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系統地下交通設施之 防火設計評估與防救災系統研究 期末報告簡報 計畫主持人:林慶元 協同主持人:簡賢文、周智中、林裕昌 報 告 人:林慶元
簡報內容 壹、研究成果 一、災例蒐集與分析 二、防火設計方法 三、防救災系統 四、防火設計與防救災系統設置之概念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六、防救災系統設置原則擬議 貳、結論
一、災例蒐集與分析 歷年災例: 1.蒐集1971~2004年各國地下軌道系統 相關之災例。 2.重大災例探討,以2003年大邱地鐵為例 壹、研究成果 一、災例蒐集與分析 歷年災例: 1.蒐集1971~2004年各國地下軌道系統 相關之災例。 2.重大災例探討,以2003年大邱地鐵為例 災例分析: 1.起火位置與發生原因的關係 2.火災發生原因與發生年代的關係
壹、研究成果 二、防火設計方法 1.美國:NFPA 130 2.歐洲:UNECE - Recommendations of the multidisciplinary group of experts on safety in tunnels (rail) 3.日本:地下鐵道火災對策基準 地下鐵道火災對策基準之處置 4.國內:建築技術規則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二、防火設計方法 國內各類軌道系統防火設計方面所引用之設計規範 壹、研究成果 系統 台灣鐵路系統 台北捷運系統 高雄捷運系統 高速鐵路系統 或方法 台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規章。 建築技術規則。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施設置標準。 美國國家防火協會(NFPA 130) 「軌線固定之大眾運輸系統」等相關規定。 NFPA相關規定。 車站地面以下樓層國內技術規則無法適用部份,則參照美國國家防火協會(NFPA 130)之相關規定。 台北市捷運工程局編訂「規劃手冊」。 消防法。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美國國家防火協會(NFPA130)。 Subway Environmental Design Handbook, Subway Environment Simulation Computer Program,美國運輸部。 建築法。
二、防火設計方法 國內軌道系統防火設計引用法規部分與NFPA 130 之比較 各類場所、技術規則 NFPA 130 規格為主、性能替代 壹、研究成果 二、防火設計方法 國內軌道系統防火設計引用法規部分與NFPA 130 之比較 各類場所、技術規則 NFPA 130 規格為主、性能替代 防火構造 面積區劃、樓層區劃、 豎穴區劃、用途區劃 特殊(部分)用途區劃 裝修限制 直通樓梯 --- 樓層步行距離 全棟步行距離 兩方向避難 防煙區劃 排煙設備 消防設備
三、防救災系統 1.NFPA 130防救災系統之要求 2.UNECE防救災系統之建議 3.日本防救災系統 4.國內防救災系統 壹、實際研究成果 三、防救災系統 1.NFPA 130防救災系統之要求 2.UNECE防救災系統之建議 3.日本防救災系統 4.國內防救災系統 (1)捷運火災應變處理程序 (2)台鐵火災應變處理程序
四、防火設計與防救災系統設置之概念 1.火災形成之階段 2.火災之危害 3.使用人員之特性 4.防火設施 5.避難設施 6.消防設備 壹、實際研究成果 四、防火設計與防救災系統設置之概念 1.火災形成之階段 2.火災之危害 3.使用人員之特性 4.防火設施 5.避難設施 6.消防設備 7.營運管理程序 8.消防搶救必要之設施與設備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專家座談會: ㄧ、防火設計原則 1.標準型車站 2.非標準型車站 3.多鐵共構車站 4.隧道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專家座談會: ㄧ、防火設計原則 1.標準型車站 2.非標準型車站 3.多鐵共構車站 4.隧道 5.既有車站與隧道之改善 二、防救災系統設置原則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防火設計原則擬議:(以座談會共識程度較高部份) 1.地下車站部分 (1)結構(主要構造)耐火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防火設計原則擬議:(以座談會共識程度較高部份) 1.地下車站部分 (1)結構(主要構造)耐火 結構防火時效依據火災持續時間(火載量與燃燒速度關係分析)決定 (2)內部裝修限用不燃材料 不燃材料依據現行標準決定 (3)用途區劃分隔公共區域與非公共區域部分 對象:區劃牆、樓板、開口防火設備、貫穿部防火填塞、空調防火閘門 區劃防火時效依據火災持續時間決定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4)針對各區域內的特定空間如商店、電氣室、行控中心、設備機房及垃圾處理室應行特定用途區劃 區劃防火時效依據各該空間火災持續時間決定 (5)非公共區域一定規模以上者應行面積區劃 區劃防火時效依據火災持續時間決定 (6)公共區域不設面積區劃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7)非公共區域一定規模以上者獨立設置避難及煙控系統 (8)公共區域組合:月台+大廳 壹、實際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7)非公共區域一定規模以上者獨立設置避難及煙控系統 (8)公共區域組合:月台+大廳 (9)月台及大廳之樓層關係: 不同樓層,分成月台層及大廳層 同一樓層,分成月台區及大廳區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A.