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發展指導委員會第2次會議 96.12.18 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總綱 修訂說明報告 計畫主持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蔡顯榮主任
報告大綱 一、修訂理念 二、修訂特色 三、課程修訂工作內容 四、98課綱與95暫綱差異分析 五、預期效果
一、修訂理念 1.務實致用,加強專業技術能力 2.以能力本位為核心 3.符應產業企業人力需求 4.落實証照制度
二、修訂特色 1.三項研究成果作為課程規劃之基礎 先進國家技職教育課程改革方向研究 建構群科能力指標 職業學校群科整合 2.98課程綱以職校教師為規劃主體,技專院校教授為輔,具有學術理論基礎與前瞻性,並結合職校行政實務與教學經驗 3.依據研究成果敘寫群科教育目標與能力 4.兼顧「升學準備」與「就業準備」 5.技藝競賽、證照、檢定融入課程規劃 6.增設校訂參考科目教學綱要,以利各校發展校本課程齊一全國職校課程水準(已完成共563門,2689學分) 7.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80學分,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實習科目(含實習、實驗及實務科目)佔30學分。 *95暫綱各校專業及實習科目規劃80學分者,已達7成。
三、課綱內容說明 壹、總綱 貳、教學綱要 參、設備基準 附錄 1.職業學校訂定課程發展組織參考注意事項 一、教育目標 二、群科能力 三、群科歸屬與設科原則 四、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 五、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六、實施通則 貳、教學綱要 一、一般科目 二、專業及實習科目 參、設備基準 一、設備規劃共同原則 二、一般科目設備基準 三、專業及實習科目設備基準 附錄 1.職業學校訂定課程發展組織參考注意事項
四、 98課綱與95暫綱差異分析(1/4) 項目 98課綱 95暫綱 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 改為『多元彈性』以因應群科特性。 開課科目、學分及時段不具彈性。 於一般科目之「自然領域」及「社會領域」科目開課科目、學分及時段,給予各群科適當的彈性,增加專業實習科目開設空間,加強學生專業及實務能力之建立 1.職校學生應於一、二年級參與專業丙級檢定,二、三年級參與專業乙級檢定 2.受「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的影響,一年級時無法開設專業課程,影響職校學生專業能力之養成 5
四、98課綱與95暫綱差異分析(2/4) 項目 98課綱 95暫綱 一般科目課綱版本規劃 針對不同群科之教學需求,增修不同版本,以增加彈性空間 課綱內容規範過於剛性缺乏彈性空間 說明 1.數學課綱維持4種版本 新增:(1)國文課綱:2種版本 (2)物理課綱:3種版本 (3)化學課綱:3種版本 (4)生物課綱:3種版本 2.規劃有科普版本及基礎版本供不同類群科使用 1.僅數學課綱有4種版本 2.自然領域僅1學分及2學分版本 3.未針對不同類群科設計課綱,導致群科教學需求缺乏彈性因應空間 6
四、 98課綱與95暫綱差異分析(3/4) 項目 98課綱 95暫綱 專業及實習科目 至少需修習80學分,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 60學分及格 說明 1.落實「務實致用」 2.學校開設專業及實習科目學分數充足,提昇學生專業技術能力 7
四、 98課綱與95暫綱差異分析(4/4) 98課綱 95暫綱 87課程標準 部定科目(A) 畢業條件 共同核心科目(A1) (48) 註 48 66-72 職校一般科目(A2) 20-28 24-32 一般科目小計(A1+A2) 66-76 72-80 專業及實習科目(A3) 15-30 44-57 合計(A=A1+A2+A3) 81-106 87-110 110-129 校訂科目合計(B) 86-111 (含專題製作2-6學分) 82-105 (含專題製作2學分) 33-52 彈性授課節數(C) 0-8 總學分數(D=A+B-C) 184-192 162(186-198) 活動科目(E) 18 24 總上課節數(D+E) 202-210 210-222 畢業條件 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30學分以上及格 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及格60學分以上,其中實習科目(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30學分 註:學分數及開課時段可因應群科特性彈性調整 8
五、預期效果 強化專業與實習課程教學精神 落實務實致用課程特色 提升學生證照取得比率與證照層級 達成一般與專業能力之均衡發展
職業學校課程綱要修訂說明報告 恭請指正
職校課程標準暨設備標準修訂沿革 實施 名稱 特點 說明 40學年度 53學年度 63學年度 75學年度 89學年度 95學年度 暫行各類職業學校課程標準 初級 以培養各種初級技術人員為主,其課程應注重實際技能訓練 民國40年教育部陸續公布施行各類職校暫行課程標準。美援教育開始對工職援助 陸續推動單位行業課程 高級 以培養各種中級技術人員為主,其課程應注重實際技能訓練外,並兼顧基本理論之講述 53學年度 各類職業課程標準 實施單位行業訓練課程教學,用以改善以往偏重理論,忽略技能訓練之教學活動,積極培育經建發展所需基層技術人力 63學年度 小幅修改 專科學校改招高職生 成立技術學院招收專科生 75學年度 高級職業學校課程標準 工業類單位行業訓練課程改為職業群集教育課程,分甲、乙兩類課程 分類陸續公布 甲類課程強調學生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能力之培養 乙類課程強調專業技術之養成,以提升技術水準 89學年度 高職新課程標準 高職分成7大類70科 工業類採群集精神設計 95學年度 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暨設備標準 依專業屬性分15群,規劃群核心課程,強化學校本位課程 定位暫行綱要 94.01.15教育部技職司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