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形字義辨別 臺中市北屯區 東光國小 黃千洪 利佳龍
的 與 得
的: 用法 1. 表示所屬的介詞:我的、你的。 2. 放在形容詞後面:美麗的、可愛的。 3. 當 代名詞:他罵「的」是小王。 4. 當「決定」的語尾助詞: 只要有信心,一定能成功的。 5. 當 副詞,通「地」:漸漸的升空、拚命的工作。 6. 疊字詞的後面:慢慢的、好好的。
得: 用法 1.當介詞,放在動詞後面,連 上一個,形容這個動作效果或程度的詞。 日子過得真快、玩得十分開心、激動得哭了。 2.放在動詞後面,當助動詞用,表示「可能」。 拿得起、放得下、認得他、走得動。
的: 得: 以「臺語」分辨 1. 臺語 ㄝˊ:哥哥的、快樂的出航、大的。 2. 臺語 ㄚ :慢慢的走。 2. 臺語 ㄚ :慢慢的走。 得: 1. 臺語 ㄍㄚˋ:高興得跳起來、拿得手很酸 2. 臺語 ㄝˇ :你交代的,我記得住。
快速分辨法(1) 的:(動詞+的)+名 詞 得:(動詞+得)+形容詞 PS:我記得東光國小在哪裡:當 助動詞使用 非(動詞+的)+名 詞
快速分辨法(2) 除了得兩種用法外,其餘皆用的 1. (動詞+得)+形容詞 2. 動詞後面,當助動詞用
必須 與 必需
必須:副詞 用法 1. 後面大多加動詞或形容詞。 2. 多用於外在抽象的事物。 3. 用在動詞前面,表示動作、行為理應如此。 4. 語帶命令口氣 必需:動詞 1. 後面大多加名詞。 2. 屬內在具體、實質的需求。 3. 不能單用。可構成合成詞作動詞,表示需要。
必須: 必需: 用法 語意較重,表示一定要有。 對行為帶有規律性、強制性。 語意較輕,表示應該有、必須得到。 其對象可以是人或一般事物,也可以是行為。
用法 必須: 表示動作行為或性質狀態的必要性。 must 必需: 表示不可或缺,一定要有。 need
做 與 作
做: 用法 1.進行某種工作或活動:做生意、做功課。 2.當、擔任:做官、做老師。 3.舉辦、舉行:做生日、做月子。 4.製造:做衣服、做鞋子。 5.假裝:做作。
作: 用法 1.興起、奮起:振作、興風作浪、一鼓作氣。 2.製造、創發:創作、寫作、製作。 3.進行、舉行:作戰、作媒、為非作歹。 4.假裝:裝模作樣、矯揉造作、裝腔作勢。 5.當成、成為:以身作則、認賊作父。 6.詩文書畫:畫作、著作、名作。
分辨 做: 製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 作: 抽象一點的,或 書面色彩較重的 成語裡的
作:工作、製作、作文、創作、作戰、作為、當作 約定俗成 二字混用於: 「進行某事」、「成為」、「製造」三義上。 如:做事(作事)、做工(作工)、做人(作人) 今 習慣定字: 做:做事、做人 作:工作、製作、作文、創作、作戰、作為、當作 另外:「作」料:唸二聲ㄗㄨㄛˊ
坐 與 座
坐: 用法 1. 彎曲下肢,與「站」相對:坐著、坐立難安。 2. 居、處:坐落、坐北朝南、坐二望一。 3. 搭乘:坐車、坐船。 4. 比喻不勞而獲:坐享其成、坐收漁利。 5. 物體向後或向下壓:槍的坐力大。 6. 判決、定罪:連坐。 7. 席位,通「座」。坐位。
座: 用法 1. 位置:入座、讓座。 2. 器物的托架:底座、筆座。 3. 星星:星座、獅子座。 4. 計算大型物體的量詞:一座山、一座大樓。
彩 與 采
彩:泛指顏色 采:共有4義 用法 1. 神色。神采、丰采、興高采烈 故 彩與采 通用時,多用在:多采多姿、精彩。 2. 顏色。同「彩」。多采多姿 3. 讚美、誇獎的歡呼聲。喝采 4. 摘取。同「採」。 故 彩與采 通用時,多用在:多采多姿、精彩。
勾 與 鉤
勾: 用法 當作動詞: 1. 挑動、引發。勾起、勾動、勾牽 當作名詞: 2. 暗地相通。勾結、勾合、勾三搭四 3. 描繪。勾勒、勾劃 當作動詞: 1. 挑動、引發。勾起、勾動、勾牽 2. 暗地相通。勾結、勾合、勾三搭四 3. 描繪。勾勒、勾劃 4. 一種使用芡粉或麵粉使菜餚、湯汁濃稠 的烹飪方法。勾滷、勾芡 當作名詞: 1. 彎曲的物體。同「鉤」。衣勾、掛勾、魚勾 2. 一種書寫的符號,表示選取、刪除或答案 正確。打勾、一筆勾銷。
鉤: 用法 當作名詞 : 1. 國字筆畫的名稱。 當作動詞: 同「勾」。 2. 形狀彎曲,具有探取、懸掛、連接等 功能的器具。釣鉤、掛鉤。 當作名詞 : 1. 國字筆畫的名稱。 2. 形狀彎曲,具有探取、懸掛、連接等 功能的器具。釣鉤、掛鉤。 當作動詞: 同「勾」。 1. 被形狀彎曲或尖銳的東西所繫絆。她 的絲襪不小心被傘給鉤破了。 2. 描繪。鉤勒 3. 編織、縫紉。鉤圍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