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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传播疾病与婚育意见 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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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性传播疾病与婚育意见 补充材料

2 概 述 1.性传播疾病(STD)定义 指通过性行为或类似性行为(正常的和非正常的性行为)及非性行为的分泌物的直接和间接接触,而传播的多种疾病的总称 2.种类: 20余种,重点监测的性病8种: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3 全球性传播感染流行状况 WHO估计,全球15~49岁性活跃成人中,每年有3.4亿新发的梅毒、淋病、衣原体和滴虫感染病例;
这些估计数未包括病毒性性病、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细菌性阴道病等; 许多无症状未被诊断和报告者也没包括; 未包括由性病引起的流产、死胎、低出生体重胎儿、盆腔炎、不育症、围产期感染和肿瘤等疾病; 估计全球每年新发性病病例及其引起的相关并发症,约占全世界人口的7~10%。可见危害的严重性。

4 我国性传播性疾病流行现状 我国每年新发性传播疾病的报告数在80万左右 主要以非淋球菌性尿道炎、淋病、尖锐湿疣、梅毒等为主
我国性病发病率在传染病排序中位于第3位,即仅次于病毒性肝炎和菌痢;在许多发达地区已经位于首位 近年来,在部分高危人群中存在梅毒发生率明显上升、先天梅毒明显增加的现象 据专家估计,我国性病的实际发病情况是报告数的5~20倍

5 1985~2003年全国性病报告病例数及报告发病率

6 性传播性疾病的传染途径 (1)性接触传播:间接或异性性交是主要传播方式,占95%以上。
(2)间接接触传染:共用了被性病病人污染的衣物、被褥、便器、浴盆、毛巾等非性关系而传染。 (3)母婴传染:孕妇在怀孕时及分娩过程中通过胚盘和产道或通过母乳喂养传染给胎儿或新生 (4)血液和血制品传染:输入受病原微生物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 (5)医源性传播:被污染的医疗器械经体格检查、注射、手术等方式感染。 (6)器官移植、人工受精等传播。

7 婚检中常见的性传播性疾病 梅毒 尖锐湿疣 生殖器疱疹 淋病 非淋病性尿道炎 艾滋病

8 一、梅毒的婚育医学意见 什么是梅毒? 病原体的特性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一种传染病。
为厌氧微生物,离开人体不易生存,肥皂水和一般消毒剂很容易将其杀死。 干燥的环境可迅速死亡,而潮湿之器具或毛巾,可存活数小时 这种病原体,不耐热,加热至41℃可存活2小时,在100℃时立即死亡; 耐寒力极强,0℃可存活48小时,置于-78℃环境中数年,仍具有传染性。

9 发病率及流行趋势 1991年全国报告梅毒1892例,报告发病率为0.16/10万,
2005年全国报告12.64万例,报告发病率为10.90/10万; 15年间全国梅毒报告发病率增长了67倍,年均增长35.19%; 先天梅毒的报告病例数也呈急剧上升趋势; 在过去的15年,从1991年的0.01/10万活产,以每年71.9%的惊人速率上升,至2005年的19.68/10万活产。

10 1985~2003年全国梅毒报告病例数及报告发病率

11 1991~2003年我国先天梅毒的报告病例数

12 不同人群梅毒的感染率 􀁻 在产前门诊孕妇中为0.3%~0.6% 􀁻 婚前检查者中0.31%~1.4% 􀁻 暗娼人群中为6%~18%
􀁻 男性嫖客人群中为3%~6% 􀁻 吸毒者中为5%~12% 􀁻 男性同性恋人群中为11%~19%

13 梅毒的传染途径 性接触传染:约90%以上梅毒患者是由性接触而传染。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着时间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已无传染性。 胎传 :患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而使胎儿传染梅毒。感染一般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毒时发生,晚期较少。胎传梅毒患者,妊娠时未经过充分治疗,也可传染给其子女,即所谓第三代梅毒,但很罕见。胎儿分娩时,经产道而传染上梅毒,不属胎传梅毒。 非性接触传染:少数患者可因和梅毒患者皮肤粘膜发生非性接触的直接接触而受到传染。如普通的接吻、握手、妇科检查、哺乳等。 间接接触传染:少数患者可因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内衣、被褥、毛巾、剃刀、餐具、烟嘴、医疗器械等而间接被传染。 输血感染:个别患者可由于输入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血液而受到感染。

