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危機處理 主講人:台北縣立三民高中校長 陳芳雄 JAN. 22.2003于桃園
一、認識危機處理涵義 (一)校園安全與危機事件 (二)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 (三)危機處理的重要
一、認識危機處理涵義 (一)校園安全與危機事件 (二)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 (三)危機處理的重要
1.定義的內涵 李登科教授引用威廉斯教授(Phil Williams)的見解指出,危機處理一方面是研究如何透過控制與規範危機的過程,使危機不致於失去控制,另一方面則是在確保本身〈當事者〉重大利益的情況下,解決危機。 這種解釋充分說明了危機處理在消極方面,不僅可以防範情況更形惡化,事實上,也有化危機為轉機的積極作用。
2.理論架構 陳庚金先生在〈有感於公關與危機處理〉一文中提到: 危機處理整合了多元的複合科際,包括行為科學、社會科學、管理及數量科學、自然科學、觀念科學等多種學科。
3.組織觀點 從組織的觀點而言,危機係組織正處轉好轉壞的決定時刻〈decisive moment〉或關鍵時刻〈crucial time〉。 而危機處理則指如何改變風險〈risk〉或不確定因素,以使自己獲致更多掌控命運之藝術。
紀俊臣教授認為 危機處理就是組織為避免或減輕危機情境所帶來的嚴重威脅,而所從事的長期性規劃及不斷學習適應的動態過程。 其亦可說是一種針對危機情境所作的管理措施及因應策略。
就校園內所產生的危機事件層出不窮,甚至校園外的事件亦對校園構成危機。 就校園內所產生的危機事件層出不窮,甚至校園外的事件亦對校園構成危機。 若此方面的處理只要能掌握機先並能依循法律規範,援用「藝術」處置思維法則諒可降低造成危機所致成的社會成本,亦是校園發展轉機的伊始。
一、認識危機處理涵義 (一)校園安全與危機事件 (二)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 (三)危機處理的重要
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 (一)危機處理狹義的解釋為當 危機發生時要有所應變。 (一)危機處理狹義的解釋為當 危機發生時要有所應變。 (二) 廣義解釋為預測危機並預先防範 危機發生,一旦發生就要妥為因 應並減少傷害,以使事件圓滿結 束。
(三)就危機處理與管理而言,危機處 理層次較低。而危機管理的層次較高。前者僅止於處理但後者卻涵蓋了危機的意識處理控制以及解除。 所以說從廣義的解釋來看,危機處理應擴及於危機管理,才能發揮最高效能。
一、認識危機處理涵義 (一)校園安全與危機事件 (二)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 (三)危機處理的重要
危機處理的重要 1.國家的要求: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有 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 2.法律的規範:教師法、民法、刑法均有 相關規定。 1.國家的要求: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有 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 2.法律的規範:教師法、民法、刑法均有 相關規定。 3.工作的責任:教師法第十四條接受聘的 責任。
為什麼 當前教育上格外重視校園危機事件 (一)校園安全來自國家要求,法律規 範及教師責任 (二)校園安全的社會背景日趨複雜困 難 (一)校園安全來自國家要求,法律規 範及教師責任 (二)校園安全的社會背景日趨複雜困 難 (三)校園事件是多方面,包括學生、 教師、設備、社區、制度 (四)學校需要提供學生健康又安全的 學習環境
學校需要妥善處理危機事件 1.觀念上:行動迅速,救人第一, 財物儘量減少損失。 2.原則上:臨危不亂、沈著應對、 化險為夷、轉危為安。 1.觀念上:行動迅速,救人第一, 財物儘量減少損失。 2.原則上:臨危不亂、沈著應對、 化險為夷、轉危為安。 3.作法上:了解真相、面對事實、 爭取時間、釐定對策、 尋求支援、付諸行動。
二、校園危機事件發生的原因 (一)學生受到過份保護 缺少相關教育與訓練 (二)教師重視教學 較漠視危機問題 (三)危機事件是多方面 學校很難全面性建立防止機制 (四)危機小組功能平時 未能有效發揮功能
二、校園危機事件發生的原因 (一)學生受到過份保護 缺少相關教育與訓練 (二)教師重視教學 較漠視危機問題 (三)危機事件是多方面 學校很難全面性建立防止機制 (四)危機小組功能平時 未能有效發揮功能
(一)學生受到過份保護 缺少相關教育與訓練 1.家長認知期望誤導 2.社會複雜性提高, 對安全教育疏忽。 3.逐漸喪失應變能力。
二、校園危機事件發生的原因 (一)學生受到過份保護 缺少相關教育與訓練 (二)教師重視教學 較漠視危機問題 (三)危機事件是多方面 學校很難全面性建立防止機制 (四)危機小組功能平時 未能有效發揮功能
(二)教師重視教學 較漠視危機問題 1.不了解其重要性。 2.危機處理層面太廣。 3.對危機知能的不足。 4.抱著投機的心理。
