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100年10月份填表說明會 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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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100年10月份填表說明會 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

表1-1變動 教師基本資料表 03.1 【欄位新增】學術專長及研究: 學術專長及研究:請簡述教師學術專長及研究領域(25字內) 最 高 學 歷 教師等級 私校適用 學 校 科 系 位 術 專 長 及 研 究 教 師 分 類 聘 約 是 否 達 一 年 以 上 聘書職級 證 書 職 級 字 號 證書字號 審 定 情 形 照 / 公文字號 印 領 清 冊 頁 碼  【欄位新增】學術專長及研究: 學術專長及研究:請簡述教師學術專長及研究領域(25字內)

表1-1變動 教師基本資料表 03.1 【定義修訂】教師分類: 刪除「自聘護理教師」選項。 最 高 學 歷 教師等級 私校適用 學 校 科 系 位 術 專 長 及 研 究 教 師 分 類 聘 約 是 否 達 一 年 以 上 聘書職級 證 書 職 級 字 號 證書字號 審 定 情 形 照 / 公文字號 印 領 清 冊 頁 碼  【定義修訂】教師分類: 刪除「自聘護理教師」選項。 客座教授、客座副教授…請統一 選 「客座教師」,再依 實際職級選擇職級。 講座教授、講座副教授…請統一 選 「講座教師」,再依 實際職級選擇職級。

表1-1變動 教師基本資料表 03.1 【定義修訂】聘書職級: 護理臨床指導教師,系統將統一設定為實習指導教師。 最 高 學 歷 教師等級 私校適用 學 校 科 系 位 術 專 長 及 研 究 教 師 分 類 聘 約 是 否 達 一 年 以 上 聘書職級 證 書 職 級 字 號 證書字號 審 定 情 形 照 / 公文字號 印 領 清 冊 頁 碼  【定義修訂】聘書職級: 護理臨床指導教師,系統將統一設定為實習指導教師。

表1-1變動 教師基本資料表 03.1 【定義修訂】聘書字號: 軍護教師、教官、派部護理教師免填此欄位。 最 高 學 歷 教師等級 私校適用 科 系 位 術 專 長 及 研 究 教 師 分 類 聘 約 是 否 達 一 年 以 上 聘書職級 證 書 職 級 字 號 證書字號 審 定 情 形 照 / 公文字號 印 領 清 冊 頁 碼  【定義修訂】聘書字號: 軍護教師、教官、派部護理教師免填此欄位。

表1-1變動 教師基本資料表 03.1 【欄位新增】證書字號:請填入教育部核定之合格教師證書字號。 【欄位刪除】審定情形。 最 高 學 歷 教師等級 私校適用 學 校 科 系 位 術 專 長 及 研 究 教 師 分 類 聘 約 是 否 達 一 年 以 上 聘書職級 證 書 職 級 字 號 證書字號 審 定 情 形 照 / 公文字號 印 領 清 冊 頁 碼  【欄位新增】證書字號:請填入教育部核定之合格教師證書字號。 【欄位刪除】審定情形。

表1-2-1變動 教師實務經驗資料表 03.2 【定義修訂】教師實務經驗之定義: 學期/ 學年度 系所 教師 工作機構 工作起始日期 工作終止日期  【定義修訂】教師實務經驗之定義: 以附有業界服務證明,且過去職務與任教科別或科目相關為主; 若無證明僅附勞工保險卡顯示其任職行業及註明職稱者,得從寬採 計。例如:教師自行設立工作室(需附營業登記證)。 國營事業、工務機關或軍工廠從事技術類人員如工程師、技師、 工 程司、監工員或工務員等則予採計。 曾在銀行業、醫院、護理站等機關從事與目前任教專業相關者採 計。

表1-2-1變動 教師實務經驗資料表 03.2 【定義修訂】教師實務經驗之定義: (續) 學期/ 學年度 系所 教師 工作機構 工作起始日期 工作終止日期  【定義修訂】教師實務經驗之定義: (續) 研究院類如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等視其為研究員( 助理)或技士而加以採計。 學校教職員、一般公務員(不含專技人員)、軍職、助教等不採 計。 其餘未盡者比照上述原則採認。

表1-5變動 教師升等資料表 03.3 【定義修訂】升等類型:增加「體育成就」選項。 學年度/ 學期 系所 教師 升等 等級 類型 狀態 學校發文字號/證書字號 年資 起算 核發 日期  【定義修訂】升等類型:增加「體育成就」選項。