14 梅毒的分期 梅毒可根据传染途径的不同而分为后天(获得性)梅毒与先天(胎传)梅毒。又可根据病程的发展而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
(一)后天(获得性)梅毒 1.早期梅毒 病期在2年以内 一期梅毒  硬下疳 二期梅毒  二期早发        二期复发 早期潜伏梅毒 2.晚期梅毒(三期梅毒) 病期在2年以上 晚期良性梅毒(皮肤、粘膜、骨、眼等) 心血管梅毒 神经梅毒 晚期潜伏梅毒 (二)先天(胎传)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 年龄小于2岁 2.晚期先天梅毒 年龄大于2岁 先天潜伏梅毒

15 隐性(潜伏期)梅毒 有感染史,可有一期、二期或三期梅毒病史。 无任何梅毒性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2次以上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阳性(需排除生物学假阳性)。脑脊液检查阴性。 病期2年内为早期潜伏梅毒,2年以上为晚期潜伏梅毒。 早期潜伏梅毒仍有传染性,至潜伏晚期其传染性消失,但对于孕妇,患者的梅毒螺旋体仍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隐性梅毒不经治疗,30%的患者将发生晚期梅毒。

16 一期梅毒又称硬下疳 一般单发,1~2cm大小,圆形或椭圆形,稍高出皮面,呈肉红色的糜烂面或潜在性溃疡。创面清洁,分泌物少,周边及基底浸润明显具软骨样硬度,无痛。多发生于外生殖器,也可见于肛门、宫颈、口唇、乳房等部位。 腹股沟或患部近卫淋巴结可肿大,常为数个,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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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唇部硬下疳 粘膜斑

20 二期梅毒 一般发生在硬下疳消退后3~4周发生,发疹前常发生低热、头痛、骨痛、神经痛、四肢痠痛等前驱症状, 约持续3~5天,待皮疹出现后,即行好转 临床特点 皮损种类多,且多为全身性分布。边界清楚。 肛门、外生殖器部位可发生扁平湿疣 可有梅毒性白班、脱发 黏膜疹较多见 皮疹可自行消退 常无自觉症状

21 梅毒的婚育医学意见

22 三期梅毒(晚期梅毒) 常见结节性皮疹、近关节结节及皮肤、粘膜、骨骼树胶肿等。心脏血管系统受累以单纯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和主动脉瘤多见,中枢神经系统病变以梅毒性脑膜炎、脊髓痨和麻痹性痴呆多见。

23 先天梅毒(胎梅传毒) 生母为梅毒患者。 临床表现
a.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似获得性二期梅毒,但皮损常有红斑、丘疹、糜烂、水疱、大疱、皲裂和软骨骨炎、骨炎及骨膜炎,可有梅毒性鼻炎及喉炎、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贫血等。 b.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似获得性三期梅毒,但以间质性角膜炎、楔状齿、马鞍鼻、神经性耳聋等较常见的特征,还可出现皮肤、粘膜树胶肿及骨膜炎等。 c.先天潜伏梅毒:除感染源于母体外,余同获得性潜伏梅毒。 实验室检查 a.早期先天梅毒皮肤及粘膜损害中可查到梅毒螺旋体。 b.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妊娠梅毒 孕期发生或发现的活动性梅毒或潜伏梅毒称妊娠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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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诊 断 标 准 梅毒诊断必须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慎重作出诊断。
诊 断 标 准 梅毒诊断必须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慎重作出诊断。 接触史:应注意感染史、婚姻史、妊娠史、生育史等。对胎传梅毒应了解生母梅毒病史。 体格检查:应作全面体格检查,注意全身皮肤、粘膜、骨骼、口腔、外阴、肛门及表浅淋巴结等部位,必要时进行心脏血管系统及其他系统检查及妇科检查等。 实验室检查: 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梅毒螺旋体。 2、梅毒血清学试验:筛查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结合试验,如VDRL(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USR(血清不加热反应素玻片试验)等。确诊试验——梅毒螺旋体抗原结合试验,如TPHA(苍白密螺旋体血凝试验)、FTA-ABS(荧光密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等。 3、组织病理检查。

26 梅毒血清学试验(RPR)假阳性反应 由于标本保存不当,试剂质量差或实验室操作错误会发生技术性假阳性反应。
某些疾病也可引起生物学假阳性反应。生物学假阳性反应,可分为急性和慢性生物学假阳性反应。 急性生物学假阳性反应:往往见于:风疹、水痘、病毒性肝炎、肺炎、亚急性心内膜炎、活动性肺结核、疟疾、丝虫病、回归热、钩端螺旋体病等。 慢性生物学假阳性反应:可持续6个月以上或数年,甚至终生。见于:某些胶原病、系统性和盘状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麻风病、肝硬化、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慢性肾炎、静脉注射海洛因等。 还有少数孕妇及老年人也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PR在一般人群中假阳性反应占1%~2%。通常阳性滴度小于1:8 所以确诊梅毒不能仅凭RPR的结果,需要做确认试验,以除外假阳性反应。

