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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相关知识 黄慧萍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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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献血相关知识 黄慧萍 2012年3月29日

2 献 血 为挽救患者而捐献自身的血液或血液成分,称之为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对急救用血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为保证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3 血液生理 据科学测定:正常人体血液总量占体重的8%左右,一个60公斤体重的人,约有血液4800ml,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血液并不都参与血液循环,有1/5—2/5的血液是贮存于肝、肺和皮下毛细血管贮备而不用的,人们习惯地把这称作人体的“小血库”。 当人体从事剧烈活动或少量失血时,贮血库中的血液会立即释放出来,参与血液循环,以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

4 献血会影响健康吗? 献血200mL不到全身血量的1/20,是不会影响血液的正常生理功能的。
人体自身具有很强的调节功能,献血后1-2小时血容量就会得到恢复,各种血液成份可在两周内达到原来的水平。

5 献血会影响健康吗? 人体的血液都在新陈代谢,即使不献血,血细胞也在不断衰老死亡,被新生的血细胞代替。献血后,人体造血功能更加旺盛,会加速血细胞的生成,从而使血液维持相对恒定。 献血前要做好严格的身体检查和化验,合格者方能献血。 现代医学实践证明,适量献血对冠心病、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都有一定好处。

6 献血好处多 大量科学研究证明献血有益健康。 1.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 2.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 3.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
4.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 5.可延年益寿 适量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和抗病能力,还可刺激人体骨髓的造血器官,使其始终保持青春时期一样旺盛的造血状态,收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并能防止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

7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90-140 / 60-90 mmHg,
4.脉搏:60-100次/分, 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8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9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推迟献血。 4.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10 有下列情况之一暂不能献血 1. 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
2. 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 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暂不能献血 5.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6.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7.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9.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1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2.艾滋病患者以及HIV感染者。 3.易感染HIV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2.艾滋病患者以及HIV感染者。 3.易感染HIV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4.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5.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6.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 (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7.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1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8.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9.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10.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11.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症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12.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1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13.内分泌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14.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5.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6.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7.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18.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9.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20.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21.克-雅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22.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23.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16 献血量及献血时间间隔 凡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献血者, 一次可献血200至400毫升全血。 国家规定献血时间间隔为:
献全血间隔六个月以上; 捐献机采血小板:每隔4周采集一次; 捐献机采血小板后,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献全血; 献全血后3个月可献成分血。

17 献血前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不要服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所以在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 3.食物应少脂肪。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为宜。

18 献血前注意事项 4.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5.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6.献血当日可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等,不要空腹献血。 7.献血前把手臂特别是肘部采血部位清洗干净。

19 献血中注意事项 1.要心态自然,乐观积极。 2.如自觉紧张应与医务人员交流,这样可以消除紧张心理。

20 献血后注意事项 1. 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献血后应用消毒敷料盖好穿刺部位,以胶布固定,并用3个手指顺静脉走向压迫针眼5分钟。为保护好穿刺部位不受感染,至少在4小时内不要取去穿刺孔上的敷料。穿刺部位1-2天内不要沾水。 2. 个人活动要适度:献血后当天请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

21 献血后注意事项 3. 补充营养不要过量:可以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鱼虾肉蛋等。请不要进食过量。
3. 补充营养不要过量:可以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鱼虾肉蛋等。请不要进食过量。 4. 若穿刺部位有青紫现象,这是由于针眼压迫不当造成皮下出血所致,几天内会自行吸收,不会留下痕迹。若青紫面积较大,可在献血三天后热敷即可促进吸收。

22 献血程序 目前献血程序分为献全血和献机采成分血两类,两者略有不同 。 1. 献全血: 顺利采血200mL一般在3分钟内完成,

23 献血程序 2.献成分血: 捐献过程是这样的,从一侧上肢静脉采血,经过血细胞分离机的处理,分离出血小板或其它的血液成分,其余成分从同侧(或另一侧)上肢静脉回输给献血者,以减少不必要的血液资源浪费,整个采集过程约需1-2小时。 血站采用的是进口血细胞分离机和配套一次性采集袋。该采集袋经过严格的消毒、灭菌,封闭性好,一次性使用,整个采集过程血液均在该采集袋内密闭流动,不与任何外界接触,不会因此感染疾病,与献全血一样安全。

