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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管理区国家税务 局 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 2.2 版本 培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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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提纲: 一.关于纳税服务规范 二.税务登记规范 三.税务认定规范 四.发票办理规范 五.申报纳税规范 六.优惠办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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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规范介绍: ( 一)是对纳税服务相关业务知识的回顾 (二)是对纳税服务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 (三)是对“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 度规范税务人”的重大契机 纳税服务规范不断升级是对纳税服务事项未 来发展方向的引领,是争取达到的标准,是 服务事项的创新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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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规范不断升级是对纳税服务事项 未来发展方向的引领,是争取达到的标准, 是服务事项的创新和探索。 体现为四个更: 流程更优 环节更简 耗时更短 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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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规范: 税务登记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 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或扣缴义 务人税务登记业务的服务规范,包括 8 项 20 个事项。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 纳税人,须按时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主 动获取工商、质监等部门登记信息,对应办理 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纳税人应及时纳入登记 管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登记信息进行 维护更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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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临时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 变更事项:原内容—异地非正常户 修改后内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请办理新 的税务登记的。 取消异地,扩大范围。 新增事项: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 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提示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可申报转 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根据政策依据进一步完善补充。 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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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变更事项:原内容—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录入《外出经营活动 税收管理 证明》信息并封存原件,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 规定程序审批。 修改后内容—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录入《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并封存原件,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 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取消转下一环节审批的规定。 原内容—提供网上审批备案服务。 修改后内容—提供网上办理服务。 取消转下一环节审批的规定。 修改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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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税务认定规范改变 税务认定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 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 税务资格登记、征收方式认定等业务的服 务规范,包括五项三十二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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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达标准、 新开业) 服务事项名称改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达标准、 新开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政策变化,修改为资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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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业务描述改变: 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认定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批。 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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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报送资料改变: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 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 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 证明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原件及复 印件(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 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二)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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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1.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达到标准) 删除事项 1.3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服务事项名称 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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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业务描述改变: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 他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外)、选择按照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 税行为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不认定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批。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 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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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报送资料改变: (一)《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二)证明符合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条件的相关资料。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个体工 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 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二 零一五年第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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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 1.4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报送资料变更: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信息中没有银行 账号信息或信息需修改的提供)。 根据总局公告二零一五二十九号文中第一条规定:“出口 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出口 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号’ 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不再向主管国税 机关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二零一五年第二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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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办理规范 发票办理规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为纳 税人办理发票业务过程中提供服务的 规范,包括 5 项 27 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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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核定 报送资料 发票专用章印模 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 普通发票核定 报送资料 发票专用章印模 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 发票验旧 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 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手工验 旧。税务机关应利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 息化手段开展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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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纳税规范 申报纳税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 征人申报、缴纳、解缴、退还税费等业务的服务规范 ,包括 26项 58 个事项。 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无论当期是否产生应纳税额, 均应按期、如实向税务机关报告其税收优惠享受情况 ,税务人员应按减免税管理规定,将纳税人申报信息 与税务机关掌握的备案、审批信息进行核对,在核对 一致情况下,如实完整录入征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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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新增事项 报送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15年第23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新增事项 报送资料 新增《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 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 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 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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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 收) 变更事项 报送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A 类, 2014 年版)》 3 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A 类, 2015 年版)》 3 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2015 年版 ) 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1 号)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 类, 2014 年版)》 3 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 类, 2015 年版)》 3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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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办理规范 优惠办理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为符合 条件的纳税人办理部分减少或全部免除纳税义务 的过程中提供的服务规范,包括 16 项 30 个事 项。 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按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 退税、减税、免税,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并及时 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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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优惠备案 变更事项 服务事项名称 增值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增值税优惠备案 【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行政部门批准核发的产品等级证明,或者产品认定证书或者质量检测报告、技术 质量合格报告,或者产品质量执行标准,或者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卫生合 格证、经营许可证明、执业登记证明;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从业人员身份证明;相应的产品、劳务或者服务的合同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无需报送其他资料, 以申报表代替)。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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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事项 基本规范 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将备案材料作为申报资料 的一部分,一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变更事项 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 税务机关报告。 办税服务厅签收纳税人《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1份返还纳税人,将相 关资料信息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减免税规定, 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备案。如不再符 合减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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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服务事项名称 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报送资料 新增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 《企业所 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 份。 —— 经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 农、林、牧、渔业具体项目说明。 —— 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 印件(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提供)。 —— 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 管部门的确认意见(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可以视为农产品的种植 、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难以确定时提供)。 —— 从事农作物新品种 选育的认定证书复印件(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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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 份。查账征收、核定应 纳所得税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 项备案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月(季) 度申报表修订前,应在汇算清缴申报时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 事项备案表》,资产、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符合小型微利企 业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填 列。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 ——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所得税汇 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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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事项 报送资料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办理(填报或提交的资料应采用中文文本 。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且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翻译成中文文本的 ,报告责任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翻译成中文文本):——非居民享受税 收协定待遇“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应提供:①《非居民享受税收协 定待遇备案报告表》2份。②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 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③有关合同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 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英文原件需翻译成中文,在附送中 文译本时,应在中文译本上注明“本译文与原文表述内容一致”字样并加盖 公章。④境内承包工程、提供劳务项目在华经营活动情况书面报告。⑤提供 境内劳务的还应报送外籍人员来华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证明等。——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国际运输条款”提供:①《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 待遇备案报告表》2份。②企业注册地所在国签发的企业注册证明副本或复印 件。③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或者航运主管部门在上一公历年度开 始以后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明、法人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标 明原件存放处)。④与取得国际运输收入、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⑤关于运行航线、运输客货邮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沿途停泊口岸情 况的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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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对汉沽国税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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