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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3/10:主軸—中西美學的主要內涵概說 一、西方美學的主要問題與內容 (一)解釋藝術家的創造活動之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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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週3/10:主軸—中西美學的主要內涵概說 一、西方美學的主要問題與內容 (一)解釋藝術家的創造活動之相關問題
(二)「藝術哲學」的方法與目的 (三)藝術品的定義問題 (四)「藝術哲學」的其他議題 (五)關於美、審美態度或是審美經驗的解釋 (六)描述、解釋及評價藝術 (七)探究藝術品的社會功能 二、西方美學的型態分類與「分析美學」對於「美」的反思 (一)西方美學淺談 (二)分析「美」的側重 (三)回溯「美」的本質或精神 三、淺談—中國美學與藝術精神與內容 (一)孔子的「吾與點也」透露出終極關懷的「美」意境追求—「生命意蘊」 (二)老子的終極關懷—求真的「自然」說 (三)莊子終極關懷—人生藝術化的「逍遙」說 (四)中國美學理論提要

2 藝術活動

3 藝術精神的連結性

4 哲學家的思考路線

5 一、西方美學的主要內容 (一)解釋藝術家的創造活動之相關問題
哲學家們反省藝術現象的時候,會去思考他們的「創造心靈」或是「根源」是怎麼一回是。 例如,柏拉圖的「理型論」或是弗洛依德的深層心理學、精神分析內容等等。亦即,哲學家或思想家們,對於想要了解藝術家們或是自己對「藝術創造過程」,想要提出自身的解釋、或是自身提供理論根源。但是這類問題,與藝術作品的意義、評價以及欣賞不一定直接關聯。

6 (二)「藝術哲學」的方法與目的 1、藝術哲學是在探討一種「直覺性」(intuition)的創造根源是什麼的的學問。是以哲學思考、哲學方法,去追尋此「根源」,這種談談論在早期,如柏拉圖等人的思考,產生一種美學的談論。因為他把此根源落實在談論「美」與「美的根源」上。因此,不能把「藝術哲學」的範圍只設定在「藝術品」的表達與鑑賞等理論中;相反的,必須重視藝術的創造根源。

7 2、藝術,可能內含著一種趨向生命整體與終極關懷的情愫,例如孔子的「至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是中國藝術精神的特色之一。
以上述為例,孔子認為,一個人的精神修養功夫與狀態,有幾個程序:要確定心之所向在正確的「道」上,而且要根據「道」中所肯定、體悟中的「德」;而此德的重心在於內在的「仁心」,由此發展,配合「六藝」之種種,而「游」之外境。 「游」的意境類似「隨順且無壓力的」、「自然暢快的」。

8 3、「藝術哲學」是一種對藝術或藝術精神的「原創描述」的討論;此種討論可能趨向「美」的探討、「美」的取向、「美」的根源……等。這種美學談論,中西方各有特色。
例如,中國對於「美」的根源並沒有出現「神性」的追求。中國對於「美」的根源性,常常訴諸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而且又常常視為「一體」的關係。崇尚「渾然一體」的境界,也造成中國自身美學談論的特色。 例如:重視「終極關懷」、「自然」、「物我融為一」……等等。 針對「藝術品」的功效,往往變成「次要討論的」,但不是「不重要」。因為透過「藝術品」也可以幫助我們回歸「藝術精神」,進而體驗美感與美感根源,回歸終極關懷。

9 4、最後,談談「藝術哲學」的內涵。 「藝術哲學」要從日常生活或是文化活動中,去探討有關「美」的問題。所以「美學」問題涵蓋了「藝術哲學」,因為「藝術哲學」的側重點:藝術創造根源、或是藝術精神等等,也是「美學」要談論的議題。 另外, 既然「美學」是屬於哲學的一個分支,因此在談論所謂「美學」的時候,是以哲學的方式去討論的。雖然說是哲學方式討論,但也不一定都是抽象的,往往可以涉及「物」或「實際對象」。

10 小結 對於「藝術」的「美」,也就是所謂「美學」的對象,是可以從文化中「物」的層次,去上升到「生理層面的討論」、「心理層面的討論」、「境界層面的討論」等等。而這些「層面」是可以同時出現的,或是出現某些。至於討論的方式,討論的內涵,很「哲學」,很「抽象」,當然,可以從「物」開始慢慢談;但是哲學家們對「美」的談法,常常先從「根源上」來談論「藝術」。 若要談談「物」的層面,那麼藝術哲學也有一個重點在討論「藝術品」定義的問題,接下來談談其中的內容。

11 (三)藝術品的定義問題 「藝術品」這個辭通常可包括各種不同門的藝術類型的一般概念,以及指涉各門不同的藝術類型及其附屬概念(例如:繪畫、雕刻、建築、音樂……等。)而附屬概念諸如:繪畫理論、雕刻理論、音樂理論……。 而「藝術哲學」在討論「藝術品」定義問題的時候,往往追尋一個本質,來作為定義的核心基礎。什麼是本質?在此可以暫時了解為:「某物之所以為某物的基本性質」。透過對「基本性質」的尋找,以便對「藝術」下個定義,以解決多樣且複雜的「藝術對象」。