24 献单采血小板 一位捐献者可以捐献一个或二个治疗量的单采血小板,疗效好、剂量足,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输血不良反应及血传播性疾病的发生。
健康人捐出的血小板在48小时内就可以恢复到采集前水平,比捐献红细胞的恢复时间要短得多。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附则中规定,捐献一个治疗量的单采血小板可享受献800毫升全血的待遇(即按四次无偿献血计算),并颁发无偿献血证。

25 采血后献血者的生理恢复 1.血容量的恢复:  献血后献血者喝一些饮料或葡萄糖水即开始补充体液,机体很快进行自我调节,组织液渗入血管内,经1~2小时即可恢复到正常的血容量。失去的血浆蛋白质则由肝脏加速合成进行补充,促进了新陈代谢。

26 采血后献血者的生理恢复 2.红细胞、血红蛋白的恢复: 采血后可见献血者血液中的网织红细胞增多,这说明骨髓造血功能活跃。
 采血后可见献血者血液中的网织红细胞增多,这说明骨髓造血功能活跃。 献200ml全血,红细胞及血红蛋白恢复至采血前水平需要7~10天,通常男性稍比女性恢复快。

27 采血后献血者的生理恢复 3.白细胞、血小板的恢复:
3.白细胞、血小板的恢复:  白细胞和血小板在体内生存期较短,更新换代快,采血后几天内即可恢复到原有水平,因此献全血对这两种成分的影响极小。即使是捐献单采血小板或者单采白细胞,机体也能在短期内恢复数量而不影响其功能。

28 献血反应 献血反应是献血者的生理、心理,采血环境以及采血护士、巡视医生的工作态度和操作技术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以血容量急剧下降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为特征的综合征。可分为: 1.轻度:献血时或献血后出现面色苍白、头晕目眩。 2.中度:除轻型症状外,尚有胸闷、恶心、呕吐、 皮肤湿冷、心悸等。 3.重度:除上述症状外,还有明显的脑缺血症状, 晕厥、抽搐、失去知觉、持续性低血压、 心动过缓等。

29 发生献血反应的原因及预防 1.精神过度紧张:对精神紧张者,在采血过程中可与工作人员聊天分散注意力,在不知不觉中献完血,下次就不那么紧张了。
2.空腹献血:先让其喝些糖水,或吃些可马上提高血糖的素食,然后献血。 3.过度疲劳或夜间睡眠差:休息好再献血。 4.晕车后献血,晕车后采血晕厥,实际是晕车症状的继续,采血是诱因。可喝点热水,吃些可口食物,如水果等,到户外散散步,呼吸些新鲜空气,症状消失后再献血。

30 佛山市献血管理规定 根据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享有以下用血权利:
1.献血量在200毫升及以上者,其血液经检验合格后,献血者本人可按临床需要免费、优先使用血液;献血量不足200毫升者,其血液经检验合格后,献血者本人可按临床需要优先使用血液,并可免费使用与其无偿捐献的血液等量的血液。 2.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及以上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可按临床需要免费、优先使用血液。 3.献血后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公民,献血者本人可按临床需要免费使用与其无偿捐献的血液等量的血液。 本条所称“免费”,是指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 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

31 佛山市献血管理规定 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直系亲属”是指生父母、生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市政府每两年对宣传和组织无偿献血有显著成效、献血总量较大和参与献血人数比例较高的区给予表彰和奖励。       无偿献血量累计达到2000毫升及以上的公民,由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表彰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市卫生局制定。

32 互助献血 在血液供应出现紧张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血,动员患者家庭、亲友、所在单位的同事等参加紧急献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补充上血液的库存量,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同时患者也得到优先用血的权利,保证了自己得到及时的治疗。这种利己利人的自救献血方式就是互助献血。 在佛山中心血站参加互助献血者,享受与无偿献血的同等待遇。

33 互助献血的流程 医院动员患者亲友互助献血 填写《互助献血登记表》相关条款 互助者将已献血的回执交回输血科 互助献血者持表及身份证到血站
输血科向血站申请相应血量 献全血 血站根据献血情况发血 献血小板

34 不提倡直接输注亲属的血液 容易产生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比骨髓移植、干细胞移植的排斥严重得多,输血后4~35天发病,死亡率高达90%以上。 一般情况下,不应进行同一家系亲属之间相互输血。 同一家系亲属之间需要相互输血时,要用辐照红细胞,即用γ射线破坏血制品中淋巴细胞的细胞核,使淋巴细胞死亡,不产生免疫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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