表1-14變動 職員資料表 03.4 【欄位異動】任職日期修改為「任現職日期」。 【定義修訂】約聘人員、約僱人員增加請依各校人事室所採計 學 年 度 學 期 任 職 部 門 識 別 號 類 型 身 份 識 別 號 國 籍 姓 名 性 別 出 生 年 月 日 電 子 郵 件 編 制 內 / 編 制 外 職 員 分 類 職 稱 學 歷 任 現 職 日 期 任 職 狀 態 最 早 到 校 任 職 日 印 領 清 冊 頁 碼 / 私 校  【欄位異動】任職日期修改為「任現職日期」。 【定義修訂】約聘人員、約僱人員增加請依各校人事室所採計 之法規及聘任辦法作為認列依據。

表2-1變動 各種招生管道名額資料表(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03.5 【表名修訂】:各種招生管道名額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系 所 學 制 招 生 方 式 聯合 登記 分發 推薦 甄選 技優 保甄 免試入學 申請 入學 高中生 體優 甄試 單獨 招生 身心障礙甄試 其他 管道 核定名額 實際註冊人數 報考人數 實際註冊 人數  【表名修訂】:各種招生管道名額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定義修訂】:本表蒐集範圍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欄位新增】:招生方式新增「免試入學」選項。

表2-2變動 新生身分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03.6 【表名修訂】:新生身分資料表(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新生身分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系 所 學 制 入 學 身 份 一 般 生 身 心 障 礙 蒙 藏 原 住 民 僑 港 澳 派 外 工 作 人 員 子 女 國 大 陸 離 島 地 區 退 伍 軍 男  【表名修訂】:新生身分資料表(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定義修訂】:本表蒐集範圍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欄位異動】:招生方式更改為「入學身分」。

表2-2變動 新生身分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03.6 【欄位新增】:港澳生、外國學生、大陸學生 新生身分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系 所 學 制 入 學 身 份 一 般 生 身 心 障 礙 蒙 藏 原 住 民 僑 港 澳 派 外 工 作 人 員 子 女 國 大 陸 離 島 地 區 退 伍 軍 男 【欄位新增】:港澳生、外國學生、大陸學生 係依「入學身份」填報,復學生、選讀生、保留入學資格、無 學籍學生不列入計算;且依各就學辦法或招生法令(含依一般 身份入學者之港澳生、外國學生)規定辦理招生入學之學生身份 進行填報。

表2-5變動 新生人數分析統計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03.7 【表名修訂】:新生身分資料表(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新生人數分析統計資料表 (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學年度 系所 學制 入學身份與學歷 性別 國內學校應屆畢業入學者 國內學校以前年度畢業入學者 同等學力 外籍生、僑生分發及其他 復 學 生 男 女  【表名修訂】:新生身分資料表(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定義修訂】:本表蒐集範圍含春秋二季招生學生。

表3-1變動 新生入學畢業學分結構統計表 03.8 【定義修訂】畢業實習學分數: 1.畢業實習學分係指:實習學分採計為畢業學分者。 年 度 系 所 制 畢業專業 學分數 畢業通識/ 共同學分數 畢業實習 其他 畢業學分數 必修 選修 校內 校外   【定義修訂】畢業實習學分數: 1.畢業實習學分係指:實習學分採計為畢業學分者。 2.畢業專業學分數中的「實習學分數」請統一填列於畢業實習 學分數,不得重複填寫以免影響畢業總學分之計算。

表3-1變動 新生入學畢業學分結構統計表 03.8 【填報注意】 校內實習之認定:應為實做課程或所謂的上機操作等。 年 度 系 所 制 畢業專業 學分數 畢業通識/ 共同學分數 畢業實習 其他 畢業學分數 必修 選修 校內 校外   【填報注意】 校內實習之認定:應為實做課程或所謂的上機操作等。 校外實習之認定:該實習應為正式或長期固定或常態性質 (亦即該課程均在校外實習)者。 若該課程全學期皆在校內實習,請填寫校內實習學分數。 若該課程全學期都在校外實習,請填寫校外實習學分數。

表3-5變動 實際開課結構統計表 03.9 【定義修訂】科目類別:增加專科學校適用科目別 年 度 / 期 當期 課號 課 程 名稱 開課系所 開課學制 科目類別 修 別 (必 選 修) 課程 時數 (每週) 實習 時數 (每週) 開 課 學分數 第一次 上課日期 授課 教師 修課 人數 主要 語言 畢業班課程 寒暑別 全程 使用 外語 【定義修訂】科目類別:增加專科學校適用科目別 1.共同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 2.專業基礎科目:專科學校。 3.專業核心科目:專科學校。 4.通識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 5.教育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 6.專業科目:研究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 7.其他科目

