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規則
排球的由來 排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5年2月9日,由美國麻省霍利約克城基督教青年會幹事威廉·摩根發明。 起初,人們分站在網球場球網的兩側,將籃球膽托來托去,參加人數、擊球次數不限。比賽中網高1.98米。這就是排球的雛形。
1896年,在美國斯普林費爾德體育專科學校舉行了第一場公開比賽。 初期,排球被稱為Mintonette(小網子之意)。1896年,霍爾斯泰德教授根據比賽特點,提議改為Volleyball(空中擊球),即現代國際通用名稱Volleyball(排球)。現代國際比賽用球的材料和製作工藝有很大改變,但球的規格還和以前差不多。
場 地 比賽球場:18m×9m 四周設有相互對稱且至少3公尺的長方形無障礙區。 場內至地面向上至少7公尺的空間必須無任障礙。
排球場地 球 網 器 材
標準場地 國際性比賽要求 地線是白色。
場地線及區域名稱 邊線 進攻線 後場區 前場區 端線 中線
場線尺寸 ***場地四周2米(室外至少3M)無障礙區,從地面至上至少有7M無障礙空間。 1.75M 9M 3M 18M 0.2M 0.15M
球網高度應用量尺從場地中間丈量,其高度必須與規定的高度相符,然後丈量球網的兩端,兩端高度必須相等,並不得超過規定網高2cm。 (成年)男子:2.43M; 女子:2.24M (少年甲组)男子:2.35M;女子:2.15M 球網高度應用量尺從場地中間丈量,其高度必須與規定的高度相符,然後丈量球網的兩端,兩端高度必須相等,並不得超過規定網高2cm。 0.5-1M
0.01M 標誌杆(1.8M) 0.1M 柔性鋼索 線繩 0.24M 各0.1M 標誌帶 0.05M
排 球: 顏色:藍、白、黃 周長:65---67CM 重量:260---280克 排 球: 顏色:藍、白、黃 周長:65---67CM 重量:260---280克 內部氣壓:294.3到318.82毫巴〔每平方公分0.03到0.325公斤〕 注:在一次比賽中所用的球,其圓周、重量、氣壓、牌號等都必須是统一的。
球網和網柱 ◎球網位置於中線上方,男子網高2.43公尺,女子網高2.24公尺。 ◎國中男子網高2.35公尺,女子網高2.20公尺 ◎球網高度測量:以測量竿自比賽場的中央量起,球網兩端〔邊線上方〕距地面之高度必須相等,並且不得超過規定高度2公尺以上。 ◎球網構造 ◎標誌帶 ◎標誌竿
球隊的組成 ◎每隊最多包括12名球員、1名教練、1名助理教練、1名運動傷害防護員和1名醫生,球員當中指定1人擔任球隊隊長,必須在記錄表上註明。 ◎每一球隊須從12名決定名單選出1位登記自由球員。
★服裝必須全隊統一、整潔且顏色一致。 ★球員的上衣必須有號碼,號碼必須使用 1-18號 ★禁止配戴可能致使球員受傷的物件。 ● 裝 備 ★服裝必須全隊統一、整潔且顏色一致。 ★球員的上衣必須有號碼,號碼必須使用 1-18號 ● 禁止的物件 ★禁止配戴可能致使球員受傷的物件。 ★球員可以配戴眼鏡上場比賽,但其風險 必須自己負責
比 賽 形 式 得一分,勝一局,勝一場
得 一 分 ●當球隊犯規時,裁判鳴笛,並依據犯規條例處罰 ●犯規結果:犯規的結果,則失一分。