二、校園危機事件發生的原因 (一)學生受到過份保護 缺少相關教育與訓練 (二)教師重視教學 較漠視危機問題 (三)危機事件是多方面 學校很難全面性建立防止機制 (四)危機小組功能平時 未能有效發揮功能
1.沒有作完善制度的設計。 2.管理層面沒有建立功能及運作。 3.人員訓練的不足。 4.經費沒有充分支持。 (三)危機事件是多方面 學校很難全面性建立防止機制 1.沒有作完善制度的設計。 2.管理層面沒有建立功能及運作。 3.人員訓練的不足。 4.經費沒有充分支持。
學校校務之缺失 1.缺乏目標管理 2.缺乏策略及管理計畫 3.缺乏與社會發展趨勢相呼應的調整革新 4.學校成員的分工與溝通 5.組織結構缺乏更新設計與彈性調整 6.學校氣氛與文化問題 7.學校教育品質績效問題
二、校園危機事件發生的原因 (一)學生受到過份保護 缺少相關教育與訓練 (二)教師重視教學 較漠視危機問題 (三)危機事件是多方面 學校很難全面性建立防止機制 (四)危機小組功能平時 未能有效發揮功能
校園危機事件處理小組 (一)召集人:由校長擔任,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及指 定人員對外發言。 (一)召集人:由校長擔任,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及指 定人員對外發言。 (二)總幹事:由召集人指定主任一人擔任,處理所 有小組事務。 (1)資料組:負責各項資料之蒐集彙整。 (2)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上級政府通報反映(3)醫務組:負責緊急醫務專案之處理。 (4)法律組:提供相關之法律問題諮詢。 (5)協調組:負責有關事物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 等協調工作。 (6)安全組:負責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維護。
三、教育部公佈校園危機事件之類別 (一)學生意外事件 (二)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三)學生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 (四)管教衝突事件 (五)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一)學生意外事件 01車禍 05實驗實習傷害 02溺水 06疾病身亡事件 03中毒 07自傷自殺事件 04運動及遊戲傷害 08校園建築設施傷害
(二)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01校園火警事件 05人為破壞事件 02地震災害 06校園侵擾事件 03颱風災害 07校園失竊事件 04水患災害 08其他校園安全 維護事件
(三)學生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 01學生鬥毆事件 07麻醉藥品與煙毒濫 用事件 02暴力犯罪事件 08其他妨害案件 03財產犯罪事件 09校園破壞事件 04賭博犯罪事件 10飆車事件 05性犯罪(侵害) 事件 11其他校園暴力或偏 差行為 06槍砲彈藥刀械違規
(四)管教衝突事件 01師生衝突 05學校抗爭事件 02親師衝突 06學生申訴事件 03親生衝突 99其他管教衝突 事件 04管教體罰事件
(五)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01個人事件 02性交易(雛妓)防治條例 03家庭事件 99其他兒童保護事項
四、學校需要建立防制及處理機制 (一)設備應有良好的管理與使用制度 (二)日常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三)學校除建立處理機制 應爭取社區資源資助資助體系 (四)依政府通報制度尋求上級協助
四、學校需要建立防制及處理機制 (一)設備應有良好的管理與使用制度 (二)日常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三)學校除建立處理機制 應爭取社區資源資助資助體系 (四)依政府通報制度尋求上級協助
(一)設備應有良好的 管理與使用制度 ◎有使命 ◎有團隊意識 ◎有發願 ◎有彈性 ◎有學習力 ◎有適應力 ◎有競爭力 ◎有快速反應 ◎有服務意識 ◎有系統思考 摘錄自 高明智 創新管理
四、學校需要建立防制及處理機制 (一)設備應有良好的管理與使用制度 (二)日常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三)學校除建立處理機制 應爭取社區資源資助資助體系 (四)依政府通報制度尋求上級協助
(二)日常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1.做好完善規劃 2.學校與家長共同配合教育學生(宣導教學演練) 3.充實安全措施 4.設備定期與不定期檢查及維修 5.校園安全管理及巡邏 6.學生物品的安全檢查 7.行政上定期評量 8.家長義工配合聯繫
(三)當時社會價值道德觀之狀況及地區狀況 五、處理危機需深入了解事件背景 (一)政治社運是否介入 (二)受到法治治安大環境影響 (三)當時社會價值道德觀之狀況及地區狀況 (四)事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之背景資料 (五)學校本身潛在危機 (人、時、地、物、事、領導的警訊)
