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选择与编辑二维图形对象 在AutoCAD中,单纯地使用绘图命令或绘图工具只能绘制一些基本的图形对象。为了绘制复杂图形,很多情况下都必须借助于图形编辑命令。AutoCAD 2009提供了众多的图形编辑命令,如复制、移动、旋转、镜像、偏移、阵列、拉伸及修剪等。使用这些命令,可以修改已有图形或通过已有图形构造新的复杂图形。
5.1 选 择 对 象 在对图形进行编辑操作之前,首先需要选择要编辑的对象。AutoCAD用虚线亮显所选的对象,这些对象就构成选择集。选择集可以包含单个对象,也可以包含复杂的对象编组。在AutoCAD中,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单击“选项”按钮,可以通过打开的“选项”对话框的“选择集”选项卡,设置选择模式、拾取框的大小及夹点功能。 选择对象的方法 过滤选择 快速选择
5.1.1 选择对象的方法 在AutoCAD中,选择对象的方法很多。例如,可以通过单击对象逐个拾取,也可利用矩形窗口或交叉窗口选择;可以选择最近创建的对象、前面的选择集或图形中的所有对象,也可以向选择集中添加对象或从中删除对象。
5.1.2 过滤选择 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FILTER命令,将打开“对象选择过滤器”对话框。可以以对象的类型(如直线、圆及圆弧等)、图层、颜色、线型或线宽等特性作为条件,过滤选择符合设定条件的对象。此时必须考虑图形中对象的这些特性是否设置为随层。
5.1.3 快速选择 在AutoCAD中,当需要选择具有某些共同特性的对象时,可利用“快速选择”对话框,根据对象的图层、线型、颜色、图案填充等特性和类型,创建选择集。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工具”|“快速选择”命令,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实用程序”面板中单击“快速选择”按钮,都可打开“快速选择”对话框。
5.1.4 使用编组 在AutoCAD 2009中,可以将图形对象进行编组以创建一种选择集,使编辑对象变得更为灵活。
5.2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对象 在AutoCAD 2009中,夹点是一种集成的编辑模式,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编辑操作途径。例如,使用夹点可以对对象进行拉伸、移动、旋转、缩放及镜像等操作。 拉伸对象 移动对象 旋转对象 缩放对象 镜像对象
5.2.1 拉伸对象 在不执行任何命令的情况下选择对象,显示其夹点,然后单击其中一个夹点,进入编辑状态。此时,AutoCAD自动将其作为拉伸的基点,进入“拉伸”编辑模式,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 拉伸 ** 指定拉伸点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退出(X)]:
5.2.2 移动对象 移动对象仅仅是位置上的平移,对象的方向和大小并不会改变。要精确地移动对象,可使用捕捉模式、坐标、夹点和对象捕捉模式。在夹点编辑模式下确定基点后,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MO进入移动模式,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 移动 ** 指定移动点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退出(X)]:
5.2.3 旋转对象 在夹点编辑模式下,确定基点后,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RO进入旋转模式,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 旋转 ** 5.2.3 旋转对象 在夹点编辑模式下,确定基点后,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RO进入旋转模式,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 旋转 ** 指定旋转角度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参照(R)/退出(X)]:
5.2.4 缩放对象 在夹点编辑模式下确定基点后,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SC进入缩放模式,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 比例缩放 ** 5.2.4 缩放对象 在夹点编辑模式下确定基点后,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SC进入缩放模式,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 比例缩放 ** 指定比例因子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参照(R)/退出(X)]:
5.2.5 镜像对象 与“镜像”命令的功能类似,镜像操作后将删除原对象。在夹点编辑模式下确定基点后,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MI进入镜像模式,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 镜像 ** 指定第二点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退出(X)]:
5.3 删除、移动、旋转和对齐对象 在AutoCAD 2009中,不仅可以使用夹点来移动、旋转、对齐对象,还可以通过“修改”菜单中的相关命令来实现。 删除对象 移动对象 旋转对象 对齐对象
5.3.1 删除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删除”命令(ERASE),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删除”按钮,都可以删除图形中选中的对象。
5.3.2 移动对象 移动对象是指对象的重定位。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移动”命令(MOVE),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移动”按钮,可以在指定方向上按指定距离移动对象,对象的位置发生了改变,但方向和大小不改变。
5.3.3 旋转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旋转”命令(ROTATE),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旋转”按钮,可以将对象绕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
5.3.4 对齐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三维操作”|“对齐”命令(ALIGN),可以使当前对象与其他对象对齐,它既适用于二维对象,也适用于三维对象。
5.4 复制、阵列、偏移和镜像对象 在AutoCAD 2009中,可以使用“复制”、“阵列”、“偏移”、“镜像”命令,,创建与原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图形。 复制对象 阵列对象 镜像对象 偏移对象