12 1、「藝術」的「定義問題」 —「藝術」的本質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藝術」這一辭被廣泛使用,而且意義不一致,有時候指涉「作品」,有時候指涉「活動」。 (1)以活動來說, 「藝術」有著廣義的指涉與指涉對象;作為一種「活動」的時候,即是任何帶有技術或技巧的活動,因此有所謂「生活藝術」、「思考藝術」……。而指涉對象則為「繪畫」、「音樂」……,等藝術品與人之間的「活動或互動」。 (2)以「作品」來說,則指涉任何由技巧技術等創作、製造出來的東西。所指涉的對象則為「繪畫」、「音樂」……等等「作品」。

13 2、「藝術」的定義討論 西方傳統藝術論的重心之一,是給「藝術」下個定義;就解釋「藝術品」這個對象來看,可分為幾種: (1)起源的定義
強調通過對藝術家的「意向」(intention)或創造過程的了解,來下「藝術品」的定義,所以這種議定也稱為「意向主義的定義」(intentionalistic definition)。這種定義通常把「藝術」視為創造過程,而且認為,一旦能夠了解創造過程的本質,就可以了解藝術品的本質。 例如:克羅齊(Benedetto Croce, 1866~1952)的表現論認為,藝術=直覺=表現。藝術作品的成就在於作者的心裡,完全是一種心靈的直覺活動。這裡所謂的「直覺」指的是最基礎的認知活動,把混亂的感覺與情感加以綜合、統一,以形成比較穩定的意象。因此,藝術可以在內心完成,不需要外在化。

14 (2)感受的定義 強調藝術品的本質必須涉及欣賞者的審美經驗,也就是主張說,如果能夠了解什麼是「審美經驗」就可以了解什麼是藝術品。貝爾(Clive Bell, 1881~1964),英國著名的藝術評論家與美學家。與西方當代美學家福萊(Roger Fry)齊名,都是形式主義的代表人物。貝爾的形式主義可說是這種理論的代表。他認為藝術品的本質是一種「有意義的形式」;而所謂「有意義的形式」指的是一種「線條」、「顏色」、「聲音」等等的組合,這種組合可以使觀賞者或解讀者產生「審美的情感」 。而關鍵是,「審美的情感」是什麼? 貝爾認為,與日常生活中所經驗到的情感不同,而只發生在欣賞藝術創作的時候,所感受的的特殊情感,就是「審美情感」。他認為,藝術欣賞經驗,與充滿慾望、或利害算計的現實世界經驗是截然不同的。這樣區分,則比較不會陷入二分,亦即,「日常生活經驗」與「審美經驗」雖然區分,但是他重視的是「欣賞藝術創作時」的那種特殊情感,所以嚴格來說,若是日常生活經驗充滿藝術經驗,則就得說:「藝術經驗中的那些特殊情感」,而與「非藝術經驗」的情感,是不同的。 貝爾的一些說法,在之後會較詳細說明;總之,貝爾重視「藝術的形式」與「感受」,偏向某種以「直覺感受」藝術或美感的「本質」。

15 (3)態度的定義:一種純粹鑑賞,而沒有其他道德、實用、認知等用意目的的「審美態度」;依此來說明造成此種「審美態度」的對象即是藝術 。
(4)客觀的定義:強調藝術品的客觀性,從一些外延意義上,來對藝術下個「概化」定義。但是,若不先了解藝術品的內涵意義,如何確定它的外延意義? 小結: 雖然談論「藝術」的定義相當複雜,但許多思想家們都希望可以指涉到一個根源或是容易表達「何謂藝術」的方式或定義。不論以何種核心概念,作為「藝術的定義」,在「藝術哲學」的討論中,「定義」的問題,是一個重要且持續討論中的問題。

16 3、藝術本質的否定 上述四個定義模式,尚不能包含所有的定義方式;然而,可以概括對藝術定義的幾個基本型態。但是這樣的哲學討論不被分析哲學家滿意;以分析哲學的方式出發的懷茲(Morris Weitz)提出,藝術品是否有「本質」讓我們討論呢? 懷茲認為,傳統美學對討論藝術品定義的時候,認為有藝術品有一個本質,但,是否真有此本質呢?他主張,藝術品無法被定義,而且沒有本質;他從兩方面來論述:

17 (1)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
「藝術品」之間,有著所謂「家族相似性」。此辭之使用乃維根斯坦的講法,亦即,若以「遊戲」為例子,那麼,他認為我們不要去預先假定像下棋、打牌、打球等活動之間一定有「共同的本質」,不要以為我們以同一個字「遊戲」稱呼這些不同的活動,就說他們之間一定有共同的本質。不同的遊戲,就像一個家庭中的不同成員一樣,有著相似性,但沒有共同的本質。 也就是說,懷茲認為「藝術品是什麼」這個問題,只要我們實際去「察看」就可以知道藝術品無所謂「本質」,而只有「家族相似性」。因此,「藝術」本身一個開放性概念。 (2)開放概念(open concept) 所謂開放概念,就是此概念沒有被某種規劃出來的條件所「限定」。如:「圓」這個字,是限定在「中心點出發以外皆等距的圖形」,因此是「封閉概念」。而「藝術」這個辭,卻無法用任何「必要概念」來說明它,因此是「開放的」,無法找尋「本質」來定義它。 也就是說,藝術品本身沒有本質,處於不斷的創新與開拓中的概念。因此,我們面對「藝術品」的時候,僅有「描述的」或是「評價的」語辭,來說明什麼是「藝術」,而不是先確定「什麼是藝術」才來分類評斷。