表3-7變動 產學合作教學課程明細表 03.10 【欄位新增】:業界專家鐘點費:請填寫該校支付業界教師鐘點費之金額。 學年度/學期 學院 開課 系所 開課學制 當期 課號 課程 名稱 開 課 總 時 數 (整學 期) 補 助 與 否 補助 單位 補助類型 業 界 教 師 姓 名 任 職 單 位 稱 業界教師 授課時數 (整學期) 業界專家鐘點費 (總金額) 備註 □ 政府補助金額 學校支付金額 【欄位新增】:業界專家鐘點費:請填寫該校支付業界教師鐘點費之金額。 1.政府補助金額:請填寫該校支付業界教師鐘點費金額其經費來源 為政府機關補助。 2.學校支付金額:請填寫該校支付業界教師鐘點費金額其經費來源 為學校支付金額。

表4-1變動 畢業人數資料表 03.11 【欄位新增】 畢業原住民學生:係指前一學年之原住民畢業總人數。 學年度 系所 學制 畢業生總人數 畢業原住民學生 畢業僑生 畢業外國學生 男 女  【欄位新增】 畢業原住民學生:係指前一學年之原住民畢業總人數。 畢業僑生:係指前一學年之僑生畢業總人數。 畢業外國學生:係指前一學年之外國學生畢業總人數。

表4-2變動 各年級實際在學學生人數資料表 03.12 【欄位刪除】:原各學生身分別欄位全數刪除。 【欄位新增】: 學年度/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年級 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全學年均於國外之學生數 男 女  【欄位刪除】:原各學生身分別欄位全數刪除。 【欄位新增】: 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請填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籍且以當年度 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學生總人數(含 轉學生),且不包括休(退)學生、選讀生 及就讀學分班、無學籍學生及保留入學 資格之學生。(亦含全學年均於國外之 學生數) 全學年均於國外之學生數:全學年均於國外學生數:於調查時 間全學年均於國外就讀之學生數。

新增表4-2-1 原住民學生各年級 實際在學學生人數 03.13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學年度/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第幾年 族籍別 正式學籍之 原住民在學學生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料。 第幾年:請依學生『實際入學』第幾年 (休學期間不計)及依據 註冊後之實際人數填寫資料。 原住民學生:係指戶口調查簿登記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為原住民 族者,並申請當地區公所登記為原住民之學生。

新增表4-2-1 原住民學生各年級 實際在學學生人數 03.13 正式學籍之原住民在學學生:請填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籍且 學年度/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第幾年 族籍別 正式學籍之 原住民在學學生 男 女 正式學籍之原住民在學學生:請填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籍且 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原住民學生總人數(含轉學 生),且不包括休(退)學生、選讀生及就讀學分班、無學籍學 生及保留入學資格之學生。

新增表4-2-2 身心障礙學生資料統計表 03.14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學年度/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年級 未接受身心 障礙減免補助 有接受身心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料。 年級:請依學生「實際入學」第幾年(休學期間不計)及依據 註冊後實際人數填寫資料。

新增表4-2-2 身心障礙學生資料統計表 03.14 具有身心障礙資格之在學學生:係指符合「身心障礙學生及 學年度/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年級 未接受身心 障礙減免補助 有接受身心 男 女 具有身心障礙資格之在學學生:係指符合「身心障礙學生及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2條第1款及第12條 規定之一般生,須區分【有接受身心障礙減免補助】及【未 接受身心障礙減免補助】。 正式學籍之身心障礙資格之在學學生:請填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 籍且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具有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 總人數(含轉學生),且不包括休(退)學生、選讀生及就讀學分班、 無學籍學生及保留入學資格之學生。

新增表4-2-3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資料統計表 03.15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年度/ 學期 學 院 系 所 制 第幾年 身分類別 僑居地/國別 /地區(中文) 學生入學方式 依就學辦法入學 依一般身分入學 □外國學生 □僑生 □港澳生 □陸生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 單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 資料。 第幾年:請依學生「實際入學」第幾年(休學期間不計)及 依據註冊後之實際人數填寫資料。

