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各項公告申報作業 95年11月 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各項公告申報作業 95年11月
大綱 應辦公告之法令依據 目前公告之作業方式 本次修改重點 系統操作說明 注意事項 測試網站及測試時間
法令依據-現行條文 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1條之1第1項 公告與債券持有人有關之權利義務時,應將相關事項輸入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且除下列事項得免向本中心書面申報外,其餘仍應檢附其下載之資料向本中心申報: 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因股東常會、股東臨時會、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依法停止轉換或認購者。
法令依據-現行條文 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因召開債權人會議、分派債息等依法停止債券過戶者。 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得開始轉換或認購為普通股者。 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首次轉換或認購為普通股。 以上簡化公告作業係於94年5月開始實施
法令依據-修正條文 公告與債券持有人有關之權利義務時,應將相關事項輸入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且除本中心公告之債券發行人應辦事項一覽表規定得免向本中心書面申報者外,其餘仍應檢附其下載之資料向本中心申報,其應公告而未公告或公告事項未能充分表達者,本中心得函知其補正。
法令依據 修正條文業經本中心董事會通過並陳報證期局核備中。 配合法規修正,將公告債券應辦事項一覽表,並置於本中心網站供發行人下載參考。(本中心網站首頁其他相關文件下載)
目前公告之作業方式 無須檢附書面資料向本中心申報之公告項目 停止轉換、停止過戶、開始轉換、首次轉換 申報方式: 由發行人直接以網際網路方式,自行輸入擬辦之公告內容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嗣經本中心確認後,即行對外揭露該等訊息,債券發行人毋需再行下載公開資訊觀測站內之資料及檢送書面申報資料予本中心,本中心亦毋需代轉公告。
目前公告之作業方式 仍需檢附書面資料向本中心申報之公告項目 目前採二種作業方式並行 轉換或認購價格變更(包括反稀釋調整、重設、特別重設及不重設者 行使賣回權 強制贖回或到期並辦理下櫃 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或已由公司買回或償還時下櫃公告 目前採二種作業方式並行 於辦理各項公告作業仍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債券訊息市場公告或重大訊息公告相關內容。
本次修改重點 作法 比照現行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等公告無須檢附書面資料向本中心申報之作法,擴及轉(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之其他應公告事項 目的: 可大幅減少發行公司與本中心之作業時間及節省彼此所負擔之成本 提昇公司債之公告作業效率及作業之一致性 有利於申報資訊後續再加利用之便利性
本次修改重點 簡化作業之公告種類: 轉換或認購價格變更(包括反稀釋調整、重設、特別重設及不重設者) 行使賣回權 強制贖回或到期並辦理下櫃 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或已由公司買回或償還時下櫃公告
本次修改重點 公告內容自動轉發債券訊息市場公告 增列交換公司債之申報作業 發行公司於申報轉換價格調整、行使賣回權及贖回並下櫃之公告稿本時,經確認及本中心覆核無誤後,即完成公告。 同時公告於債券訊息市場公告 增列交換公司債之申報作業 相關法規已陳報證期局核備中
轉換價格變更公告辦理方式 修正前 發行人應檢附下列資料 修正後 直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依規定公告類別與申報格式辦理。 櫃檯買賣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變更申報書 董事會議事錄、主管機關核准盈轉增資文件 重大訊息申報作業下載之資料 價格計算書 其他相關文件(發行及轉換辦法) 修正後 直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依規定公告類別與申報格式辦理。
行使賣回權公告辦理方式 修正前 應檢附下列書面資料 簡便行文表 賣回權行使通知書 下載「債券訊息市場公告」之申報資料 發行及轉換辦法 修正後 直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依規定公告類別與申報格式辦理。
到期前還本或提前贖回並下櫃公告辦理方式 修正前 應檢附下列書面資料 簡便行文表 贖回權行使通知書 下載「債券訊息市場公告」之申報資料 發行及轉換辦法 修正後 直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依規定公告類別與申報格式辦理。
1.債券基本資料申報 2.公告新增作業 3.公告查詢作業 系統操作說明 1.債券基本資料申報 2.公告新增作業 3.公告查詢作業
1.債券基本資料申報
新增下櫃日期 增訂CFI編碼
需上傳債息對照表
應至少輸1筆 交換公司債
2.公告新增作業
作業程序 公告稿本 申報端 登入 系統 選擇 公告種類 新增且 確認完成 資料庫 債券訊息 市場公告 上市(櫃)公司或 股務代理
各項公告申報作業 申報路徑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各項公告申報作業/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各項公告申報 點選此項,進入申報
各項公告申報作業 所有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之各類公告申報 本次新增 第9~12公告項目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 本次改版正式上線日前已發行之債券: 先確認歷史轉(交)換或認購價格是否已建檔,公告類別包括: 發行時轉換價格建檔 歷次轉換價格調整的情形(包括反稀釋及重設) 注意:重設日及生效日應小於等於當日 2. 至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各項公告申報選擇公告類別 9,將本次擬調整內容輸入並產製公告稿本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 本次改版正式上線日後新發行之債券: 1.發行時應先至發行時轉換價格等建檔 2.再至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各項公告申報選擇公告類別 9,將本次擬調整內容輸入並產製公告稿本