18 4、「藝術定義」的總結 不論是從「本質」去定義「藝術」,或否定以「本質」去定義藝術;在藝術哲學的討論中,可以發現各家說法都有成立的面向。但是,從懷茲的反省中,可以得到一個重要的想法,那就是「藝術」不斷的在開拓、發展,因此很難找尋本質來下定義。 因此,面對「藝術品」的時候,我們不妨先分清楚,有時候我們對藝術下的「定義」或「判斷」,也許是趨向一種「功能的定義」;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從從某些功能(例如:使人感動、造成愉悅、促發反省……等等。)來說明藝術。但是,某些「藝術品」難以被理解、欣賞,而僅有少數人可以認同時,又該如何?因此「功能的定義」並不可以加上「規範的定義」。也就是說,面對藝術品時,我們盡可能不要用哪些「規範」框架藝術作品。 此外,藝術品不一定是從「人」的角度去創造的,在大自然的美景中、日常經驗,我們也有可能感受到「藝術」的情愫。 所以總結來說,藝術品如何定義,無法找到明確答案,但是在各種定義的述說中,我們可以更清楚知道「藝術」是偏向那些條件、擁有哪些內含在其中。

19 (四) 「藝術哲學」的其他議題 「藝術哲學」的其他議題甚多,僅列舉標題。 1、藝術的意向—與「定義」有關
2、藝術的表現—與「個人感受與創造」有關 3、藝術的象徵—與「個人創造」、「內在情感聯想」有關 而「何謂藝術作品」或者「藝術定義」這方面不是我要多談的,雖然本門課程為「藝術哲學文本選讀」,但我不是討論「作品本身」與「藝術定義」的問題,因為那太過繁瑣,也分的太精細卻又相互關連;我主要討論的,是「美學」問題中,除了藝術定義之外的重要課題。 也就是說,這門課,我是以「美學」的角度去面對中西藝術精神與文本的。因此,我不會去跟各位同學專注討論在「藝術本質」、「藝術的表現」、「藝術意向」、「藝術的表現」、「藝術象徵」……等等單一問題,也不會專門挑出一件「作品」來說他多有藝術性。 要討論的主軸是,先了解思想家的藝術精神或理論根源,來討論他的文本或表現的生活方式,一方面顧及「美學」,另方面在談論細部的時候,自然會涉及到「藝術哲學」所關心的課題。

20 當然,在前面幾週,我還是會針對「藝術哲學」本身的一些談論來做介紹,由此進入中西哲學家對「美」的看法。此外,西方美學的主要問題與內容尚有:
(五)關於美、審美態度或是審美經驗的解釋 (六)描述、解釋及評價藝術 (七)探究藝術品的社會功能 由上述可知,「美學」問題所涵蓋的議題相當多,本課程不會全部塞給同學。我認為重要的,是一方面談談哲學家的美學理論,另方面介紹他們的藝術精神,來做討論的對象。

21 二、西方美學的型態分類與「分析美學」的反思及其帶來的效果
稍微介紹「藝術哲學」之後,接下來回到這堂課程的主軸之一,「美學」。 (一)西方美學淺談 1、亞里斯多德的經驗歸納「美」(由下而上) 從經驗的描述和事實的觀察的理論。並藉由「藝術作品」來體驗當中的心靈層次;例如:悲劇內涵與悲劇理論。(於此先簡略提及,往後有專週論述亞里斯多德的美學觀點與悲劇理論。) 2、畢達哥拉斯的「根源性」美、柏拉圖的「理型」,蘇格拉底的「絕對美自身」(由上而下) 。專注在某種抽象「理」的和諧,例如畢達哥拉斯抽象的數理規律、柏拉圖「根源美」的理型分殊之說。

22 3、聖多瑪斯․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 1226~1274)於中世紀的論述
(1)論「美」的內容與條件;多瑪斯於《神學大全》中說: 美包含三個條件:第一是完整或完滿,因為殘缺的東西都是醜的。第二是適當的比例或和諧。最後是明亮或清楚。 這個說法,多瑪斯點出自身對「美」的看法;覺得美的東西,不在它的內容,而是在「形式」。而第三個條件「明亮」則並非專注在「顏色」的鮮豔,而是以「明亮」象徵完整和諧的光輝,猶如上帝之光。多瑪斯的神學觀點,對於此「明亮」的提出,乃以上帝的象徵來說明「美」的其中一個形式,頗具神學意義。

23 (2)美與視覺聽覺的關係 另外,多瑪斯又說:
美與善一樣,但觀點不同。因為「善」是所有人追求的對象,這個概念指的是使慾望得到滿足的東西。但「美」這個概念所指的,是「見到」或「認識」本身就可使慾望平息的東西。因此,與「美」最關係密切的感官,是視覺與聽覺。 這兩種感官,是最具知性而且是為理性服務的。我們只說「美景」、「美的聲音」,卻不說「美的味道」或是「美的氣味」。由此可見,美在善之上,加了一層與認知觀能的關係。 多瑪斯把認為「美」與「視覺」、「聽覺」有關,而與「嗅覺」、「味覺」無關。事實上,多瑪斯當時,對絕大多數的藝術品都是依靠視覺和聽覺,雕刻或是建築藝術……其他部分,則還會用到觸覺。 多瑪斯認為,美指涉及感官知能,而視、聽兩種感官最具認知性;以多數人來說,面對藝術品時,視聽覺較敏感,分辨力也較明確。也因此,他認為「美」與視覺聽覺的關係最密切。 當然這種說法還是有些忽略的,因為「美」是可以適用在視聽覺之外的感受上的。例如:「美味」、「佳餚」等敘述。此外,也有不透過感官而僅僅以內心的抽象思想所感受的美感。因此,「美」不限定在視聽覺上,也不限定在感官知覺上面。

