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巧所緣與淨惑所緣 善巧所緣 一、科判(分三) §1.總列五種善巧所緣 §2.別釋(分五) §2-1.蘊善巧(分二) §2-1-1.二問 §2-1-2.分別答(分二) §2-1-2-1.蘊(分二) §2-1-2-1-1.總說五蘊 §2-1-2-1-2.別釋(分五) §2-1-2-1-2-1.色蘊 §2-1-2-1-2-2.受蘊 §2-1-2-1-2-3.想蘊 §2-1-2-1-2-4.行蘊 §2-1-2-1-2-5.識蘊 §2-1-2-2.蘊善巧
善巧所緣 一、科判(分三) §2-2.界善巧(分二) §2-2-1.二問 §2-2-2.分別答(分二) §2-4.緣起善巧(分二) §2-2-2-1.界 §2-2-2-2.界善巧 §2-3.處善巧(分二) §2-3-1.二問 §2-3-2.分別答(分二) §2-3-2-1.處 §2-3-2-2.處善巧 §2-4.緣起善巧(分二) §2-4-1.二問 §2-4-2.分別答(分二) §2-4-2-1.緣起 §2-4-2-2.緣起善巧 §2-5.處非處善巧(分二) §2-5-1.即緣起善巧差別 §2-5-2.明差別 §3.總結
所緣 云何所緣?謂有四種所緣境事。何等為四?一者、遍滿所緣境事,二者、淨行所緣境事,三者、善巧所緣境事,四者、淨惑所緣境事。 云何遍滿所緣境事? 謂復四種:一、有分別影像,二、無分別影像,三、事邊際性,四、所作成辦。 云何名為淨行所緣?謂不淨、慈愍、緣性緣起、界差別、阿那波那念等所緣差別。
善巧所緣 二、論文 §1.總列五種善巧所緣 云何名為:善巧所緣?謂此所緣略有五種:一、蘊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 §2.別釋(分五) §2-1.蘊善巧(分二) §2-1-1.二問 蘊善巧者,云何蘊?云何蘊善巧?
§2-1-2.分別答(分二) §2-1-2-1.蘊(分二) §2-1-2-1-1.總說五蘊 謂蘊有五:則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2-1-2-1-2-1.色蘊 云何色蘊?謂諸所有色,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此復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總名色蘊。 §2-1-2-1-2-2.受蘊 云何受蘊?謂或順樂觸為緣諸受,或順苦觸為緣諸受,或順不苦不樂觸為緣諸受。復有六受身,則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總名受蘊。
§2-1-2-1-2-3.想蘊 云何想蘊?謂有相想、無相想,狹小想、廣大想,無量想、無諸所有無所有處想。復有六想身,則眼觸所生想,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想。總名想蘊。 §2-1-2-1-2-4.行蘊 云何行蘊?謂六思身,則眼觸所生思,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思。復有所餘除受及想,諸心法等。總名行蘊。 §2-1-2-1-2-5.識蘊 云何識蘊?謂心、意、識。復有六識身,則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總名識蘊。 前受、想、行蘊及此識蘊,皆有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等差別,如前廣說。是名為蘊。
