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在電子商務中,發揮帶頭作用,建立地位。 FIS 的 B2C應用 銀行在電子商務中,發揮帶頭作用,建立地位。 李文福 主流網科技公司 總經理 Ongrand Limited 執行董事 michael@suio.com.tw 886-22776-0048 886-936-939-968
簡報摘要 FIS 是 web、mail、messenger之外,另一網路通訊形態。web商業模式有B2B、B2C、C2C,而FIS的商業模式是多對多,不論B、C。 FIS為買賣雙方創造價值,使銀行當電子商務龍頭。 (銀行 + 多個A1品牌) 形成市集。 銀行與服務商 先發利益: 先建立品牌長期聯盟,先佔大宗物品 後進者 (operator, bank) 須與先入者連線 後進者努力開發買方,創造先進者更多利潤
FIS 台灣專利 已獲專利項目: 申請中項目: 群組式資訊處理系統 I266236號核准公告 以資訊本身及其附加資訊為元件,在各用戶自主的條件下,建立關聯體系 (虛擬 但可層級式) 。本系統以「資訊」起動設施間交互運作。任何用戶不需要先加入協作群組,以目錄為單位,對該目錄的虛擬社群成員,收發資訊、交付運作。 代理式一對多傳輸資料的系統 I270273號核准公告 以代理機制,而非 ISP 的 M bone 群播,用戶於聯網時補足資料。此種通訊採用TCP,可分散負載,保留通聯記錄,沒有頻道限制 (一ISP僅有256群播IP)。 申請中項目: 資金借貸雙方之同時競標平台 200639722號公告 詳 借貸系統 簡報 點對點通聯的系統與方法 200633443號公告 通聯二造透過系統中介伺服器、ISP的 DHCP server 建立與該 ISP router的tunnel,形成穿透二端LAN NAT的隧道通訊,此一通訊流成為經任何server。
FIS系統架構圖 Bank Directory web Web System System Web Middleware Operator Middleware Middleware FIS FIS/client FIS/client FIS/client FIS/client
FIS/client 平行的架構:web, mail, CMI 堆疊的架構:外觀(原始碼)、安全(執行碼)、交易程式(原始碼) AP (PCM, PP2PL) Out- look Security FIS skin FIS/client Windows 平行的架構:web, mail, CMI 堆疊的架構:外觀(原始碼)、安全(執行碼)、交易程式(原始碼) 自主的架構:用戶訂閱(目錄,AP), 目錄operator決定Security 開放的架構:市場決定目錄 Operator主導:自製Security、skin,plug-in自製AP
軟體即服務 (Software as a Service) FIS 營運模式 Operator 經營軟體服務。 軟體即服務 (Software as a Service) 用戶端 FIS 之上 可堆疊 AP - Open Platform, 多對多交易 的 泛用 商業模式 Operator 決定交易規則。 Operator 與 銀行合作開發 B2C 交易的賣方,該銀行 (1)提供交易信用,(2)為賣方收款,(3)為賣方進口。 交易標的是大宗、高價、品牌,實體消費品。 彙集 FIS 各標的,成為 A1商品市集。 買方交易人選擇銀行, escrow 買賣金流。
B2C交易 服務架構類似 VISA,但VISA不提供資訊,不促成交易,不降低買方價格,也不提高賣方利潤。 VISA業務對象是商店,FIS業務對象是品牌;VISA提供方便,FIS提供真實經濟利益。 商品資訊是商品的 official web page鏈結。 競標價位由交易人所輸入,交易人向銀行網頁再次確認,並支付保證金,報價始生效。 競標成交價:每個買方買價 = 單一賣價。 (運送方式買方決定,自負運價) 後補者以同一價格,按時間優先順序成交,加付1%手續費。 成交後,買方透過其 Operator 之銀行 escrow 價款,賣方透過其Operator 之銀行收取價款。買方有7日猶豫期。 賣方付交易手續費、銀行手續費。
商業動機 賣方 買方 銀行 成本:通路成本 (20-60%) 、存貨風險 價格為重要 競爭因素。 享受團購的低價利益 安心:交易安全 & 貨品真偽 & 付款機制及個資外洩 銀行 進入電子商務,扮演關鍵及獲利的角色 帶進客源。 並建立創造客戶利益、降低通膨壓力的正面社會形象
VISA 機構關係圖 (交易 = 收付款項) 說明: 商店將帳款及信用卡輸入讀卡機,收單銀行讀取資料,透過VISA向發卡銀行確認交易。 3 2 1 VISA Clearing Bank Card Issue Bank Bill Collect Bank Card Holder Shop 說明: 商店將帳款及信用卡輸入讀卡機,收單銀行讀取資料,透過VISA向發卡銀行確認交易。 發卡銀行透過清算銀行支付帳款予收單銀行。 發卡銀行向持卡人請款。
