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歐洲的統合—歐盟的成立與擴張 第二節 歐洲的區域發展 第七章 歐洲(二) 第一節 歐洲的統合—歐盟的成立與擴張 第二節 歐洲的區域發展
第一節 歐洲的統合—歐盟的成立與擴張 一、歐盟的成立 二、歐盟的擴張 歐盟的經濟實力
歐盟的成立(一) 二次大戰後的歐洲百廢待興,出現許多新興國家,海外殖民地紛紛獨立,美國與蘇聯勢力進入歐洲,以「鐵幕」為分界,彼此鬥爭,形成所謂「冷戰」。在此背景下,歐洲各國為加強經濟復建工作,也希望避免因民族主義或關稅保護而再起爭端,1951年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義大利與西德六國簽訂巴黎條約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合作生產銷售煤與鋼鐵。
歐盟的成立(二) 1957年 3 月在羅馬簽訂新約,創立「歐洲經濟共同體」(EEC)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ruatom)。這三個共同體在1967年合併為單一的行政機構,改稱為「歐洲共同體」(EC),通稱「歐洲共同市場」,目的在創造共同市場,取消會員國間的關稅,促進會員國間勞力、商品、資金、服務的自由流通。
歐盟的成立(三) 1985年 6 月14日西德、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五個國家在盧森堡的一個小城市申根(Schengen)簽署「申根協議」,並於1990年 1 月19日進一步簽署所謂的「申根公約(Schengen Convention)」,主要目的是讓會員國取消彼此間的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會員國有效身分證或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會員國境內自由流動,配合單一歐洲法案進一步實現整合政治經濟的大型單一歐洲市場,讓歐洲成為真正的共同市場,所有會員國公民都可以在市場內自由居住、旅遊、購物與就業。
歐盟的成立(四) 1992年 2 月簽訂隔年生效的馬斯垂克條約,將「歐洲共同體」更名為「歐洲聯盟」(EU),共同發展外交及安全政策,加強司法及內政事務上的合作,並於2002年 1 月 1 日正式啟用共同貨幣「歐元」,至此終於初步完成歐洲聯盟國家貨幣整合的理想。
歐盟的成立(五) 為了追求和平與發展,歐盟會員國承諾共同努力,透過常設組織與常駐代表共同決策,以民主的模式確保歐洲的共同利益與長期發展。檢視歐盟的成就,經濟一體化是其主要貢獻之一,並且透過共同市場與關稅同盟成為世界三大經濟板塊之一。 目前全球三大經濟板塊貿易值已占全球貿易總值的近 8 成,其中以歐盟為最高,不管進出口均達世界總貿易值的 3 成多,其每年所創造的GDP 僅次於東亞地區,但每人 GDP 卻遠高於東亞地區,僅次於北美自由貿易區,由此可見其經濟實力。
世界三大經濟板塊的比較(2005) 經濟板塊 會員 國數 面積 (千平方公里) 人口數 (百萬人) GDP(美元) 總貿易值(百萬美元) /占世界總值(%) 十億美元 每人 進口 出口 EU (歐盟) 25 3,978 461.3 9,927 21,519.6 4,120,005 /38.3% 3,987,610 /38.4% NAFTA (北美自由貿易區) 3 21,589 430.4 14,184.9 32,957.5 1,913,287 /17.8% 1,311,728 /12.6% 東亞地區 22 410,005 2,209.1 10,438.7 4,2725.3 2,415,957 /22.5% 2,725,749 /26.2% (資料來源:Economic Fact Sheets http://www.dfat.gov.au/fs/ 及 The APEC Region Trade and Incestment 2005,WTO 網站)
羅馬條約簽訂會議
申根公約 申根公約的目的是取消會員國間相互之間的邊境管制。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旅遊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旅遊。截至2003年,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15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這些國家是今天的申根區。
單一歐洲法案 為消除歐盟各成員國間對於貿易所設的障礙,經由法令規定,廢除邊界管制,形成一個沒有疆界的單一市場。文憑可相互認證、會員國人民可自由居住與就業;商品與資金自由移動、移除技術性障礙、保護智慧財產、公共採購自由化等。
歐元的宣傳海報
歐元
歐盟的擴張(一) 戰後以美國為首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以前蘇聯為首的華沙公約組織相互抗衡,讓歐洲陷入兩國的軍事對立緊張氣氛中。1989年東歐鐵幕垮臺,前蘇聯與東歐集團瓦解,歐洲進入新的整合時期,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歐盟的東擴。
歐盟的擴張(二) 歐盟最初共有 6 個創始會員國,其後歷經五次的擴張,首先是愛爾蘭、英國、丹麥於1973年加入,接著是南歐的希臘(1981年),西班牙及葡萄牙(1986年)。鐵幕垮臺前歐盟共有12個會員國,此時仍通稱為歐洲共同市場(簡稱歐市12國),1990年東西德合併,歐盟面積再行擴大。