《瑜伽師地論》卷53: 「問:何等是想自性?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又想有六:一、有相想,二、無相想,三、狹小想,四、廣大想,五、無量想,六、無所有想。又略有二:一、世間想,二、出世想。狹小想者,謂欲廛想。廣大想者,謂色廛想;無量想者,謂空識無邊處廛想;無所有想者,謂無所有處廛想;即此一切、名有相想。無相想者,謂有頂想、及一切出世間學、無學想。又一切想、皆等了相。」 (T30,593b27~c6) 《成唯識論》 :受: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 想: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 思: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
§2-1-2-2.蘊善巧 云何蘊善巧?謂善了知,如所說蘊種種差別性、非一眾多性,除此法外,更無所得、無所分別,是名略說蘊善巧義。 云何名蘊種種差別性?謂色蘊異、受蘊異,乃至識蘊異,是名種種差別性。 云何名蘊非一眾多性?謂色蘊非一眾多品類。大種所造差別故,去、來、今等品類差別故。是名色蘊非一眾多性。 如是餘蘊,隨其所應,皆當了知。 云何除此法外,更無所得、無所分別?謂唯蘊可得,唯事可得。非離蘊外,有我可得,有常、恒住、無變易法是可得者,亦無少法是我所有。此外更無所得、無所分別。
§2-2.界善巧(分二) §2-2-1.二問 云何界?云何界善巧? §2-2-2.分別答(分二) §2-2-2-1.界 謂界有十八。則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是名為界。 §2-2-2-2.界善巧 若復於彼十八種法,從別別界、別別種子、別別種性,生起、出現,如實了知、忍可、審察;名界善巧。如實了知十八種法,從別別界別別而轉,即於因緣而得善巧,是故說此名界善巧。
§2-3.處善巧(分二) §2-3-1.二問 云何處?云何處善巧? §2-3-2.分別答(分二) §2-3-2-1.處 謂處有十二。則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是名為處。 §2-3-2-2.處善巧 處善巧者:謂眼為增上緣,色為所緣緣,等無間滅意為等無間緣,生起眼識及相應法。耳為增上緣,聲為所緣緣,等無間滅意為等無間緣;生起耳識及相應法。如是乃至意為等無間緣,此生作意為增上緣,法為所緣緣,生起意識及相應法。如是六識身及相應法,皆由三緣而得流轉。謂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若於如是諸內外處緣得善巧,名處善巧。
§2-4.緣起善巧(分二) §2-4-1.二問 云何緣起?云何緣起善巧? §2-4-2.分別答(分二) §2-4-2-1.緣起 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乃至招集如是純大苦蘊。是名緣起。
§2-4-2-2.緣起善巧 若復了知唯有諸法滋潤諸法,唯有諸法等潤諸法,唯有諸行引發諸行。而彼諸行因所生故、緣所生故,本無而有,有已散滅,體是無常。 是無常故,即是生法、老法、病法、死法、愁悴、悲嘆、憂苦、惱法。是生法故,乃至是惱法故,則名為苦。 由是苦故,不得自在其力羸劣,由是因緣定無有我。 若於如是緣生法中,由如是等種種行相善巧,了達或無常智、或苦智、或無我智,是名緣起善巧。
§2-5.處非處善巧(分二) §2-5-1.即緣起善巧差別 又處非處善巧,當知即是緣起善巧差別。 §2-5-2.明差別 此中,差別者,謂由處非處善巧故,能正了知非不平等因果道理,則善不善法有果異熟。若諸善法能感可愛果異熟法,諸不善法能感非愛果異熟法。若能如是如實了知,名處非處善巧。 §3.總結 此五善巧略則為二:一、自相善巧,二、共相善巧。由蘊善巧顯自相善巧,由餘善巧顯共相善巧。如是總名善巧所緣。
《瑜伽師地論》卷57 : 「問: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何差別?答:唯於因果生起道理正智顯了,名緣起善巧;若於一切無顛倒理正智顯了,名處非處善巧。」 (T30,614a8~10) 《佛法概論 》 : 「佛說緣起時,加了「此法常住、法住法界」的形容詞 ,所以緣起是因果的必然理則,緣生是因果中的具體事象。現實所知的一切,是緣生法;這緣生法中所有必然的因果理則,才是緣起法。緣起與緣生,即理與事。緣生說明了果從因生;對緣生而說緣起,說明緣生事相所以因果相生,秩然不亂的必然理則,緣生即依於緣起而成。 」
