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人事預算編列說明 邁向頂尖大學辦公室製作
專任助理及博士後研究員聘任編列方式 專任助理薪資 備註: 不可兼職其他計畫 空白即可 (可免填,詳細請填在備註) 1,123,198 項目 單價 數量 總額 備註 專任助理薪資 備註: 不可兼職其他計畫 空白即可 (可免填,詳細請填在備註) 1,123,198 含勞健保、勞退,實際月數、人數以及薪資、年終由實際聘任情形為主 例如: 第1年碩士級專案助理2人 [(36050+2160+1914+2178)*12+36050*1.5]*2=1,123,198 博士後研究員薪資 874,311 含勞健保及勞退,實際月數、人數以及薪資、年終由實際聘任情形為主 第1年博士後研究員1人 (56650+2612+3048+3468)*12+56650*1.5=874311
兼任助理、臨時人員及工讀生聘任編列方式 項目 單價 數量 總額 備註 兼任助理薪資 備註: 助理為外國籍人士請寫兼任助理獎助學金 需是學生身份 可兼任其他計畫,但不可重覆工時 碩士級最高月支10000元/博士級最高月支30000元 空白即可 (可免填,詳細請填在備註) 840,000 實際月數、人數以及薪資由實際聘任情形為主(不含勞健保及勞退及年終) 例如: 博士級兼任助理2人 30000*12月*2=720000 碩士級兼任助理1人 10000*12月*1人=120000 臨時人員薪資 備註:可兼任其他計畫,但不可重覆工時。 54,936 實際天數、人數以及薪資由實際聘任情形為主(不含勞健保及勞退及年終) 每月月支不得超過168小時 每小時109元 例如:聘3名臨時人員 109*168小時*3人=54936 全職工讀生薪資 (月薪:18,780) 292,338 含勞健保及勞退, 實際月數、人數以及薪資、年終由實際聘任情形為主 例如:聘1名全職工讀生 (18780+1117+990+1127)* 12月+18780*1.5=292338
專、兼任助理、臨時人員、工讀生及博士後研究員聘任編列注意事項 專、兼任助理、臨時人員及工讀生每月核報薪資需 附上簽到表或打卡單(需計畫主持人及單位主管核章), 隔月月初才能核薪;指紋簽到者17號以後即可申報 薪資。 102年勞健保、勞退費用尚未正式公告,請各位助理 以今年級距來編列,但請多編列業務費,明年多出 的保費則以業務費流用支付。 所有人事聘案請將影本送至頂大辦公室存查。 每份聘案應附上「研究計畫參與人員保密同意書暨 權益歸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送頂辦存查。 二代健保說明及編列方式,請見下頁。
現制與二代健保之差異比較 二代健保 現制健保 1.一般保險費: 軍公教人員以其俸(薪)給總額為投保金額。 員工投保金額(薪給總額計算) ×費率×70%×(1+0.7) 2.補充保險費: (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 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 總額)×補充保險費率(2%) 雇主負擔=員工投保金額(薪給總額×93.52%)×費率×70%×(1+0.7) 註: 1.現制軍公教人員以其俸(薪)給總額之 一定比率(依健保法第22條之1規定現行公告為93.52%)為投保金額 2.二代健保法該條規定已刪除 3.平均眷口數為0.7
補充保險費 類別 項目 說明 50 保 險 對 象 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 未列入投保額的奬金,累積超過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兼職薪資所得 所得代號(前2碼) 投保單位 每月薪資所得總額與投保金額差額 50 保 險 對 象 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 未列入投保額的奬金,累積超過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兼職薪資所得 非本單位投保人員 執行業務收入 不扣除必要成本費用 9A,9B 股利所得 給付現金股利總額 54 利息所得 公債……,存款,貸出款項 5A,5B,5C,52 租金收入 未扣除必要成本費用 51 詳參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 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3 費率: 2% 給付股利總額 2019/12/2
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 現制健保 二代健保 1.一般保險費: 同現制 2.補充保險費: 一般保險費 (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 額-其受雇者之投保金額 總額)×補充保險費率(2%) 健保局 開單 健保局 開單 自行 計算繳納 2019/12/2
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1/3 現制健保 二代健保 1.一般保險費: 同現制。 2.補充保險費: a.超額獎金(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4個月以上之獎金) b.兼職所得(非所屬投保單位之薪資所得) c.執行業務收入 d.股利所得 e.利息所得 f.租金收入 健保局 開單 健保局開單 自行計算繳納 2019/12/2
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2/3 保險對象計收補充保險費範圍 獎金: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4倍之部分 兼職薪資: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 執行業務收入: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所稱執行業 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不扣除必要成本費用) 股利所得:以股利總額(股利淨額+可扣抵稅額)為費基 利息所得: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所稱之利息所得 租金收入:保險對象將財產出租給非自然人之租金收入 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2% 2019/12/2
