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會計室核銷說明 107.09.07製
學校面對查核單位 教育部 審計部 會計師 專案相關主管單位 國稅局 稽核單位
核銷依據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內容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其他注意事項 人事總務會計系統說明 結語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一、鐘點費 附研習(研討會)課程表或會議程序表(請註明星期幾),內容應註明講師姓名、主題,並與收據或印領清冊課程名稱、日期相符。 附經費概算表、研習(研討會)簽到簿(含演講者.主持人….等)、演講者存摺檢附表。 請列印線上請購之印領清冊或收據並由本人親簽,請購時請務必會簽出納組及人事室。 請務必確認收據與請購單之隸屬關係,勿有貼錯之情形。 演講者附匯款帳號者,匯款金額將內扣手續費30元,開票者則免扣。 演講、鐘點費因涉及所得稅扣繳問題,請不要代墊,亦不得以預付款支應。 時間:基本時數一節50分鐘,連續2節需達90分鐘。 職員工於上班時間不可上課,寒暑假兼行政職者上課需符合人事室相關規定,並辦理相關請假事宜。 存摺檢附表請於請採購系統公佈欄下載。
範例(鐘點費課程表) 10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文化創新商業設計人才培訓就業學程課表 多個課程時請以瑩光筆畫記。 日期 星期 時間 課程名稱 課程單元 授課師資 時數*鐘點費 上課地點 備註 102/01/03 五 08:10~9:40 創意文案企劃 企劃書產出廣告設計-1-2、創意文案-1 鄭○意 2*1600 E109 15:00~16:30 創意文化商品設計 文化商品與符號關係-2 吳○倫 B109 多個課程時請以瑩光筆畫記。
範例(鐘點費收據) 領款日期請與課程表同一日,若為多日活動可填寫活動最後一日。
範例(鐘點費請購單) 請填寫總價,並注意印領清冊或收據屬同一張請購單。
範例(鐘點費存摺檢附表) 存摺檢附表格式可由請採購系統公佈欄下載。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二、出席費.主持費.諮詢費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二、出席費.主持費.諮詢費 附研習(研討會)課程表或會議程序表(請註明星期幾及人名)。 附經費概算表、簽到簿、存摺檢附表。 請列印線上請購之印領清冊或收據並由本人親簽,請購時請務必會簽出納組及人事室。 請務必確認收據與請購單之隸屬關係,勿有貼錯之情形。 諮詢費請附諮詢之內容建議紀錄。 存摺檢附表請於請採購系統公佈欄下載,身份證及存摺請以清晰之影本黏貼。
注意事項(簽到簿) 辦理任何活動或研習請務必使用簽到簿,參加者均需簽名。 簽到簿請註記活動名稱、日期、時間、地點等資訊。 學生簽到請註記科別、班級、姓名、學號等資料。 學生參與研習或活動請注意是否已完成公假申請。
範例(出席費.主持費.諮詢費收據) 領款日期同課程表或諮詢紀錄表。
範例(諮詢紀錄)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三、國內旅費.短程車資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三、國內旅費.短程車資 附經費概算表、簽到簿、匯款存簿清晰影印本。 請附飛機、高鐵等大眾運輸工具票根或查詢票價證明。 出差或辦理活動之住宿費收據,請盡量取具辦有營利事業登記(有統編者)之旅宿業收據或發票,若為取具不含統編之民宿業者收據(在符合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一百五十平方公尺),則須將經營者之民宿出租收入列為其個人所得並申報扣繳。 外聘師資請使用會計室網頁-表單下載-交通費收據http://www.tzuhui.edu.tw/tzuhui/main.php?mod=custom_page&func=show_page&site_id=20&page_id=124。 租用交通車,發票日期請與活動日期相符。 租用交通車請附活動相關簽呈或出車日期表。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四、印刷費 核銷請附樣張(影印封面、目錄、封底),並加註印刷內容(如紙張種類、黑白彩色影印頁數、膠裝單價等)黏貼(成果報告亦同)。 印刷海報及紅布條者,請附縮小版之樣張並填寫規格及內容。 以收據核銷者,收據內容之單價、數量請填詳實,國字數字部分也務必填寫,並與阿拉伯數字金額相符。 請附簽到簿(簽到數應相當於印刷數)、活動議程。 成果報告內容請不要與研習手冊內容重複,並以實用為主,盡量以雙面列印。 若以張數*單價報支,請注意參加人數之合理性。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五、膳費 請附活動簽到簿及議程,簽到簿活動人數應與申請人數相當。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五、膳費 請附活動簽到簿及議程,簽到簿活動人數應與申請人數相當。 每人每日250元,午、晚餐每餐單價80元範圍內供應,辦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動)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費以200元為限。 以收據核銷者,收據內容之單價、數量請填詳實,國字數字部分也務必填寫,且與阿拉伯數字金額相符。 收據及發票日期應為活動當日,多日活動可開活動最後一日。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六、保險費 要保人為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請附保險收據及保單。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七、計畫經費之流用及勻支 各項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 七、計畫經費之流用及勻支 人事費、行政管理費不得流入。 資本門經費不得流用至經常門。 經常門經費流用至資本門,應循其內部行政程序先行辦理流用並於經費流用當年度結束前,檢附「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常門經費流用至資本門報告表」,將流用情形報部備查。 各計畫一級用途別項目流入未超過百分之二十,流出未超過百分之三十者,應循內部行政程序上簽辦理;逾上開比例者,仍應報部同意後辦理。 