27 治疗原则 早期诊断 及时治疗 用药足量 疗程规范 注意:对传染源及性伴应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治疗药物主要为青霉素,其用法及用量见《性病治疗推荐方案》。

28 治愈标准 判断梅毒是否治愈,其标准有二:临床及血清治愈。 临床治愈:
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及三期梅毒(包括皮肤、粘膜、骨骼、眼、鼻等)损害愈合消退,症状消失。 以下情况不影响临床治愈的判断: 1 继发或遗留功能障碍(视力减退等)。 2 遗留疤痕或组织缺损(鞍鼻、牙齿发育不良等)。 3 梅毒损害愈合或消退,梅毒血清学反应仍阳性。 血清治愈: 抗梅治疗后2年以内梅毒血清学反应(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VDRL、RPR、USR试验)由阳性转变为阴性,脑脊液检查阴性。 一期梅毒(硬下疳初期),血清反应为阴性时已接受充足抗梅毒治疗,可以不出现阳性反应,这种情况不存在血清治愈的问题。 经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实验转阴时间: 一期梅毒为3个月 二期梅毒为9个月 早期潜伏梅毒为2年

29 梅毒的婚育医学意见 婚育医学意见: 一期、二期、三期梅毒: 临床未治愈前应暂缓结婚。
达到临床治愈标准,且梅毒血清实验入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RPR实验有1:16下降至1:4或1:2)可以结婚,但婚后仍需复查直至RPR转为阴性。 潜伏期梅毒: 未经正规治疗前应暂缓结婚。 正规治疗后,且梅毒血清实验入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可以结婚,但婚后仍需复查直至RPR转为阴性。 对暂缓结婚的人员,若双方知情并签字要求结婚,郑重服务对象意愿,可以结婚。

30 二、艾滋病的婚育医学意见 艾滋病又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 -Deficiency Syndrome AIDS) 。是由艾滋病病毒感染所导致的严重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是艾滋病的病原体,中文全称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31 中国艾滋病的流行现状 根据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对中国的艾滋病疫情的估计,截至2007年底,中国现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0万,其中艾滋病病人8.5万,全人群感染率为0.05%。 截至2008年9月30日,中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例264302例,其中艾滋病病人77753例;报告死亡34864例 2008年1~9月共发现艾滋病毒感染和病人44839例,报告死亡6897例 流行特点 艾滋病疫情上升速度有所减缓 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 艾滋病疫情的地区分布差异大 艾滋病流行因素广泛存在

32 HIV/AIDS母婴传播状况 艾滋病流行从高危人群走向普通人群; 妇女感染比例增加;母婴传播比例增加;
部分艾滋病不同高发地区研究显示,对80万名孕产妇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检出率为0.3~1.8%; 部分艾滋病病毒高流行区的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率为33~35%左右

33 艾滋病病毒的生物特性 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 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只可生存数小时至数天
高温、干燥或者通常用的化学清洁剂或消毒剂(如碘酒、酒精或医院中经常使用的一些消毒药品)都可以杀死这种病毒 用自来水冲刷,水中的余氯可使它失去活性。 对紫外线不敏感。 艾滋病病毒不能在昆虫(如:蚊子、跳蚤等)体内存活。

34 HIV的传播途径 1、血液传播 2、性交传播 3、母婴传播

35 HIV母婴传播几率 在没有任何干预的情况下, HIV感染孕产妇的母婴传播率约30~35% 通过干预措施,可减少到10%以下(最低2%)

36 HIV母婴传播的危险性及传播时间估计 产后 妊娠期 分娩期 产时 4% 12% 1% 8-12% 7% 3% 总传播率 非母乳喂养
0-14 周 14-36 周 36 周 – 临产 分娩期 8-12% 7% 0-6 月 6-24 月 3% 总传播率 非母乳喂养 20-25 % 母乳喂养(6个月) 25-30 % 母乳喂养(18-24月) 30-35 % Trainers reviews the estimated risk by timing of delivery. Highlight on overall transmission rate without any intervention stratified by breastfeeding performance.