勝 一 局 先2分則勝一局〔第五局除外〕若比數為 24:24時,則必須領先對隊2分為止,分 數為限延長。〔例:26:24;27:25〕 ◎第一局至第四局,先獲得25分並至少領 先2分則勝一局〔第五局除外〕若比數為 24:24時,則必須領先對隊2分為止,分 數為限延長。〔例:26:24;27:25〕
勝 一 場 獲勝三局之球隊為該場比賽的勝隊。 若該隊比數為2比2時,在決勝局〔第五局〕之比賽,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比數到17分為止。〕 任一隊先獲得八分時須換場立即繼續比賽。
比 賽 組 織 ★發球權或接發球權 ★選擇場地,輸者只有另一選擇 *若兩隊先進行賽前熱身,則有先發球的球隊先開始 ◎賽前第一裁判執行擲硬幣決定第一局發球權及場地權,若需進入決勝局,第一裁判須再次進行擲硬幣的選擇 ◎在兩隊隊長面前進行擲硬幣事宜 ◎擲硬幣獲勝者可任選下列之一 ★發球權或接發球權 ★選擇場地,輸者只有另一選擇 *若兩隊先進行賽前熱身,則有先發球的球隊先開始
熱 身 時 間 ◎如賽前已有場地練習,則每隊上場時間各有三分鐘的熱身時間;否則,可各有五分鐘時間 ◎若兩隊隊長同意一起進行賽前熱身,兩隊可同時進行6分鐘或10分鐘的熱身活動
球 隊 場 上 的 陣 容 ◎每隊必須保持六名隊員在場上比賽 ◎在每局比賽開始前,教練必須將該球隊上場陣容寫在陣容單上,簽字後交給第二裁判或記錄員 ◎凡未列在上場陣容單內的球員即為替補球員 ◎上場陣容單一旦提出,即不得更改
位 置 ◎ 球員位置如下 ★靠近球網的三位事前排球員,其位置為 4號位〔左〕、3號位〔中〕、 2號位〔右〕 ★另外三名為後排球員,其位置為 位 置 ◎當發球員擊球的瞬間,雙方球員均需在各自的場內依照輪轉次序排列〔發球員除外〕 ◎ 球員位置如下 ★靠近球網的三位事前排球員,其位置為 4號位〔左〕、3號位〔中〕、 2號位〔右〕 ★另外三名為後排球員,其位置為 5號位〔左〕、6號位〔中〕、 1號位〔右〕 前排 後排 發球
位 置 錯 誤 ★位置錯誤的一方,判失一球 ★球員應立即回到正確的位置 ◎當發球員擊球的瞬間,若有球員未按其規定位置站立,則判該球員犯規 ◎位置錯誤之判罰如下 ★位置錯誤的一方,判失一球 ★球員應立即回到正確的位置
輪 轉 ★輪轉錯誤的球隊應判喪失發球權並由對隊得一分且擁有發球權 ◎整局比賽的輪轉順序,發球順序,球員位置都依陣容單來決定 輪 轉 ◎整局比賽的輪轉順序,發球順序,球員位置都依陣容單來決定 ◎當街發球隊取得發球權時,該隊員必須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 ◎輪轉錯誤 ★當發球未按輪轉順序進行時,即為輪轉錯誤 ★輪轉錯誤的球隊應判喪失發球權並由對隊得一分且擁有發球權
球 員 替 補 *替補限制 ◎球員替補是指裁判員允許一名球員退場,必由另一名球員上場代替其位置 球 員 替 補 ◎球員替補是指裁判員允許一名球員退場,必由另一名球員上場代替其位置 *替補限制 ★每隊每局最多可准許有六人次的替補,且同時可替補一名或多名球員
比 賽 情 況 第一裁判員鳴笛後開始發球,而比賽的進行始於發球員擊球的瞬間 ◎比賽開始 ◎死球的構成 比 賽 情 況 ◎比賽開始 第一裁判員鳴笛後開始發球,而比賽的進行始於發球員擊球的瞬間 ◎死球的構成 比賽中犯規,裁判鳴笛時,構成死球,若無犯規,則自鳴笛時構成死球
