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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課程標準 總綱 總綱一、教育目標(一)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職業學校教育,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 業道德、加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 展、培育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為目的。為 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職業學校教育,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 業道德、加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 展、培育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為目的。為 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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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充實職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 力。 1. 充實職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 力。 2. 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 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2. 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 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 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 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3. 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 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 培養繼續進修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終身學 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 4. 培養繼續進修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終身學 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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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商業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商業職業學校以配合國家經建發展需求, 培養健全之現代化商業及服務業基礎人才 為目標,除注重人格修養及文化陶冶外, 並應: 商業職業學校以配合國家經建發展需求, 培養健全之現代化商業及服務業基礎人才 為目標,除注重人格修養及文化陶冶外, 並應: 1. 傳授商業基本知識及各領域之專業實 1. 傳授商業基本知識及各領域之專業實 務技能。 務技能。 2. 培養正確之工作價值觀及關懷社會與 2. 培養正確之工作價值觀及關懷社會與 環境之情操。 環境之情操。 3. 提升人文素養及繼續進修之能力,以 3. 提升人文素養及繼續進修之能力,以 奠定職業與學習生涯永續發展之基礎。 奠定職業與學習生涯永續發展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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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會計事務科教育目標 會計事務科以培育公民營機構之會計事務基 層人才為目標。為達成此一目標,應加強: 會計事務科以培育公民營機構之會計事務基 層人才為目標。為達成此一目標,應加強: 1. 傳授有關會計事務之實用技術與基本知識。 1. 傳授有關會計事務之實用技術與基本知識。 2. 培養記帳、出納、報稅之基本知能。 2. 培養記帳、出納、報稅之基本知能。 3. 涵養誠信、勤奮及熱忱之工作態度。 3. 涵養誠信、勤奮及熱忱之工作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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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學校編排教學科目、學分數及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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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目表說明 1. 所訂節數為每週上課節數,每節為五十分 鐘。 2. 含實習之科目學分數核計方式與一般科目 及專業科目相同,每週上課一節持續一學 期 ( 或十八週 ) 以一學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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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目表說明 3. 本表除軍訓 ( 護理 ) 、體育及活動科目外,每學期安 排授課二十七學分,合計一六二學分,分為一般 科目六十六學分、專業及實習科目五十六學分, 及校訂科目四十學分;學生每學期至少應修二十 二學分,至多不得超過三十四學分,畢業至少應 修滿一五 0 學分,軍訓 ( 護理 ) 、體育學分另計,活 動科目不計學分。有關學生應修課程及畢業條件 之補充規定由各校依據前項及相關規定自訂之, 並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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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目表說明 4. 必修科目 ( 含部訂科目及校訂科目 ) 為該科學生就業 時必備之人文素養及專業知能,學生必須修滿規 定之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始得畢業。 5. 校訂科目分為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各校請參酌 校訂科目參考表,並依教育目標及各校發展特色 自行訂定,可開設專業科目、實習科目或一般科 目,校定必修科目學分數為八至二十四學分,校 訂選修科目學分數為十六至三十二學分,合計為 四十學分 ( 佔百分之二十四。七 ) 。 6. 