新增表4-2-3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資料統計表 03.15 身分類別:係以學生之「入學身分」為填報基準,計有外國 學年度/ 學期 學 院 系 所 制 第幾年 身分類別 僑居地/國別 /地區(中文) 學生入學方式 依就學辦法入學 依一般身分入學 □外國學生 □僑生 □港澳生 □陸生 男 女 身分類別:係以學生之「入學身分」為填報基準,計有外國 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四個選項。 僑居地/國別:依據學生僑居地/國別填列。 外國學生入學方式: 1.以學生入學管理為填報基準,分有「依一般身份入學」、 「依就學辦法入學」二個選項。 2.陸生僅能就「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辦法」填列,不能選 填「依一般身份入學」。

新增表4-2-3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資料統計表 03.15 正式學籍之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在學學生:請填 學年度/ 學期 學 院 系 所 制 第幾年 身分類別 僑居地/國別 /地區(中文) 學生入學方式 依就學辦法入學 依一般身分入學 □外國學生 □僑生 □港澳生 □陸生 男 女 正式學籍之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在學學生:請填 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籍且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學生總人數(含轉學生),且不 包括休(退)學生、選讀生及就讀學分班、無學籍學生及保留入 學資格之學生。

新增表4-2-4 轉學生資料統計表 03.16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 學年度/ 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轉學生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 單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 資料。 轉學生:請填報本學期經轉學考考試入學、完成註冊並具備正 式學籍且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新轉入學 生總數。

表4-4-1變動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03.17 【欄位新增】: 身分類別:依學生身分類別勾選「一般生」、「原住民學生」 學年度/學期 學院/系所/學制 身分類別 休學 學期內新增辦理休學人數 學期內休學減少人數 至學期底總休學人數 因病 因經濟困難 因學業志趣 因工作需求 因懷孕 因育嬰 因其他原因 因辦理複學 因懷孕因素消失復學 因育嬰因素消失復學 □ 一 般 生 原住民 【欄位新增】: 身分類別:依學生身分類別勾選「一般生」、「原住民學生」 一般生:以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為計算基準,但不包括原住民。 原住民學生:以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且具原住民族身份者為 計算基準。

表4-4-1變動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03.17 【欄位新增】: 休學/學期內新增辦理休學人數:增加「因育嬰」之因素。 學年度/學期 學院/系所/學制 身分類別 休學 學期內新增辦理休學人數 學期內休學減少人數 至學期底總休學人數 因病 因經濟困難 因學業志趣 因工作需求 因懷孕 因育嬰 因其他原因 因辦理複學 因懷孕因素消失復學 因育嬰因素消失復學 □ 一 般 生 原住民 【欄位新增】: 休學/學期內新增辦理休學人數:增加「因育嬰」之因素。 休學/學期內休學減少人數:增加「因育嬰因素消失復學」之因素。 休學/至學期底總休學人數:增加「因育嬰」之因素。

表4-4-1變動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03.17 【欄位新增】 : 學期內退學人數:增加「因育嬰」之因素。 死 亡 開除學籍 因 學 業 成 績 操 行 志 趣 不 合 逾期 未註冊 休學 未復學 懷 孕 育 嬰 其他 原因 (不含死亡) 【欄位新增】 : 學期內退學人數:增加「因育嬰」之因素。 開除學籍:增加欄位,學生因開除學籍不在學。 【欄位異動】: 學期內退學人數:原「逾期未註冊、休學逾期未復學」因 素拆成「逾期未註冊」、「休學逾期未復學」二個欄位。

表4-6變動 在學學生修輔系、雙主修、 修學程及修校際選課人次資料表 03.18 【表名修訂】:在學學生修輔系、雙主修、修學程及修校際選 學 年 度 / 學 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第幾年 修輔系 雙主修 修學程 校際選課 男 女 【表名修訂】:在學學生修輔系、雙主修、修學程及修校際選 課人次資料表。 【定義修訂】本期改收歷史資料,即99學年度下學期資料維護。 【欄位新增】 校際選課:請填報該單位學生參與校際選課(跨校選修)之學生 人次,並以課程為計算人次,惟選修之課程需為 具學分之正式課程者,始可填報。

