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流暨雙聯學制分享會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 107.09.20
Outline 姊妹校現況解析 簽署姊妹校流程 選送交換生行政流程 與國外大學合作雙聯學制流程 學海築夢 辦理國際研討會 延攬外國學者
姊妹校現況 共計167所姊妹校 俄羅斯:1 德國:6 法國:4 西班牙:1 英國:3 美國:25 土耳其:1 日本:7 捷克:1 韓國:5 大陸:83 越南:7 菲律賓:1 新加坡:1 馬來西亞:6 印尼:2 泰國:1 印度:1 澳洲:1 共計167所姊妹校
姊妹校現況 (院級合約) 日本 韓國 菲律賓 美國 德國 英國 澳洲 理學院 3 1 管理學院 教育學院 社科體院 工學院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與各大學及研究機構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書作業流程 簽署姊妹校流程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與各大學及研究機構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書作業流程 表達締結姊妹校/合作意願 就協議內容進行討論 交由國際處承辦人處理後續事宜 大陸地區學校須事先報部 校級 系所院級 合約書提系所院務會議討論 進行簽約 從認識的學者開始系所級/院級/校級交流 從MoU及交換生協議書開始 系所級/院級/校級交流 可用對方學校版本的合約書進行 通過後會議紀錄加會國際處,並將姊妹校案列於簽陳說明,陳請校長簽核。 可以郵寄方式完成 完成簽約後需檢送影本至國際處
學生赴非大陸地區出國交換人次 學生赴大陸地區出國交換人次 104 105 106 電機系 1 2 英語系 8 企管系 9 11 14 會計系 4 財金系 5 人管所 3 輔諮系 特教系 國文系 台文所 地理系 機電系 物理系 資管系 美術系 數位內容科技所 數學系 公育系 翻譯所 運動系 科教所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注意事項 簽署交換生協議書行政流程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注意事項 與國外學校討論交換生協議書 大陸地區學校須事先報部 大陸地區交換生協議書不提名額 大陸地區交換生由國際處統一甄選 交由國際處承辦人處理後續事宜 校級 進行簽約 訂定系所院交換生甄選要點 系所院級 合約書提系所院務會議討論 可和MoU一起進行 公費生名額系所與對方協調,最後由校長裁決 由系、院自訂規範、辦理作業,甄選後薦送名單須會簽本處、教務處備查。 通過後會議紀錄加會國際處,並將姊妹校案列於簽陳說明,陳請校長簽核。 可以郵寄方式完成 完成簽約後需檢送影本至國際處
系所辦理雙聯學制現況 輔諮系 碩士1+1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Fresno分校 企管系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 Sacramento分校 學士2+2 物理系 會計系 日本東北大學 澳洲南昆士蘭大學 資工系 美國肯尼索州立大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與國外大學合作雙聯學制流程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合作協議書」之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學生申請資格。 二、甄審規定及名額限制。 三、銜接課程之設計。 四、學分扺免。 五、在兩校修業時限。 六、碩、博士論文共同指導協議事項。 七、學位授予。 八、註冊、休學、復學等學籍管理事項。 九、協議書修改及終止之規定。 十、其他事項。 碩博士雙聯學制需增加 「碩、博士論文共同指導協議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與國外大學合作雙聯學制流程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與國外學校之對應系所討論雙聯學制合作 經系(所)、院務會議決議 提請教務會議討論通過 簽署合約 由各相關學系(所)擬具「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合作協議書」草案 會議記錄會辦國際處及教務處承 辦單位審核 注意每學期教務會議時間 國際處協助提教務會議討論,辦理雙聯學制系所需派代表出席會議
國際處協助寄信至對方國際處協助媒合雙方系所 與國外大學合作雙聯學制流程 HOW TO START? 從現有姊妹校開始 國際處協助寄信至對方國際處協助媒合雙方系所 關係友好姊妹校: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Fresno分校 澳洲南昆士蘭大學 英國伯明翰城市大學 (詳見姊妹校列表) 系所院教授認識之友好學校 簽署姊妹校 試圖爭取公費交換生 洽談雙聯學制
107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 學海築夢 107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 每年年初教育部發文後至3月初受理申請「教育部107年度新南向學海築夢及學海築夢計畫」,歡迎本校各系所師長踴躍提出申請。 計畫主持人:需為本校專任教師,且於計畫執行期間仍為在職。 選送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學生。申請期間及實習期間需為本校在學學生。 學生實習天數:不得少於30天(不含往返台灣至實習地之時程)。 計畫主持人生活費補助最多14天。 新南向國家指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等18國。如實習欲赴國家為上述18國請申請『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請檢附下列相關申請文件: 1.新南向學海築夢/學海築夢申請表;2.新南向學海築夢/學海築夢計畫書;3.國外實習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4.計畫主持人聲明書。 (紙本文件3份,電子檔1份mail給承辦人員:葉芳妤專員)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補助要點 辦理國際研討會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補助要點 國際學術會議係指參與單位及人員在三個國家以上者。 需先向外部(科技部、經濟部、學會、基金會等)申請經費。 申請文件 (含經費預算表 含經費預算表 )由主辦單位補助項目及額度,由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簽請校長核定。 補助經費項目需配合深耕計畫經費表編列。 105年受補助單位 106年受補助單位 107年受補助單位 工學院 理學院 英語系 國文系 復諮所 特教系 科教所 電子系 歷史所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補助延攬國外講座及客座人才作業要點 延攬國外學者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補助延攬國外講座及客座人才作業要點 申請補助範圍: (一)研討會或研習會之講員。 (二)各申請單位學術演講之講員。 (三)協助進行中之研究計畫或提供科學技術指導(如指導實驗及技術或協助建立實驗設備等)之人員。 (四)擔任研究計畫之諮詢顧問。 需先向外部(科技部)申請經費。 申請人應於受延攬人抵達本校六星期前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報酬(含生活費)、機票費、保險費以及國內交通費。
國際處諮詢服務 國際處提供系所諮詢服務,若有系所需要本處個別 至系所與主管、教授、助理等,講解國際交流相關 行政流程、其他相關協助或細部討論,可與國際處 承辦人預約,本處將協調時間至該系所提供諮詢。
Coming together is a beginning. Keeping together is progress. Working together is SUCCESS. by Henry F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