FIS Directory’s (=Seller’s) Escrow Bank CMI 機構關係圖 (交易階段) 1. FIS 3. confirm 2. web Buyer Buyer’s FIS operator Buyer’s Escrow Bank Directory’s Seller FIS Directory’s (=Seller’s) Escrow Bank 說明: 交易人藉FIS下單。各operator均應將該資料提供目錄operator,目錄operator將未確認之資料交付各交易人指定銀行。 交易人藉銀行網頁,向銀行確認其下單,並撥交易保證金。 銀行向該交易目錄operator確認該下單為有效。
FIS Directory’s (=Seller’s) Escrow Bank CMI 機構關係圖(款項收付階段) 1. Deal done or not 5. remittance 2. email 3. web 3. email 4. web Buyer Buyer’s Escrow Bank Directory’s FIS operator Seller FIS Directory’s (=Seller’s) Escrow Bank 說明: 目錄operator通知各銀行成交與否, 買方銀行email通知交易人。 買方交易人藉銀行網頁指示撥款。 賣方藉銀行網頁告知完成交貨。 猶豫期後 (或依買方指示),買方銀行付款賣方銀行。
CMI買賣 當事人關係架構 1. 設定交易標的。 Directory Multi-A1BRANDS Operator 2. Download CMI軟體,在email鏈結網頁確認。 資訊流 Collect Bank confirm 通路商 (賣方) 3.開戶及簽立委任收付款契約( 保證金及交割款) 金流 交易 3.開戶及簽立委任收付款契約( 保證金及交割款) Escrow Bank confirm 買方 Buyer Operator 2. Download CMI軟體,在email鏈結網頁確認。
作業流程 買方透過各服務商FIS下單,彙總進入該目錄服務商。 交易人對服務商FIS下單後,再對銀行網頁確認/撥款。 銀行向服務商確認該下單有效,競標者有交易保證 (候補買方為已收足價款) 。 賣方對目錄服務商FIS下單,對指定銀行確認,該銀行提供交易額度。 買方銀行對交易人以 email/SM 通知成交,要求買方以網頁回覆/付款。 買方銀行通知賣方銀行,賣方銀行email通知賣方。 賣方交貨後,網頁回覆賣方銀行 → 賣方銀行通知買方銀行 → 買方銀行 email/SM 通知買方猶豫期起迄日。 猶豫期滿次日,賣方銀行撥款買方銀行 (透過金資) → 賣方銀行入帳賣方帳戶。
憑什麼招徠知名品牌? 1. 以市集其他品牌的客戶基礎,借力使力。 2. Margin 高於傳統通路。(價格折扣數少於成本差額) 3. 直接銷售給客戶。 4. 知名品牌打通路戰,不經營直銷。台灣總代理也不願意台 灣積壓存貨,冒陳廢、減損風險。 5. 成交後,仍然透過地區通路商出貨,更增總代理與地區通路商合作依存關係。 (但可能影響大賣場) 6. 先發利益:不收上架費、6個月無競爭者、手續費折扣
建立銀行在電子商務的主導角色 銀行不敢做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不找銀行作金流 交易平台,要開發票,要提供售後服務,要對交易標的「適售性」負責,要對交割誠信負責,要有客服人員面對買方對賣方的客訴。如果,銀行敢作的項目少,網站就開不起來,所以,我們看不到銀行的電子商務網站。 電子商務不找銀行作金流 網站提供escrow服務,但卻不找銀行或銀行關係企業。 eBay用自己的子公司 PayPal,接受信用卡刷卡,買賣外匯、Escrow價款,入侵信用卡經營範圍; 中國的阿里巴巴則自行經營,自己保管價款。 阿里巴巴上市前的財務報表揭露每天營業額1.9億元人民幣,手續費數百萬元。電子商務網站已經成功進入網路交易的Payment Mechanism了。
銀行不處理電子商務 資訊流 網站敢張貼匿名資訊,銀行敢嗎? 網站資訊是一對多的廣告,而不是具法律效果的要約,銀行會處理嗎? 台灣第一大B2C網站 Yahoo/興奇,以長尾理論經營40多萬項商品,一年才成交70億元,銀行有能力 sourcing 及管理嗎? 銀行處理資訊的技術能力會高於Yahoo, eBay或 Alibaba嗎?
交易項目限大宗物品 市場成交量佔70%的A類商品。 該產業過去就透過多種通路銷售。 限市佔率前 1/3 的品牌。 該品牌不控管零售價 (SONY控管) 只要有20個品項,賣方承諾報價上限,就可以開辦: 台銀對100萬網銀客戶,列出此商品賣價上限或後補價。 台銀出公文給各軍公教福利社,參與團購。 大宗貨品的集體降價,具高度新聞性,引起媒體報導。
商機計算 LCDTV 2006年邁70萬部,2007年100萬部。 Toshiba 32, 37, 42吋 LCD電視 各一型號 一家信用卡 5%市佔率的銀行,一年從各種電視可以賺多少錢? 3萬元 x 100萬部 x 5% X 手續費 0.5% = 750萬元 (不含壞帳、行銷) Toshiba 市佔率8%,如折扣20%, 在此銷售10萬部(利潤較高) Toshiba 市佔率 = (100-10)/100 x 8% + 10/100 =17.2% (銀行 escrow 1%, 進口 1% + Operator 1.5%) 的收入? 3萬元 x 80% x 10萬部 x 3.5% = 8400萬元 - Credit Card少收 750萬元 x 10% =75萬元 = 83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