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OBJECTIVES 明白不完全競爭市場之不完美 瞭解管制的經驗理論 區別社會管制與經濟管制 瞭解自然獨占管制 瞭解民營化與自由化政策 瞭解我國的公平交易法 OBJECTIVES
12.1 不完全競爭市場之不完美與無效率 產出限制 不完全競爭下的廠商有其市場獨占力量,雖明白降價可賣得更多但從所生產賣掉的產品中得到的收益也會下降時,恐就會選擇「高價格、低產量」策略
12.1 不完全競爭市場之不完美與無效率 不完全競爭市場的無效率 經濟效率的無謂損失
12.1 不完全競爭市場之不完美與無效率 管理鬆散(managerial slack) 因為市場競爭之壓力不大,以致企業之管理效能不彰與經濟效率損失 研發不足 獨占者在享有既得的豐厚利潤下,研發的積極性可能不足
12.1 不完全競爭市場之不完美與無效率 逐財利行為(rent-seeking) 為獲得或維持獨占地位而進行財富移轉,進而取得獨占財富(monopoly rents)之行為 消費者剩餘的減少並沒有完全移轉成為生產者剩餘的增加,而是將其中的部分用來喝花酒或行賄官員,以繼續維持其市場獨占地位
12.2 政府管制 管制的經濟理論 是公共選擇理論的一部分;從公共選擇理論的角度,我們需要瞭解對政府活動的需求,政府所提供的管制活動,以及在需求與供給互動下可能出現的政治均衡形式
12.2 政府管制 管制的需求者 包括生產企業與消費者,透過選舉、遊說及選舉等政治活動來表示他們對政府活動的需求,進行的政治活動所產生的效益必須要超過所付出的成本
12.2 政府管制 影響管制需求的因素 個別需求者的消費者剩餘 消費者的人數 個別企業的生產者剩餘 企業的家數
12.2 政府管制 管制的供給 依據公共選擇理論,政客們所選擇與支持的是能得到大多數選票,讓他們當選或連任的政策,而官僚們則是支持擴增部門預算的政策
12.2 政府管制 管制供給的決定因素 個別需求者的消費者剩餘 個別企業的生產者剩餘 得到利益的選民人數
12.2 政府管制 政治均衡 沒有利益團體認為值得去使用額外的資源給予壓力以造成改變,且也沒有政客團體發現它是值得他們去提供不同的管制方案
12.2 政府管制 辨別管制的目的是在於追求公共利益還是僅在保障生產者的利益 公共利益理論(Public Interest Theory) 管制的目的在追求資源的有效率使用,消除浪費
12.2 政府管制 壓力俘掠理論(Capture Theory) 高成本的管制,只有在少數團體可以因此得到額外剩餘的情況下,俘虜政府官員提供管制
12.2 政府管制 政客瞭解支持的管制活動會增加其他人的成本但因成本是在眾人間分攤,並不會因支持某項管制活動而減少政客本身的選票 選民理性冷漠(rational ignorance)態度 政客瞭解支持的管制活動會增加其他人的成本但因成本是在眾人間分攤,並不會因支持某項管制活動而減少政客本身的選票
12.2 政府管制 社會管制與經濟管制 經濟管制(economic regulation) 指國家藉著各種公權力行為,對公民營事業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予以干預,其目的在促使整體國民經濟體系的完善
12.2 政府管制 社會管制與經濟管制 社會管制(social regulation) 國家為保護全體國民個人的健康與安全,所做干預事業的活動,以提升服務品質與商品的品質
12.2 政府管制 社會管制與經濟管制的差別在於,社會管制: 觸角範圍較廣,是針對整個產業,會影響到更多的個人 對商品(如消費品)製造程序是否合乎標準的要求較嚴謹 具有迅速擴張的特質
12.2 政府管制 社會社會管制的成本 行政成本(administrative costs) 由管制結構中所必須支付的行政管理費用 服從成本(compliance costs) 因需遵守管制單位的規定,被管制者所必須支付的設備及環境改善等費用支出
12.2 政府管制 過度及僵化的管制對經濟的影響 目標不經濟 由於社會管制的法律不符合時空環境,造成社會所追求的目標水準,將遠超過局限於法律、政治或技術條件時邊際利益等於邊際成本的水準
12.2 政府管制 過度及僵化的管制對經濟的影響 資訊不充分 由於許多政策的決定操控於某些少數主導者或由持有不充分資訊的代言人所左右,對公共利益容易帶來負面的影響
12.2 政府管制 過度及僵化的管制對經濟的影響 非意欲的效果(unintended side effect) 管制因過度吹噓其龐大的管制成本而產生許多非意欲的效果
12.2 政府管制 過度及僵化的管制對經濟的影響 矯枉過正管制者 在利益團體關注壓力下,尤其在僵硬且無正式的標準規定下,容易形成無效率的過度管制
