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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拥驻 山 Modified 8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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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發稅務會計事務所 公司、行號設立介紹 你所遇到的問題在這裡都能找到答案 !! TEL(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FAX(02)8925-5168 潘小姐或顏先生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以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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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要開公司請問有那幾種 ? 公司 種類 1. 行號 2. 有限公司 3. 股份 有限公司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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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有何優缺點 行號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設 立 資 本 額 50 萬以下不含 50 萬 不需資金證明 50 萬以上需要資金證明, 會計師簽證 100 萬以上需要資金證明, 會計師簽證 時 間 6~7 個工作天 ( 設立地址無問題時 ) 20~25 個工作天 ( 設立地址無問題時 ) 股東責任無限清償責任以出資額為限 公司名稱 及規定 XX 商店 XX 商行 XX 企業社 XX 實業社 XX 工作室 *本縣市內不得重複 XX 有限公司 XX 企業有限公 XX 實業有限公司 XX 貿易企業有限公司 *全國不得重複 XX 股份有限公司 XX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XX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XX 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全國不得重複 股東人數 1. 獨資 1 人 2. 合夥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4 人以上 (3 個董事 1 個監察人 ) 股權轉讓 變 更 1. 不限制 2. 獨資可變更為合夥 3. 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1. 不限制 2. 一年內原始股東股權 不得轉讓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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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和商號(行號)有何不同? 公司 ─ 依公司法規定,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股東就其出資額負責(無限公司除外)。 行號 ─ 依商業登記法所稱之商業,也就是一般所指 的商號(行號),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之獨資或合 夥經營事業,負無限責任。 而公司與商號雖然都是以營利為目的,二者除了 名稱不同之外,所依據之法源、組成分子之責任 負擔亦不相同。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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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稅率有差別嗎 ? 行號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免用 統一發票 1% 營業稅稅率 5% 營利事業 所得稅率 25%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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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嗎 ? 免用統一發票者,一樣要繳稅,只是一季繳納一 次,繳納金額 =( 核定稅額 × 繳納月份數 ) 需要有一樓店面 ( 營業項目需要零售業 ) 營業面積不能太大 每個月營業額,不能超過二十萬 行號才能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資本額不能設立太高 ( 不要超過六萬元 ) 不一定申請就能通過,各區國稅局規定不太一樣 稅務人員現場會勘,核定課稅金額,能不能通過 一切都由稅務人員決定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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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統一編號,是否等於有營利事業登記證 ?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是由稅捐稽徵機關就所管營業登記事務所核編, 並不等於已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 依商業登記法第 3 條規定:「商業及其分支機構,除第 4 條第 1 項規 定外,非經主管機關登記,不得開業。」 第 32 條規定:「違反第 3 條規定,未經登記即行開業者,其行為人 各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命令停業。 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處分後仍拒不停業者,得按月連續處罰。」 因此,非屬商業登記法第 4 條所列之小規模商業,未辦妥營利事業 登記證前請勿開業,以免違反前述規定。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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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設立公司是不是一定要拿出資金 ? 公司法第九條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 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 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 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 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一項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 廢止其登記。但裁判確定前,已為補正或經主管機關限期 補正已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裁判確 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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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租屋注意事項 ? 公司設立完成後該地址地價稅、房屋稅、 土地增值稅、水、電、電話等均會調漲 租金超過 2 萬元以上,承租人應扣繳 10% 扣 稅額,並於次月10日前至國庫繳納 租賃合約書一定是公司名稱跟房東打契約, 不可以負責人名義打契約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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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房屋做為公司行號營業用之後,會增加那些稅金 ? 房屋稅 1. 住家用住宅房屋稅率為現值百分之一點三八。 2. 非住家用非營業用住宅房屋稅率為現值百分之二。 3. 營業用房屋稅率為現值百分之三。 註:房屋若同時作住家及營業使用,可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依 住家及營業用之各自面積,分別適用不同稅率來核課房屋稅,以節省房屋稅 。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公式:房屋標準單價面積-折舊率╳地段等級率╳適用稅率=應納房屋稅 地價稅 1. 自用住宅用地價稅率為現值千分之二。 2. 營業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率為現值千分之十。 3. 公式:申報地價面積╳稅率=應納土地稅額 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由 10% 變為 40% ( 一年內要出售才會受影響, 可申請按比例部份依住宅用計算部分按營業用計算 ) 用水用電 用電種類由非營業用變成營業用 : 營業用電每度 3.3 元, 非營業用電 200 度以下每度 2.2 元,201 度到 600 每度 2.7 元超過 600 度每度 3.3 元 ( 有去改帳單抬頭為公司才會 變 ) 電話基本費 : 住宅 70, 營業用 295( 有去改帳單抬頭為公司才會變 )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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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何節省房屋稅及地價稅 ? 公司設立完成後,如果沒有使用設立地址全部面積,可以 到當地的稅捐機關申請半營、半住 營業用無法准用自用住宅地價稅 自用住宅是指地價稅 房屋稅分住宅,非住非營,營業用 自用地價稅需於每年九月二十二日檢附戶口名簿及建物權 狀影本,填自用住宅地價稅申請書向稅捐處申請 房屋的部份若您的住家是部分供營業用,可申請按部份住 家,部份營業課徵房屋稅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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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我的住址可以設立公司行號嗎 ? 台北市 一、同址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証其中斷營業未滿二年 ( 營業項目要相同類別 ) 二、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 ( 如註明店舖、 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 ( 如註明住宅、 集合住宅等 ) 須符合下列核准條件: (1) 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以上 (2) 面臨八米以上道路 ( 使用分區為商業區者不受限 ) 證明文件: (1) 分區使用證明 (2) 使用執照平面圖 (3) 建物謄本 (4) 測量成果圖 (5) 地籍圖 (6) 套繪圖 台北縣 一、五層樓以下建築物:原則上皆可登記 二、五層樓以上建築物,使用執照上所標示之使用用途須為辦公室或店舖。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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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網路拍賣課稅規定 ? 月平均收入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 拍賣個人 二手日用品 不須申報 六萬元以下未達起徵點免申請營利 事業登記證 同營業稅 1. 營利所得 ( 一時貿易 ) 2. 以收入之 6% 計算所 得 六萬元至 二十萬元 1. 申請營利事業登記 證 2. 繳稅方式 (1) 小規模營業人 (2) 申請使用發票 1. 採簡易申報書申報 營利事業所得稅 2. 營利所得未及五萬 者免稅 營利事業盈餘歸戶營利 所得 二十萬以上 1. 應使用統一發票 2. 加值型營業人 所得額計算 1. 適用括大書審純益 率 6% 計算所得 2. 核實認定所得額 1. 營利所得 2. 同營利事業之兩稅 合一規定 !! 如有問題請來電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小姐或顏先生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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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申請公司所需準備文件 ? 1. 負責人及股東身份證正反 ( 影本 ) 請將身份證放大兩 倍印,字跡要印清楚 2. 房屋稅單 ( 影本 ) 3. 公司名稱 3-5 個 ( 要做公司名稱預查 ) 4. 營業項目 ( 大約描述一下 ) 或是上網查詢(網址: http://gcis.nat.gov.tw/cod/html/fulltxt.htm ) http://gcis.nat.gov.tw/cod/html/fulltxt.htm 5. 與本事務所專員聯絡 02-8925-6666 分機 20 或 21 潘 小姐或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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