安全區劃系統與避難安全設定: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A.安全區劃系統與避難安全設定: 【以下是以第一階段避難安全為討論對象,而避 難最終仍必須逃生至戶外】 ①月台及大廳不同樓層: a.豎穴區劃(設直通樓梯,樓梯構造屬安全梯等級以上) 各樓層人員於避難容許時間內均避難至安全梯內,即屬安全 :全棟煙流,樓層避難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①月台及大廳不同樓層: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①月台及大廳不同樓層: b.樓層+豎穴區劃(樓層區劃分隔月台層及大廳 層為兩個安全區域) 火災樓層人員於避難容許時間內避難至安全梯內,即屬安全 :樓層煙流,樓層避難 c.無(樓層+豎穴)區劃 所有人員於避難容許時間內均避難至避難(地面)層戶外,才屬安全 :全棟煙流,全棟避難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②月台及大廳同樓層: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②月台及大廳同樓層: a.用途區劃(月台區及大廳區間設安全區劃) 火災區劃內人員避難至另一區劃或避難層戶外,即屬安全 :區劃煙流,區劃避難 b.用途+豎穴區劃 火災區劃內人員避難至另一區劃或安全梯內,即屬安全 c.無(用途+豎穴)區劃 所有人員於避難容許時間內均避難至避難層戶外,才屬安全 :全棟煙流,全棟避難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B.煙控系統: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B.煙控系統: 分為月台排煙系統、大廳排煙系統、隧道排煙系統、大廳加壓系統 對應設計安全等級之需求,可採單一系統或複數系統 煙控系統應應用工程分析檢討其成效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0)區劃、避難與煙控設計配套原則 以通用『無(樓層+豎穴)區劃』形式為例討論系統之對應適當性: 煙控系統 大廳層火災 月台層火災 列車火災 大廳排煙系統 ○ × 月台排煙系統 △ 隧道排煙系統 大廳加壓系統 大廳排煙+月台排煙系統 大廳排煙+隧道排煙系統 大廳加壓+月台排煙系統 大廳加壓+隧道排煙系統 註:×:不佳,△:待檢討,○:較佳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1)應有兩方向以上之避難路徑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1)應有兩方向以上之避難路徑 (12)應限制車站任一點至避難層戶外之步行距離:90公尺 (13)基本避難安全檢證(4;6分鐘基準):方法參照NFPA 130 (14)設計案均應進行基本避難安全檢證確認合於基準,或應用工程分析進行避難安全性能驗證,並通過法定審查機制 (15)未通過基本避難安全檢證者,必須應用工程分析進行避難安全性能驗證,並通過法定審查機制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6)滅火設備: a.滅火器:樓地板面積每100平方公尺一滅火效能值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6)滅火設備: a.滅火器:樓地板面積每100平方公尺一滅火效能值 b.室內消防栓:樓層任一點至接頭:25公尺;採用第一種消防栓 c.自動撒水設備:除軌道區及已設其他滅火設備區域外,均應設置 d.其他滅火設備:水霧、細水霧、二氧化碳、乾粉、海龍替代品 電氣設備場所,樓地板面積一定規模以上 電信機械場所,樓地板面積一定規模以上 (17)警報設備: a.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採全區鳴動,必要時得指定樓層 b.探測器應設置場所:月台、穿堂、通道及店鋪 c.緊急廣播設備:需與火警自動警報連動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8)避難逃生設備:一般規定 (19)消防搶救必要設備: 壹、研究成果 五、防火設計原則擬議與專家座談會 1.地下車站部分 (18)避難逃生設備:一般規定 (19)消防搶救必要設備: a.連結送水管:設於月台、穿堂及通道等滅火活動必要之處所 b.地下場站應於不受火煙波及之安全地點,設置救災呼吸器 (20)排煙設備: 排煙設計上設備應在180秒內達到全速運轉
六、防救災系統設置原則擬議 營運管理程序 地下設施之營運管理主要可分成二部分: 1.車站 2.隧道 其安全措施的目標依其優先順序如下: 壹、研究成果 六、防救災系統設置原則擬議 營運管理程序 地下設施之營運管理主要可分成二部分: 1.車站 2.隧道 其安全措施的目標依其優先順序如下: 1.預防災害 2.降低傷害 3.輔助避難 4.輔助救災
壹、研究成果 六、防救災系統設置原則擬議 軌道交通系統車站旅客「避難過程與火災發展」關係圖
貳、結論 1.本研究經由國內外文獻蒐集及災例分析,來建立防火設計及防救災系統之概念。 2.由專家座談會之討論,擬定防火設計原則及防救災系統之原則,作為交通部部頒規定之先導示範及建議。
軌道系統地下交通設施之 防火設計評估與防救災系統研究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