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支付作業 總務處出納組 姚用蓮 組長 2011.09.16
大綱 一、所得稅業務 二、零用金注意事項 三、付款查詢系統
一、所得稅業務 各類綜合所得扣繳稅率表 # 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目前為17,280元 所得類別 格 式 內容 稅率 境內人士 非境內人士 一、所得稅業務 各類綜合所得扣繳稅率表 所得類別 格 式 內容 稅率 境內人士 非境內人士 固定薪資 [50] 月支薪資(不含一次補發) # 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目前為17,280元 17280*1.5=26,820 按扶養親屬表扣繳或6% 小於26820稅率6% ;大於則18% 非每月給付薪資及兼職所得 ◎薪資一次補發部分◎臨時工資◎鐘點費◎工讀金◎工作費◎主持費◎出席費◎補助費◎獎助學金(非以成績評定者)◎生活費◎調查費◎諮詢費◎訪問費◎校對費◎顧問費◎休假、婚喪、教育、生育補助費 68,501元以上5%;以下累計年終申報 20% 演講、稿費 [9B] 1)演講費 2)稿費 3)口試費、審查費 4))講座獎金 (提供勞務者, 領此獎金而必須授課或研究者)---國科會. 20,000以上10% 5,000以上20% 權利金 [53] 商標或專利權之擁有者 15%
扶 養 親 屬 表
人事費印領清單
二、零用金需注意事項 1.受款人身分證字號:請務必填寫,特別是由計畫經費匯款支付之國內出差旅費,如「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二、零用金需注意事項 2.代墊者:請填寫「代墊款匯款清冊(計畫用)」,為防止承辦人未看到代墊者資料,請儘量避免在請購單空白處填寫代墊者資料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匯 款 清 冊 (代 墊 款 專 用) 計畫主持人簽章: 計畫章: 編 號 姓 名 身 份 證 字 號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匯 款 清 冊 (代 墊 款 專 用) 編 號 姓 名 身 份 證 字 號 行庫名稱及分支單位 或 郵 局 局 號 帳 號 (填寫完整) 金 額 備 註 計畫主持人簽章: 計畫章:
二、零用金需注意事項 3.受款人為個人 領現: 可攜帶身分證或職員證親自至出納組領現,或委託他人代領,代領者請填寫「零用金代領同意書」
二、零用金需注意事項 3.受款人為個人 匯款: 受款人必須是事件關係人,請購單上「經手人」或「驗收或證明」或「採購單位主管」與「請購人」同一人,請參考「憑證用紙憑證用紙_一萬以下」。
二、零用金需注意事項 4.受款人資料: 請於會計請購系統鍵入受款人資料,以便出納組核對,若未鍵入請於請購單上書寫,以便於確認受款者 ,廠商匯款資料請載明銀行帳號及銀行分行名稱。
三、付款查詢系統
~謝謝您的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