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金融體系概論 授課老師:_____
本章綱要 金融體系的功能 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 金融交易方式 金融中介機構 台灣的金融中介機構 實務視窗:兩個似是而非的金融觀念 焦點話題: 台灣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的消長
金融體系 經濟單位的收入通常不會剛好等於支出,有餘者與不足者有貸放與借貸資金的需要,金融體系可以從中撮合,讓資金融通更有效率。 金融體系透過直接金融(direct finance)與間接金融(indirect finance) 將有餘者的資金轉移給不足者。
金融體系與資金融通
金融體系的功能 平均消費 促進資本形成 重新分配風險 創造流動性 分散風險 專業的篩選與監督
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 金融市場 金融工具 債權市場與股權市場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 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 集中市場與店頭市場 貨幣市場工具 資本市場工具
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的分類 依照金融工具請求權的優先順序區分: 債權市場與股權市場 依照金融工具的到期期限區分: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 依照金融工具是否為首次發行區分: 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 依照金融工具交易場所的不同區分: 集中市場與店頭市場
金融工具:貨幣市場工具 貨幣市場工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金融工具。 貨幣市場工具主要包括: 國庫券 可轉讓定期存單 商業本票 銀行承兌匯票 拆款
金融工具:資本市場工具 資本市場工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工具。 資本市場工具主要包括: 股票 公債 公司債 金融債券 證券化商品
金融交易方式 分為買賣斷交易與附條件交易: 買賣斷交易 附條件交易 賣方提供商品向買方換取對等的現金後,交易 便告結束,對賣方而言稱為賣斷,對買方而言 稱為買斷 。 附條件交易 交易時,約定一段時間後由買方以約定價格再將商品賣回給賣方。對賣方而言稱為附買回交易(repurchase agreement,RP),對買方而言稱為附賣回交易(resale agreement,RS or RRP)。
金融中介機構 依資金來源與運用方式,分為: 依發行的負債是否具貨幣性,分為: 存款機構 契約型儲蓄機構 投資中介機構 存款貨幣機構 其他金融機構
台灣的金融中介機構 分為存款貨幣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 存款貨幣機構:商業銀行、專業銀行、外商銀行與基層金融機構。 其他金融機構:中華郵政儲匯處、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與證券投資信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