六、危機處理之法則 (一)行動迅速救人第一, 並使財務盡量減少損失 (二)緊急事件時應快速通報學務處,並展開 分工合作,迅速做最有效的調查處理 (三)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召開危機處理小組, 對外發言 (四)封鎖現場,安定學生情緒,並通知家長
六、危機處理之法則 (五)針對問題作有效處理(時效)。 (六)報告上級並與相關治安機關聯絡。 (七)備妥交通工具於校門口隨時待命。 (八)傷者儘速送醫急救或尋求支援或轉介。
六、危機處理之法則 (九)向家長分別說明事實。 (十)立和解書及積極建議。 (十一)恢復與學習。
危機處理應注意的重點 (一)情理法的考量 情:依法行事 理:勇於面對,該做的先做 情:一顆心、有心、關心、用心 熱心、愛心、恆心 情:一顆心、有心、關心、用心 熱心、愛心、恆心 (二)教育環境與道德標準、社會責任
(三)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小組或 委員會之工作範圍與分工 1.小組或委員會之工作範圍 2.分工表與責任劃分 3.實施辦法之擬定
(四)危機處理應的技術層面 1-5項 1.行政中立 2.依法辦理 3.依程序而定 4.無法者速訂法 5.不要與刻意改革者衝突
危機處理應的技術層面 6-10項 6.請有關單位主管出面協調 7.內部控制 不要被危機籠罩 內部運作照常 8.不要只注意初期受害者 7.內部控制 不要被危機籠罩 內部運作照常 8.不要只注意初期受害者 9.感到現場表示關心 10.不要一下子想滅火 靜觀其變
危機處理應的技術層面 11-15項 11.有事故意讓事件萌生 但在一種可控制的範圍 12.主動與新聞媒體聯絡 針對問題,接受訪問 不要推卸責任 不要辯論 不要被誘導 13.平日與地方軍警單位之聯繫與良性互 14.統一公關發言人 15.掌握最後底線 請有關單位主管出面協調
七、教師須有危機處理的能力 (一)從教師本身權益 1.教師應有保護自我能力進而保護學生 2.教師應有妥善處理危機事件 專業素養以免影響權益
(二)從教育理念 1.教育是一種生活方式, 培養學生由未成熟到成熟歷程 2.學校是為學生成長的 特定學習場所
2.師生是特別權力關係,教育活動造成損害應負法律責任或賠償責任。 (三)從法律責任 1.依教師法及教育部公佈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教師具有管教責任。 2.師生是特別權力關係,教育活動造成損害應負法律責任或賠償責任。
(一)、行政責任 1.公立教師兼行政工作係經教育行政機 關,亦為公務員懲戒法之對象。懲戒 的處分有:撤職、休職、降級、記 過、申誡。 1.公立教師兼行政工作係經教育行政機 關,亦為公務員懲戒法之對象。懲戒 的處分有:撤職、休職、降級、記 過、申誡。 2.教師及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辦法第三十 三條規定,對偶發事件之預防及處理 失當而招致損失者記過處分。 3.依教師法第十七條明定「聘任教師」 的契約履行相關業務。
(二)、民事責任 1.學校於規定應作或指示方面有過失者,亦即 指定所作之事項具有侵害他人權利之危險 幸而引起損害者,需負賠償之責任。 1.學校於規定應作或指示方面有過失者,亦即 指定所作之事項具有侵害他人權利之危險 幸而引起損害者,需負賠償之責任。 2.依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 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3.教師於教育活動事故之法律責任,學校得依 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及民法第一八八條規 明,對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教師有求償權。 4.公立學校教師涉民法一八五條有「侵權行為」 應負賠償責任。
(三)、刑法責任 1.教師對學生之暴行或違法懲戒行為國 賠法第二條第三項;刑法第二七七 條、第二八七條規定所作。 1.教師對學生之暴行或違法懲戒行為國 賠法第二條第三項;刑法第二七七 條、第二八七條規定所作。 2.在教育活動中,教師對全部學生的安 全負保護及注意責任,在應注意能注 意而不注意時應負過失致人於死罪 責。 3.學生上課中,因疏忽造成學生受其他 學生傷害時教師應負過失責任。
(三)、刑法責任 4.不衛生之食品: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規定: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有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 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易 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5.處理危機事件對涉案人不實調查而有 偽造文書之責。(刑法213條)。
八、結語 (一)學校有責任, 防制危機問題 (二)學校有能力, 化解危機事件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