37 诊断标准 急性HIV感染 流行病学史:患者近期有 同性恋或异性恋者有多个性伴侣史 配偶或性伴侣抗HIV抗体阳性。 静脉吸毒史。
用过进口Ⅷ因子等血液制品。 与HIV/AIDS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有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等性病史。 出国史。 抗HIV(+)者所生的子女。输入未经抗HIV检测的血液。 临床表现: 有发热、乏力、咽痛、全身不适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个别有头痛、皮疹、脑膜脑炎或急性多发性神经炎。 颈、腋、及枕部有肿大淋巴结类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肝脾肿大。 实验室检查:抗HIV抗体由阴性转阳性者。(或仅有此项) 周围血WBC及淋巴细胞总数起病后下降,以后淋巴细胞总数上升可见异性淋巴细胞。 CD4/CD8比值>1。(一般经2~3个月才阳转,最长可达6个月,在感染窗口期抗体阴性。)少数病人初期血清P24 抗原阳性。

38 无症状HIV感染 流行病学史:同急性HIV感染。 临床表现:常无任何症状及体征。 实验室检查: 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
CD4淋巴细胞总数正常,CD4/CD8>1。血清P24 抗原阴性。

39 AIDS 流行病学史:同急性HIV感染。 临床表现: 伴有下列症状之一 原因不明的免疫功能低下。 持续不规则低热>1个月。
持续原因不明的全身淋巴结肿大(淋巴结直径>1cm)。 慢性腹泻多于4~5次/日,3个月内体重下降>10%。 合并有口腔念珠菌感染、卡氏肺囊虫肺炎、巨细胞病毒(CMV)感染、弓形体病、隐球菌脑膜炎,进展迅速的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粘膜的Kaposi肉瘤、淋巴瘤等。 中青年患者出现痴呆症。 实验室检查: 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 CD4淋巴细胞总数<200/mm3。 P24抗原阳性(有条件单位可查)CD4/CD8<1。周围血WBC、Hb下降。β2微球蛋白水平增高。 可找到上述各种合并感染的病原学或肿瘤的病理依据。

40 艾滋病的婚育医学意见 对可疑HIV/AIDS者,应转至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有关检测。对已确诊的HIV/AIDS者,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母婴保健法》逐级上报。并劝其暂缓结婚。 对暂缓结婚的人员,若双方知情并签字要求结婚,郑重服务对象意愿,可以结婚 加强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信息的咨询指导。 如已经妊娠者应建议其终止妊娠。对拒绝终止妊娠者,给予母婴阻断干预治疗。

41 HIV/AIDS的治疗原则 一、支持治疗 休息:HIV患者可以照常工作学习,但AIDS患者在有低热、腹泻等症状,或有合并各种感染时须注意休息。 加强营养:AIDS患者常因发热、口腔念珠菌病或疱疹性病毒感染,不能很好进食而致营养不良,已是免疫功能低下,再加上营养不良更容易引起结核等并发症,因此要建议高蛋白饮食。 二、药物治疗: AIDS的药物治疗及各种合并症的处理见《性病治疗推荐方案》、《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2007版)》。

42 参考文献:王临虹,艾滋病感染妇女和儿童社区关怀技术指导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1月
进行抗病毒治疗指征和时机 临床分期 CD4细胞计数(个/mm3) 推荐意见 急性感染期 无论多少 考虑治疗 无症状期 >350个/mm3(无论病毒载量检测量为多少) 200~350/mm3 定期复查,暂不治疗 定期复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即进行治疗 1、 CD4细胞计数在一年内下降打印30% 2、病毒载量检测量> /ml 3、患者迫切要求治疗,且保证有良好的依从性 艾滋病期 进行治疗 参考文献:王临虹,艾滋病感染妇女和儿童社区关怀技术指导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1月

43 HIV/AIDS患者要求生育时的指导 检测病毒载量或CD4细胞计数,分析感染状况,决定怀孕时机
全身健康状况评估:体重、全血细胞检测、肝肾功能、胸部X摄片检查 若为感染急性期或AIDS患者,应先治疗,后考虑怀孕 若合并某些急性传染病、性传播性疾病的妇女,先治疗再怀孕 尽管目前有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但不能完全避免母婴传播可能,要有承受孩子可能感染的心理准备 良好的依从性,按医嘱定期检查、服药 生育间隔至少2~3年

44 根据临床分期和CD4细胞计数检查 对妊娠妇女开始艾滋病病毒治疗的建议
WHO临床分期 无CD4 检查 有CD4 检查 不需要治疗 (A级-III建议) 治疗,如果CD4细胞计数 <200个细胞/mm3 (B级-III建议) 治疗 治疗,如果CD4细胞计数 <350个细胞/mm3 不管CD4细胞的计数如何都要进行治疗