表4-7變動 學生實習人數資料表 03.19 【欄位新增】: 實習總時數:係指學生進行實習之總時數。 實習場所: 1.校外實習。 學年度 系所 學制 第幾年 全學年全部學分 實習學生 部分學分 實 習 總 時 數 實習場所 佐證資料 人數 學分數 期間 人 學 分 僅於寒、暑假實習 □校外實習 □附屬機構實習 □有合約 □有公函 □其他 □當學年 □分學年 □ 【欄位新增】: 實習總時數:係指學生進行實習之總時數。 實習場所: 1.校外實習。 2.附屬機構實習:係指學生至學校附設之醫院、 實習會館、旅館及實習林場等 場所實習。 3.若學生全學年輪流於校外單位及附屬機構實習 者,請填「附屬機構實習】人數。

表4-7變動 學生實習人數資料表 03.19 【欄位異動】: 佐證資料:原合約欄位,修改為佐證資料。 學年度 系所 學制 第幾年 全學年全部學分 實習學生 部分學分 實 習 總 時 數 實習場所 佐證資料 人數 學分數 期間 人 學 分 僅於寒、暑假實習 □校外實習 □附屬機構實習 □有合約 □有公函 □其他 □當學年 □分學年 □ 【欄位異動】: 佐證資料:原合約欄位,修改為佐證資料。 請依學校與實習單位簽約之情形 勾選是否為合約、 公函或其他可佐證資料。

表4-8變動 學生技術證照資料表 03.20 【欄位新增】 身分類別: 1.在學學生:就學期間之在學學生為計算基準。 年 度 / 期 系所 學制 身分類別 證 照 名 稱 地區 級 數 分 證照類別 發照單位 證照生效/取得日期 張數 人數 □在學學生 □當學年度畢業生 □公職考試 □語文證照 □國際認証 □政府機關 □其他 男 女 【欄位新增】 身分類別: 1.在學學生:就學期間之在學學生為計算基準。 2.當學年度畢業生:當學年度畢業生取得學位後,始可報考之考 試,若於畢業當年度十月三十一日前取得證照者,可填報本表。 3.當學年度畢業生於畢業前參加考試,畢業後取得該核發證照, 若證照之生效日期落於填報區間者,可填報本表。 地區:請依證照所屬地區勾選「國內」、「國外」、「大陸地區 (含港澳)」

表4-8變動 學生技術證照資料表 03.20 【定義修訂】 證照類別:「公職考試」、「語文證照」(又細分英文類、非英 年 度 / 期 系所 學制 身分類別 證 照 名 稱 地區 級 數 分 證照類別 發照單位 證照生效/取得日期 張數 人數 □在學學生 □當學年度畢業生 □公職考試 □語文證照 □國際認証 □政府機關 □其他 男 女 【定義修訂】 證照類別:「公職考試」、「語文證照」(又細分英文類、非英 文類)、「國際認証」、「政府機關」、「其他」 系統將統一設定新修訂之證照類別。

新增表4-12 雙聯學制學生人數統計表 03.22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學年度/學期 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合作學校國別(地區) 合作學校名稱 授予 學位 修讀學生數 已取得學位之 累計學生數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本國學生 對方學校學生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料。 合作學校國別(地區):下拉式選單填報合作學校之國別(地區) 合作學校名稱:請填報合作學校之中、英文名稱。

新增表4-12 雙聯學制學生人數統計表 03.22 授予學位:係指學生依原學校與國外他校之雙聯學制之合作,取 學年度/學期 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合作學校國別(地區) 合作學校名稱 授予 學位 修讀學生數 已取得學位之 累計學生數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本國學生 對方學校學生 男 女 授予學位:係指學生依原學校與國外他校之雙聯學制之合作,取 得學位之種類為【學士、碩士、博士、學士及碩士、 碩士及博士、學士及碩士及博士】等。 修讀學生數:本國學生與對方學校學生之修讀學生數。 己取得學位之累計學生數:學校單獨填報自雙聯學制該班別開班 以來,已依合約完成學業並獲得學 位之「本國學生」與「對方學校學 生」累計學生數。

新增表4-13 外國學生「非學位生」 進修、交流統計表 03.23 學年度:當期資料。 度/學 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對方學校國別 (地區) 對方學校名稱 來臺進修 、交流期間 在校內附設 華語文中心就讀情形 中文 名稱 英文 有 無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料。 對方學校國別(地區):下拉式選單填報合作學校國別(地區) 對方學校名稱:請填報合作學校之中、英文名稱。

