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 教學助理(研究生TA)實施規範 報告人:研究生事務長黃彬芳 2015.09.
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1/3 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勵金 教師指導博士生之助學金(104學年度起) 第一年學雜費減半:入學考試為榜首、預研生、碩一逕博生。 第一年學雜費全免:學士逕博生。 教師指導博士生之助學金(104學年度起) 申請資格:非在職博士生 通過資格考前: (1)指導教授提供每人每月5,000元。 (2)依「研究生助學金實施細則」核發,每人每月5,000元。 (3)依「教學助理(TA)執行規範」核發,每人每學期20,000元。 通過資格考後:指導教授提供每人每月至少15,000元助學金,至少2年。
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2/3 菁英博士生獎助學金 (104學年度起) 預研生助學金 申請資格:非在職博士生 獎助學金:通過資格考前,依其入學考試成績排名,由各學院推薦前1/3之 學生,每人每年10萬元,至通過資格考之學期止,以3年為限。 研究獎學金:通過資格考後,由「院級遴選」前1/2學生參與「校級競賽」, 再遴選前1/2學生為菁英博士生,每人每年20萬元,以2年為限。 預研生助學金 本校各研究所之預研生可領取每月 8,000元之獎助學金(校外實習期間除外), 獎助一學年。
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3/3 相關法規 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勵辦法 教師指導博士生之助學金配套措施 菁英博士生遴選與獎勵辦法 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博士學位辦法 研究生助學金實施細則
訂定宗旨 因應104學年度教學助理(TA)獎學金發放方式變革,擬訂 「教學助理(TA)實施規範」,做為TA申請及助學金發放之遵 循依據。
教學助理(TA)實施規範 - 1/3 申請資格: 申請方式: 本校在學之碩、博士生。 選修「教學助理學習」課程(0學分),104-1學期為「教學助理學習(I)」、104-2學期為「教學助理學習(II)」。 申請方式: 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至學生資訊系統「TA人才資料庫」登錄資料。 列印申請單繳交至研究生事務處。
教學助理(TA)實施規範 - 2/3 資格核定: TA助學金:
教學助理(TA)實施規範 - 3/3 期末評量: 本實施規範僅適用於104學年度。 每學期結束後,由課程教師實施評量,經評量通過者,核發證明書。 評量結果將做為未來TA資格核定之參考。 本實施規範僅適用於104學年度。
教學助理(TA)助學金 104學年度TA助學金核發方案: 學制 TA人次 每人每學期助學金 碩士生 95 20,000 博士生 54 學期總計 149 2,980,000 外加二代健保費用2% 3,039,600
104學年度 中國醫藥大學 教學助理(TA)執行規範 申請資格: 本校在學之碩、博士生。 選修「教學助理學習」課程(0學分),104-1學期為「教學助理學習(I)」、104-2學期為「教學助理學習(II)」。 申請方式: 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至學生資訊系統「TA人才資料庫」登錄資料。 列印申請單繳交至研究生事務處。 資格核定: 依教師提送之課程TA需求,經學院初審後,送「教學助理審查委員會」審核確定並公告之。 TA助學金: 符合擔任TA資格者,於當學期初核給助學金。 助學金金額依本校教學卓越計畫核定金額核算後,一次核發。 期末評量: 每學期結束後,由課程教師實施評量,經評量通過者,核發證明書。 評量結果將做為未來TA資格核定之參考。 本執行規範僅適用於104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