45 WHO对HIV感染的分期 临床Ⅰ期 临床Ⅱ期 临床Ⅲ期 临床Ⅳ期 临床表现 无症状期 全身淋巴结肿大 体重下降, <原来体 重的10%
轻度皮肤粘膜表现 (脂溢性皮炎、痒 疹、指甲真菌感染 、复发性口腔溃疡 、口角炎) 在过去5年内出现 带状疱疹 复发性上呼吸道感 染(如细菌性鼻窦 炎) 体重下降,>原来体重的10% 无原因的慢性腹泻 > 1个月 无原因的长期发热 (间断或持续) > 1个月 口腔念珠菌病 (鹅口疮) 口腔毛状黏膜白斑 肺结核 严重的细菌感染 (如肺炎,脓毒性肌炎) HIV消耗综合征:卡氏肺孢子 虫;肺炎弓形虫脑病;隐孢 子虫腹泻>1个月;肺外隐球 菌病;除外肝、脾或淋巴结 的CMV感染(如视网膜 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皮肤粘膜感染>1个月,或内脏 感染;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 病;任何播散性流行性霉菌 病,食管、气管、支气管念 珠菌病;非典型分枝杆菌播 散性感染或肺部感染;非伤 寒沙门氏菌败血症;肺外核 淋巴瘤。 卡波西肉瘤HIV脑病 生活质量评级 1级:无症 状、活动正 2级:有症状,活动正常 3级:有上述症状或/和在上一个月每天卧床时间<50% 4级:有上述症状和/或在上一个月每天卧床时间>50%

46 注 意 妊娠妇女开始抗病毒治疗在临床分期III期以及CD4细胞计数低于350个/mm3时进行。因此,对于以下妊娠妇女建议进行抗病毒治疗:
注  意 妊娠妇女开始抗病毒治疗在临床分期III期以及CD4细胞计数低于350个/mm3时进行。因此,对于以下妊娠妇女建议进行抗病毒治疗: 无论CD4细胞计数如何,处于第Ⅳ临床分期的妇女都要进行治疗 处于Ⅲ期的妇女,如果CD4细胞计数<350个/mm3,或者CD4细胞的计数未知,所有处于Ⅲ期的妇女都要进行治疗 临床Ⅰ和Ⅱ期妇女CD4细胞计数<200 /mm3

47 没有抗病毒治疗指征的HIV感染孕产妇 有抗病毒治疗指征的HIV感染孕产妇
推荐治疗方案 没有抗病毒治疗指征的HIV感染孕产妇 有抗病毒治疗指征的HIV感染孕产妇 参考文献:王临虹,艾滋病感染妇女和儿童社区关怀技术指导手册,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1月

48 无ART治疗指征的孕妇 使用预防性ARV的推荐方法
母亲 产前 齐多夫定(AZT) 在妊娠28周时开始或者在此后尽快进行 产时 单剂量奈韦拉平(NVP) +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 产后 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 × 7 天 婴儿 单剂量奈韦拉平(NVP) +齐多夫定(AZT) × 7 天

49 有抗病毒治疗指征孕产妇治疗和婴儿 预防性用药一线方案
母亲 产前 AZT + 3TC + NVP,每天两次 产时 产后 婴儿 AZT × 7 天

50 三、尖 锐 湿 疣 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 (HPV )引起的传染性疾病。
三、尖 锐 湿 疣 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 (HPV )引起的传染性疾病。 人乳头瘤病毒(human papilloma virus, HPV)是一种最小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病毒。HPV呈球形,直径约为45~55nm,主要感染上皮细胞,人是唯一宿主。到目前为止,已鉴定出HPV达70多个亚型,有资料报道为100种以上HPV亚型。 生物特性 HPV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人类感染HPV十分普遍,感染率也很高。综合国外一些报道,在自然人群中HPV感染率1%~50%,在性活跃人群中感染率为20%~80% HPV易在人体温热潮湿的部位生长繁殖,故外生殖器、肛周等部位是尖锐湿疣的好发部位。

51 传 播 途 径 尖锐湿疣具有高度接触传染性。(HPV具有严格嗜上皮细胞的特点,HPV侵入机体后,主要限定于皮肤和粘膜上皮细胞,不进入血液扩散到全身。) 性接触感染:通过性接触使病原体接种感染 非性直接接触感染:通过接触病变部位及病人分泌物感染 间接接触:通过病人的衣物和用品感染 医源性感染:通过为病人检查、手术、上药等治疗时的接触感染。 母婴传播:患生殖器疣的孕妇,在分娩过程中胎儿经过感染HPV的产道或出生后与患母密切接触而感染,发生婴幼儿尖锐湿疣或喉部乳头瘤病。

52 诊断标准: 接触史: 有非婚性接触史、配偶感染史或间接感染史。 潜伏期:一般3周至8个月,平均3个月。
临床表现:女性在好发于大小阴唇、阴蒂、后联合、宫颈、尿道口及肛门周围,偶见口腔、乳房等处出现多个粉红色、灰白色或灰褐色丘疹或乳头状、鸡冠状或菜花状高起的赘生物。少数呈乳头瘤样增殖的巨大型尖锐湿疣。 症状 :自觉有痒感、异物感、压迫感或疼痛,常因皮损脆性增加而出血。女性可有白带增多。 鉴别:女性患尖锐湿疣应与假性湿疣(绒毛状小阴唇)、扁平湿疣、鲍温样丘疹病、生殖器汗管瘤等相鉴别。 实验室检查:用5%醋酸液涂抹皮损处,3~5分钟后变白。皮损活检 有HPV感染的特征性凹空细胞的组织病理学变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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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尖锐湿疣龟头包皮 尖锐湿疣尿道口