24 (3)美與善的關係 多瑪斯又區分了「善」與「美」的觀念:
所以,「善」的意思,是指那些「使慾望滿足」的東西,而美指的是那些「令人一認識,就有快感」的東西。 多瑪斯把「美」視為一種「快感」,就有如之前他所說的「視覺與聽覺」的感受,所以他又曾說:「凡一見到就令人愉快的,就是美的東西。」若滿足對美追求的慾望,此「快感」自然是一種善。 當然,多瑪斯雖然區分「美與善」,但也知道兩者之間有相同之處。例如,某種和諧、完整道德人格的這種「善」的展現,也都是他曾經陳述的「美」之條件。亦即,對於「善」與「美」,在某方面的關聯是無法完全切割的。 總結來說,雖然美與善有所相通處,但也有不同。是最主要的不同,多瑪斯認為,「善」是人所欲望的對象,也就是一種理想目的的追求,這部分可以說他有神學的信念,以至於對於「善」,認為是人人所渴望的理想。而「美」主要是「認識對象」,他雖然涉及慾望,但不是「佔有美」或「成為美」為目的,而是在見到「美」時,使人產生快感、滿足。

25 4、十八世紀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 (1)經驗主義者,把注意力集中於「審美物質基礎」;亦即,從「物」的層級,即對藝術品的觀察與欣賞中,找尋審美對象中的「物質基礎」;例如線條之美、協和的節奏……等等。 (2)理性主義則發現「美」與「美感」的特殊性,由此建立專門研究「朦朧的感性認識」,即所謂「類理性」的「科學」。 (3)同時,以賀拉斯的古典主義詩學,以及西塞羅的修辭學為主要源頭的藝術學研究,也於此時興盛起來。此重視去發現和總結文藝創作的「外在規則」,對具體的藝術作品進行描述、解釋、認識和評價。當時有人將此種藝術學稱作「美的科學」。 當對某種議題,想要以「規則」或是「普遍規律」去論證、解釋、描述時,此種學科的探究內涵就傾向「科學」。「美學」這們科目,在以往是很難去以「科學」來做框架。而於此時期,則興盛了起來。

26 5、康德對「科學美學」的反思 也因為「美學」很難以「科學」去框架,且康德認為上述三種型態不是真正的美學。於1790年發表的《判斷力批判》中,曾經說: 不存在一門關於美的「科學」,只存在關於美的「評判」;也不存在美的「科學」,只存在美的「藝術」。因為若存在前者(朦朧的感性認識,類理性的科學。)所涉及的東西,那就應當在其中用科學的方式,也就是通過論據來證明,某物可否被證實為「美或不美」。這樣一來,關於美的判斷,就屬於「科學」,而不是「鑑賞判斷」。至於後者(美的科學),若真的存在這一種美的科學的話,那更是荒唐。因為,如果我們把它當作科學,在其中詢問證據和證明的話,我們將一無所獲,只會遭到意味豐富的格言打發……。至於是什原因引起通常所說的「美的科學」這種稱呼,無疑不是別的,正是人們正確的注意到,美的藝術在它自身的圓滿性裡面,涉及許多「科學的東西」;例如要求古代的語言知識、對古典作家的了解、歷史、古文物的知識等等。美的藝術之所以需要這些歷史科學,是因為它們構成了美的藝術中,必要的準備和基礎。另外,部分原因也是因為美的藝術作品的知識屬於歷史科學範疇。由於「概念的混淆」,藝術本身也被稱作「美的科學」了。

27 藝術不是科學 康德作出重大的區分;認為「藝術」不是「科學」,並且提出「美的藝術」之所以混淆為「科學」理由。上述,暫時先跟同學介紹康德對於「美」與「科學」兩者之間的態度是什麼;至於較詳細的康德論述,往後會專週討論。 康德的說法,明確的反省到「對美的判斷」這一回事,是無法用理據論證,或是找尋藝術理論中的「規則」來「科學化」。亦即,藝術品本身或許有著理論規則,或是技巧、手法……等 ;但對於「美」的判斷,則無法用科學來敘述;因此,康德說只存在「美的藝術」,就是說用「美」的這種判斷,來面對「藝術」。 到了當代,受到分析哲學與倫理學理論的影響,對於「美」的談論更加細膩,也反省了許多概念混淆的狀況;以下另做說明。

28 (二)分析「美」的重視與帶來的意義 1、反省「美」的歧義性與字辭使用
分析哲學家,對於「美」的字辭使用提出重要的意見。一方面,在傳統或是近代,對「美」的意義不明確是事實。此外,雖然各「美學」論者分別對「美」提出所謂的「定義」或「定義傾向」,但仍然無法回答「美是什麼」這個問題。這部分,跟之前談論藝術哲學中關於「藝術定義」問題類似。因此,對於「美」,如果不能夠定義清楚,至少也要知道「美」是趨向什麼意義。 。