歐盟的擴張(三) 1995年的第 4 次擴張加入了芬蘭、瑞典與奧地利,2004年 8 個東歐國家以及地中海的馬爾他、塞普勒斯等10國加入,促成歐盟最大一次的東擴。2007年東歐的羅馬尼亞、保加利亞亦獲准加入,至此形成擁有27個會員國的歐洲聯盟。
歐盟會員國的分布圖
歐盟的擴張(四) 東擴後的歐盟約占歐洲(不含歐俄地區)總面積的86.7%,人口約四億八千萬人,占歐洲總人口的 66.5%(2005年),和世界其它主要國家比較,歐盟27國面積僅次於俄羅斯、中國、美國居世界第 4 位;人口僅次於中國、印度居世界第 3 位。以生產總值來看,東擴後的歐盟 25 國 GDP 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
歐盟佔世界人口比重(2004)
歐洲與主要國家的GDP比較(2005) 國家域組織 GDP(單位:十億歐元) 中國 1,253.0 歐洲(25國) 10,816.9 日本 3,671.6 俄羅斯 385.3 美國 10,037.1 註:中國及俄羅斯是採2003年的資料。 ( 資料來源:World Bank,Eurostat )
世界主要經濟體平均每人GDP比較
全世界各經濟體GDP所佔比例(2004)
世界貿易中各經濟體商品貨物產量所佔比例(2004)
世界貿易中各經濟體服務業所佔 比重(2003)
第二節 歐盟的區域發展 一、歐盟的區域發展政策 二、邊界合作 歐盟會員國2000年及2003年GDP比較 歐盟的區域差異
歐盟會員國2000年及2003年GDP比較
歐盟的人口密度分布圖
歐盟地區每人平均GDP(2000-2002)
歐盟的區域發展政策(一) 歐盟27國,各國國土面積大小不一,所處之地理環境各異,由於歷史發展背景的不同,各國的經濟實力與社會福利政策亦大有不同,因此形成明顯的區域差異。在歐盟發展之初,就設下以「共同分擔」的方式來幫助歐盟國家內落後貧窮的地區,達到歐洲共同體團結的共識。
歐盟的區域發展政策(二) 1975年 3 月,歐洲共同體部長理事會就全面實行共同區域發展政策達成一致意見,並設置歐洲區域發展基金(European 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 ERDF),作為歐洲共同體體縮小區域差異的重要財政工具,以促進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的平衡發展。
ERDF支持下的亞爾薩斯都市更新
歐盟的區域發展政策(三) 為追求區域的均衡發展,首先必須定義出區域發展的水準,以作為結構基金補助的依據。依據歐盟的區域發展政策,共有兩類需要協助的區域:即第一類需協助發展區域及因工業生產衰退及農業生產為主的第二類需協助發展區域 。 歐洲第一類與第二類目標區域空間分布圖
第一類需協助發展的區域 歐盟會員國中,每人GDP低於歐盟25國平均值之75%的區域,就被定義為需要補助的所謂「第一類目標區域(Objective I region)」。大致分布在南歐的希臘、南義大利、伊比利半島大部分;及東歐的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羅的海三國等,德國東部及北歐亦有部分區域屬之。這些地區均有運輸、通訊與能源等基礎設施老舊或不足的問題,且工業結構失衡,生產效率低,產品也未能配合市場需求,高失業率導致人口外流等現象。
第二類需協助發展的區域 係指四種經濟結構面臨轉型的區域,例如:舊工業區、農村地區、需都市更新地區、沿海漁村地區,這些地區的共同特性是失業率高於歐盟的平均值,因此成為需要補助以協助轉型所謂「第二類目標區域(Objective II region)」,如英國本寧山高地、法國西北與西南部、西班牙東北部、義大利中部與法德邊界、芬蘭、瑞典等南部沿海地區。 這些區域人口約占歐盟總人口的18%,有些是位在核心區內的舊工業區,因天然資源耗竭或傳統製造業如鋼鐵、造船、紡織等,缺乏競爭力而導致市場衰退;有些則是傳統農業區,因就業機會少,導致發展困難;另有些是因人口稀少、位置偏僻而產業不振。
科隆—老舊工業區
歐洲第一類與第二類目標區域 空間分布圖(2003)
邊界合作 在歐洲的整合過程中,國界不應是限制居民旅遊、通商、工作或購物的界線,因此,為了落實全歐盟各區域的統合,從邊界地區的整合著手,不失為一項有利的做法。故在歐盟區域發展基金的支持下,歐盟於1980年開始推動跨國界的合作關係。
上萊因河邊界合作區 上萊因河邊界合作區(The interreg programme for the region of the Upper Rhine)位在德國、瑞士與法國邊界,人口約 490 萬人,風景優美,具有豐富的文化資產,此一區域居民每天通勤到國界兩側地區工作,使用歐元購物、欣賞歌劇與參觀博物館,在歐盟區域發展基金的支持下,建立包含教育、環境保護、觀光與經濟發展等各項共同合作方案。
上萊因河邊界合作區範圍示意圖
阿爾卑斯山空間方案 阿爾卑斯山空間方案(Alpine Space Programme)也是其中一項區域合作計畫,成員國包括義大利、法國、德國、奧地利與斯洛維尼亞等歐盟國家,另邀請列支敦斯敦與瑞士等非歐盟國家參與。計畫的目的是希望以合乎環境負載的方式提升區域易達性,並藉著經驗與資訊的交流建立起保護人民、預防自然災害與保障阿爾卑斯山區多樣性的機制,最後再透過共同理解與合作,建設永續發展的阿爾卑斯地區。
阿爾卑斯山空間方案合作範圍
阿爾卑斯山—新空間的保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