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金融市場導論 授課老師: ______
本章綱要 金融體系的功能 金融市場的架構與交易方式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 本書架構 焦點話題:如何衡量間接金融與直接金融? 實務聚焦:兩個似是而非的金融觀念
金融體系 經濟單位的收入通常不會剛好等於支出,收入大於支出的經濟單位稱為「有餘者」,反之則稱為「不足者」。有餘者與不足者有貸放與借貸資金的需要,金融體系可以從中撮合,讓資金融通更有效率。 金融體系透過直接金融(direct finance)與間接金融(indirect finance)將有餘者的資金轉移給不足者。
金融體系與資金融通
金融體系的功能 平均消費 促進資本形成 重新分配風險 創造流動性 分散風險 專業的篩選與監督
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的分類 依照金融工具請求權的優先順序區分: 依照金融工具的到期期限區分: 依照金融工具是否為首次發行區分: 「債權市場」與「股權市場」 依照金融工具的到期期限區分: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 依照金融工具是否為首次發行區分: 「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 依照金融工具交易場所的不同區分: 「集中市場」與「店頭市場」 依照參與者是否侷限於本國居民區分: 「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 依照交易的金融工具區分: 「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外匯市場」 與「衍生性金融市場」
金融交易方式 分為買賣斷交易與附條件交易: 買賣斷交易 附條件交易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包括企業、政府、個人、中央銀行與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的功能與種類(1/2) 依功能的不同,金融機構可分為從事資產轉換業務以及從事風險移轉業務的金融機構兩類。
金融機構的功能與種類(2/2) 從事資產轉換業務的金融機構,依業務性質又可分為從事「間接金融」業務與「直接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 從事風險移轉業務的金融機構通稱為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以出售保險契約取得資金,並從事放款或投資。 其他較為特殊的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與信用評等公司等,分別扮演特定功能。
台灣的金融機構 從事間接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專業銀行、外商銀行、基層金融機構(信用合作社與農漁會信用部)、中華郵政公司儲匯處。 從事直接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票券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投資顧問公司與創業投資公司等。 從事風險移轉業務的金融機構:人壽保險公司與產物保險公司。
本書架構 金融基礎篇 衍生性金融市場篇 傳統金融市場篇 國際金融市場篇 金融市場導論 利率與利率的決定 利率的結構與資訊內涵 資產選擇理論 中央銀行制度 貨幣政策的目標與工具 衍生性金融市場篇 遠期契約 期貨市場 選擇權市場 金融交換 傳統金融市場篇 貨幣市場 債券市場 股票市場 外匯市場 共同基金 國際金融市場篇 歐洲通貨市場 國際債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