29 (1)談論「美」的之前的一些反省 a、「美」的歧義性
日常生活中,很多對「美」的形述,往往指涉不同的對象,也有不同的「意義」。對於餐飲「美味」,偏向肉體上的滿足感較多,甚至是視覺上、嗅覺上。而「美景」,則往往涉及內心層面與視覺。因此,對於「美」的意義要統一起來定義,是不可能的。因此,分析「美」的內涵之後,分析哲學家或是討論後設美學的學者,對於「美」的定義往往只是說明出「美的含意」。 當代著名倫理學家謨爾(G. E. Moore)在《倫理學原理》(Principia Ethica)提出著名的「開放性論證」,不僅對倫理學語辭有所反省,甚至運用在其他方面,都有著深遠影響。 謨爾指出,對於「善」的定義,終究無法用單一語辭來解釋或定義它。他認為,善是一種單純、不可分析而且非經驗的性質,這個性質附帶在某些行為上,且運用直覺來了解,而無法明確定義它。因此,謨爾倫理學強調的是:(a)善不是感官經驗得到的性質。(b)所有善的行為都有它共同的單純性質—這種以善為有本質看法,有時被稱為「本質主義的假定」。(c)這個性質不能被定義,只可以被「直覺到」,此乃謨爾的「直覺主義」。

30 謨爾對貝爾的影響 謨爾的直覺主義對藝術論有所影響,之前提到的貝爾(Clive Bell)也採取這種本質主義的假定;他認為藝術品之間必須有一共同的性質: 一定有某種性質,沒有它的話,藝術品就不會存在;而具有它的話,即使是最少的程度,也沒有一個作品是完全沒有價值的。這個性質是什麼? 貝爾指出,要回答這問題,必須從他所謂的「美學起點」著手。有關貝爾的形式主義(就是之前討論藝術本質中的「感受的定義」曾經提到的)的相關內容,之後繼續討論。在此點出,「美」因為難以定義,因此出現所謂強調「本質」且透過「直覺」來說明的理論,因此,「美」可以是一種感覺或是抽象體驗。

31 b、「美」可以是一種感覺或抽象體驗 的確,「美」有時候是欣賞下的一種「直覺感覺」,甚至無所謂「具體對象」。我們可以在抽想思維中去感受「對象」而產生「感覺」,例如:回想一個溫馨情境,或是設想一個理想情境,就能夠產生「美」的體驗。因此,「美感是什麼樣的感受?」、「美感對象有什麼共同本質?」是分開來談的。因為「美感感受」不一定涉及「對象」,可能只是抽象思維中的情境;若硬是說這種「抽象思維」也是一種「對象」的話,亦可,但是這麼多種可能的「對象」是無法明確說明它們的「共同本質」。 再反省上述,若是硬說「抽象思維」中的「美感感受」也有本質,且本質在於內心的傾向所對應的「抽象物」;例如,內心希望和諧事物,因此抽象美感體驗的對象本質就是某種「和諧」。但這麼一來,「美感感受」中,所謂的「本質」常常是自身情感內在的具備,不完全是「感受對象物的本質」。 所以說「美感對象」的「共同本質」,通常落在「對象本質上」來談論。藉由討論「對象的本質」,例如:「藝術的本質」,來說明美感的與「物」的關係,並說明「此物之本質為何」。

32 c、「美」不一定跟藝術有關聯 「藝術」是美感的重要對象之一。說的更細一些,「藝術品」或「藝術創作」可以成為美感對象,而「藝術精神」則是個人在創作「藝術」時、或行動時,所彰顯出來的「精神面向」,且涉及其他思維,例如:「終極關懷」、「理想境界」……等等。 而使用「美」或是有「美感」的時候,其對象不一定是藝術。看到一個美女(或猛男、型男)走過來,驚嘆「阿」,表現出一種「美感感受」。 設想一個問題,到底是美感作用先,還是「藝術」的評斷先?我們對於一個「美」的對象,是否參雜了「他是否是藝術」的推論? 我要說的是,在許多當代哲學家或是藝術哲學家在尋找「藝術本質」而想「定義藝術」的時候,事實上容易忽略「藝術精神」這種「不一定是本質」的東西。我們可以說,「藝術精神」是一個「基本的東西」,但不一定是「本質」或是用來定義藝術的必要條件。因為內涵「藝術精神」的東西(對象),可以不是藝術品,除非我們「說它就是」。 我們面對「對象」的時候,有很多是「我們認為是藝術」的「對象」,例如:「音樂」、「繪畫」等等,在我們對他產生「美感感覺」的時候,是否因為他是「藝術」?或者,是否因為他有某種「精神」? 另外,面對「不是藝術」的對象,所產生的「美感」也有。我們看到一位牽著孫兒的爺爺,愉悅的在公園散佈,有說有笑,溫馨、快樂。看到這情境,產生親切感、美感、內心也微笑……。這種感受「對象」,是「藝術」?當然,我們可以「說它就是」! 3/10至此