55 尖锐湿疣尿道口、肛周

56 尖锐湿疣与假性湿疣的鉴别 假性湿疣多见于青年妇女,未婚或已婚均可发生;发病年龄主要为18—40岁,发病率为16%—18%。
临床表现:为1—2毫米大小的丘疹,淡红色,群集不融合;表现光滑,形似鱼子状或绒毛状,触之有颗粒样感;分布在小阴唇内侧面或阴道前庭。一般没有什么自觉症状或仅有轻度瘙痒感。      醋酸试验:假性湿疣则为阴性反应;尖锐湿疣为阳性反应,如果局部有炎症时,可为假阳性反应,必要时可做病理检查。

57 鲍温样丘疹病与丘疹型尖锐湿疣的鉴别 ①临床表现:鲍温样丘疹病的损害多为多发性,且多单个散在发生,其表画尚平滑,颜色多为淡红色、褐色、紫罗蓝色或棕色,受磨擦后不易出血,其损害增长速度缓慢,多增长到一定程度后停止增长,而丘疹型尖锐湿疣多趋于群集发生,仔细观察表面粗糙不平,损害呈淡红色,受磨擦后易出血,其损害增长速度较快,并不断增大。 ②醋酸试验:鲍温样丘疹病醋酸试验为阴性,而丘疹型尖锐湿疣则多为阳性。 ③组织病理学特征:鲍温样丘疹病在组织病理学上类似于鲍温病,其特征为表皮呈银屑病样增生,角化过度,伴灶性角化不全,明显的肉芽肿灶,细胞极性消失,非典型的核分裂,以及具有角化不良的多核、坏死、不典型的角朊细胞。真皮乳头层水肿,毛细血管弯曲扩张,周围有慢性炎症细胞浸润。

58 尖锐湿疣与生殖器汗管瘤的鉴别 病史:汗管瘤常有家族史,而非性接触传染。
临床特点:发病年龄在11-43岁之间,大多在青春期发育期间发病,损害表现针头至豌豆大扁平状或半球状丘疹。呈肤色、浅棕色黑色至褐黄色,表面常有蜡样光泽、质地中等,好发于眼睑、前额两颊或胸腹部,发生在生殖器部位如阴茎或女阴为生殖器汗管瘤。此时要与尖锐湿疣相鉴别。 症状:汗管瘤一般数目较多,可单独存在而不融合,病程缓慢,相对稳定,柔软而不破溃,长久而不恶变。一般无自觉症状。但女阴部患者常有剧烈瘙痒的感染,常因挠抓后呈苔藓化,但瘤体始终单独存在。 实验室:醋酸试验阴性,尖锐湿疣大多为性接触传染,醋酸试验阳性,若诊断有困难,组织病理完全可鉴别。 组织病理学特征:1、此瘤位于真皮网状层2/3处,并常仅限于上半部,不累及乳头层,偶然可与表皮或正常小汗腺连接,由嗜碱性上皮索或囊状导管嵌于纤维间,甚至嵌于透明硬化之间质内组成。2、真皮可见实质性上皮细胞团,无官腔。3、还可见散在扩张成圆形、卵圆形囊肿,囊内有胶样物质,囊壁为两层扁平上皮细胞构成,有的囊腔一端大,另一端拖着一条实质由上皮细胞构成的“尾巴”,形似蝌蚪或逗点。

59 治疗原则 目前尚无根除HPV的药物及方法,其治疗的目的只是去除疣体,改善症状和体征,因此治疗后会有少数复发的病例。
注意患者是否同时有淋球菌、衣原体、支原体、滴虫、霉菌等病原体感染,如有,应同时治疗。 提高机体免疫力。 应用抗病药物除去疣体。包括:手术疗法 、冷冻疗法 、激光治疗 、 电灼治疗 、微波治疗 、β-射线治疗 、 药物疗法 、免疫疗法 等。 患者配偶与性伴若有尖锐湿疣或其他性病,应同时治疗。 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一般只要坚持规则的综合治疗都可治愈。 治疗:尖锐湿疣的治疗方法见《性病治疗推荐方案》。

60 尖锐湿疣的婚育医学意见 临床治愈标准 去除增生疣体,(尖锐湿疣预后一般良好,但复发率较高。) 婚育医学意见
由于本病有高度传染性,并可母婴传播,在未治愈前建议暂缓结婚 对暂缓结婚的人员,若双方知情并签字要求结婚,郑重服务对象意愿,可以结婚

