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實務 張錦源、劉玲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國際貿易實務的概念 第二節 國際貿易的型態 第三節 國際貿易的主體 第四節 國際貿易的客體 第五節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國際貿易實務的概念 第二節 國際貿易的型態 第三節 國際貿易的主體 第四節 國際貿易的客體 第五節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第六節 國際貿易電子商務 第七節 國際貿易的管理及輔助機構
國際貿易實務的概念 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國與國之間的交易。其研究的範疇通常可分兩大類: 國際貿易理論(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國際貿易實務(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國際貿易的型態 按商品的出入國境分 出口貿易(Export trade) 進口貿易(Import trade) 又稱輸出貿易,俗稱外銷。 本國出口商接受國外廠商訂貨,而將本國貨物運往國外的交易。 進口貿易(Import trade) 又稱輸入貿易。 是本國進口商向國外購買貨物,貨物自國外運輸到本國的交易。
國際貿易的型態 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復運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 貨物自輸出國運往輸入國並非直接運達,而是經由第三國時的交易,故就該第三國的立場而言即為過境貿易。 「復運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 輸入本國的貨物再輸出。 「復運進口貿易」(Reimport trade) 輸出國的貨物再行輸入本國。
國際貿易的型態 按交易進行途徑的不同分 直接貿易(Direct trade) 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 由輸出國與輸入國出進口商直接完成交易。 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 媒介貿易(Merchanting trade) 又稱三角貿易、居間貿易(Intermediary trade) 。 輸出國出口商與輸入國進口商的貨品買賣未經雙方直接簽訂契約,而經由第三國的商人立於中間商的地位成立的貿易方式。
國際貿易的型態 轉口貿易(Entrepôt trade) 轉換貿易(Switch trade) 又稱中繼貿易(Intermediate trade)。 指輸出與輸入兩國間的貨品交易經由第三國的商人成交,貨品則自輸出國運至第三國通關進口後,以原來狀態或經簡單的加工,再出口至輸入國的貿易方式。 轉換貿易(Switch trade) 即輸出(入)國的出(進)口商直接訂立買賣契約,貨物的運送亦由輸出國直接運往輸入國,但貨款的清算由第三國業者出來辦理融通。 非指貨品的交易,而是指外匯的交易。
國際貿易的型態 按是否需要報關分 有形貿易(Visible trade) 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 有具體型態的商品,須經過報關手續。 交易金額被列入海關對外貿易統計金額內。 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 指非具體型態的商品,不須經過報關手續。 交易金額不被列入海關對外貿易統計金額內。
國際貿易的型態 按加工貿易分 主動加工貿易(Active improvement trade) 又稱加工出口貿易(Improvement trade for export)。 由國外輸入原料或半成品,在本國加工製成成品或半成品後再輸出外國。 被動加工貿易(Passive improvement trade) 又稱加工進口貿易(Improvement trade for import)。 將本國原料或半成品輸出國外,經由國外加工製成成品或半成品後再輸入本國。 過境加工貿易(Transit improvement trade) 將原料或半成品運到國外加工後,再輸出至第三國。
國際貿易的型態 按貨價清算的不同分 商業方式貿易(Commercial system trade) 國際貿易買賣的貨款以貨幣作為償付工具。 以美元、歐元等國際間願意接受的關鍵貨幣(Key currency)作償付。 易貨方式貿易(Barter system trade) 國際間買賣交易的貨款以貨物作為償付工具。 多由外匯短缺的國家採用。
國際貿易的型態 按交易所承擔風險的大小分 通常貿易(Regular trade) 寄售貿易(Consignment) 買賣雙方談妥交易條件後,賣方依約交貨,買方依約付款,交貨後貨物所有權歸買方。 由買方自負盈虧的風險。 寄售貿易(Consignment) 出口商將貨物運交進口地商人委託其代為銷售,進口地商人僅從中抽取佣金。 盈虧風險歸由出口商負擔。
國際貿易的主體 主體制貿易的貿易商 經營貿易的當事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交易,一切盈虧通通歸由交易當事人自己享受或承擔。 出口製造商或生產者(Exporting manufacturer or maker or producer) 可透過專業出口商或以自己的名義向國外巿場銷售。 進口製造商(Importing manufacturer) 可向國內專業進口商購買或透過國內進口代理商向國外訂購。