33 d、精神與藝術精神的關聯 反省這些問題,可以稍微知道,我們美感體驗的事實對象,跟我們產生美感共鳴的,不管是不是「藝術」,但關鍵在於「有某種精神內涵」,而此就是我要說的「藝術精神」。以之前所提的貝爾來說(p30),此種「藝術精神」則趨近於他說的「本質」或「某種性質」,而且以「直覺」就能感受到 。 由於「藝術精神」的包含層面極廣,可以涉及人生意義、生命意蘊、價值理想、終極關懷,也可以涉及個人的形上學判準、神學等。但是,可以稍微確定的是,在討論「藝術哲學」或是「美學」時 , 「美」與「藝術精神」、「藝術品」是一起討論的,無法明確切刻。就每個個體自身而言,「藝術精神」與「產生美的判斷」 ,無法明確論述誰先誰後,此二者甚至互相影響。 所以,這門課之所以重視「藝術精神」,是因為我認為,「藝術精神」可以包含「美學」、「哲學」、「藝術」所談論的內容,在往後各週中,我會以「藝術精神」作為主要敘述,尤其是中國美學部分。 3/17依此開始

34 (2)美與善的關係 在之前有提到中世紀多瑪斯對「美」與「善」的看法。這裡,來談談「美是什麼?」
某些情境,或許「美」與「善」常常混淆一起用;無可否認的,「美」與「善」,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等同的,也涉及該位認同者自身對「美」、「善」的解讀。例如,有的人認為,「善」就是「一種美」;認為可以達到「善」這樣的情境,就是一種「美感」。但此時,「美」是個形述辭,不是「美」的內涵等同於「善」的內涵;不是「美」的定義等於「善」的定義。 是否沒有「善感」(相對於「美感」來說)這個辭,我們才混淆了「美」跟「善」?事實上,「美」跟「善」之所以容易混淆,是因為我們容易以「美」來形述「有價值狀態」。例如,某人認為「善」是「很有價值的一種狀態」,而用「美」來形述這種狀態。 因此,繼續深究下去,「美」有沒有「很有價值的一種狀態」?顯然有,但是不一定是「善」。可能是「感覺很好」、「覺得舒暢」、「令人愉悅」……;但,這些情境不一定是「善」的。或者說,不一定涉及「善」的內容。 也就是說,我們不反對用「美」來形容「善」,但是我們必須稍微區分這兩個概念的內涵,也必須去思考「美」與「善」的字辭使用時,所表現的意義是什麼,而不是把此二辭完全切割,或是隨意混同在一起。

35 2、突顯「美」的多樣性、不確定性 上面對於「美」的定義以及「美感」的多項反省,可以突顯出「美」的多樣性,以及不確定性。通常,在論述「美」的時候,都有其「對象」,不管是抽象的(人格、崇高),還是具體的(藝術品、美景);這些「美」,乃多種類的「對象」。之所以說「不確定性」,在於我們面對「對象」並說它是「美」的時候,並沒有一套標準,也沒有所謂的「規範」,常常因人而異。 當然,在細部的藝術理論,以及建築、繪畫、書法……等等,是有理論可談的。但是我所要討論的「美」,是「美」的體驗並說出「美」,不一定涉及「理論」;若涉及理論者,就是去探討、回溯「美」的本質與精神了。 在所謂的「回溯」之後,也不一定有個「絕對標準」,但是在許多哲學家的反思之中,可以突顯出「美」的精神、本質,是往哪個方向接近、傾向於哪個「基礎」。

36 (三)回溯「美」的本質或精神 因此,討論「美」的本質或精神,是許多哲學家常常反思的問題。在這裡,美的本質與精神,跟「藝術精神」是相容的。因為「藝術精神」的回溯,往往反省至人的創造根源在何處,為何要創造此「藝術品」,而這種回溯,則指向人的內心深處與外在之間的交互;而「美」的本質與精神回溯,也是針對人為何認定某「對象」為美,同樣反省至人的內心與外在之間的交互。 然而,我不刻意區分「美的精神」與「藝術精神」;總之,此兩者在某些層面是相通的,無法完全切割。若要分的細一些,則可以區分說:「藝術品所展現的精神」、「藝術精神」、「人對於藝術所要展露的精神」;而美,則可以說:「美所展現的精神」、「什麼樣的精神象徵可以說是美」、「什麼樣的本質內涵可以說是美」……等等。 哲學家們對「美」或者「藝術精神」較側重,較沒有去建立「藝術理論」,其中一項原因是因為他們不是藝術家起家的。他們思考問題,然後談論到「關於美」或「關於藝術」時,展現出特有的「藝術精神」理論或「美學理論」。甚至,有的哲學家,本身不是談論藝術,但他的行為作風,卻充滿藝術風格,落實很多「精神」於他的行為、思想中。然而,我們稱他為「藝術家」?還是「哲學家」呢?

37 三、淺談—中國美學與藝術精神與內容 西方對「美」的討論,從古希臘時期到當代,有一個很中國藝術精神很相似的,就是「人生藝術化」的提出,也就是從「生命意蘊」來反省「工具理性」,讓人的心靈不被科技所主導,轉而重視人文精神,試圖面對工具理性之下,人與人的疏離感問題。 「人生藝術化」的概念是在二十世紀30年代被許多思想家們所重視並提出,當然,在西方傳統的美學裡面,並非不重視「人文精神」。但對於二十世紀科學極度發展時期,許多新的問題逐漸嚴重化。例如,人感到孤單、生活貧乏、無目的生活、理性過度等等。德國社會學家偉柏、當代哲學家海德格等等,對西方現代化社會進行強烈批評,其中攻擊重點在於「工具理性」。 對於「工具理性」的反省,是所謂「生命意蘊」的重視。因此,把人的生命如何從心靈內在建立起來,以面對「不斷進步」的科學思潮。在中國哲學中,「人生的藝術化」早已出現在先秦時期,尤其老莊思想中。後面有約一到兩週的課程,會提到老莊思想的藝術精神。