61 四、生殖器疱疹 是由单纯疱疹病毒(HSV)引发的一种常见的性传播疾病。
初次感染生殖器疱疹的患者大部分无临床症状,称为隐性感染。仅少数病人(约占被感染者的10%~20%)出现症状。一般初次感染恢复后,多数转为潜伏感染状态。 生物特性 单纯疱疹病毒II是生殖器疱疹的重要病原体(90%),存在于皮肤和粘膜伤害的渗出液、精液、前列腺分泌液、宫颈、阴道分泌液中。 耐干燥;在50~52℃时30分钟即被灭活;但在干燥的条件下,虽然温度高,也能存活;一般消毒剂均可以使其灭活。

62 流 行 状 况 目前在我国沿海地区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人群感染高达80-90%,10%无症状。
流 行 状 况 目前在我国沿海地区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人群感染高达80-90%,10%无症状。 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生殖器疱疹的患病人数不断增加,特别是在性活跃的人群中,约有30%的人患过生殖器疱疹,尤其是在青年人中,该病的发病率甚至比淋病还高。女性患病居多。

63 传播途径 生殖器疱疹病的传染性极强,无症状的带毒者重要传染源,主要通过性器官接触而传染的。传染途径有如下几种:
生殖器疱疹病的传染性极强,无症状的带毒者重要传染源,主要通过性器官接触而传染的。传染途径有如下几种:  1、性接触传染:凡与患有生殖器疱疹病人或无症状带菌者性交,有50%~60%被传染上。与男病人性交一次的女性,有60%~80被传染上这种病。   2、母婴传播:患生殖器疱疹的孕妇,可通过胎盘、分娩过程(产道)及产后三条途径感染胎儿及新生儿。传播率为30%~50%,以产道感染为主,胎盘传播约占10%。  3、间接接触传染:通过游泳池和污染生殖器疱疹病毒的衣物而传染

64 诊断要点 接触史 有非婚性接触史或配偶感染史。 临床特点
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潜伏期3~14天,外生殖器或肛门周围有群簇或散在的小水疱,2~4天后破溃形成糜烂或溃疡,自觉疼痛。腹股沟淋巴结常肿大,有压痛。患者可有发热、头痛、乏力等全身症状。 病程约2~3周。 复发性生殖器疱疹:原发皮损消退后皮疹反复发作,复发性生殖器疱疹较原发性全身症状及皮损轻,病程较短。 起疹前局部有烧灼感,针刺感或感觉异常。 外生殖器或肛门周围群簇小水疱,很快破溃形成糜烂或浅溃疡,自觉症状较轻。病程7~10天。 实验室检查 有条件和必要时作下列检查。 1、细胞学检查(Tzanck涂片):以玻片在疱底作印片,Wright染色或Giemsa染色,显微镜下可见到具特征性的多核巨细胞或核内病毒包涵体。 2、检测病毒抗原检查: 从皮损处取标本,以单克隆抗体直接荧光法或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单纯疱疹病毒抗原。 3、血清抗体测定:测定血清中HSV抗体——IgM及IgG的效价。 4、病毒培养 :从皮损处取标本作病毒培养,发现有单纯疱疹病毒和细胞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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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治疗原则 及时足量使用抗病毒药物,减轻症状、缩短病程和控制疱疹的传染和复发。 治疗:生殖器疱疹的治疗方法见《性病治疗推荐方案》。
治愈标准和愈后 患处疱疹损害完全消退,疼痛、感觉异常以及淋巴结肿痛消失。 虽易复发,但愈后好。

67 生殖器疱疹的婚育医学意见 婚育医学意见 生殖器疱疹患者,临床症状未完全消退前,建议暂缓结婚。
患原发性生殖器疱疹并早期妊娠者,因胎儿有被感染的可能,是否终止妊娠,可根据孕妇的意愿做出决定。 妊娠末期患本病者,可考虑剖宫产终止妊娠。 对暂缓结婚的人员,若双方知情并签字要求结婚,郑重服务对象意愿,可以结婚

68 五、淋 病 淋病是淋球菌引起的急性或慢性接触性传染病, 主要引起泌尿生殖器粘膜的炎症

69 病原体: 奈瑟氏淋球菌(N.Gonorrheae) 生物特性: 它是一种革兰氏双球菌 在潮湿、温度35~36℃度的条件下适宜生长 淋球菌对外界理化因素的抵抗力差,在完全干燥的环境中只能存活1~2小时,附着于内衣裤能存活10~24小时,在常用消毒剂或肥皂液中数分钟就能使其灭活

