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始業輔導課程 生活作息&請假
作息時間 時間 說明 0730時前 到校及環境打掃 0730~0800時 早自修(或升旗典禮) 0810~1200時 第一至四節課 1200~1240時 午餐時間(含加強環境打掃等) 1240~1300時 午休 1310~1700時 第五至八節課
作息時間說明 上學遲到者,除扣減班上秩序分數外,當事人每週累計二次記警告乙次 ,累計三次記警告兩次,依此類推。(累計期程為前週星期四至當週星期三) 每節課上課50分鐘,休息10分鐘 第八節課為輔導課 ,每週三、五不實施輔導課。
早、午休 每日上午環境打掃工作應於0725時完成,並於0730時鐘響進入教室開始早休。 中午1235時前完成午餐食用及環境整理,1240時鐘響進入教室開始午休。
上課常規 聞上課鐘立即進教室就坐或到達上課指定地點,上課超過5分鐘為遲到,超過10分鐘為曠課。 上、下課禮節:由班長負責下達口令,藉以培養尊師重道之觀念。 上課:於授課教師進教室時,由班長下達口令- 起立、敬禮(所有同學齊聲-老師好)、坐下。 下課:當授課教師宣佈下課後,由班長下達口令- 起立、敬禮(所有同學齊聲-謝謝老師)
請 假 病假:應檢附就診收據或證明,並於病癒返校後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事假:應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並檢附相關家長證明。 請 假 病假:應檢附就診收據或證明,並於病癒返校後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事假:應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並檢附相關家長證明。 喪假:應檢附證明(直系親屬喪葬)辦理請假手續。 公假:應於事前完成請假事續,經派遣(指導)老師、導師核章後送交生輔組。
請 假 凡未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者,其未到課之記錄比照曠課處理。 請假流程: 請假核定登錄後,將於假卡蓋記「已讀」戳章並退還,同學應妥善保管。 請 假 凡未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者,其未到課之記錄比照曠課處理。 請假流程: 向導師索取假卡→家長蓋章→導師簽章→輔導教官簽章→生輔組。 請假核定登錄後,將於假卡蓋記「已讀」戳章並退還,同學應妥善保管。 同學可自行上網查尋銷假結果,如有疑問可持核定退還之假卡洽生輔組申覆。
請假程序 1.請先向導師領取假卡(公假假卡請向學務 處領取)。 2.填寫(畫記)個人資料(姓名、年級、班 別、科別、座號) 3.填寫請假事由及畫記假別。 4.帶回家請家長簽名。
姓名、事由、家長簽名、請假日期等欄位,須以藍、黑色之原子筆或簽字筆書寫。 其餘以2B鉛筆正確畫卡
請假未超過一天者,請畫記『自』欄內之年月日以及需請之節數(連續畫記)。 王大明 病假 100 1 10 王老大 請假未超過一天者,請畫記『自』欄內之年月日以及需請之節數(連續畫記)。
請假超過一天以上者,除『自』欄內之節數依請假節數畫記外,『至』欄內之年月日及節數亦需依實際劃記。 王大明 病假 王老大 100 1 10 11 2 請假超過一天以上者,除『自』欄內之節數依請假節數畫記外,『至』欄內之年月日及節數亦需依實際劃記。
請假程序 5.先請導師同意並簽名(請假與否為導師權責)。 6.攜帶證明資料(掛號費單或有診所名稱、同學 姓名及看診日期之藥袋)至教官室向輔導教官請 假。 7.若僅不舒服在家休息未看病者,請家長開立證明 (需有請假日期及開立日期)。 8.以上流程需於請假日翌日起三日內完成,遇假日 則順延;若為住校生,「家長簽名」得由導師 或認輔教官代簽。
逾時請假 逾時一日以上至三日以內者,予以警告乙次或二次處份。 逾時六日以上者,全部以曠課論。
一般規定 到校後如有急事要先行離校,須填寫「臨時外出單」並簽核,方可離校,否則視不假外出,將依校規論處;返校後仍需完成請假程序。 早休、朝會、週會均視為重要集會,無故不參加,依校規處予小過乙次以上處份。 曠課達21節,協請家長到校共同商議輔導作為。曠課達42節,簽奉校長核定予以休學或轉學。
此區 一定要簽 此區塊擇一師長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