5.4.1 复制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复制”命令(COPY),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复制”按钮,可以对已有的对象复制出副本,并放置到指定的位置。
5.4.2 阵列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阵列”命令(ARRAY),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阵列”按钮,都可以打开“阵列”对话框,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设置以矩形阵列或者环形阵列方式多重复制对象。
5.4.3 镜像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镜像”命令(MIRROR),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镜像”按钮,可以将对象以镜像线对称复制。
5.4.4 偏移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偏移”命令(OFFSET),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偏移”按钮,可以对指定的直线、圆弧、圆等对象作同心偏移复制。在实际应用中,常利用“偏移”命令的特性创建平行线或等距离分布图形。执行“偏移”命令时,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 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T)/删除(E)/图层(L)] <通过>:
5.5 修改对象的形状和大小 在AutoCAD 2009中,可以使用“修剪”和“延伸”命令缩短或拉长对象,以与其他对象的边相接。也可以使用“缩放”、“拉伸”和“拉长”命令,在一个方向上调整对象的大小或按比例增大或缩小对象。 修剪对象 延伸对象 缩放对象 拉伸对象 拉长对象
5.5.1 修剪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修剪”命令(TRIM),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修剪”按钮,可以以某一对象为剪切边修剪其他对象。执行该命令,并选择了作为剪切边的对象后(可以是多个对象),按Enter键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 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5.5.2 延伸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延伸”命令(EXTEND),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延伸”按钮,可以延长指定的对象与另一对象相交或外观相交。
5.5.3 缩放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缩放”命令(SCALE),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缩放”按钮,可以将对象按指定的比例因子相对于基点进行尺寸缩放。先选择对象,然后指定基点,命令行将显示“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1.0000>:”提示信息。如果直接指定缩放的比例因子,对象将根据该比例因子相对于基点缩放,当比例因子大于0而小于1时缩小对象,当比例因子大于1时放大对象;如果选择“参照(R)”选项,对象将按参照的方式缩放,需要依次输入参照长度的值和新的长度值,AutoCAD根据参照长度与新长度的值自动计算比例因子(比例因子=新长度值/参照长度值),然后进行缩放。
5.5.4 拉伸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拉伸”命令(STRETCH),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拉伸”按钮,就可以移动或拉伸对象,操作方式根据图形对象在选择框中的位置决定。执行该命令时,可以使用“交叉窗口”方式或者“交叉多边形”方式选择对象,然后依次指定位移基点和位移矢量,将会移动全部位于选择窗口之内的对象,而拉伸(或压缩)与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
5.5.5 拉长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拉长”命令(LENGTHEN),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拉长”按钮,都可修改线段或者圆弧的长度。执行该命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 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5.6 倒角、圆角和打断 在AutoCAD 2009中,可以使用“倒角”、“圆角”命令修改对象使其以平角或圆角相接,使用“打断”命令在对象上创建间距。 倒角对象 圆角对象 打断 合并对象 分解对象
5.6.1 倒角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倒角”命令(CHAMFER),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倒角”按钮,即可为对象绘制倒角。执行该命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5.6.2 圆角对象 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圆角”命令(FILLET),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圆角”按钮,即可对对象用圆弧修圆角。执行该命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5.6.3 打断 在AutoCAD 2009中,使用“打断”命令可部分删除对象或把对象分解成两部分,还可以使用“打断于点”命令将对象在一点处断开成两个对象。
5.6.4 合并对象 如果需要连接某一连续图形上的两个部分,或者将某段圆弧闭合为整圆,可以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合并”命令(JOIN),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合并”按钮。执行该命令并选择需要合并的对象,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选择圆弧,以合并到源或进行 [闭合(L)]:
5.6.5 分解对象 对于矩形、块等由多个对象编组成的组合对象,如果需要对单个成员进行编辑,就需要先将它分解开。单击“菜单浏览器”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修改”|“分解”命令(EXPLODE),或在“功能区”选项板中选择“常用”选项卡,在“修改”面板中单击“分解”按钮,选择需要分解的对象后按Enter键,即可分解图形并结束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