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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採光與照明 19.1 前言 19.2 光的物理特性及測量 19.3 人眼之視覺能力 19.4 影響視覺能力之因素
19.5 工作場所之照明光源 19.6 燈具 19.7 光線引起之傷害 19.8 有關照明及視力保護之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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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前言 人的五官感覺,以視覺最為重要,因此在設計上,需以符合視覺之需求為優先。 採光與照明應著重效率及經濟性。
我們要對照明建立以下的理念,才能提升工作及生活環境: 1 人的五官感覺,以視覺最為重要,因此在設計上,需以符合視覺之需求為優先。 2 採光與照明應著重效率及經濟性。 3 良好的照明可帶給工作者或經營者難以估計的利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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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光的物理特性及測量 19.2.1 光的物理性質 圖19.1 輻射能頻譜及可見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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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測光學中,光源所釋放出來的能量稱為「光通量(luminous flux)」或光束,如圖19.2 所示。光通量的單位為
流明lumen 符號lm 圖19.2 點光源之光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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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強度 光強度(lumious intensity) 之定義為光源每一單位立體角(solid angle) 所放射出來的流明數,因此光強度是用來比較光源之發光能力。光強度的單位為 燭光candela 符號為cd 圖19.3 光強度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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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是光源有很大的光強度,也不一定能提供很好的照明,因為還要考慮 的集中度。
光通量 照度 單是光源有很大的光強度,也不一定能提供很好的照明,因為還要考慮 的集中度。 圖19.4 照度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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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ft2 或foot-candle(簡寫fc,中文稱 呎燭光)。
依定義: 照度的單位有兩種,在美國習用系統(USCS) 中, 面積是以平方英呎來計算, 而在SI系統中,面積是以平方公尺計算,所以其單位為: 照度= 通過一單位面積之光通量 USCS 制 lm/ft2 或foot-candle(簡寫fc,中文稱 呎燭光)。 SI 制 lm/m2 或lux(簡寫lx,中文稱米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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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強度 物體表面 亮度(luminance) 亮度 單是考慮光源的
被照射的照度,還不能作為照明好壞的準則,因為人眼之所以能看到物體的存在,是由於物體把照射在其表面的光束反射到人眼,才能讓人眼知覺到該物體之外形及顏色等。 因此物體表面上每單位面積所反射出來的光通量,稱為 光強度 物體表面 亮度(lum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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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的SI單位為「平方米燭光(candelas per square meter,符號為cd/m2)」。而亮度的USCS 單位為「平方呎流明」,稱為「呎-朗伯(foot-lambert,符號為 fL)」。要計算一物體表面之亮度,可依下列公式由照度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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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5 光強度、照度及亮度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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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人眼之視覺能力 視野係指人眼觀看眼前景物之範圍。 視野 圖19.7 人眼之視野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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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視力,係指「視覺敏銳度(visual acuity)」,量測視覺敏銳度最普遍採用之方法為「最小可分度」,如圖19.8 所示。 視力
圖19.8 視力之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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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弳度(radian) 計算, ,因1 弳度弧度
= = (degree),且1 弧度 = 60分,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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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適應期(light adaptation)係指人眼從黑暗進入明亮的環境中,回復正常視覺所需之時間。
暗適應期(dark adaption)係指人眼從明亮進入黑暗的環境中,回復視覺所需之時間。 暗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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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9 視覺細胞對光之敏感度 圖19.10 暗適應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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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影響視覺能力之因素 明暗對比(brightness contrast),亦即亮度對比(luminance contrast),係指被觀察的物體所反射之光通量與其背景所反射的光通量之對比。明暗對比可以下式計算: 其中B1、B2 分別為兩個對比區域之亮度,B1 為兩者中之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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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亮度= ,且通常兩個對比區域都是鄰近一起而有相同之照度,所以明暗對比也可以下式計算:
其中1、2分別為兩個對比區域之反射率,1為兩者中之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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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光(glare),是由於視野內的光通量超出眼睛所能適應的範圍,而產生刺眼的不舒服感覺。 眩光
依眩光對觀測者的影響,眩光又可分為以下三類: 不適 眩光 失能 眩光 目盲 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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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11 直接眩光與反射眩光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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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12 眩光源仰角對視覺效率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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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物體快速在眼前經過,或是觀察者與被觀察物之間有相對運動時,視覺之辨別能力會隨之降低。
移動 大小 照明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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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工作場所之照明光源 19.5.1 天然光源 不可有妨礙工作之眩光產生。 照度需均勻。 一天中應無劇烈的照度變化。
19.5.1 天然光源 利用天然光源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 不可有妨礙工作之眩光產生。 2 照度需均勻。 3 一天中應無劇烈的照度變化。 4 利用日光時,不可有熱之侵入。 5 要配合室內之色彩調整亮度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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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1 天然光源之照度 天然光源 照度 晴天太陽下 100,000 lx 晴天陰影下 10,000 lx 晴天室內靠窗下 100~2000 lx 晴天室內內角 20 lx 晴天月照夜晚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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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光方法 圖19.13 採光窗安裝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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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屋內照度之因素 窗之大小 日光調節裝置 窗玻璃 天花板與牆壁 窗之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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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光源 白熱燈絲燈 氣體放電燈 高強度放電燈 鈉氣燈 日光燈或螢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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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光效率 圖19.14 各種人工光源之發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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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長的光波 日光燈 人工光源之演色性 由於某些人工光源所產生的輻射光能只集中於某些 因此這些人工光源的燈光會帶有顏色。
由於螢光燈的輻射能分布比較均勻,所以螢光燈的燈光比較接近日光,因此也稱為 波長的光波 日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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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15 二種氣體放電燈之光譜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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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燈具 依燈具之配置法而分類 全面照明 全面局部 併用照明 局部照明 局部範圍之 全面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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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光線之路徑而分類 直接照明 半間接照明 間接照明 全面擴散照明 半直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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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16 各種燈具光線分布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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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光線引起之傷害 可見光線 紅外線 紫外線 弱視、礦工眼球震盪症、網膜炎及日射病等。 白內障、熱射病(中暑) 及濕熱性紅斑等。
結膜炎、角膜炎、雪眼炎、電氣性眼炎及紫外線紅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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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有關照明及視力保護之法令規定 1:1/5 1:1/20 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
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半徑1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 與鄰近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 雇主使勞工事精密作業,應縮短工作時間,於連續 作業2小時,給予作業勞工至少 之休息。 1:1/5 1:1/20 1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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