38 中國對於藝術品的重視亦有,但是在中國特有的美學理論中,相當重視人與他者之間的情感關係甚至是群體關係,以說明什麼是「美好的」,因此相當重視非「作品」對象而展現出「人」的「藝術精神」 。當然,在漫長的中國傳統中,所展現的藝術如:建築、繪畫、詩詞、文學、陶藝、雕刻……等,都是藝術的展現。但是在談論「藝術品」以及其中的「移情」作用與情感抒發等效果的時候,我們得先談談先秦眾多思想家們的「藝術精神」。 先秦思想家有兩種表現方式,一種是面對與藝術有關的成果,如:樂、詩等等,來做出自身的評價與表現他的重視,以及說明這些藝術的效用。另一種是自身的人格與意境展現出來的「美」,沒有任何的「實際作品」作為代表,而只有該位思想家自身的談話、行事風格等等被後人所紀錄的「文本」;也就是說,該思想家也許沒有要「展現藝術性作品出來」,但是我們對於他的評價可能是:「他這個人本身就是個藝術。」 再說的更「哲學」的話,中國哲學對於「美」的談論,談論的對象,除了我們目前所知道的「藝術」之外,還有更深層的價值取向,來說明「美」。也就是說,除了對於藝術品做鑑賞或從事藝術活動的時候;感官之愉悅,或是產生內心之安祥、共鳴等等,在此感官與心理兩方面,還有更深一層的「美」是中國美學的核心。亦即,有一種思考何謂「美」的真實,來作為追求「美」的一種過程,而展現出該思想家特有的「藝術精神」。 因此,中國藝術精神,我的談論主軸,在於這些思想家們如何表現出跟藝術有關的「精神」,以及他們被後人拿來當做藝術,或是美學理論的文本內容。例如,莊子,他本身並非要發展「藝術」,但從《莊子》的文本中,許多談論充滿藝術性與情意、境界等美感,透露出追求「真」的美感。因此,在這部分,我們可以思考,所謂「藝術」,一開始不一定建立在「藝術」上或是「藝術作品」上,也有可能建立在「人自身」或「哲學創造理論自身」上了。到了此階段,「生命意蘊」、「人生的藝術化」也能夠被我們接受、討論。

39 (一)孔子透露出終極關懷的「美」意境追求—「生命意蘊」
李澤厚、劉綱紀先生的《中國美學史》第一卷,上冊中,他把孔子的美學思想基礎,定位在「仁」上面。這樣的定位是很恰當的,也展現出中國美學的特殊性。也就是說,中國美學有一種終極關懷或「本」、「根源」,對此種終極關懷的追求,即是一種美學的展現。而因為有此種終極關懷,對於藝術精神的影響是很直接的。我們先來談談孔子的一個觀點: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居則曰:『不吾知也!』如或知爾,則何以哉?」子路率爾而對,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閒,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爾何如?」對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禮樂,以俟君子。」「赤,爾何如?」對曰:「非曰能之,願學焉!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為小相焉。」「點,爾何如?」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傷乎?赤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夫子喟然歎曰:「吾與點也!」三子者出,曾皙後。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曰:「夫子何哂由也?」曰:「為國以禮,其言不讓,是故哂之。」「唯求則非邦也與?」「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唯赤非邦也與?」「宗廟會同,非諸侯而何?赤也為之小,孰能為之大!」《論語․先進》

40 孔子對於曾點的看法最為同意。在「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的述說下,所展現的美感,是一種無憂無慮,寄情於自然的美感;內容上,可以說是人與人的和諧,以及人與大自然間的和諧。這種和諧之美,在孔子論「仁」的終極關懷上是有關聯的。 孔子認為,理想的社會是透過禮樂的教化,且內心存「仁」的一種愉悅展現;如此,所呈顯的,就是如曾點所說的那樣和諧的境界。也因為孔子「仁」的提出,他面對「禮樂」等等「藝術」時,除了述說它們的教化意義,也說明出禮樂的內在精神,也透露出孔子對藝術精神的歸結線索。 以上先稍微提及孔子的終極關懷所呈顯出的「美」,至於孔子詳細對對「藝術」的看法,則在往後介紹給各位同學。

41 (二)老子的終極關懷—求真的「自然」說 老子的思想,從《老子》這本書中可以大略知道。一般對於老子思想的解讀,或許跟「美學」或是「藝術精神」談不上關聯。但從「終極關懷」的角度來說,老子的理想境地,突顯出某種精神,此精神也被賦予後來藝術作品的投射對象,或是藝術行為的根源對象—「自然」。 老子的「自然」可以從「無為」的角度來觀看;當然,老子也有自身對「藝術作品」的看法,似乎偏向貶義的多。但是,要是知道老子最重視的關懷點,就可以知道,為什麼他會如此看待一般人所認定的「藝術品」對象。了解後,就知道老子不是一般人所批評的,他對「審美」或是「藝術」全採「否定」看法。 總之,老子重視「內心」之安定,而不為外在所拖累。他要的「美」,不是「相對於醜」或「相對於惡」的「美」;他要的是終極關懷的東西,而不是盲目追求的外在,也不是「人」所制定的「美」。 後面會專門論述老子的對「美」的種種看法,以及說明他所追求的「境地」是什麼,與「美」有何關聯。此「境地」,例如:「自然」、「無為」等境地,不但影響莊子,也往往成為中國藝術作品的內在精神指標。