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3/3 保險對象計收補充保險費共同原則 於給付時扣取:指實際給付、轉帳給付或匯撥給付時。 以非即期支票之實際給付為支票所載發票日。 單次給付扣繳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超過部分不扣) 單次給付扣繳下限為新臺幣5,000元(未達者不扣,但 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須全額計收補充 保險費) 以現金、票據、股票及可等值兌換現金之禮券為限 2019/12/2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保險對象(民眾個人)補充保險費上、下限 計費項目 下 限 上 限 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 無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兼職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達新臺幣5,000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執行業務收入 股利所得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單次給付達新臺幣5,000元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新臺幣5,000元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利息所得 單次給付達5,000元 租金收入 2019/12/2
免扣繳補充保險費之保險對象 投保單位可用單位憑證於健保局網站單筆 或批次查詢確認(2個月內有效) *無法自健保局網站查詢 免扣取對象 免扣費項目 證明文件 無投保資格者 6項所得(或收入) 皆免扣取 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知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局確認。 第5類被保險人(低收入戶)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第2類被保險人 薪資所得 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執行業務收入 投保單位出具證明。 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兒童及少年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資所得 身分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中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老人 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符合本法第100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 經濟困難之證明(依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認定) 。 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 *學校之註冊單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 社政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投保單位可用單位憑證於健保局網站單筆 或批次查詢確認(2個月內有效) *無法自健保局網站查詢 2019/12/2
二代健保預算編列說明 分成投保單位(學校)及保險對象(個人) 常見計費項目如下: 1) 獎金(年終獎金、節金、紅利) 2) 兼職薪資所得 3) 執行業務收入 投保單位編列預算時,需編列2%補充保險費項目 1) 所有同仁年終獎金加總的2% 2) 演講費的2% 3) 學生打工兼職薪資的2%
二代健保預算編列舉例說明(一) 年終獎金(適用對象:專任助理、博士後、全職工讀生) 1) 投保單位(學校): 皆需替保險對象支付 2%的補充保險費。 例如:預計支付同仁年終獎金60000元, 投保單位需支付1200元的補充保 險費。經費預算需編列61200元。 2) 保險對象(個人):因未超過投保級距4倍 故不需支付2%的補充保險費。個人仍 可得到60000元年終獎金。 (專任助理年終獎金最多1.5個月)
二代健保預算編列舉例說明(二) 演講鐘點費(屬兼職薪資) 投保單位(學校) 需編列所有演講鐘點費的2%預算。 投保單位(學校) 需編列所有演講鐘點費的2%預算。 保險對象(個人,單次給付達5,000元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1) 國內講師,分本校及非本校(不在本校投保且非免 扣繳補充保險費之保險對象) 例: 支付本校講師10,000元講師費,本校講師仍可領 10,000元講師費,但非本校講師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200元,只能領9,800元。但投保單位預算仍需編列 2%補充保險費,故為10,200元。 2) 外國講師,若屬未投保者,不需扣補充保險費2%, 即可領講師費10,000元。但投保單位預算仍需編列 2%補充保險費,故為10,200元。
二代健保預算編列舉例說明(三) 兼職薪資所得 1) 兼任助理 投保單位(學校): 若兼任助理未在本校投保,均需要支付 2%補充保險費。 保險對象(個人): 專科學生或大學生未達基本工資者不需 扣取2%補充保險費。 研究生及博士生單次給付達5000元,需 扣取2%補充保險費。
二代健保預算編列舉例說明(四) 2) 臨時人員 投保單位(學校): 若臨時人員未在本校投保,均需要支付2%補充 保險費。 保險對象(個人): 大學(專)生未有全職工作者(未達基本工資18,780 元)不需扣除2%補充保險費。 (備註:109元*168小時/月=18312,不超過最低薪 資,若超過請聘成全職工讀生) 注意!全職工讀生已投保並依薪資支付一般保費,基本上不 再額外扣取補充保險費。若支付額外的薪資或獎金, 投保單位仍需負擔2%的補充保險費。
二代健保年終獎金投保單位2%補充獎金編列方式 項目 單價 數量 總額 備註 年終獎金2%補充保險費 空白即可 (可免填,詳細請填在備註) 4,426 依前例,其計算為: 第1年碩士級專案助理 2人+第1年博士後研究員1人+全職工讀生1人 [(36050*1.5*2)+56650*1.5+18780*1.5]*2% =4,426 ※請於人事預算經費編列完成後多加上此筆經費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