新增表4-13 外國學生「非學位生」 進修、交流統計表 03.23 來臺進修、交流期間:請選擇學生進修、交流期間 年 度/學 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對方學校國別 (地區) 對方學校名稱 來臺進修 、交流期間 在校內附設 華語文中心就讀情形 中文 名稱 英文 有 無 男 女 來臺進修、交流期間:請選擇學生進修、交流期間 1.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修讀學分者)。 2.就讀一學年(含)以上(未修讀學分者)。 3.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修讀學分者)。 4. 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未修讀學分者)。 5.就讀一學期以內(修讀學分者)。 6. 就讀一學期以內(未修讀學分者)。 7.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8.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未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9.個人身份選讀生。 10.其他。

新增表4-13 外國學生「非學位生」 進修、交流統計表 03.23 在校內附設華語文中心就讀情形: 年 度/學 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對方學校國別 (地區) 對方學校名稱 來臺進修 、交流期間 在校內附設 華語文中心就讀情形 中文 名稱 英文 有 無 男 女 在校內附設華語文中心就讀情形: 請填報外國交換學生、外國研習生【有;無】同時就讀校內附設 華語文中心之人數,亦即來校之交換學生是否同時就讀校內附設 華語文中心之人數。 若學生僅於華語文中心就讀者,請勿填入本表。

新增表4-14 本國以交換學生、研習生 出國人數統計表 03.24 學年度:當期資料。 度/ 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對方學校(機構)國別(地區) 對方學校 (機構)名稱 出國進修、交流期間 學生出國進修、交流人數 中文 名稱 英文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料。 對方學校(機構)國別(地區):下拉式選單填報對方學校(機 構)國別(地區)。 對方學校(機構)名稱:請填報對方學校(機構)之中、英文名 稱。

新增表4-14 本國以交換學生、研習生 出國人數統計表 03.24 交換(研習)期間:請選擇學生交換期間 年 度/ 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對方學校(機構)國別(地區) 對方學校 (機構)名稱 出國進修、交流期間 學生出國進修、交流人數 中文 名稱 英文 男 女 交換(研習)期間:請選擇學生交換期間 1.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修讀學分者)。 2.就讀一學年(含)以上(未修讀學分者)。 3.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修讀學分者)。 4. 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未修讀學分者)。 5.就讀一學期以內(修讀學分者)。 6. 就讀一學期以內(未修讀學分者)。 7.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8.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未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9.個人身份選讀生。 10.其他。

新增表4-15 學齡別學生人數 03.25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之資料來源為學 年級  15歲 以下 16歲 17.18..歲 30-34歲 35-39歲 40-44歲 45-49歲 50-59歲 60歲以上 男 女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之資料來源為學 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料。 學生數計算: 1.本表資料包括實際在學之學生總人數(含轉學生),且不包括休 (退)學生、選讀及就讀學分班、無學籍學生及保留入學資格之 學生。(亦含全學年均於國外之學生數) 2.年齡指實足年齡,計算方法為: 出生月份在01-09月間者:Y=(今年)-(出生年)應計入Y歲欄 在10-12月間者:Y=(今年)-(出生年)應計入Y-1歲欄。

表6-4變動 教師交流人員名冊 03.26 【欄位異動】: 屬性:增加國內大陸、港澳、大陸、港澳國內選項。 學 年 度 / 期 屬性 系 所 中 心 教師姓名 前往國家/地區 所屬國家/地區 開始日期 結束日期 交流類型 □ 國內 國外 □ 國內大陸、港澳 □ 大陸、港澳國內 □ 國外 國內 □ 講學 □ 辦理短期研習 □ 演講 【欄位異動】: 屬性:增加國內大陸、港澳、大陸、港澳國內選項。 前往國家:修改為前往國家/地區。 所屬國家:修改為所屬國家/地區。

表8-2變動 學校校地概況統計表 03.27 【欄位異動】:開發進度修改為是否取得開發工程許可 【定義修訂】 是否取得開發工程許可: 年度 學期 校區 地 號 座 落 (縣 市 鄉 鎮 及 段) .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是否取得開發 工程許可 報部 核備文號 備 註 校本部 分部 實習農場、附設醫院及附設實習會館、旅館 是 否 日 期 文 【欄位異動】:開發進度修改為是否取得開發工程許可 【定義修訂】 是否取得開發工程許可: 1.若已整地完工者且已取得建築工程許可,請勾選「是」 並填 寫許可文號。 2.若整地未完工或未取得建築工程許可者,請勾選「否」 3.若依規定無需取得整地或建築工程許可者,請於備註說明所依 規定以及使用情形。