42 (三)莊子終極關懷—人生藝術化的「逍遙」
莊子的思想,一開始沒有針對藝術,著作中,也不是針對藝術來表達藝術情感。但特殊的是,在莊子把他的理念落實在人生體驗時,並依此陳述他的思想,對於他的這種體驗與了悟,則充滿藝術精神。 怎麼說呢?人人都有著自己的特殊性,也都有藝術精神;但是藝術精神的自覺,有層次的不同。「藝術精神」可以發生在人生中的享受或意境的愉悅,而不一定落實在藝術品的創造上。莊子自身表達出特有的人生意境理論,加上他自己的落實與表現,雖然沒有展現在藝術品上,卻帶來奇特的藝術性精神,也成為許多藝術作品所要表達的內在精神。 莊子追求的,除了意境的展現之外,事實上有些跟藝術也有關聯。談論「天籟」的時候,曾藉由南郭子綦說: 夫天籟者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誰邪?(語譯:所謂天籟,就是風吹著萬種孔竅,而發出的各種不同的聲音。而這些聲音之所以千差萬別,是由於各個竅孔的自然狀態所致,鼓動這些發生的,還有誰呢?) 這種對「自然之聲」的形述,突顯出莊子自身對「美」的看法、「美」的內涵。

43 另外,〈天道〉又說: 夫虛靜恬淡,寂寞無為者,天地之本,而道德之至……。靜而聖,動而王,無為也而尊,素樸而天下莫能與之爭美。(語譯:虛靜、恬淡、寂漠、無為,是天地的本原和道德的極至……。清靜而聖,動則為王,無為則為萬物所尊崇,如此的素僕,卻無物能與之爭美。) 這裡點出,有一種「境界」或,如自然界(天道)的運行一樣,那樣的樸素自然。如此之原理,包含了虛靜、無為、恬淡、寂寥等,若能如此,則能為「聖」、為「王」、為「萬物所尊崇」。而此境界卻是如此的素僕,而無能與之比美。 莊子的終極關懷,是一種人與自然之間的協調,期望人能夠像自然一樣的面對他者,無所執、無妄為,拋開名利、世俗的羈絆,回到真正的逍遙、恬淡的自我。如此「人生藝術化」的精神寫照,亦常常被許多藝術作品移情至此境地。

44 (四)中國藝術精神與美學理論提要 於此,先小結我對「藝術精神」的內涵述說(不是「定義」)。「藝術精神」的內涵,並非「藝術的精神」;而是,有一某種精神,於人與他者(包括人、事、物、自然……)交互之間時,所產生的某種「感受」、「感動」、「抒發」、「共鳴」……等等交流,而引起感官上、內心上等「餘波」作用。而這種「精神」,難以明確述說,但常常被「藝術品」所投射、隱喻於其中的。 而「終極關懷」指的是某種最重要的價值,依此價值落實與否的關懷,投射於現實生活面,而可能展現出某種精神、或是感動作用、美感效果。簡略來說,「終極關懷」與「藝術精神」的關聯是: 1、「終極關懷」不一定指涉「藝術」;但可以(可能)用「藝術品」或「藝術」呈現之。例如:墨子的終極關懷是「兼愛」,但很難以藝術品呈現。若可,(例如:「墨攻」這部電影),則可展現出某種精神、感動作用。 2、「藝術精神」可能來自「終極關懷」,但不一定是如此。例如:莊子的「藝術精神」,從他的終極關懷「無待而逍遙」,而展現出他的藝術精神。而某位藝術創作者,他的藝術精神也許僅是單獨的抒發或即興創作,而沒有來自他自身的「終極關懷」,或是他本身沒有思考「終極關懷」。 3、「藝術精神」與「藝術」或「美」有著關聯,而「終極關懷」則可以僅僅涉及某種「精神」,而不以藝術呈顯之,或很難以「藝術」呈現之。(例如:佛家的「終極關懷」是「解脫」、「性空」;而很難以藝術呈顯之。) 4、某人的「終極關懷」可以影響「藝術精神」,也可影響對「藝術」的評判或評價。(例如:孔子、老子、莊子、墨子……等人。)

45 中國藝術精神是我談論「藝術哲學」時的主要內容,至於「美學理論」方面的課程內容,就是該思想家針對「我們現在認為的藝術對象」時,思想家們如何看待這些藝術作品,如何從事藝術活動,認為此藝術對象的價值何在、內容有何重要性或甚至是「功效」……等等的這些談論。 值得先提的是,「美學理論」在中國藝術精神裡面,往往屬於第二層級的地位。因為,中國藝術精神往往確立在該思想家自身的終極關懷下,建立此關懷之後,該思想家依此關懷面對「藝術品」時,其實就是該位思想家自身的「受到終極關懷的精神」與「面對藝術品」之間的交流結果與見解、理論;而根源仍在於「終極關懷」。也就是說,這些「見解」或是「理論」,是受到自身「終極關懷」下所影響;因此,我所談論的中國藝術精神,與該思想家的「終極關懷」往往有密切關聯。至於其中詳細內容,會在下幾週詳細介紹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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