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網路市長信箱」 標準範例參考及注意事項
*範例一(以市長名義回覆) 親愛的○○先生您好: 小姐 女士 同學 有關您○年○月○日來信反映事項,經交本府○○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說明如下: 處 會 一、○○○ 二、○○○ 三、○○○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府○○局○科承辦人○○○電話○○○聯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市長陳 菊 敬上
*範例二(以機關首長名義回覆) 親愛的○○先生您好: 小姐 女士 同學 親愛的○○先生您好: 小姐 女士 同學 有關您○年○月○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會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 二、○○○ 三、○○○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局/處/會○科承辦人○○○電話○○○聯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局局長○○○敬上
*範例三(以機關首長階段性回覆) 親愛的○○先生您好: 小姐 女士 同學 親愛的○○先生您好: 小姐 女士 同學 您於○年○月○日來信反映有關○○○之事項,正簽陳市長核示中 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 已派員實地勘查瞭解中 ,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局局長○○○敬上
*網路市長信箱處理相關注意事項 市民第一次陳情:應簽陳機關首長核閱後,以機關首長名義回覆。 市民再次(第二次)陳情:係指同一陳情人對於主管機關回復處理結果不滿意而再次陳情者,應簽陳市長核閱後,以本府名義回覆,並於系統回覆時勾選副知市長室欄位。 陳情案件非屬再次(第二次)陳情時,請各機關於回覆時,切記〝勿勾選〞副知市長室欄位。 案件回覆時,應特別留意稱呼、文末祝福語及不同層級署名回 覆之用詞及語氣。 回信稱呼應避免連名帶姓,對未署名之陳情人,請以〝親愛的市民您好〞稱呼。 當案件在應結案日前完成仍有實質困難者,機關可採階段性管制先行回覆,避免案件逾期。 非屬機關權責案件請於當日退回管理系統,退文時應敘明改分理由,以利管考人員重新分案。 各機關處理民眾檢舉不法案件,應特別留意檢舉人之保密及相關作業規定。 案件改列機關自管案件,各主管機關仍應嚴謹管考,積極辦理至處理完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