校訂科目經教學研究會議決後,經教務會議討論 通過並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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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目表說明 7. 表中所列科目設置之學年或學期,得視實際需要 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 依序開設,不得任意顛倒。 8. 活動科目每週四節,含班會每週一節,週會及聯 課活動每週三節,由學校自行安排辦理社團活動、 藝文活動及週會等活動或作為重補修之用。 9. 每週以安排三十七節課計,彈性教學時間可作為 選修,補救教學、輔導活動,增廣教學、重補修 或自修之用,除輔導活動及自修外,得視同正式 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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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通則 ( 一 ) 課程編制 ( 一 ) 課程編制 1. 本課程標準是課程編制之基準,各科課程之編制, 皆須以本課程標準為依據。 2. 一般科目應著重人格修養、文化陶冶及藝術鑑賞, 並應注意與 專業知識能相配合,以期促使學生成 為均衡發展之健全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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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通則 3. 部訂一般科目中的社會、自然、藝術及生活等科 目,各校得依學生需求、社會需求和學校條件, 透過教學研究會及教務會議,於同一領域中另行 研議擇定開設科目。 3. 部訂一般科目中的社會、自然、藝術及生活等科 目,各校得依學生需求、社會需求和學校條件, 透過教學研究會及教務會議,於同一領域中另行 研議擇定開設科目。 4. 專業科目 ( 含實習 ) 應以實務為核心,輔以必要的 理論知識,以配合就業與繼續進修之需求,並兼 顧培養學生創造思考、解決問題、適應變遷及自 我發展能力,實習課程為職業學校施教之重點, 應切實執行,務使學生具有就業所需基本知能。 4. 專業科目 ( 含實習 ) 應以實務為核心,輔以必要的 理論知識,以配合就業與繼續進修之需求,並兼 顧培養學生創造思考、解決問題、適應變遷及自 我發展能力,實習課程為職業學校施教之重點, 應切實執行,務使學生具有就業所需基本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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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通則 ( 一 ) 課程編制 5. 校訂科目由各校自行訂定,可開設專業科目 ( 含實 習 ) 或一般科目。各校應依學生之志趣及需要、社 區特色及學校發展等而開設,學校每學期應配合 其師資、設備條件及學生就業與升學需要,於新 生入學時由各科教學研究會以最有利學生發展的 觀點,研擬出開設科目及學分,並經教務會議討 論通過,呈校長核定後開設。學校宜開授較規定 之選修學分多出百分之五十之選修課程為原則, 供學生自由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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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通則 ( 一 ) 課程編制 6. 男女學生一律修習軍訓及護理課程,男女得合班上 課,其教學內容相同。 7. 活動科目每週四節,其中班會一節,聯課活動及週 會三節為原則。 8. 各科目教學或活動時應融入下列內容:法治教育、 道德教育、職業安全衛生、生活教育、健康教育、 環保教育、生涯規劃、價值澄清、兩性關係等,以 充實學生學習內涵,並與日常生活密切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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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通則 9. 輔導活動雖未列入科目表內,但各校應依職業學 校規程第三十六條、四十三條規定,配合各科教 學及學校各種活動確實實施。 9. 輔導活動雖未列入科目表內,但各校應依職業學 校規程第三十六條、四十三條規定,配合各科教 學及學校各種活動確實實施。 10. 各科目教學綱要所列教學目標,係該科目教學 所應達成之最後成果,教師必須針對該課程教學 目標,自行擬訂單元目標 ( 一般目標 ) 及具體目標 ( 行為目標 ) ,以達成教學效果。 10. 各科目教學綱要所列教學目標,係該科目教學 所應達成之最後成果,教師必須針對該課程教學 目標,自行擬訂單元目標 ( 一般目標 ) 及具體目標 ( 行為目標 ) ,以達成教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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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通則 ( 一 ) 課程編制 11. 各科目教材大綱所列之內容綱要,可視學 生程度、社會需要及科技之發展酌量增減, 各單元教學時間亦可視實際需要酌量調整。 12. 每學期開始時應擬妥教學計畫,經教學研 究會通過後實施,並應備妥教學所需材料及 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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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教材編選 1. 教材之選擇應顧及社區及學生之需要並配 合科技之發展,使課程內容儘量與生活相 結合,以引發學生興趣,增進學生之理解, 使學生不但能應用所學知能於實際生活中, 且能洞察實際生活之各種問題,思謀解決 之道,以改進目前生活。 2. 教材之選擇應顧及學生之學習經驗並配合 青少年身心發展程序,一方面基於國中的 學習經驗,一方面須考慮與專科、學院及 大學之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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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材之選擇須注意「縱」的銜接,同一科 目各單元間及相關科目彼此間須加以適當 的組織,使其內容與活動能由簡而繁,由 易而難,由具體而抽象,務使新的學習經 驗均能建立於舊經驗之上,逐漸加廣加深, 以減少學習困擾,提高學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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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教材編選 4. 教材之選擇須重視「橫」的聯繫,同科目 各單元間及相關科目彼此間須加以適當的 組織,使其內容與活動能統合或聯貫,俾 使學生能獲得統整之知能,以聯合運用於 實際工作中,並有利於將來之自我發展。 5. 