善巧所緣與淨惑所緣 淨惑所緣 一、科判(分二) §1. 世間道淨惑之相(分二) §1-1.總標 §1-2.別釋(分四) §1-2-1.麁性、靜性觀待 §1-2-2.諸餘上地麁性、 靜性觀待 §1-2-3.舉要義 §1-2-4.顯淨惑 §2.出世間道淨惑之相(分四) §2-1.總標 §2-2.別釋(分四) §2-2-1.明四諦體相 §2-2-2.明建立 §2-2-3.明諦義 §2-2-4.明聖諦義 §2-3.解四諦義(分四) §2-3-1.明建立苦諦(分二) §2-3-1-1.略明八苦義
淨惑所緣 一、科判(分二) §2-3-1-2.解三苦(分三) §2-3-1-2-1.攝八為三 §2-3-1-2-2.問答辨名 §2-3-1-2-3.建立三苦性(分三) §2-3-1-2-3-1.建立苦苦性 §2-3-1-2-3-2.建立壞苦性 §2-3-1-2-3-3.建立行苦性 §2-3-2.明建立集諦 §2-3-3.明建立滅諦 §2-3-4.明建立道諦 §2-4總結
淨惑所緣 二、論文 §1. 世間道淨惑之相(分二) §1-1.總標 云何淨惑所緣? 謂觀下地麁性、上地靜性。如欲界對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對非想非非想處。 §1-2.別釋(分四) §1-2-1.麁性、靜性觀待 云何麁性?謂麁性有二:一、體麁性;二、數麁性。 體麁性者,謂欲界望初靜慮,雖皆具五蘊,而欲界中過患深重、苦住增上,最為鄙劣甚可厭惡。是故說彼為體麁性。初靜慮中則不如是,極靜極妙,是故說彼為體靜性。 數麁性者,謂欲界色蘊有多品類,應知應斷,如是乃至識蘊亦爾,是故說彼為數麁性。
§1-2-2.諸餘上地麁性、靜性觀待 如是上地展轉相望,若體麁性、若數麁性,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如是麁性,於諸上地展轉相望,乃至極於無所有處,一切下地苦惱增多、壽量減少,一切上地苦惱減少、壽量增多。非想非非想處唯靜唯妙,更無上地勝過此故。 §1-2-3.舉要義 以要言之,有過患義,是麁性義。若彼彼地中過患增多,即由如是過患增多性故,名為麁性。若彼彼地中過患減少,即由如是過患減少性故,名為靜性。
§1-2-4.顯淨惑 此是世間由世俗道淨惑所緣。何以故?彼觀下地多諸過患,如病、如癰、猶如毒箭,不安隱性以為麁性;觀於上地與彼相違以為靜性。斷除下地所有煩惱,始從欲界乃至上極無所有處,此是暫斷、非究竟斷,以於後時更相續故。
§2.出世間道淨惑之相(分四) §2-1.總標 出世間道淨惑所緣,復有四種。一、苦聖諦;二、集聖諦;三、滅聖諦;四、道聖諦。 §2-2.別釋(分四) §2-2-1.明四諦體相 云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名苦聖諦。 云何集聖諦?謂若愛,若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等,名集聖諦。 云何滅聖諦?謂即此愛等無餘斷滅,名滅聖諦。 云何道聖諦?謂八支等聖道,名道聖諦。
§2-2-2.明建立 當知此中,依黑品白品果因建立,故建立四聖諦。謂苦諦是黑品果;集諦是黑品因;滅諦是白品果;道諦是白品因,能得能證故。又苦諦如病初應遍知;集諦如病因緣次應遠離;滅諦如無病次應觸證,道諦如良藥復應修習及多修習。 §2-2-3.明諦義 又苦諦苦義,乃至道諦道義,是如是實非不如實,是無顛倒非是顛倒,故名為諦。又彼自相無有虛誑,及見彼故無倒覺轉,是故名諦 。 §2-2-4.明聖諦義 問:何故諸諦唯名「聖諦」? 答:唯諸聖者於是諸諦同謂為諦,如實了知、如實觀見;一切愚夫不如實知、不如實見。是故諸諦唯名聖諦。又於愚夫唯由法爾說名為諦,不由覺悟;於諸聖者俱由二種。