70 男性淋病 潜伏期: 1~10天,平均3~5天 临床表现: 尿痛、尿道口红肿、溢脓 尿急、尿频 可伴有全身不适。
常并发尿道球腺炎、前列腺炎、精囊炎及附睾炎等,到后期可发生尿道狭窄

71 淋菌性尿道炎 阴茎淋菌性瘘管 尿道炎,并包皮龟头炎 龟头淋菌性双瘘管

72

73 淋菌性附睾炎

74 女性淋病 潜伏期: 1~10天,平均3~5天 临床表现: 白带增多、脓性 有腰痛、下腹痛 子宫颈红肿、宫颈口糜烂、有脓性分泌物
前庭大腺部位可发生红肿及疼痛 可有较轻的尿急、尿频、尿痛、尿道口红肿及脓性分泌物 宫颈炎:约10~20%妇女可继发急性糜烂性宫颈炎 其他:盆腔炎、大前庭腺炎、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不孕或宫外孕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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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婴幼儿淋病 幼女淋菌性阴道炎 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 外阴红肿、疼痛,阴道脓性分泌物 出生后2~3天发病
是分娩时经患淋病的母亲产道所感染,多为双 侧。 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溢脓

77 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 幼女淋菌性阴道炎

78 其他 咽喉淋病或直肠淋病 --由于同性或异性乱交引起 -- 可并发心内膜炎、脑膜炎及关节炎等 淋菌性皮炎 --多由于淋病性尿道炎的分泌物污染附近的皮肤所致 -- 表现为多发性0.2~2cm大小的糜烂,境界清楚,圆形或卵圆形,表面不平,呈淡红色,四周绕以鲜红色晕。偶在冠状沟处发生散在性脓疱

79 实验室检查 涂片:取尿道或宫颈分泌物涂片作革兰染色,镜下可见大量多形核白细胞。多个多形核白细胞内可见数量多少不等的革兰阴性双球菌。此法对女性患者检出率低,可有假阴性,必要时应作培养。 培养:标本在选择性培养基上培养,可出现典型菌落。氧化酶试验阳性。取典型菌落作细菌涂片,可见到革兰阴性双球菌。

80 治疗原则 及时 足量 规则用药的原则 根据不同的病情采用相应的治疗方案。 性伴如有感染应同时接受治疗。 疗后应进行随访判愈。
治疗:淋病的治疗方法见《性病治疗推荐方案》。

81 淋病的婚育医学意见 临床治愈: 治疗结束后两周内,在无性病接触史情况下,符合如下标准为治愈 a.症状和体征全部消失;
b.在治疗结束后4~8天内从患病部位取材,作涂片和培养均阴性。 婚育医学意见: 由于淋病传染性很强,故未治愈前建议暂缓结婚 对暂缓结婚的人员,若双方知情并签字要求结婚,郑重服务对象意愿,可以结婚

82 六、非淋菌性尿道炎(NonGonococcaI Urethritis)
非淋菌性尿道炎即有明显的尿道炎症状,但取材涂片或培养都找不到淋球菌 病原体: 主要是沙眼衣原体与解脲支原体

83 临床表现: 潜伏期为1~3周, 男性: 表现为尿道炎症状,尿痛的程度比淋病轻,有时仅表现为尿道的刺痛和痒。
尿道分泌物为浆液性或粘液脓性,较稀薄,量也较少。 女性: 尿道炎症状:尿急、尿痛等, 宫颈内膜炎:宫颈有充血、水肿、触之易出血、黄色粘液脓性分泌物增多 下腹部不适 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病人症状轻微或无任何临床症状。

84 实验室检查 用涂片、培养检查,无淋病奈瑟菌的证据。
目前由于对衣原体的培养和诊断试剂盒的使用尚无条件或不够规范,临床实验室诊断中只需见到有炎症细胞(多形核白细胞)并排除淋球菌感染即可作出诊断。

85 非淋菌性尿道炎 沙眼衣原体包涵体 沙眼衣原体直接免疫荧光 支原体直接免疫荧光 非淋菌性尿道炎 尿道分泌物涂片可见大量Gram阴性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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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治疗原则 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及时、足量、规则治疗。 不同病情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案。 同时治疗性伴。

88 非淋菌性尿道炎的婚育医学意见 判愈标准: 病人的自觉症状消失。 男性病人无尿道分泌物,尿沉渣无白细胞; 女性病人宫颈内膜炎临床表现消失。
在判愈时,一般可不作病原体检查。 婚育医学意见: 由于非淋菌性尿道炎传染性较强,故未治愈前暂缓结婚 对暂缓结婚的人员,若双方知情并签字要求结婚,郑重服务对象意愿,可以结婚

8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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