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商晤談服務流程圖 員工協談專線 「張老師」 基隆中心 我要申請諮商晤談服務 確認諮商時間、地點與方式 附件2-2 專線電話(02)2422-0295 各機關學校人事人員或各單位副主管 「張老師」 基隆中心 電話(02)2431-2111-41 1.告知當事人服務流程及注意事項,確定其申請意願後,請其填寫申請表 2. 發給當事人權益通知書一份,並收回申請書 確認諮商時間、地點與方式 確認身分及補助員額無誤後,將資料轉請張老師洽約諮商老師 「張老師」中心承辦人以電話intake,並通知當事人確定之諮商老師、時間及地點。 初次諮商晤談: 1.請當事人填寫「問題類型量表」並交諮商老師參考 2.依約定時間、地點進行晤談,一次以1小時為原則 連續諮商晤談: 1.諮商老師填寫諮商紀錄 2.諮商師預約下次晤談時間,並填寫「諮商續談單」交當事人帶回,晤談程序同前 結案: 1.諮商老師填寫諮商紀錄 2.請當事人填寫滿意度調查表交諮商老師帶回 3.資料密件存檔 張老師續辦事項: 1.合約結束後向本府請款(含諮商晤談服務費及行政費)。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同仁3小時之諮商費用,超過者應自費】 2.合約結束後提供整體評估報告。 3.當事人諮商輔導之相關資料均由張老師密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