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3-4章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妳找個安身之處,使妳享福嗎?妳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
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妳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妳來。妳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時候,妳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妳所當做的事。」
路得說:「凡妳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簸大麥
踹穀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at the far end of the grain pile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 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
兩個義務: 贖地 弟續兄孀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他就說:「妳是誰?」 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娶我
因著愛,路得認同以色列人,被接上救恩的樹。 不再只是一個乞求碎渣兒的外邦人,而是近親。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他就說:「妳是誰?」 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抖)
所施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妳蒙耶和華賜福。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妳都沒有跟從。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妳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妳是個賢德的女子。
先前的恩:奉獻片時,安頓、供養拿俄米 末後的恩:奉獻一生,為以利米勒家留後 賢德的女子:a woman of excellence 大財主:a man of great wealth 同一字 所施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妳蒙耶和華賜福。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妳都沒有跟從。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妳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妳是個賢德的女子。
我實在是妳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妳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妳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妳盡了本分,妳只管躺到天亮。」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又對路得說:「打開妳所披的外衣。」 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路得回到婆婆那裡,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 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妳不可空手回去見妳的婆婆。』」 婆婆說:「女兒啊,妳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 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40年 30年 禧年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利25:23-28)
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賺 賠 大賠 路得未改嫁 或嫁給外人 瑪倫無後裔 地永歸那人 (禧年也不用還) 那人 贖了地 路得嫁給那人 長子算作 瑪倫的後裔 地歸瑪倫後裔 (也是那人骨肉) 賠 路得嫁給 波阿斯 長子算作 瑪倫的後裔 地歸瑪倫後裔 (波阿斯骨肉) 大賠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她。」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申25:5-10)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當時猶大喪偶 可見波阿斯尚無後嗣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妳,使妳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妳的精神,奉養妳的老,因為是愛慕妳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出 埃 及 王國 時代 寄居埃及 士師時代 430年 (出12:40) 450年 (徒13:20) 猶 大 40年 可能省略多代 法 勒 斯 希 斯 崙 蘭 亞 米 拿 達 拿 順 撒 門 他 瑪 波 阿 斯 喇 合 俄 備 得 耶 西 大 衛 猶大支派的首領, 大祭司亞倫的大舅子 (民1:7;2:3;出6:23) 路 得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