机信息网络影响
崇尚科学 拒绝邪教 (一) 邪教的概念和基本特点 邪教有何显著特点? “邪教”就是所有那些在其吸收成员或思想灌输过程中,使用强制 性说服手段破坏信徒的人格或严重损害其人格的组织。就是所有那些 使信徒同其正常的社会环境的感情联系和交流渠道遭到完全或严重破 坏的组织。就是所有那些在其活动中导致破坏和践踏法律权利的组织。 邪教有何显著特点? 1、这种组织通过一种自诩宗教的或有社会影响的理论结合在一起,它 的理论传播方式是蛊惑人心的,它以一位有非凡能力的领袖为首,他企 图成为神或神的选民,声称掌握着绝对真理。 2、邪教组织拥有一种垂直的、极权的神权政治结构,领导人讲的话就 是信仰的教义。领导人干预到信徒们个人问题的最深处,并要求执行 他们的指示而不得进行丝毫的批评。 3、要求完全参加组织,通过精神压力强迫信徒全部或部分地疏远他们 在加入前的社会关系和感情联系。
崇尚科学 拒绝邪教 4、生活在封闭的集体中或完全依赖组织。今天的邪教不同于以往, 它们不再强迫信徒生活在一起,允许信徒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但是 通过在邪教据点或在电话里进行的频繁的以至每天的个别联系,对 教徒保持控制。 5、以各种教义上的借口,程度不同地取消个人自由和隐私权。 6、使用一系列操纵手段,摧毁信徒们的意志和思考能力、思维能 力并给他们造成程度不同的心理问题。这些手段伪装成合法的活 动,如思考或精神新生。 7、提倡完全否定社会及其体制。组织以外的人都是敌人——将社 会极端化,社会是垃圾,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只有在能够为组织和组 织的利益服务的时候才是有用的。
崇尚科学 拒绝邪教 (二) 国际国内邪教组织情况 8、通过隐蔽或非法手段开展的皈依活动——吸收新信徒和敛财——作为 首要任务。 9、通过精神控制手段,以上课飞治病飞捐钱等名目,使信徒将个人财富 或大批钱财交给邪教。 10、控制信徒信息传递渠道,禁止同过去批评组织的教徒有任何联系。以 上邪教特点描述的状况是任何善于观察的人都能发现的,事实上,所有这 些都是违法的,掌握邪教的特点,对于我们识别“法轮功”等邪教的反动本 质是有帮助的。 (二) 国际国内邪教组织情况 目前世界上的邪教组织达千余种,其中美国的“大卫教派‘、”人民圣 殿教“、”科学教派“、“上帝之子”、“天堂之门”,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乌 干达的“恢复上帝十诫运动”,法国的“太阳圣殿教”,韩国的“统一教”等邪 教组织较大,参加邪教的人员较多,邪教活动较为猖獗,造成的危害和 影响也较大。
崇尚科学 拒绝邪教 国内邪教组织一部分是境外邪教组织渗透和影响的结果,较大的国际邪教组织在国内都有一些忠实的信徒,这些邪教组织的活动是受国际邪教组织指挥的,国内还有一些土生土长的邪教组织。近些年来发展成为“全范围”邪教,在国内活动猖獗,扬言要使10亿人信主,改变中国的红色政权,台湾的邪教组织“观音法门”、“中国莲花圣功总部”、“飞碟会” 等在国内也有一定影响。 境内外邪教组织通过各种途径也把魔爪伸进高校,近年来不断发现境内外邪教组织在高校学生中有活动。韩国的“统一教”创建于1954年,以其雄厚的财力,强大的宣传攻势,坚定的反共立场以及教派内部时常发生的丑闻,成为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邪教组织。“全范围”邪教的前身为 “呼喊派”,以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作为宗旨,扬言要使10亿人信主,改变中国的红色政权,教主李常受把自己喻为“活的基督”,到处搞非法聚会,宣传异端邪说,搞打砸抢,危害社会。据专门机关调查,“全范围”邪教成员近年在高校也有活动,邪教成员混入学校学习,在居住地搞邪教培训,在学生中发展邪教徒。敌对势力同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阵地的一场政治斗争。
崇尚科学 拒绝邪教 (三)“法轮功”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的邪教 (四) "法轮功"对高校带来的严重危害 “法轮功”组织对抗现实社会,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性“法轮功”策划非法聚 集,煽动围攻学校、报社、电视台、政府机关甚至中南海,损害社会秩序, 破坏社会稳定,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法轮功”技靠西方敌对势力,接受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的巨额资助,与“台独”、“疆独”、“藏独”、“民运” 等反动势力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反华、反共、反人民 的工具,成为一股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都构成严重危害的邪恶势力。 (四) "法轮功"对高校带来的严重危害 邪教“法轮功”给高校的危害是严重的,不仅破坏了高校的治安秩序,也 坑害了高校的少数师生,使他们心理上发生扭曲,行为上脱离正常轨道, 无心教学和学习,少数痴迷者还参与违法活动,造成一害社会、二害自己的 严重后果。
(五)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高等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殿堂,担负着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艰巨任务。高校的大学生应当牢固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反对唯心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广大青年学生应当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掌握科学知识是基础,确立科学思想是灵魂,运用科学方法是途径,树立科学精神是动力。只有“四科”俱备,才能正确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大学生要学会识别真伪,分别善恶,分清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分清我们提倡的“真、善、美”与李洪志《转法轮》里所讲的“真、善、忍“的本质区别,识破李洪志所谓 ”桂病健身“的骗局,从根本上认清”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的反动本质。与“法轮功”斗争仍在继续,“法轮功”顽固分子在高校还有破坏活动,李洪志一伙在西方敌对势力支持下,还在利用“明慧网”进行反政府的宣传,投寄非法传单,传送攻击党和政府的录音电话的事情仍在不断发生,境外“法 轮功”活动仍很猖獗,境内“法轮功”破坏活动也在升级,提醒广大学生要站在党和人民一边,与邪教“法轮功”进行坚决的斗争,用实际行动去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用实际行动去维护学校稳定,维护首都稳定。
三、大学生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有国家就有国家安全工作.无论处于什么社会形态,或者实行怎样的社会制度.都会视国家利益为最高、最根本的利益,将维护国家安全列为首要任务。所以,每位大学生都应当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 1.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一位已故的政治家也说过:“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涉及的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
2、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有人统计,涉及有关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一百多种,我们都应该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
3、要善于识到各种伪装。从理论上讲,有关国家安全的常识、规定都比较完善了,依规行事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比如,有的间谍情报人员采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秘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情况。如果丧失警惕,就可能上当受骗,甚至违法犯罪。因此,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既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恣意妄行。
4、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思想。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安全与利益自不待言,也有别人没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和秘密,还有独具特色的传统工艺等等。也就是说,再富有的国家不可能应有尽有,再贫穷的国家也不可能一点没有别国羡慕的东西。中国是发展中的国家,但又是不可小视的国家。所以,作为中国人要挺直腰板,决不妄自菲薄、悲观失望。要看到我们也有许多世界第一的“中国特色”,有一系列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对这一切,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就可能在许多问题上产生错误的看法.乃至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来。个别误入歧途的青年学生的教训,已成前车之鉴,千万别再重蹈覆辙。
5、要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与公安机关同等性质的司法机关,分工负责间谍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当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家配合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之后,每个同学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七条义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尽力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做到不推、不拒,更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还要切实保守好已经知晓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