國際貿易的主體 專業出口商(Export merchant) 專業進口商(Import merchant) 以中間商身分從事貨物買賣賺取利潤的公司。 經營方式是以自己名義從國內生產者或製造商購進貨物,再行輸往國外巿場銷售。 買賣盈虧均由本人自行負擔 專業進口商(Import merchant) 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從國外製造商或出口商採購貨物,運入本國巿場銷售。 自己負買賣盈虧風險。
國際貿易的主體 佣金制貿易的貿易商 在輸出國的佣金制貿易商 以他人的名義或雖以自己的名義出面,但卻以他人的名義和計算從事貿易的經營,僅賺取佣金。 交易的盈虧由他人享受或承擔。 在輸出國的佣金制貿易商 購貨代理商(Export commission agent, Buying agent) 受國外進口商或需要者的委託,在輸出國採購貨物辦理出口。
國際貿易的主體 製造商的外銷代理商(Manufacturer's export agent) 多是製造商不善經營直接出口業務,或其銷售能力不佳時,在國內指定外銷代理商委託其充任銷售代理人。 出口售貨代理商(Export sales agent) 在出口地受本國製造商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及計算,向國外推銷委託廠商產品。
國際貿易的主體 在輸入國內的佣金制貿易商 進口代理商(Import commission house) 在輸入國接受國內需要者的委託,代從國外進口貨物的貿易商。 售貨代理商 (Selling agent) 在輸入國為輸出國製造商或供應商或專業出口商從事代理推銷貨物的中間商。 寄售代理商 (Consignment agent) 先將貨物運往國外巿場,委託其在進口地的代理商代為銷售,等貨物售出後再由代理商將貨款匯給國外製造商或出口商。
國際貿易的客體 調和關稅制度(Harmonized System,簡稱 HS) 又稱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 設立目的在於統一國際間商品名稱及號列,以作為各國海關稅則與貿易統計的基礎,便利商情資料的蒐集、比對與分析,簡化國際間運輸文件的格式,促進國際貿易發展。
國際貿易的客體 調和關稅制度的效益 提高財經政策的決策品質。 增進對外貿易談判效率。 便利國際運輸作業。 簡化進出口簽證及報關手續。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出口程序 巿場調查,尋找適當巿場。 尋求交易對手。 發出招徠函。 調查信用。 招請訂貨及報價。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簽訂書面貿易契約。 準備貨物。 洽訂艙位。 辦理出口簽證。 出口檢驗與檢疫貨物。 購買保險。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辦理出口報關與裝船。 開掣發票。 申請產地證明書。 發出裝貨通知。 辦理押匯。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進口程序 巿場調查,尋找適當巿場。 尋找交易對手。 調查信用。 詢價及接受。 簽訂書面貿易契約。 辦理進口簽證。 辦理結匯與申請開發信用狀。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洽訂艙位。 購買保險。 付款贖單。 進口檢驗與檢疫。 辦理進口報關及繳納關稅。 辦理提貨。 進口貨物索賠。
國際貿易的交易程序 國際貿易 作業程序
國際貿易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Electroniccommerce, Ecommerce,簡稱EC)指交易的當事人均是以電腦透過網路,而非借助書面文件的傳輸所進行的交易活動。
國際貿易電子商務 利用電子商務方式進行的網路貿易(Trade on internet),可大略分為四個階段: 建立貿易關係階段 交易磋商與簽約階段 履約階段 索賠階段
國際貿易的管理及輔助機構 管理貿易機構 主管外匯機構 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簡稱 MOEA)國際貿易局(Bureau of Foreign Trade,簡稱 BOFT) 海關(Customs, Customs house) 主管外匯機構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of China,簡稱 CBC)的外匯局
國際貿易的管理及輔助機構 輔助機構 指定外匯銀行(Appointed foreign exchange bank)。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簡稱BSMI)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Taiwan External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簡稱 TAITRA) 公證行(Surveyor)
國際貿易的管理及輔助機構 運輸公司(Transportation company) 保險公司(Insurance company) 報關行(Customs broker)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