教材之選擇須具啟發性與創造性,課程內 容及活動須能提供學生觀察、探索、討論 與創作的學習機會,使學生具有創造思考、 獨立判斷、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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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教學實施 1. 教師應依據教學目標、教材性質、學生能力與教 學資源等情況,採用適當的教學方法,以達成教 學之預期目標。 2. 學校應力求充實教學設備及教學媒體,教師教學 時應充分利用教材、教具及其他教學資源。 3. 教師應不斷自我進修,充實新知,並充分利用社 會資源以改善教材內容與教學方法,以趕上科技 進步和時代要求。 4.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同時學習原則」,不 僅要達到本單元的認知目標和技能目標,也應注 意培養學生的專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4.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同時學習原則」,不 僅要達到本單元的認知目標和技能目標,也應注 意培養學生的專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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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教學實施 5.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知識獲得的過程與方 法,比知識的獲得更重要,因此須儘量引發學生 主動學習,以取代知識的灌輸。 6. 教師應透過各科教學,導引學生具有獨立、客觀 及批判思考與判斷能力,以適應多變的社會生活 環境。 7. 教學時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適時帶領學生到校 外參觀有關機構設施,使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提 高學習興趣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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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實習課程應視實際需要採用分組教學,以增加實 作經驗,提高技能水準。 9. 同一科目為因應學生個別差異,得規劃出不同深 度之班次,供學生分班、分組適性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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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教學評量 1. 教學須作客觀的評量,也可輔導學生作自我評量, 以明瞭學習的成就與困難,作為繼續教學或補救 教學之依據,並使學生從成績進步中獲得鼓勵。 2. 教育的方針在於五育並重,評量內容亦應兼顧認 知 ( 知識 ) 、技能、情意 ( 行為、習慣、態度、理想、 興趣、職業道德 ) 等方面,不可偏廢,以利學生健 全發展。 3. 評量的方法有觀察、作業評定、口試、筆試、測 驗等,教師可按單元內容和性質,針對學生的作 業、演示、心得報告、實際操作、作品和其他表 現,相機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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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教學評量 4. 學生資質有高低,學習速度有快慢,學習分量各 不相同,因此評量應注意鼓勵學生與標準比較和 自我比較,力求努力上進,避免同儕間的相互比 較,以免產生妒嫉或自卑心理。 4. 學生資質有高低,學習速度有快慢,學習分量各 不相同,因此評量應注意鼓勵學生與標準比較和 自我比較,力求努力上進,避免同儕間的相互比 較,以免產生妒嫉或自卑心理。 5. 除實施總結性評量外,教學中更應注重診斷性評 量及形成性評量,以便及時暸解學生學習困難, 進行學習輔導。 6. 教學評量的結果須妥善運用,除作為教師改進教 材、教法及輔導學生之依據外,應通知家長,以 獲得共同的暸解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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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未通過評量的學生,教師應分析、診斷其 原因,實施補救教學;對於資賦優異或能 力強的學生,應實施增廣教學,使其潛能 獲致充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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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教學輔導 1. 教育目標的達成,端賴優良的教師。教師必須 以愛心、信心與耐心, 輔導學生,同時應有敬業 樂群的專業精神,以樹立師表。 1. 教育目標的達成,端賴優良的教師。教師必須 以愛心、信心與耐心, 輔導學生,同時應有敬業 樂群的專業精神,以樹立師表。 2. 全校教師均須負起輔導學生的責任,在教學過 程中,相機提示學生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和 處世接物的態度,並能以身作則。 2. 全校教師均須負起輔導學生的責任,在教學過 程中,相機提示學生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和 處世接物的態度,並能以身作則。 3. 輔導活動為教育上的重要工作,各校必須妥為 利用,以暸解學生能力、性向與志趣,並適時發 現學生個別問題而給予輔導,以增進學生學習效 能及人格適應。 3. 輔導活動為教育上的重要工作,各校必須妥為 利用,以暸解學生能力、性向與志趣,並適時發 現學生個別問題而給予輔導,以增進學生學習效 能及人格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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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師對於學生的智慧、健康、個性、學業 成績、努力情形、家庭環境、特殊愛好、 特長與缺點等,均須詳細調查暸解,編製 個人資料紀錄,作為輔導的依據,俾能因 材施教,人盡其才。 5. 學校應經常與有關機構保持聯繫,以暸解 業界用人之趨勢,並輔導學生早作就業之 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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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就課程編制、教材 編選、教學 實施、教學評量及教學輔導等 作整體或抽樣評鑑, 並依據評鑑結果,提 供各校具體的改進措施。 ( 六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就課程編制、教材 編選、教學 實施、教學評量及教學輔導等 作整體或抽樣評鑑, 並依據評鑑結果,提 供各校具體的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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