12.2 政府管制 過度及僵化的管制對經濟的影響 其他的負面的影響 物價水準的上升 阻礙創新 降低競爭的互動
12.3 自然獨占的政府政策 自然獨占(natural monopoly) 因市場力量而自然形成的獨占 因為規模經濟造成的自然獨占,具有遞減的長期平均成本或在某一產量範圍內,其平均成本呈遞減
12.3 自然獨占的政府政策 政府針對自然獨占可採取的政策: 自然獨占管制 邊際成本訂價法(marginal cost pricing) 利潤極大訂價法(profit maximization pricing) 平均成本訂價法(average cost pricing)
12.3 自然獨占的政府政策 Averch-Johnson (A-J)效果 因管制單位訂定之投資報酬率過高或過低,所出現的過度投資或投資不足,導致巨額無效率現象
BOT哪堪如此B.O.T. 核心概念 公有民營 時間讀解
12.3 自然獨占的政府政策 公有公營(public ownership) 由政府來生產及經營 公有公營的問題 政府身為生產者,受制於政府運作的政治壓力及官僚對市場的反應遲鈍而缺乏效率 公用事業的經營者常缺乏足夠的誘因去降低成本並進行事業的現代化營運
12.3 自然獨占的政府政策 交叉補貼(cross subsidization) 公營事業,將某些產品或服務之價格壓低提高其他產品或服務之價格做為補貼 公營事業民營化的產業競爭政策,可提升公營事業的經營效率,使國家資源的配置更為合理、更有效率
民營化轉化再思 核心概念 市場管制 民營化策略 時間讀解
12.3 自然獨占的政府政策 自由化促進競爭 管制受到批評的理由在於它給社會所帶來的巨大成本負擔,且實際估算不易 在面對市場的競爭壓力下,讓公營事業企業化經營以迎接市場的挑戰
3G不患寡而患不競 核心概念 寡占市場 自由競爭 時間讀解
12.4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 制定公平交易法的目的,是為了要建立市場公平交易制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使市場力量較大的企業不致濫用其控制市場的力量,限制市場的競爭;另對不肖業者以仿冒或以不實廣告標示或欺罔等不公平競爭手段招來顧客之行為亦加以規範,從而使消費者的權益獲得保障
12.4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規範內容 對限制競爭行為的規範: 包括事業獨占(包含寡占)、結合與聯合行為的規範,其目的在防止事業濫用市場力量,防範市場結構惡化,維護市場競爭機制
12.4 公平交易法 對不公平競爭行為的規範: 包括事業約定轉售價格、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行為、仿冒、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不法多層次傳銷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等行為之規範
12.4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修法沿革 第一次修法:公平交易法部分修正條文 修法重點包括:對違法行為採「先行政後司法」原則,同時罰金最高額度大幅提高100倍為1億元新台幣,罰鍰最高額度提高50倍為5,000萬元新台幣,並確立公平交易法為經濟基本法地位
12.4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修法沿革 第二次修法 修正係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及地方制度法之通過,相應刪除第9條有關省級主管機關之規定
12.4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修法沿革 第三次修法 放寬對於事業結合規範,由原來「申請許可制」改為「申報異議制」,順應經濟全球化及國際企業激烈競爭的趨勢 行政程序透明化,增進人民對公平法執法的信賴
微軟不軟,競爭不來 核心概念 反托拉斯 市場競爭 時間讀解
12.4 公平交易法 市場範圍之界定 公平法中對獨占事業的認定,除考慮該事業在其所屬的市場領域中的市場占有率與總銷售額外,並且也考量其輸出入量、進入難易度、商品替代度,以及其是否具有決定市價的能力等市場特性,而予以判定是否構成獨占事業
可樂不樂 核心概念 併購 市場競爭 時間讀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