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30 北京市药品供应评价模块 操作说明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背景介绍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业务流程介绍
系统登录 首先登录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使用的“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客户端”
进入功能模块 登录进系统后,点击“供应评价填报”进入功能页面
新增评价 进入功能页面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功能页面
新增评价 步骤二:点击查询按钮,定位到您想评价的产品。 步骤一:输入查询条件。 注:只能对您采购过的产品进 行评价。 注:只能对您采购过的产品进 行评价。 此处采购金额和到货金额为您查询条件中输入的采购日期时间段内的金额,系统默认为3个月。
新增评价 步骤三:点击您需要评价产品后面的“评价”按钮,进入评价页面。
新增评价 步骤四:选择该产品的违约行为。 您可以填写备注,对违约行为进行更详细描述。 注:当违约行为为“其他违约行为”时必须填写备注说明。 步骤五:通过下拉框选择违约主体,如是配送企业还需选择配送企业名称
新增评价 步骤四:选择该产品的违约行为。 您可以填写备注,对违约行为进行更详细描述。 注:当违约行为为“其他违约行为”时必须填写备注说明。 步骤六: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新增评价操作。 步骤五:如果违约主体是生产企业,则系统直接显示此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
通知企业 如违约主体为配送企业并对评价内容确认无误,点击‘通知企业’按钮,相关企业即可看到此条供应商评价。 注:如果违约主体为生产企业则不会出现‘通知企业’按钮。
撤销评价 当通知企业后,违约机构与填报机构经过协商将问题解决后,用户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条评价信息
上报评价 如违约主体为配送企业,且违约机构与您线下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点击‘上报’按钮,将此条评价上报给社管中心。 如果违约主体为生产企业,您直接点击‘上报’按钮,将此条评价上报给社管中心即可。
修改评价 如需对评价内容进行修改,点击‘修改’按钮即可进入修改页面。 注:如该条评价信息已通知企业或上报则无法修改此条评价信息
修改评价 修改供应评价操作方式与新增评价方式相同。 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删除评价 在评价信息未通知企业或上报前,可以点击‘删除按钮’删除此条评价。
申请撤销 评价信息已上报后,如经过与违约机构经过线下沟通解决了此问题,可点击‘申请撤销’按钮,向采购中心申请撤销此条评价信息,采购中心用户审核完成后,此条评价信息即变为撤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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