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畢業學分數 (107學年度入學生適用) 8 2 身分別 外語 總學分 範例 四技生 二技生 甲生必修實用英文(一)~(四)共8學分 →但若是甲生未達到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即便已達到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仍然無法畢業。 甲生仍需通過校內英文會考或是達到英語能力畢業之門檻後方可畢業。 乙生有提出多益550分證照,可免修實用英文(一)、(二),但須選修主題式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補足4學分數,並必修實用英文(三)、(四)。 丙生有提出多益785分證照,可免修實用英文(一)~(四),但須選修主題式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補足8學分數。 二技生 2 丁生必修實用英文(一),共2學分 →但若是丁生未達到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即便已達到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仍然無法畢業。 丁生仍需通過校內英文會考或是達到英語能力畢業之門檻後方可畢業。 戊生有提出多益550分證照,可免修實用英文(一) ,但須選修主題式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補足2學分數。 註: 1. 應用英語系、應用外語系學生另依該系規定。 2. 多益成績達550分(或等同 CEFR B1等級)以上者得免修大一英語(4學分);多益成績達785分(或等同CEFR B2等級)以上者得免修大一、大二英語(8學分),但須選修主題式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補足語言畢業學分數。英語免修規定請至語教中心-共同英語免修參閱。 3. 除上述學分需修習完畢外,也須達成英語能力畢業之門檻,畢業門檻規定請至語教中心-畢業門檻參閱。 4. 如未達畢業門檻的同學,自大三下暑假起開放選修「實用英語」課程,但不列入外語學分。 5. 如有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之相關檢定證照,須向語言教學中心提出通過畢業門檻申請,方可達到畢業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