9.轉(交)換或認購價格變更公告-新增 步驟一:先完成歷史轉(交)換或認購價格之建檔
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建檔說明 註:假設依股票收盤價計算之轉換價格為18元,惟因累積調幅已超 過20%,故本次僅得調至18.4元 類型 掛牌 股數 重設 日期 生效 幅度 累積重設模度 掛牌 30 3333 930301 930218 反稀釋(發放股票股利) 25 4000 930419 22 4545 930607 12% 特別重設 19 4761 931112 931120 空白 20 5000 940520 950520 重設(註) 18.4 5555 940607 8% 20% 不重設 18 950607 註:假設依股票收盤價計算之轉換價格為18元,惟因累積調幅已超 過20%,故本次僅得調至18.4元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新增 步驟二:選擇公告類別新增公告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新增 步驟三:於空白處輸入本次擬調整之內容 歷史建檔資料 本次擬調整內容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新增 步驟四:輸入公告內容 應上傳新轉換價格之計算書 轉換價格計算書的範本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新增 步驟六:價格調整公告確認作業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新增 步驟六:債券訊息市場公告確認作業
10.行使賣回權公告-新增 申報路徑:各項公告申報/10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賣回權公告
11.強制贖回及下櫃公告-新增 申報路徑:各項公告申報/11.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強制贖回及下櫃公告
12.全數轉換普通股或公司買回下櫃公告-新增 申報路徑:各項公告申報/12.轉(交)換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全數轉換普通股或公司買回下櫃公告 公告內容請自行輸入或修改
3.查詢公告作業
9.轉(交)換或及認購價格變更公告-查詢 步驟一:公告經本中心覆核並放行後,發行公司即可於公開資觀測站查詢 查詢公告內容 債券相關資訊查詢功能
債券發行資訊查詢 步驟二:申報完後,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債權資訊查詢申報結果
債券發行資訊查詢-2 按一下,可查詢此檔債券更多資訊
債券發行資訊查詢 查詢項目包括:
注意事項-轉換價格申報 為配合系統上線,請各發行公司於本系統上線日當天完成轉換或附認股權價格之建檔作業。 辦理轉換價格公告: 重設日期:指新轉換價格適用之日期 生效日期:指為將建檔資料轉入系統日期 規則:生效日應大於或等於重設日,且若於重設日 期前一營業日下午5時前建檔,則生效日等於重設日;若於重設日當日下午5時前建檔,則生效日期為當日之次一營業日;重設日當日下午5時後建檔,則生效日期為當日次二營業日。
注意事項-轉換價格計算 發行公司辦理轉換價格重設時,原則上依現行規定調整後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 轉換公司債若曾因發放現金股利而調整者,此調整部分應列入20%之可調整額度內計算。
注意事項-轉換價格重設計算方式 例子:A公司價格重設之計算方式係以基準日前一、三、五日收盤之簡單算數平均取孰低者乘上110%為依據 平均收盤價(元) 前一日 前三日 前五日 15 14.5 15.3 94年度 95年度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2 1.5 1.8 0.5 計算方式:(假設發行時轉換價格為25元,目前轉換價格為17元 ) 25 /1.15/1.05*80% =16.6(應排除歷次現金股利調整幅度, 因此,直接還原因股票股利調降幅度再乘上80% ) 本次價格重設後不得低於16.6元 雖依重設計算公式為15.95(14.5*110%) 轉換價格得由17元調整至16.6元
注意事項-轉換價格重設計算方式 設算價格重設得調整之最底限: 日期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增資前股數 本次增資股數 CB轉換價格 93.6.7 發 行 時 57.1 93.7.19 0.9822 2 52,010,593 10,955,230 47.2 93.12.15 價 格 重 設 43.8 94.7.21 2.931 0.5 64,360,322 3,144,495 40.4 95.7.21 2.5 1 67,786,983 6,778,698 35.8 設算價格重設得調整之最底限: 57.1*52,010,593/(52,010,593+10,955,230)=47.2 47.2*64,360,322/(64,360,322+3,144,495)=45 45*67,786,983/(67,786,983+6,778,698)=40.9 40.9*80%=32.7 (本次價格重設可由35.8元調整至32.7元) 價格重設可調至?元
注意事項 新制實施後,上市櫃公司免檢附書面資料予本中心,惟集保公司因辦理業務需要另有規定者,發行公司仍應依其規定辦理。 配合本次修正,本中心已於新修正之債券發行人應辦事項一覽表中,詳細說明各項公告之辦理方式及時點,請發行公司自行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並參考。
注意事項 上傳之董事會議紀錄或其他附件須用印,但僅須加蓋公司大章,若附加之檔案有二個以上(含)時,請合併或壓縮成一個檔案上傳。
注意事項 時效性:請確實依規定時限完成申報。 正確性:請按規定格式內容逐項申報。 選擇市場別、上傳相關供審核之文件, 及輸入後未按確認鍵(視同未申報)…等。 完整性:注意所輸入資料內容是否與董事會 、發行辦法等有關資料相一致。
測試網站及測試時間 測試申報網站:http://203.74.228.99 測試查詢網址: http://203.74.228.99/mops.htm 測試時間:95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櫃買中心聯絡人 聯絡電話:(02)2366-6171 顧樹德 或2366-8087 曾寶磁 或2366-6067 李淑暖
說明完畢,歡迎指教 請多配合,謝謝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