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目录/Contents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征管服务操作指引 02 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征管服务操作指引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 1. 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主要内容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总体情况 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 0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02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2 自行申报办理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有关补扣措施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子女教育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继续教育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继续教育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住房贷款利息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可以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住房贷款利息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住房 租金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住房 租金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赡养 老人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赡养 老人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大病 医疗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大病 医疗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吩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获 取 填 写 提 交 计算 扣缴 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 获 取 填 写 提 交 计算 扣缴 1 2 3 4 远程办税端—APP端 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不涉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采集!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远程办税端 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 以子女教育为例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 远程办税端—单位扣 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计算扣缴税款并进行申报 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需要再次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方法 例1:如老员工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 例2: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支出仅为1000元(1000元/月×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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