補助計畫新增原未核定二級用途別項目,應檢送「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報部辦理。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1 請相關承辦經手、驗收者,簽章務必押上日期。 各項經費核銷均需黏貼公文及經費表。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1 請相關承辦經手、驗收者,簽章務必押上日期。 各項經費核銷均需黏貼公文及經費表。 核銷之發票及收據應清晰完整(影本亦同),發票請務必登打學校之統一編號:91600600,收據請收據請註明學校全銜。 請購單、估價單、驗收單、發票有關之品名、數量(不可以一式代替)、規格應一致。 發票正本如有遺失,應檢具與原本相符之影本(加蓋「發票章」、立據人印章及及「與正本相符」之字樣),並註明無法提出正本之原因,並由經手人簽章註明未重複支領。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2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不可塗改蓋章;其他各類收據除金額大寫不能塗改,其餘各欄資料塗改應加蓋店章或具領人私章。 支出金額在2,000元以上,依財政部81.5.19台財稅字第811661406號函,應盡量取具統一發票,且本校為非營業單位,應取具二聯式發票,若取具電子計算機所開三聯式發票,應請將扣抵聯及收執聯一併黏貼於核銷憑證上。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3 辦理各項活動結束後14個工作天內需將憑證送至事務組出帳,後至會計室入帳作業始完成核銷作業。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3 辦理各項活動結束後14個工作天內需將憑證送至事務組出帳,後至會計室入帳作業始完成核銷作業。 憑證金額與實支金額不同時,請於黏貼憑證經手人處加註實支金額並簽章。 請遵循本校採購辦法及管理作業規定,請購、採購及驗收均應依序辦理,核銷單據與資料之日期亦應一併注意。 有經費流用情形者,請務必事先辦理流用程序,並黏貼流用簽呈及正確經費表,且流用次數不宜過多。 流用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4 教育部計畫款項之支用,除零用金限額以下之小額付款(三千元內)得由相關人員墊付外,其餘均應逕付受款人,不得由計畫主持人或機關人員代領轉付,若有特殊情況,須先行預借或墊付者,應循內部行政程序簽准後辦理。 凡涉及扣繳之支出項目(如鐘點、演講、出席、諮詢、代訓、實習費、租金…等),請勿代墊。 電子發票及高鐵票根(含熱感應紙印刷之證明)請影印一份併同正本黏貼於支出憑證上。 經費表黏貼請用螢光筆標記出帳項目。 外聘講師請勿提供外匯、公教優惠存款帳號以免無法完成匯款。 無法到校領款之廠商,請附上掛號之回郵信封以加速付款作業。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5 憑證黏貼請勿使用回收紙。 憑證黏貼請勿雙面印刷。 憑證黏貼請以整齊潔淨為原則,方向亦應一致。 會計憑證核銷相關規定 八、黏貼憑證-5 憑證黏貼請勿使用回收紙。 憑證黏貼請勿雙面印刷。 憑證黏貼請以整齊潔淨為原則,方向亦應一致。 同家廠商同日收據及發票請勿分批購置(同日同廠商多張發票)同家廠商收據及發票勿分次購置(不同日發票號碼連號)。 請按本校座落位置或活動辦理地點取具合理發票及收據,如:辦理活動地點為屏東,發票開立亦應為屏東較為合理。 如發票章上為「統一發票專用章」請與店家索取統一發票。 執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之業管單位請要求計畫主持人填寫「教師執行計畫重要規定自我檢核表」,並請黏貼於憑證上。
九、其他注意事項-1 學校年度預算於5月底關閉請採購系統,請於6月底前完成出帳程序(送事務組),7月關銀行帳;補助款部分,如於7.8月份辦理活動者,請事先請購,8月再行出帳。 當年度學校年度預算務必於當學年度送出帳,如智育前三名獎學金、差旅費、社團鐘點費、帶學生比賽.....等,若有特殊情況請務必先行告知。。 執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之業管單位請要求計畫主持人填寫「教師執行計畫重要規定自我檢核表」http://www.tzuhui.edu.tw/tzuhui/main.php?mod=custom_page&site_id=21&page_id=662,請於本校研發處或會計室網頁下載。
九、其他注意事項-2 教育部獎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及學校配合款實施要點網址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4845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網址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371 各項經費支用請確實按照「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編列基準表」之支用基準、定義及支用說明處理,尤其是雜支及印刷費請特別注意。
九、其他注意事項-3 各項補助款核銷期限 項目 核銷期限 備註 整體獎補助-資本門 12月10日 整體獎補助-經常門 11月30日 高等升耕計畫 輔導身障生經費 學輔補助款 學輔配合款 12月30日 原住民專案(上) 1月8日 原住民專案(下) 6月30日 其餘各類專案補助屬於政府會計年度者(1/1-12/31) 其餘各類專案補助屬於學校會計年度者(8/1-7/31) 5月底預算系統關閉前執行完
十、人事總務會計系統說明-1 人會總系統網址:http://163.24.236.241/TZU/ 預算是給單位(申購用單位帳號),簽核者是個人(簽核用個人帳號)。 若有請購已決行,後來流用之情形,請附原申購單,但黏貼憑證用途說明欄填寫流用後之項目。 跨學年度補助款預算之執行情形,二個學年度都需查詢(如:查詢104年整體經費執行狀況,103與104學年度之查詢報表都需列印)。
十、人事總務會計系統說明-2 請購單與收據之隸屬關係務必確認,切勿出現貼錯之情形,收據上顯示之單號請於黏貼前與請購單單號對照。 請勿同時開多個視窗進行申購或查詢。 操作手冊公告於系統公佈欄。 領款資料檢附表公告於系統公佈欄。
十一、結語 謝謝聆聽,您的用心將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