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 建教合作組 2019/4/11
大綱 國科會計畫作業- 建教合作計畫配合款 研發處&計畫專區網站 1.年度計畫(申請、申覆、變更) 2.產學計畫(先導型、應用型、開發型) 3.大專生計畫 建教合作計畫配合款 研發處&計畫專區網站 2019/4/11
國科會計畫作業-年度計畫申請 申請時間:每年12月31日前線上申請。 新聘任教師,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以申請一件為限。 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規定,計畫書及相關附件,全面實施線上製作申請,均於網路上傳。 系辦須於研發處通知之「校內截止時間」 前,以系上之國科會帳號登入網頁「線上彙整」 作業,”確認”老師之申請計畫,並列印「申請名冊(樣張) 」,送研發處彙辦。 詳請參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 2019/4/11
僅有年度計畫申請案能申覆(隨到隨審無)。 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評審申覆作業要點規定,計畫申覆書,全面實施線上製作申請,均於網路上傳。 國科會計畫作業-年度計畫申覆案申請 申請時間:每年8月31日止。 僅有年度計畫申請案能申覆(隨到隨審無)。 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評審申覆作業要點規定,計畫申覆書,全面實施線上製作申請,均於網路上傳。 詳請參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評審申覆作業要點 」。 2019/4/11
國科會計畫作業-計畫變更1: 經費、助理人員類(級)別變更 經費變更: 方式1-循校內程序簽報核准(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經費流用/變更申請表)。(校內變更系統預計於102年3月開發完成) ※方式2-登入國科會「研究人才」網,線上申請並將「變更申請表」送研發處。(較建議) 助理人員類(級)別變更:計畫約用助理人員,如逾越國科會核定清單業務費說明欄內所訂之人員類(級)別者,請計畫主持人先行填具「本校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類(級)別變更申請書」申請變更,並於助理約用申請時,檢附經執行單位審核通過之變更申請書影本。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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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計畫作業-計畫變更2: 執行期限、執行單位 執行期限:登入國科會「研究人才」網, 線上申請並將變更申請表送研發處。 執行單位:(須於計畫簽約前完成變更) 1.系所 中心-循校內程序簽報核准。 2.教師轉至他校任教-國科會「研究人才」網線上申請,並將變更申請表送研發處。 詳請參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 2019/4/11
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先導型、應用型、開發型 申請期間(確定日期依國科會來文): 1.先導型、應用型第1期、開發型第2期:1月~2月。 2.應用型第2期、開發型第3期:5月~7月。 3.開發型第1期: 8月~10月。 依據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要點,全面實施「線上申請」。 核定後須於STRIKE系統登錄科技研發成果。 詳請參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 2019/4/11
國科會大專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 申請期間:每年2月~3月間。 執行期間:當年7月1日至次年2月底,共8個月。 執行期間之核銷原則上由同學逕洽會計室辦理。 結案:每年3月底前國科會線上繳交結案報告。 詳請參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2019/4/11
建教合作計畫配合款 計畫申請時填具申請名冊並於核准後 1個月內,向研究發展處申請配合款。 僅配合補助圖書儀器設備經費。 第一類計畫: 文.社會.管理領域申請設備費20萬元(且核定達7.5萬元), 理.工領域申請設備費40萬元(且核定達20萬元)以上者。 配合款為核定設備費10﹪。 第二類計畫: 至本校任教一年內之專任教師以一件為限。 核定設備費40%。 依據「本校建教合作研究計畫配合款補助要點 」。 2019/4/11
※計畫執行之行政自動化系統相關操作說明請參閱本處網頁 2019/4/11
研發處&計畫專區網站-1 2019/4/11
研發處&計畫專區網站-2(提供會員訂閱訊息電子報 ) 2019/4/11
研發處&計畫專區網站-3 2019/4/11
END 201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