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商检(Inspection of Goods) 索赔(Claims)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6.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商检(Inspection of Goods) 索赔(Claims)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仲裁(Arbitration)
6.1.商检 商检 由一个有资格的同买卖双方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等方面进行公正的鉴定,并出示检验证明,作为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以及处理纠纷的依据。
买卖双方对货物的交接 卖方交货,买方收货 买方检验或察看 接受或拒绝
案例. 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到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装好装入双层瓦楞纸箱,再装入20尺的集装箱,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发霉、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试问: 保险公司是否对该批货负责赔偿?为什么?
如何表明买方接受货物 明确表示接受 买方作出了与卖方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 过了合理的检验期
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货到新加坡后, B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仍将原货转船至马来西亚。其后, 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 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检验时间和地点 出口国检验 进口国检验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产地检验 装运前或装运是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品质、重量(或数量)为准(shipping quality,weight or quantity as final) 进口国检验 在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即以到岸品质、重量(或数量)为准(landing quality,weight or quantity as final) 在买方营业处所以及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检验机构 国外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英国劳合社公证行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 Food and Drugs Administration -- FDA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 -- SGS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nderwriters Laboratory -- UL 英国劳合社公证行 Lloyd’s Surveyor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 Japan Marine Surveyors & Sworn Measurer’s Association -- NKKK
我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局(1949) 改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82)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1980)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Import &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ACI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1980) China Import &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Corporation – CCI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8) China Exit and Entr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 CIQ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tat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for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进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称为检验证书。 常见的检验证书有: 1. 品质检验证书。 2. 重量检验书。 3. 数量检验证书。 4. 兽医检验证书。 5. 卫生检验证书。 6.消毒检验证书。 7. 产地检验证书。 8. 价值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 正本 一份 检验证书 提单时间
商检法(1989) 法定检验 公证鉴定 GSP Form A Certificate of Origin -- C/O 监督检查
合同中的检验条款(Inspections Clauses in S/C) 买卖双方同意以装运港(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质量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下议付所提交的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质量和重量(数量)进行复验,复验费由买方负担。但若发现质量和重量(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并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初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XX天内。
索赔 违约 含义 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 违约的形式 卖方 买方
英国 违反要件 违反担保 美国 重大违约 轻微违约
合同公约》的规定 根本性违约 非根本性违约
有一份CIF合同, 出售100吨大米,单价为500美元/吨. 事后卖方只交货5吨。 在此情况下, 买方可主张什么权利. 为什么
索赔与理赔 索赔依据 索赔期限 索赔金额 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约定 法定 索赔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Claim clauses in S/C) 异议与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或检验与索赔条款 (Inspection & claim clause) 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索赔,必须于货物到达提单及/或运输单据所订目的港(地)之日起XX天内提出,并须提供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初具的检验报告,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范围的索赔,卖方不受理。
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 或称违约金条款(liquidated damage clause)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在卖方同意由付款银行在议付货款中扣除罚金或由买方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金率按每七天收取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0.5%,不足七天者以七天计算。但罚金不得超过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十周时,买方有权撤合同,但卖方仍应不延期地按上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金。
罚金和违约金条款 适用于: 按是否具有惩罚性: 公平合理原则 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运货物、拖延开立信用证、拖欠货款等 惩罚性违约金(为例外) 补偿性违约金(为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 如一方的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受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院予以增加; 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也可请求法院或仲裁院予以减少。
案例: 我某企业向香港某商进口20台精密仪器,每台3万港元。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额1万港元。事后,卖方只交付12台,其余8台不能交货,当时因市场价格上涨,每台价格4万港元。卖方企图赔付违约金1万港元以了结此案。但买方不同意。上述情况下,你认为买方能向卖方赔偿的金额应为多少?为什么?