當球觸及包含球場界線在內的場內地面時,即為「界內球」 ◎界內球 當球觸及包含球場界線在內的場內地面時,即為「界內球」 ◎界外球 以下情況發生時為「界外球」 ◎比賽中擊球 球隊必須在各自的賽場空間內進行比賽,但允許球員越出無障礙區將球擊回
每隊最多只有三次擊球權利,將球擊回對區〔攔網除外〕若超過三次則判該隊「四擊球」犯規 ◎球隊的擊球次數 每隊最多只有三次擊球權利,將球擊回對區〔攔網除外〕若超過三次則判該隊「四擊球」犯規 ◎連續擊球 同一球員不得連續擊球兩次〔攔網除外〕 ◎同時觸球 兩名或三名球員可以同時觸球
在比賽場地區域內,球員不得藉助球有或任何建造物╱物體作為擊球的支撐,然而若球員即將犯規〔觸網或越過中線等〕其隊友可以將之擋住或拉回 ◎藉助擊球 在比賽場地區域內,球員不得藉助球有或任何建造物╱物體作為擊球的支撐,然而若球員即將犯規〔觸網或越過中線等〕其隊友可以將之擋住或拉回 ◎擊球特性 ★球可以接觸身體任何部位 ★擊球必須清晰,不可持球或拋球 ★球可以觸及身體的不同部位,但必須是 同時
擊 球 犯 規 ◎四擊:球隊將球擊回對區前,觸球四次 ◎藉助擊球:球員藉助比賽場地以內的隊友或其他建物╱物體做為擊球支撐 ◎持球:球員必是將球擊出,而是將球接住或拋出 ◎連擊:球員連續觸球兩次,或球連續觸及身體不同部位
觸 網 ◎觸網是犯規的但在沒有攻擊企圖的情況下所發生的意外觸網除外 ◎球員觸球後,可以觸及球柱、球網全長以外的繩索,或其他任何物體,但不妨礙比賽 ◎擊球入網,造成球網觸及對方球員,不應判為觸網犯規
發 球 由後排右球員在發球區內,將球擊出,使比賽開始的動作,稱為發球 *一局首先發球 ★第一局與決勝局〔第五局〕的第一次發球, 發 球 由後排右球員在發球區內,將球擊出,使比賽開始的動作,稱為發球 *一局首先發球 ★第一局與決勝局〔第五局〕的第一次發球, 由擲硬幣時選擇發球權的球隊首先發球 ★其他個局則由前一局未先發球的球隊開始發 球
*發球順序 ★各隊球員需依照上場陣容單順序, 依次發球 *指示發球 第一裁判確認發球員以拿到球且雙方準備進入比賽,便可指示球員發球
*執行發球 ★球拋起或離手後,必須再落地或觸及身體的任何部位之前,應以單手或單臂的任何部位將球擊出 ★發球的擊球瞬間,或跳躍發球的瞬間,發球員不得踏及球場〔包括端線〕或發球區以外的地面。擊球後,可以踏入或落在發球區以外或球場以內 ★裁判鳴笛指示發球後,球員必須在八秒鐘內將球擊出 ★裁判鳴笛前所發出的球無效,應重新發球
發 球 犯 規 下列犯規應判換邊發球,即對方位置錯誤亦然: ★發球員 ★觸球後的發球犯規 ★發球犯規和位置錯誤
攻 擊 犯 規 ★在對方場地的空間擊球 ★擊球出界 ★後排球員在前面完成攻擊動作,而且攻擊時整個球體高於球網上沿 ★對方的發球仍在前面上方,且整個球體仍比球網上沿還高時,為完成攻擊動作 ★自由防守球員將高於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 ★自由防守球員在前面以高手傳球方式,使隊友將高於網上端的球擊像對區