§2-3.解四諦義(分四) §2-3-1.明建立苦諦(分二) §2-3-1-1.略明八苦義 又生苦者,謂於生時發生種種身心苦受,非生自體即是其苦,為苦因緣,故名為苦。廣說乃至求不得苦,謂由所求不得因緣,發生種種身心苦受,非求不得體即是苦,為苦因緣,故名為苦。如是當知略說一切五取蘊苦。 §2-3-1-2.解三苦(分三) §2-3-1-2-1.攝八為三 謂由生等異門,唯顯了苦苦;由此五取蘊苦,亦顯了所餘壞苦、行苦。所以者何?如五取蘊具攝三受,如是能與如前所說苦苦為器;當知此中,亦即具有前所未說壞苦行苦。
§2-3-1-2-2.問答辨名 問:何故世尊苦苦一種,以自聲說;壞苦、行苦,以異門說? 答:於苦苦中若凡若聖一切等有苦覺慧轉。又苦苦性極可厭患。又從先來未習慧者,纔為說時則便易入。又於諸諦令所調伏可化有情易得入故。 §2-3-1-2-3.建立三苦性(分三) §2-3-1-2-3-1.建立苦苦性 云何建立三種苦性?謂先所說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即顯苦受及所依處為苦苦性,如是名為:建立苦苦性。
§2-3-1-2-3-2.建立壞苦性 諸有是彼所對治法,謂少是老所治,無病是病所治,命是死所治,親愛合會是怨憎會所治,非愛別離是愛別離所治,所求稱遂是求不得所治。 復有苦受及所依處所起煩惱;復有無病等順樂受處等,及彼所生受所起煩惱,如是總說為壞苦性。 此中,樂受及所依處,由無常故,若變若異,受彼增上所生眾苦。若諸煩惱於一切處正生起時,纏縛其心,令心變壞,即生眾苦,故名壞苦。 如世尊言:「入變壞心執母邑手,乃至廣說。」又如說言:「住貪欲纏,領受貪欲纏緣所生身心憂苦;如是住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纏,領受彼纏緣所生身心憂苦。」由此至教第一至教,諸煩惱中苦義可得,壞義可得,故說煩惱為壞苦性。如是名為:建立壞苦性。
§2-3-1-2-3-3.建立行苦性 若行苦性,遍行一切五取蘊中。以要言之,除苦苦性,除煩惱攝變壞苦性,除樂受攝及所依處變壞苦性,諸餘不苦不樂受俱行,若彼所生、若生彼緣、若生住器所有諸蘊,名行苦性。 由彼諸蘊其性無常,生滅相應,有一切取,三受麁重之所隨逐,不安隱攝,不脫苦苦及以壞苦,不自在轉,由行苦故說名為苦。如是名為建立行苦性。
§2-3-2.明建立集諦 又即彼愛亦名希求,亦名欣欲,亦名喜樂。即此希求由三門轉。謂希求後有,及希求境界。若希求後有名「後有愛」。希求境界復有二種:謂於已得境界,「有喜著俱行愛」。若於未得境界,「有希求和合俱行愛」。當知此中,於已得境界,喜著俱行愛,名「喜貪俱行愛」;於未得境界希求和合俱行愛,名「彼彼喜樂愛」。 §2-3-3.明建立滅諦 滅有二種。一、煩惱滅,二、所依滅。 §2-3-4.明建立道諦 道有二種。一、有學道,二、無學道。 §2-4總結 如是當知名出世道淨惑所緣。
《正念之道》p.306~308 八聖道分的第一項是正見;在本經中佛陀解釋四種正見,它們是想要證悟涅槃者必須具備的。 第一種正見是「了知苦的智慧」:什麼是苦呢?佛陀開示說:「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何謂五取蘊?它們是: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五取蘊又可分為十一種,即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內在的、外在的、粗的、細的、低劣的、優勝的、近的、遠的。若能以觀智清楚地照見這十一種五取蘊,即是具備第一種正見。 第二種正見是「了知苦因的智慧」,亦即了知緣起法的智慧。什麼是苦因呢?簡單地說,苦因即是無明、愛、取、行、業,因為它們產生苦(五取蘊)。