表9-2-7變動 學院、系(科所)、學位學程 及中心經費支出表 03.28 【填報注意】:因應評鑑作業需求,請各私校本期回溯填報96學 (學)年度 學院 系(科所)/學位學程及中心單位 設備費支出總金額 (元) 業務費支出總金額 旅運費支出總金額(元) 圖書資料費支出總金額(元) 教育部 獎補助款 【填報注意】:因應評鑑作業需求,請各私校本期回溯填報96學 年度、97學年度、98學年度及99學年度之資料。 (公校己於今年3月回溯填寫完畢)。

學 校 基本資料 10月1日至10月31日填報 【新表】表13-1 學校基本資料表 【新表】表13-2 學校改制資料表 學 校 基本資料 10月1日至10月31日填報 【新表】表13-1 學校基本資料表 【新表】表13-2 學校改制資料表 【新表】表13-3 學校校區資料表 【新表】表13-4 學校行政單位及各類中心基本資料表 【新表】表13-5 學校學院資料 【新表】表13-6 學校系所資料 【新表】表13-7 系所群組對應 【新表】表13-8 學校學制資料表 【新表】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及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新增表13-1 學校基本資料表 03.30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校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校名稱。 學校網址: 請填報學校網址。 簡史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校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校名稱。 學校網址: 請填報學校網址。 簡史:請簡單敘述學校簡史,內容含標點符號以500字為限

新增表13-2 學校改制資料表 03.31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校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校名稱。 改制類型 年月 備註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校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校名稱。 改制類型:請選擇創校、改制、更名選項。 年月:請填報創校/改制/更名年月(西元年/月)。

新增表13-3 學校校區資料表 03.32 學年度:當期資料。 校區名稱:請填報校區名稱。 校區分類 縣市別 地址 電話 傳真 學年度:當期資料。 校區名稱:請填報校區名稱。 校區分類:請依【校本部;分部;分校;校外教學】分別填報 分部/分校:係指學校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 職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申請設立並報部通過之分 部/分校。 校外教學: 係指學校於校區、分校及分部以外之其他場地進行 教學活動。 縣市別:請依各校區填報所屬縣市別。

新增表13-3 學校校區資料表 03.32 地址: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地址。 電話: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聯絡電話。 學年度 校區名稱 校區分類 縣市別 地址 電話 傳真 地址: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地址。 電話: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聯絡電話。 傳真: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傳真電話。

新增表13-4 學校行政單位及各類中心 基本資料表 03.33 學年度:當期資料。 單位名稱:請填報學校行政單位部門、處、室及各中心,例如 是否為一級單位 是否聘任教師 是否有獨立研究成效者 □是 □否 學年度:當期資料。 單位名稱:請填報學校行政單位部門、處、室及各中心,例如 教務處、秘書室、人事室、通識中心…。 是否為一級單位:請依學校組織規程填報該單位是;否為一級 行政單位。 是否聘任教師:有聘任86/3/21前之助教或教師從事教學事項 者,請勾選「是」。 是否有獨立研究成效者:有研究成效之情事者,請勾選「是」。

03.34 新增表13-5 學校學院/學群資料 學年度 學院名稱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院名稱。

新增表13-6 學校系所資料 03.35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名稱:由下拉式選單填選系所隸屬學院名稱,本選單資料 類別 名稱 統計處 代 碼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網址 學年度:當期資料。 學院名稱:由下拉式選單填選系所隸屬學院名稱,本選單資料 取自學校填報「13-5 學校學院資料」之「學院」資 料。 系所類別:由下拉選單選填「科系所、春秋二季、整合型研究 所、科系所-分組、學位學程、特殊專班」。 系所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通過系所名稱,並依學校組織規程 規定填報。 統計處代碼:請填入相對應之統計處代碼。

新增表13-6 學校系所資料 03.35 電子郵件:請填報系所公務電子郵件 。 電話:請填報系所公務聯絡電話。 傳真:請填報系所傳真電話。 學年度 學院名稱 系所 類別 名稱 統計處 代 碼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網址 電子郵件:請填報系所公務電子郵件 。 電話:請填報系所公務聯絡電話。 傳真:請填報系所傳真電話。 網址:請填報系所網址。 備註:系所資料不含聘任教師之行政及中心單位。

新增表13-7 系所群組對應 03.36 學年度:當期資料。 所屬系所名稱:請下拉式選單填選所屬系所名稱,本選單資料取 自學校填 報「13-6 學校系所資料」之「系所名 稱」。 系所名稱:請下拉式選單填選「13-6 學校系所資料」之 所/分 組/學位學程及特殊專班之名稱。 本表記錄科系一系多所/系所分組/辦理學位學程/辦理特殊專班 之狀況。