*攔截對方發的球 攔阻對方發的球是不允許的 *攔網犯規 ★攔網球員在對方攻擊之前或攻擊同時,在對區空間內觸球 ★後排球員完成攔網或參與完成集體攔網 ★阻擋對方的發球 ★攔網後球出界 ★從標誌竿外伸入對區空間攔網 ★自由防守球員試圖或參與完成攔網
自由防守球員
自由防守球員的特殊規定 必須穿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顏色或不同樣式的比賽服裝。 比賽行為 ★可以替補任何一位後排球員 ★只能扮演後排球員的角色,並且不能獎該於網上端的球擊向對區。在前區及延長區域內,使用高手傳球,則隊友不得將高於往上端的球完成攻擊。如果於後區已高手傳球,則隊友可以任意攻擊。
球員替補 ★自由防守球員的替補不計為合法正常替補次數,其替補次數、對象不限,但其對場必須與原球員相互替補,再替補時必須經過一次死球。 ★交換時機: 1.每局開賽前第二裁判查驗陣容單之後。 2.再比賽中成死球時。 3.鳴笛發球前。 (c) 自由防守球員進出場區只能在球員席前介於攻擊線與端線之間進行。
比賽終止與延誤比賽
每隊在每局比賽中各有兩次暫停及六人次球員的替補權利 ★合法的比賽終止 合法的比賽終止為;暫停與球員替補 ★合法的比賽終止次數 每隊在每局比賽中各有兩次暫停及六人次球員的替補權利 ★合法的請求比賽終止 ◎ 唯有教練或比賽隊長可以請求比賽終止。終止的 請求,必須在比賽中斷後即鳴笛指示發球前,使用相應的正是手勢提出。 ◎ 各局比賽開始之前,可以提出請求替補,應登記為該局的正常替補。
★ 暫停及技術暫停 ◎暫停時間為30秒。 ◎FIVB世界性及正式性比賽其暫停採用 ⊕第一局至第四局每局各有兩次技術暫停,時間90秒鐘,當任一球隊先獲8分及16分自動暫停,每隊每局另有兩次要求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 ⊕決勝局(第五局)沒有技術暫停,因此每隊只能要求兩次暫停,時間各為30秒。
裁判員法定手勢圖
指示發球 揮手指示發球方向
球隊發球 向發球隊的一側伸臂
交換場地 屈肘,環身體兩側一前一後, 交替扭擺
暫 停 一手平舉於上,另依手上舉其下,身掌垂直相觸(呈T狀)
替 補 雙手前臂平置胸腹之間,相互繞環
不當行為警告 出示黃牌警告及紅牌處罰
驅逐出場 一手出示紅牌判驅逐出場
取消資格 雙手分別出示雙牌,判取消資格
一局(或一場)結束 伸掌舉臂交叉於胸前
未將球拖起或拋起即行發球 掌心向上,手臂向前伸直提起
延誤發球 五指(或三指)向上伸張
攔網犯規 雙臂垂直舉,手掌向前
位置或輪轉犯規 以食指在腹前劃圈
界內球 伸臂,手指伸向地面
界外球 前臂垂直上舉,雙掌朝內張開
持球 緩舉前臂,掌朝上
連 擊 兩指分開上舉
依犯規狀況,以犯規隊方向之手觸及球攔頂端或其側端 四次連擊 依犯規狀況,以犯規隊方向之手觸及球攔頂端或其側端
越網擊球 一手置於球網上方,掌朝下
後排球員攻擊犯規或 對方發球時攻擊犯規 手張開,以前臂作一下屈動作
侵入對方場區或球由網下穿越 指向中線
雙方犯規及重新比賽 雙方大拇指 垂直上舉
觸 球 以掌垂直劃過另一手的手指
延誤警告 持黃卡(警告)或紅卡(處罰)向手指腕
司線員法定旗號
界內球 以旗指向下方
界外球 垂直舉旗
觸 球 舉旗,以另一手手掌觸碰旗幟頂端
無法判定 舉起雙臂,雙手交叉於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