在《諦相應》中,佛陀開示說:「如果不了知四聖諦,就不能證悟涅槃,不能解脫生死輪迴。」因此如果想要證悟涅槃,你就必須先了知四聖諦中的苦諦與集諦。你必須觀照前一生的無明、愛、取、行、業如何造成今生的五取蘊,接著觀照今生的無明、愛、取、行、業如何造成來生的五取蘊,然後再往過去生觀照,觀照過去第二生的無明、愛、取、行、業如何造成過去第一生的五取蘊等等。如果你的未來還有許多生,你也應當逐一地觀照到你生死輪迴最後一生的因果關係。 苦諦法與集諦法又稱為行法,是觀禪的目標,因此在修行觀禪之前你必須先觀照它們。如此觀照之後你才能觀照這些行法不斷生滅的本質為無常、觀照它們不斷受到生滅逼迫為苦、觀照它們沒有永恆不滅的我為無我;如此觀照行法的無常、苦、無我本質稱為觀禪。逐步地修行觀禪到了觀智成熟時就會證悟涅槃(滅諦)。
第三種正見是「了知苦滅的智慧」。有兩種苦滅,即壞滅(khayanirodha)與究竟滅(accanta-nirodha)。壞滅包括因緣滅與剎那滅:由於五種因完全滅盡,所以般涅槃之後五蘊完全滅盡,這是因緣滅;每一種行法都有生時、住時與滅時,其中的滅時就是剎那滅。修行觀禪時,照見因緣滅與剎那滅是很重要的。當你修行到觀智成熟時,道智與果智就會以涅槃為目標而生起。涅槃就是苦因與苦果的究竟滅。
第四種正見是「了知導致苦滅之道的智慧」。導致苦滅之道有兩種,即世間聖道與出世間聖道。在你修行觀禪時,有時必須照見觀智本身也是無常、苦、無我,這稱為反觀(pativipassana)。在觀智的心識剎那中包含五項聖道分,即:(一)正見:了知苦諦法(五取蘊)與集諦法(五種因)無常、苦、無我三相的智慧。(二)正思惟:將心投入苦諦法與集諦法的三相。(三)正精進:為了要了知苦諦法與集諦法三相而作的努力。(四)正念:對苦諦法與集諦法的三相憶念不忘。(五)正定:專注於苦諦法與集諦法的三相。這五項是世間的聖道,你必須觀照它們也是無常、苦、無我。
了悟涅槃的智慧就是了知滅諦的正見,它與其他六項或七項聖道分同時存在,因此包括正見在內,總共是七項或八項聖道分,它們是出世間聖道。為什麼有八聖道分與七聖道分的區別?如果有人在觀照欲界法或初禪名法為無常、苦或無我時證悟涅槃,那時他具有八聖道分;如果有人在觀照第二禪或更高的禪那名法為無常、苦或無我時證悟涅槃,那時他只有七聖道分,因為沒有正思惟這一項。(正思惟即尋心所,第二禪以上是無尋無伺地。)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1: 「復次,盡所有色: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如是名為諸所有色。 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者:云何過去色?答:若色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名過去色。云何未來色?答:若色未已起、未已等起,…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名未來色。云何現在色?答:若色已起、已等起,…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名現在色。 若內、若外者:云何內色?答:若色在此相續、已得、不失,是名內色。云何外色?答:若色在此相續,或本未得,或得已失,若他相續,若非情數,是名外色。
若麤、若細者:云何施設麤色、細色?答:觀待施設麤色、細色。復如何等?答:若觀待無見有對色,則有見有對色名麤。…若觀待無見無對色,則無見有對色名麤。…若觀待色界色,則欲界色名麤。…若觀待不繫色,則色界色名麤。…如是施設麤色、細色。如是名為若麤、若細。 若劣、若勝者:云何施設劣色、勝色?答:觀待施設劣色、勝色。復如何等?答:若觀待有覆無記色,則不善色名劣。…若觀待無覆無記色,則有覆無記色名劣。…若觀待有漏善色,則無覆無記色名劣。…若觀待無漏善色,則有漏善色名劣。…若觀待色界色,則欲界色名劣。…若觀待不繫色,則色界色名劣。…如是施設劣色、勝色。
…若遠、若近者:云何遠色?答:過去、未來色。云何近色?答現在色。復次,云何遠色?答:若色過去非無間滅,若色未來非現前起,是名遠色。云何近色?答若色過去無間已滅,若色未來現前正起是名近色。如是名為若遠、若近。」 (T26,412a17~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