新增表13-8 學校學制資料表 03.37 學年度:當期資料。 系所名稱:由下拉式選單選填系所名稱,本選單資料取自學校 學制名稱 畢業學分 一般修業年限 學年度:當期資料。 系所名稱:由下拉式選單選填系所名稱,本選單資料取自學校 填報「13-6 學校學系資料」之「系所名稱」。 學制名稱:請於下拉選單選填各系報部核定之學制。 畢業學分:係指該學制當學年度新生規劃之畢業學分。 (如該學制已停招,請以最後招生年度所規劃之畢業學分為準) 一般修業年限:依據大學法第26條及各校學則之規定填報。

新增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03.38 學年度:當期資料。 身份類別 單位名稱 姓名 性別 職稱 公務聯絡電話 公務傳真電話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是否為原住民籍 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 □校長 □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學院)主管 □學術(系所)主管 □是 □否 □是: 代理人姓名:_______ 學年度:當期資料。 身份類別:請依【校長;一級行政主管;學術(學院)主管; 學術 (系所)主管】等身份類別填報。

新增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03.38 單位名稱:請由下拉式選單填選主管隸屬單位名稱,本選單資料 學年度 身份類別 單位名稱 姓名 性別 職稱 公務聯絡電話 公務傳真電話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是否為原住民籍 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 □校長 □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學院)主管 □學術(系所)主管 □是 □否 □是: 代理人姓名:_______ 單位名稱:請由下拉式選單填選主管隸屬單位名稱,本選單資料 取自學校填報「13-4 學校行政單位及各類中心基本 資料表」之「一級單位-單位名稱」資料、「13-5 學校學院資料」之「學院名稱」、「13- 6 學校系所 資料」之「系所名稱」。

新增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03.38 姓名:請依規定填報主管姓名。 性別:請依規定填報主管性別。 學年度 身份類別 單位名稱 姓名 性別 職稱 公務聯絡電話 公務傳真電話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是否為原住民籍 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 □校長 □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學院)主管 □學術(系所)主管 □是 □否 □是: 代理人姓名:_______ 姓名:請依規定填報主管姓名。 性別:請依規定填報主管性別。 職稱:請依規定選填【校長、副校長、館長、處長、院長、所長 、主任】職稱。

新增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03.38 公務聯絡電話:請依規定填報主管之公務聯絡電話。 學年度 身份類別 單位名稱 姓名 性別 職稱 公務聯絡電話 公務傳真電話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是否為原住民籍 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 □校長 □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學院)主管 □學術(系所)主管 □是 □否 □是: 代理人姓名:_______ 公務聯絡電話:請依規定填報主管之公務聯絡電話。 公務傳真電話:請依規定,填報主管之傳真電話。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請依規定,填報主管之電子信箱。

新增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03.38 是否為原住民籍:請依規定,勾選主管【是;否】為原住民籍。 學年度 身份類別 單位名稱 姓名 性別 職稱 公務聯絡電話 公務傳真電話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是否為原住民籍 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 □校長 □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學院)主管 □學術(系所)主管 □是 □否 □是: 代理人姓名:_______ 是否為原住民籍:請依規定,勾選主管【是;否】為原住民籍。 請依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例如代理校長,若勾選 【是】,請於【代理人姓名】之欄位填報代理人之姓名。

新增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03.38 備註:如一人擔任二個以上之職務,請分開填寫二筆。 學年度 身份類別 單位名稱 姓名 性別 職稱 公務聯絡電話 公務傳真電話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是否為原住民籍 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 □校長 □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學院)主管 □學術(系所)主管 □是 □否 □是: 代理人姓名:_______ 備註:如一人擔任二個以上之職務,請分開填寫二筆。 例:系主任與所長為同一人,請分填2筆資料。

連絡資訊 # 3111 表冊 # 5394 (05)534-2601 # 3118 系統 # 5395 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 04 連絡資訊 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 # 3111 表冊 # 5394 (05)534-2601 # 3118 系統 # 5395 表冊定義信箱:tvedb@yuntech.edu.tw 系統問題信箱:tvedb3@yuntech.edu.tw 來文修正信箱:tvedb2@yuntech.edu.tw 證照專用信箱:tvedb.certificate@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