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垂淚明珠﹝產前篩選、不孕、人工受孕﹞ 「上帝阿,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請賜我一個兒子。」 一.前言 二.產前篩選﹝Prenatal screening﹞
新生兒之分類: (1)正常新生兒 (2)早產新生兒 (3)低出生體重兒 (4)有缺陷新生兒
產前篩選項目: 性別, 遺傳疾病, 意外傷害
產前篩選目的: 為墮胎鋪路? 優生目的? 保護母親? 性別選擇?
3.性別選擇 (1).定義與目的 (2).原理與方法 [1]孕前方法:以精卵特性分之 [2]孕後方法:如羊膜穿刺等 (3).利弊
台灣地區出生數及性別比例
摒除性別選擇的原因 性別選擇已自產前診斷的醫療適應症中刪除 1. 性別不是遺傳疾病 2. 性別選擇違反兩性平等的原則 3. 性別選擇是性別操控及物種優秀主義的前兆 4. 性別選擇是濫用醫療資源 5. 殺害正常胎兒違反醫療不加害病患的倫理 性別選擇已自產前診斷的醫療適應症中刪除 (1979 美國衛生教育福利部 總統頒佈)
三.不孕症 定義: 正常夫婦計畫生育,且積極地去進行 ,則每個月懷孕率是百分之二十。半年 後成功率可達百分之六十,一年則有百 分之九十。按照這種法則來說,計畫一 年還不能懷孕時,只有百十之一的機會 ,醫學上就稱之為「不孕症」。
2.不孕的原因: 精子、 卵巢、 通道、 環境等 四大系統。及 其它原因。
不孕的原因(續) ﹝1﹞精子稀少,精蟲抗體,精子不全等 ﹝2﹞卵巢不全,卵巢受傷 ﹝3﹞輸卵管不通 ﹝4﹞受床不易,賀爾蒙分泌不平衡等
不孕的原因(續) 有些亦與: ﹝1﹞錯過生殖的黃金期晚婚 ﹝2﹞工作壓力或工作關係以至性生活 次數減少 ﹝3﹞生活焦慮等原因 ﹝4﹞生活環境改變,環境污染 ﹝5﹞其它併發現象
不孕的比率: 西方國家 15~20% 中國大陸 5% 臺灣 10~15% 非洲國家 30%
人類生殖能力年齡表 21-25 歲 ~25 ~30 >30 ~40 >40 女 性* 高 峰 期 75% 47% 38% 25% 22% 男 性 無 明 顯 變 化 (*女性六個月內受孕機會)
懷孕四個條件 (1)正常的精子 (2)正常的卵子 (3)精、卵能結合成受精卵 (4)受精卵能安全著床
不 孕 來 源 比 率 表 女 性 男 性 男 女 共 同 不 明 原 因 比 率 50% 30% 20% 10%
男性不孕原因 不孕的男性,40%是無精蟲, 其中曾患副睪丸炎的佔20% 。 其它的病症也會影響精蟲數或睪丸的功能。 (1)環境污染,如輻射線、化學物質 、重金屬 (2)高溫 (3)精索靜脈曲張 (4)肥胖 (5)煙、酒、藥物 (6)先天遺傳與免疫因素 等
女性不孕因素 (1) 排卵異常:下視丘及腦下垂體異常、 男性素過多症、多囊性卵巢症候 群、高泌乳素血症及甲狀腺疾病、 黃體期不全 (1) 排卵異常:下視丘及腦下垂體異常、 男性素過多症、多囊性卵巢症候 群、高泌乳素血症及甲狀腺疾病、 黃體期不全 (2) 輸卵管/腹腔異常:子宮內膜異位、 骨盆腔感染、手術 (3) 子宮異常 (4) 子宮頸問題 (5) 卵巢衰竭
女性不孕的原因 女性不孕的原因 發生率 排卵功能障礙 30-40% 輸卵管/腹腔因素 無法解釋的不孕 10-15% 其它因素
男性不孕的原因 男性不孕的原因 發生率 精索靜脈曲張 37.4% 不明原因 25.4% 睪丸衰竭/荷爾蒙異常 9.4% 輸精管阻塞 6.1% 隱睪症 其它 15.6%
四.人工受孕 ﹝1﹞配偶精子人工受孕﹝AIH, Artificial insemination-homologous﹞ ﹝2﹞配子輸卵管內轉移﹝GIFT, Gamete intra-fallopian transfer﹞ ﹝3﹞捐助精子人工受孕﹝AID,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4﹞試管內受精術﹝IVF, In-vitro fertilization﹞ ﹝5﹞替代胚胎轉移﹝SET, Surrogate embryo transfer﹞ ﹝6﹞代理孕母﹝SM, Surrogate motherhood﹞
表一: 人工受孕種類列舉 (H, Husband; W, Wife; T, Third party; L, Lab) 精 子 卵 子 受精場所 妊娠場所 備 註 1 H W AIH 2 T AID 3 L IVF 4 用供體精子作IVF 5 用供體卵子作IVF 6 用供體配子作IVF 7 用供體婦女作AIH 8 用供體婦女作AID 9 代理孕母 10 11 12 13 14 15 16
2.孩子歸屬方法與其優缺點 (1)血統說 (2)子宮分娩說 (3)契約說 (4)子女最佳利益說
五.領養﹝Adoption﹞ 現狀, 法律問題, 其它問題及 解決之道
六.西方宗教對人工受孕的看法 七.生育控制: 避孕, 墮胎, 絕育 八.批判: 險坡問題, 信心, 愛心 九.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