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緒論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設計課程︰ 財經法律系 --楊東連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0 國際法與國內法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 強行法與任意法 原則法與例外法 直接法與間接法 公法、私法與社會法 分類的概念 國際法與國內法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 直接法與間接法 強行法與任意法 公法、私法與社會法 實體法與程序法 原則法與例外法 特別法與普通法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 分類概念 歸納的基石 為了分類科學歸納方法主要模式。 分類作為研究事物重要途徑。 分類基準︰ 分類建構在於提出分類基準。 分類必須具備分類實益。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2 基準與實益 基準︰ 從主要事物抽取次要相同要素。 如、從人類中抽離性別區分男女。 實益︰ 分類目的在歸納事物性質作為觀察基準與判斷模式。 如、男女區分身體構造、性情等等。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3 法律分類 基準︰ 從整體法律抽取相同性質。 如、法典形式區分成文法與不成文法。 實益︰ 歸納區分法律意義與價值. 如、成文法需機關、形式、適用等等。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4 不成文法 形式 國際法 區域 成文法 直接 適用 國內法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5 間接法 私法 直接 適用 內容 適用 程序 直接法 公法 社會法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6 程序法 適用 程序 強行法 適用 效力 實體法 任意法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7 區分 法條形式 實益 閱讀資料︰ 法學入門 P105-107 制定機關、程序 成文法 機關承認有法效力 適用順序 不成文法 機關承認有法效力 法條形式 適用順序 先成文,後不成文 實益 法律效力 成文效力優先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8 區分 施行區域 實益 閱讀資料︰ 法學入門 P108-110 國家間承認的法規範 國際法 國家主權內的法規範 國內法 國家主權內的法規範 施行區域 淵源關係 國內外法互為淵源 實益 法律效力 國際法效力優先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9 區分 直接規範 實益 閱讀資料︰ 法學入門 P110-111 對人民直接規範權義 直接法 規範效力 間接法 僅規範如何適用內外法 直接規範 規範效力 能否直接產生實體效力 實益 法律性質 間接法屬程序性質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0 區分 法律內容 實益 閱讀資料︰ 國家地位行使公權力 法學入門 公法 P112-116 適用原則 私法 私人地位無關公權力 法律內容 社會法 公權力介入私法領域 適用原則 行政程序或私法自治 實益 訴訟爭執 行政爭訟或民事爭訟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1 學說 利益說:以法律保護的利益做區分。 權力說:以法律規範對等與否做分類。 主體說:以法律規範是否為國家區分。 公私法分類基準 學說 利益說:以法律保護的利益做區分。 權力說:以法律規範對等與否做分類。 主體說:以法律規範是否為國家區分。 法律關係說:以法律關係是否得行使公權力區分。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2 公私法區分 國家 公權力 非權力 私人 國家本於私人地位從事私法行為(私法)。如國家標售土地。 國家本於國家地位從事公權力行為(公法)。如警察取締酒醉駕車。 公權力 非權力 私人本於私人地位從事私法行為(私法)。如私人之間買賣行為。 私人本於國家授權從事公權力行使(公法)。如私立學校授予學位。 私人 法學緒論-4
社會法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3 意義 舉例 公權力介入私法領域,保障弱勢團體。 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 消費保護法保障消費者。 法學緒論-4
分類實益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4 法律原則 糾紛處理 公法受依法行政原則與適用行政程序。 私法受私法自治原則與適用契約自由。 公法由行政爭訟與國家賠償處理。 私法由民事訴訟與民事賠償處理。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5 區分 內容實現 實益 閱讀資料︰ 法學入門 P116-119 規範權利義務內容 實體法 規範法律實現手段 程序法 規範法律實現手段 內容實現 適用順序 先程序,後實體 實益 法律修正 程序從新,實體從優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6 區分 適用效力 實益 閱讀資料︰ 法學入門 P125-129 當事人強制適用 強行法 當事人得選擇適用 任意法 當事人得選擇適用 適用效力 法律性質 公法多強行,私法則否 實益 法律效力 公法制裁,私法自治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7 強行法制裁 處罰 無效力 不罰 違反強行法,發生處罰且效力影響。如重婚犯罪而且無效。 違反強行法,受到國家處罰,但無關效力問題。如警察罰單。 無效力 效力影響 違反強行法,效力受影響但沒有處罰。如結婚欠缺公開儀式。 合法行為,無關制裁:沒有處罰,也無關效力。 不罰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8 區分 適用範圍 實益 閱讀資料︰ 法學入門 P120-124 適用特定人時事地 特別法 適用一般人時事地 普通法 適用一般人時事地 適用範圍 適用效力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實益 法律類型 特定法律範圍類型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19 競合概念 事實或規範重複的現象: 事實競合:如犯罪競合,一人犯數罪的想像競合犯(刑法§55)。 規範競合: 刑法競合:排斥適用,特別法優先。 民法競合:擇一適用,有利法優先。 法學緒論-4
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4-20 區分 原則例外 實益 閱讀資料︰ 法學入門 P129-131 一般原則適用 原則法 原則以外例外規範 適用效力 例外法 原則以外例外規範 原則例外 適用效力 例外法優於原則法 實益 解釋限制 例外法從嚴解釋 法學緒論-4
法學緒論第四單元:法律分類 課程的結束! 理解的開始!! --楊東連 法學緒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