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某国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托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 (2)收货人是实收998箱,短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 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认定 后果 取消合同 变更合同 特定标的物的灭失或事件的影响比较严重,非短期内所能恢复 包括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延迟履行
案例. 我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州某公司签定进口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麦收前田纳西州暴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卖方未交货,合同定有不可抗力,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此时我方应: A.应视为不可抗力,予以免责,并解除合同。 B.应视为未构成不可抗力,坚持美方应按合同交货。 C.视构成不可抗力,但不要求损害赔偿,亦不解除合同,而要求推迟到下年度交货。
发生的原因 社会原因 . 自然原因 . 通知与证明
我某企业与某外商按国际市场通常规格订约进口某化工原料。订约后不久,市价明显上涨。交货期限届满前,该商所属生产该化工原料的工厂失火被毁,该商以该厂火灾属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解除其交货义务。对此, 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CIF术语的合同。合同规定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合同订立后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了信用证,其内容与合同相符。信用证中的装运条件规定为:数量7000箱,1-7月等量装运。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在1-5月每月装运了1000箱,银行已分批议付了货款。对于第六批货物,原订于6月28日装运出港。但由于台风影响,该批货物延至7月2日装运出港。卖方凭7月2日的装运提单向银行要求议付货款时,遭到拒绝。卖方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再次议付也遭到拒绝。试问:(1)银行有无拒绝付款的权利?为什么?(2)卖方能否授引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为什么?(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食糖,合同规定:“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撤销。”签约后,因乙公司所在国连遭干旱,甘蔗严重歉收,政府则颁布禁令,不准食糖出口,致使乙公司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便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解除合同,甲公司拒不同意乙公司的要求,并就此提出索赔,你认为,甲公司的索赔请求是否合理?试具体说明。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暴风雨、雪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这种不能装运或延期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向买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须在X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卖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的证明书。
6.4.仲裁 定义 特点 仲裁协议 作用 形式 否定司法诉讼 提供仲裁的依据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 提交仲裁协议(submission; arbitration agreement)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协商(Negotiation),它是指在发生争议后,由当事人双方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 (二)调解(Conciliation),是指发生争议后,双方协商不成,则可邀请第三者居间调停。
(三)诉讼(Litigation)即打官司,是指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来解决双方的贸易争端。这通常是通过协商或调解难以达成协议,以致诉诸法律。 (四)仲裁(Arbitration)亦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的程序 申请 组成仲裁庭 审理 裁决 执行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仲裁地点 仲裁机构 仲裁的效力 仲裁费用的负担 在我国 被申请一方所在国 第三国 CIETAC - China Int’l Economic &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MAC - China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ICC Court of Arbitration LCA - London Court of Arbitration AAA -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仲裁的效力 终局性 仲裁费用的负担 败诉方
规定在我国仲裁的条款 凡因本部门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要由另一个国家的当事人去执行的问题。为了解决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问题上的困难,国际上订立了多边国际公约,1958年6月10日联合国在纽约签订了《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该公约强调了两点:一是承认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二是根据仲裁协议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缔约国应承认其效力并有义务执行。
我国加入《纽约公约》,提出两项声明: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在互惠的基础上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适用公约;2 我国加入《纽约公约》,提出两项声明: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在互惠的基础上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适用公约;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为属于契约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
例:我某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 例:我某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后来,双方就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方,发来传票,要我方应诉.对此,你的看法?
例:我某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 例:我某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后来,双方就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方,发来传票,要我方应诉.对此,你的看法?
1.商检证书有多种作用,它是作为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主要依据之一。 2.在出口国检验一般以到岸质量、重量为准。
3. 如违约金过分低于或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减。
4.买方的索赔期限实际上也就是买方行使对货物进行复验权利的有效期限。 5.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索赔期限为买方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1年内。
6.国际的仲裁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另一种是临时性仲裁机构。 7.我国只对我国法律认定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1958年纽约公约》。 8.诉讼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政府起诉,由政府按法律程序来解决双方的贸易争议。
1.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 )。 A.初始依据 B.最后依据 C.粗略依据 D.次要依据 2.国际货物检验时间与地点有多种规定办法,其中照顾买卖双方利益、比较公平 合理的规定办法是( )。 A.在出口国产地检验B.在装运地检验C.在目的地检验D.在装运地检验,货到目的地后复验
3.某年9月我某外贸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规定当年10月至12月交货,后因10月份以后价格猛涨,外贸公司因高亏不能出口,经查8月份产地曾发生严重水灾,货源受损。因此,( )。 A.我方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免除责任 B.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免除责任 C.只要本省贸促会能出具不可抗力证书,我方可以免除责任 D.我方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减少承担的责任 4.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因此( )。 A.仲裁协议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 B.仲裁协议只能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 C.仲裁协议即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发生争议之后达成 D.仲裁协议不能独立于合同外
5.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途径很多,其中对双方当事人相对不利的一种是( )。 A.友好协商B.调解C.仲裁D.诉讼 6.关于违约的形式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违约划分为( )。 A.不履行债务和延迟履行债务 B.轻微的违约和重大的违约 C. 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D. 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
7.下列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范围的有( )。 A.火灾 B.战争 C.能源危机引起的石油价格暴涨 D.政府禁令E.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